第十四章 |
(一)不要论断(罗十四l-6)
为着重要真理,关于基本信仰是不能妥协的,但也不能凭着血气与人争辩,互相攻击。一些非严重的道理和不同的看法应当彼此接纳,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例如吃食物,守节日等,要容许人有自己看法和主张,不要论断别人的仆人,他自有他的主人。有人将自己的地位站错了,好管不属自己范围的事,不但不造就人,反而绊倒人,这都是不对的。
(二)为主而活(罗十四7-12)
一个真正属主的人,是只知道为主而活,不再为自己,连死也是为主。不为自己,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叫主基督在我们身上显大(腓一20)。保罗立的志向,乃是今生来世都要讨主的喜悦(林后五9)。他是我们的主,我们一切都向他负责,不可彼此论断,因为我们各人都要站在神的台前,免得那时要说明我们所不愿被人知道的,显露我们所不愿看见的。这「神的台前」指的是对信徒和神家的人,当主再来时在基督台前的审判(林后五10;彼前四17)。审判的内容包括言语、行为、意念、对神、对人及生活、工作各方面的事(太十二36,十六27;林前三13-15,四5;西三23-25;提前五24;来十三4;雅二13,五9、12;彼前一17;约壹四17)。
(三)灵里喜乐(罗十四13-23)
既然要爱人如已就不能叫弟兄忧愁,为食物就更不应该,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喜乐。注意外表的事物而没有活在神国的实际里,也没有让神的国显明出来,都不能讨神喜悦。所以要追求和睦与彼此建立的事,不可绊倒弟兄,在自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一旦有责备,就不能向神坦然无惧(约壹三21)。若有疑心而吃就必有罪,凡不是出于信心的都是罪。这样,无论作什么都必须出于信心而作,信心是关乎灵里,里面不安表明圣灵不同意、不许可,不应勉强去作任何事。心中没有圣灵里的喜乐,就证明一个人里面的属灵情况不对,与圣灵脱节了。我们要时常察验心中是否有喜乐,是属天、属灵的喜乐,因为喜乐是圣灵的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