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1.信心软弱的 保罗现在所给的训戒特别是为了教会的需要。凡在基督的教训上有了更大进步的人,应当配搭那些缺少经验的人,也当以自己的刚强来支持那软弱的弟兄。在神的子民之中,有些是特别软弱的,若是我们不以温柔忍耐对待他们,他们可能会因此灰心丧气,而终于与教会脱离关系。或许在保罗的时代这样的情形更易于发生,因为教会是由犹太人与外邦人一同组成的。有些是习惯于摩西律法的仪节很久的人,他们自小就受到律法的教养,因此不会轻易地将之弃绝。但也有些是从来未曾受到律法教养的人,因他们拒绝负起他们所不习惯的重轭。
  人们的倾向常会将不同意见变作争论。使徒在此让我们看到不同意见的人仍然可以和睦相处。他所给的是解决这问题的最好方法。凡刚强的弟兄应当多多地努力帮助那软弱的;同时那些在神的道上有了进步的人应当时常对于没有经验的人采取容忍的态度。假使神使我们比别人刚强,祂并没有叫我们因此压迫那软弱的弟兄。基督徒所得的智慧,也不可以叫自己自高自大轻视别人。保罗乃是如此教训那些有经验的、坚固的信徒,因为这些人受到主更多的恩惠,故当更要多多地帮助别人。
  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这句子是不完全的,因为所论到的意义并没有完全讲出来。但是保罗的意思却是明显的,他只是叫那些软弱的弟兄不要为那些麻烦的争辩而去白白操心。然而我们必须记得保罗在此所讨论的主题,他认为虽然许多犹太人仍然守着律法的影子,但他们是错误的;然而他又叫我们要暂时宽容他们,因为太严厉地催逼他们,可能会影响他们的信仰。保罗指出有些尚未肯定的,使他们心中不安的问题,或是那些会使他们发生疑惑的问题,都是无益的争辩。我们也可以将这句话看作有更广泛的意义,就是:任何棘手的,难解的,会使软弱兄弟的良心不安或困扰他们的问题,是不能使他们得以建立的。因此,我们必须考虑什么样的难题是他们所能担当的,并要以我们的教训来配合每一个个人的需要。

 

2.有人信 伊拉斯模在此并没有根据可靠的古卷翻译。保罗的句子是完全的,但伊拉斯模将句子弄得不完全;而且他又将关系冠词译成"另一个人相信"。但我觉得保罗在此所用的无定词,若被解为命令词也不算太勉强,因为保罗时常采用此种语法。因此他指出,信徒中凡觉得良心所确定的,就可以毫无分别地使用各种东西;同时那些软弱的人只吃蔬菜,或不用他们认为是不可用的东西,这些都是对的。若是按照通行的原文抄本,这里的意思似乎是:若有人认为任意吃任何东西是错误的,尤其是以这个原则来要求那些信心软弱的,以及不成熟的弟兄,更是不应当的。将软弱译为有病是不正确的。

 

3.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 保罗以聪明合宜的态度指出两方面的错误。那些比较刚强的有这种错:他们轻看甚至于讥笑那些被琐屑的顾忌所缠累的人,以为他们是完全出于愚蠢的迷信。反之,后者却也不能免掉批评的错误,又定他们所不知道的事为有罪。他们偏狭的意见与行动,使他们以为凡与他们自己的意见相反的就是邪恶。因此保罗警告前者不要轻视人,又警告后者不要太多顾虑。他所给的理由是对两者都相宜的,因他所说的:"当你看到一个人因认识了神而得了光照,那么足以证明他已被主悦纳。所以你若轻视或论断他,你就是拒绝那位神所已经收纳的弟兄。"这话对两方面来讲,都是一样的。

 

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 假使你勉强别人的仆人来顺服你的命令,或以你自己的准则来判断或衡量他们行动,你就是没有礼貌,也表示你的傲慢;照样,假使一个神的仆人,因为没有顺你的心意,而你就定他的罪,你更是轻慢了神。他当行或不当行的事,都不关你的事,也不是你的责任;他也不必按你的规定来行事。
  当保罗禁止我们批评别人时,他乃是说无论是在人格和行动方面我们都不可批评别人。关于他是怎样的一个人,惟有神能判断他。关于他的行为,我们不能以我们的意见,却当按照神的话来作为判断的标准。我们以神的圣道为标准而下的判断才不是出于人,也不是古怪的。从这一点看来,保罗乃是叫我们不要武断地下任何判语。如果我们不以神的话为标准而贸然批评别人的行动,我们就已经落入错误之中。
  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 这意思是说:主有祂的权柄责备或悦纳祂自己的仆人之行动。凡想篡夺这个权柄的,就是反对神。保罗又加上一句话:因为主能使他站住,就是要禁止我们定别人的罪,并勉励我们要有怜悯与仁慈,因此我们总会对那些属于神的人有更好的盼望。主也使我们看到,神若在一个人的心中开始了恩惠的工作,我们就必须对他有盼望,因为神要使他信心坚固,并领导他进到完全的地步。
  保罗在此并不是单以神的能力作为辩论的根基,好像我们通常说,假使神愿意,祂一定能作成;他在此乃是以圣经的语气把神的旨意与神的能力连在一起。然而他并不是说:神必须一直如此行;就如神所兴起而使他们站立的人,会坚固到底;他却是劝勉我们要常从好的方面看一切事情,我们下判语时也当向着这个方向。他在另一处的经文中也是这样教导我们:"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一6)。总之,保罗在此给我们看见,惟有心中有爱心的,才能判断别人。

 

5.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 保罗在前面已讨论到有些人太顾虑是否要吃肉的事。他现在提到另一个例子,就是有些人认为日子也有所分别,两者都是出于犹太教。主耶和华在律法中对于不同的肉食有所分别,宣布某些是洁净的,某些是不准吃的。祂也指定某些节期与时日是以色列人所当遵守的。犹太人因为自小就是在律法中受教育,就不能将他们自小所遵守的日子除去,因他们一生中已经习惯于如此行。他们也不敢吃那种他们从来也未曾吃过的肉。他们持有此种意见,不过是表示他们的弱点。如果他对于基督徒的自由获有清楚确切的认识,他们就会有不同的看法。但他们乃是以为守日禁肉就是在遵守法律,所以也可说是他们虔诚的表示;若是他们行那与他的良心相反的事,就会显出他们是傲慢无礼了。
  因此,使徒保罗在此吩咐每一个人要确知他自己的目的,是他所给我们的极有智慧的指导。他的意思是要基督徒特别学习顺服,凡他们觉得不能讨神喜悦的,或不能肯定是否讨神喜悦的事,就绝不去行。我们必须记得基督徒生活的真正原则,就是要依赖神的旨意;假使是我们心中犹疑不决,或是不能确实的事,我们就绝不贸然从事。当我们越出了自己信服之事的范围时,我们这种冒失的态度,立刻就会变为高傲。若有人反对说,错误是人所难免的,因此保罗所要求于软弱者的确切知识,他们并没有。解答这个问题是轻而易举的事。这班人只要不超越应有的范围,我们就应当宽恕他们。保罗的目的不过要限制他们过分放纵所牵连到的、有疑惑的以及不确切的事。所以他要求我们在采取行动时,总是要选择神的旨意,将神的旨意放在第一。

 

 6.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 因为保罗确实知道,守日的人是因为对于基督的认识不够,所以我们相信保罗不会为这种腐败的态度全心辨护。然而他在此的话也暗示那些守日的人并没有得罪神,因为神总是悦纳善美的事。因此,如果我们若要知道祂的旨意,我们就需判别他人对于守什么日子所持的意见,以及他必须遵守日子的一种虔诚心意。保罗不否认人的意见本是迷信。他早已称之为软弱,而且他以后还要让我们看到此点。假使有人被此种迷信所约束,踌躇地不敢破坏某一节日,神也不责备他,因他不想去行良心所疑惑的事。如果一个犹太人尚未从守日的迷信中被解救出来,他当怎么办呢?他有神的话吩咐他遵守某些日子;他必须守日子的事是律法所要求于他的,他也未曾看到律法已被废除。因此,他必须等候更完全的启示,此外他就不能做什么,他又必须限于自己所能的范围之内,他在未得信心之前也不能享受自由之福。
  对于那些不吃不洁之肉的人也是如此。如果他们不确定是否可吃而吃了,因而就不能从神的手中得福,却行了那被禁止的事。因此当让他们按着他对真道了解的程度有多少,而吃他们认为可吃的东西,他们可以因此而感谢神;若不是他们确信是从神的恩慈而领受食物,他们就不能感谢神。我们不能就以为他们因此种节制或不食得罪了神,又因这缘故而轻视他们。我们也不能说软弱的人自我节制并没有得神许可,但并不就是说神因此而纵容他们。
  保罗在此特别指出必须要在心中确定,免得有人以自己的判断来坚持必须守某些日子。所以我们必须要看保罗在本段经文中是警戒抑或是赞同守日。如果我们明白下面的话,我们就更易于了解保罗的意思:"愿每个人都明白他自己行事的理由,因他在神的审判台前必须亲自交帐。因为无论何人吃肉或不吃肉,都必须是为神的缘故。"我们被带到神的审判台前,是最好的办法以抑止我们武断地随意批评别人,同时也是最好的办法来矫正人的迷信。为了这个缘故,保罗很有智慧地将我们每一个人放在审判之主面前,我们所行的也都要向祂负责。保罗在此所用的肯定语气也并不与我们的解释相反;因为他在后面立刻加上一句话说: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他在此并不是讨论人可以行的事,却是讨论人所应当行的事。
  我们也当注意他所说的――我们为主吃,或为主不吃,都感谢神。若不感谢神,那么吃也不洁,不吃也不洁。当我们呼求神时,惟有神的名字使我们一切的行动得以成圣。

 

 7.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 保罗现在将他的论点总括起来,以证实前面的话。我们不必惊奇生命中每一样行动都当为主而活,因为我们的一生本都应当为神的荣耀而活。基督徒只当以神的旨意为生活的目标,他的生活才有价值。假使我们的一生都为祂的旨意而活,那我们若想去行那不讨神喜悦的事,就错了,当然我们更不能自以为是在讨祂的喜悦。

 

  8.我们――是为主而活 这里与六章11节中的"借着圣灵而向神活"意义不同;这里乃是要配合主喜悦的旨意,行事都当以祂的荣耀为念。我们不但是为主而活,而且也当为主而死,意思是说:我们的死与生都当以祂的旨意为依归。保罗也给我们最好的理由――因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由于这个原因 ,祂有权处理我们的生或死。这个教训的用处很广泛。神对于我们的生死有权随意处理,因此每一个人都当担起生活的担子,因为是神所给的。正因如此,神指派每一个人都有他的责任与负担。如此我们若没有神的命令就不会冒失地行事,同时祂吩咐我们要忍受生命中一切的困苦与丧失。因此,假使肉体想要逃避苦难时,但愿我们记得,我们并不是自己的主人;如果我们不依赖神的旨意,就是颠倒了律法与秩序。因此我们学到了生与死的法则,故当我们在忧伤疲乏中时,假使神延长我们的生命,我们就不当自己寻求离开世界。但神若在我们年轻有为时忽然呼召我们,我们当随时准备好。

 

 9.因此基督死了 这是证实前面的论点。为要证明我们为主而活,为主而死;保罗指出我们或活或死都在基督的权柄之中。他现在让我们看到,基督对于我们有这种权柄,是因为祂为此付上了极大的代价。祂为了我们的救恩而经过死亡,祂为自己取得了不能被死亡摧毁的国度;祂又借着复活,而获得了我们的生命,作为祂的产业。因此,乃是借着祂的死与活而使我们也能在死亡或生命之中为祂的荣耀而事奉。保罗所说的又活了,乃是指一种新的状态,是因祂的复活而获得的;又因祂的复活的生命是不会改变的,所以祂治理我们的权柄也是永远的。

 

 10.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 保罗先讲过了我们的生死都是为了基督,现在他又开始描写神所赐给祂治理天地的审判之权。保罗的结语是:若有人夺取这个权柄而来判断弟兄就是傲慢无礼的,他乃是夺取了我们的主基督的权柄,因神只赐给祂有这个权柄。
  保罗首先提到弟兄,就是不要我们轻易批评人。如果基督命定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弟兄,那么我们必须遵守彼此平等的原则。任何人若自以为有权审判别人,就是傲慢的表示。其次,保罗叫我们知道只有一位真正的审判之王,无人可以篡夺祂的权柄,也无人能逃避祂的审判。如果有人把弟兄当作罪犯而审判他,怀疑他的良心,这样行的人是极其荒唐的,因为他当受审判主的审判,当站在审判台前,却不是受人的审判。雅各论到此点时,也是一样说法;他说:"人若批评弟兄,论断弟兄,就是批评律法,论断律法;你若论断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断人的。"他又说:"设立律法和判断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雅四1112)。保罗所提到的基督的审判台也是指祂审判的权柄,正如天使长呼召我们的声音,被称为号筒(帖前四16),因天使长的声音能刺透所有人的耳朵与心坎。

 

11.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 保罗引用先知的这句话,不是为要证明基督有审判之权,因为此事对于基督徒是不用辩明的;却是要叫我们虚心等候,并服从祂的审判。本节经文就是这个意思。保罗先用他自己的话叙述说,惟有基督才有权柄来审判所有的人。他现在又以先知的话给我们看到,一切血肉之人都当谦卑下来等候祂的审判。这就是万膝跪拜的意思。主借先知以赛亚的经文预先指出:虽然有时对于极少数的人,或对于世界上的某一个遥远的角落,神的荣耀是隐而未显的;但对于其他一切的国度,以及全人类的大部分,神的荣耀尊严要得以彰显出来。然而如果我们仔细查看这个预言,显然地这个预言尚未完全应验,也未曾在历史中任何时期应验过,我们也不盼望将来会有此种光景。目前神乃是借着福音统治世界,所以惟有在福音传开时,或圣道得以普及时,神才真正获得祂的尊荣。但祂的圣道总是受着顽固的仇敌所反对,也有些人常以讥笑的态度来讽刺神的圣道,并讥之为寓言传说。现在是如此,将来也是如此。可见这个预言在目前不过是一个起点,但是却要在最后的复活之日才得以完全应验,因为其时基督的仇敌才都要服在祂的脚下作祂的脚凳。这事惟有在基督坐在审判座上时才得以成就。所以保罗将此预言作为基督审判台前的审判。
  我们也可注意,在本节经文中也坚定了我们对于基督永恒神性的信仰。这里乃是神自己在说话:神在此断然充分地宣布祂的荣耀绝不给予别人(赛四十二8),现在祂自己的荣耀既已成就在基督身上,那么毫无问题地,祂也在基督里将自己启示出来。事实上,当基督从全世界中为自己招聚了属祂自己的子民,并使他们重新来敬拜祂的尊荣,顺从祂的福音时,以赛亚预言的真实性已经显明出来了。保罗在腓二910两节中所说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的事,也指明这一点。当祂坐上审判的宝座,并要审判活人死人时,这预言更加应验了;因为父神将审判天地的权柄赐了给祂。
  先知所说的话如下:"万口必凭我起誓";但因起誓也等于敬拜神,所以保罗说的"承认"也有相同的意义。主在此是指出,所有人不但要承认祂的尊荣,而且也要用口,用外表的姿势,就是屈膝跪拜,来承认他们愿意服从祂。

 

12.我们各人必要……在神面前说明 这个结论乃是要叫我们谦卑虚心。保罗用这句话来对前面所说的:不要论断弟兄的话,作一个结论。我们不应当僭取审判之权,因我们自己要受审判、要在神面前交账。
  所谓"论断""判断"有许多意思。保罗巧妙地用此字来表示两方面相对的意义。首先,他禁止我们以定罪的态度来判断人;其次他又叫我们要按理判断,免得我们得罪人。间接地,他也在此斥责那些专门恶意地找别人过错的人,这班人一直用他们的诡计来揭发他们弟兄生活中的错失。所以保罗在此叫他们要特别小心,不可随意疏忽地批评人,因为他们可能会使弟兄灰心,而将绊脚石放在弟兄的道路之中。

 

 14.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 保罗预先看到那些在基督的福音里面有了极大进步的人,可能会加以反对,因为他们认为任何食物都没有什么分别;所以保罗先给他们看到对于一般食物应采取什么看法,然后再考虑食物的本身。又加上说,我们常因为误用了食物而犯罪。他宣布说:对于一个正当的以及纯洁的良心,没有一样食物是不洁的;一般人对于洁净的食物受到阻挡,是因为他们自己的无知与错误。凡有人自以为食物有所不洁,他就不能自由地饮用。但是他接着就说:我们不当单单关心食物本身,也当注意我们的弟兄,或在他们面前饮用的食物是否会影响他们的信仰。我们不能以漠不关心的态度来误用神的祝福,因为领受神恩赐时也当表现出爱心来。因此保罗的话的意思是:"我知道一切食物都是洁净的,所以你可以自由饮用。我也让你们的良心不受到顾忌。总言之,我绝不禁止你们用任何食物,但是盼望你们不是专心注意你们的食物而忽略了你们的邻舍。"
  不洁净在这里乃是指亵渎神的,是被那些不敬虔的人胡乱使用的,是与忠信的子民所用的分别为圣之物相反的。保罗说,他知道并确信凡物都是洁净的,为的是要除去我们对于食物是否洁净的疑心。他又说,凭着主耶稣,因为乃是由于祂的恩惠与恩典,所有本来在亚当里受到咒诅的受造之物,对于我们都变为有福的了。他在此也同时指出我们借着基督所得的自由,是与律法的桎梏相反的;因此我们不必再以为自己必须受律法的约束,因基督已使我们得了自由。惟一的例外,保罗在此指出,一个败坏的良心对于任何东西就都是不洁净的。惟有信心与敬虔,使一切东西对我们都成为圣洁。不信的心既是在内心里面不洁,所以他们摸过的东西都变为不洁了(多一15)。

 

 15.你若因食物叫你弟兄忧愁 保罗现在使我们看到,若是我们使弟兄们跌倒,就会在各方面使良好的东西变坏。第一,假使为了这个不太重要的理由而使一个弟兄忧愁,我们就是破坏了爱的原则,因为使人愁苦是与爱心相反的。其次,若是一个软弱的良心受到了创伤,那么基督宝血的代价白付了,因为就是最微不足道的弟兄,也是基督宝血所赎。因此,我们若是为了满足肚腹而使他灭亡,这样的事是不能容忍的。假使我们宁愿获得没有价值的食物,而不要基督,我们就是放纵私欲,卑鄙无耻的人。第三个理由,如果基督为我们获得的自由是好的,我们就当注意:不要因为我们滥用神的恩赐而使我们的自由受到别人的污蔑或毁谤,这些理由可以阻止我们因滥用自由而招来侮辱。

 

 17.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 保罗现在又从另一方面来教导我们,我们不使用自己的自由,并不会失去什么;因为神的国不在乎这些。不论后果是什么,我们必须努力完成使神的国度得以建立并得蒙保守的本分。如果为了爱的缘故,我们禁绝肉食,不使神受到羞辱,不损害基督的国度,不使敬虔的人受侮辱;那么若有人为了肉食的缘故而骚扰教会的话,是我们更不能容忍的。保罗在他的哥林多前书中也是用同样的论点:"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林前六13)。他又说:"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林前八8)。保罗乃是要让我们看到,肉食与饮料不足以叫我们因此而阻碍福音的传扬。
  只在乎圣灵中的公义、和平并喜乐 保罗在此并不是将这几样来与饮食作为对比,或为了要例举天国是由这些组成的;而是要给我们看到属灵的福分是什么。他在此用几个字将福音总括起来,就是说:认知道德上的善行,与神和睦,又因圣灵住在心中而在良心中有真正的喜乐。我已说过:保罗将这几个特质加于他所讨论的事上。凡已经享有真正公义的人,才能分享最美的、无价的幸福,就是说:良心中平静的喜乐。凡已经有了神的平安的人,还需要什么其他的东西呢?
  保罗将和平与喜乐连在一起,在我看来,他乃是要叙述一种属灵的喜乐,因为被神弃绝的人无论是萎靡不振,或强自振作,内心总不能得着真正的喜悦或欢畅;除非他已与神和好,蒙神悦纳,他才能得着真的喜乐。所以惟有这个和平才会生出真的喜乐。当保罗提到这些恩赐时,虽然要指出这些都是圣灵所赐,然而在本段经文中他也要使我们看到属灵的福祉与外表的福气不同;因此我们可以晓得,我们并不必依靠食物来享受神国中的一切恩赐。

 

18.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 保罗以所得的效果作为他论点的依据。若是有人被人所拥护或被神所接纳,那么神的国度就一定会因他的缘故而大大兴旺。凡在公义里面以一个平静的良心来事奉基督的,一定会同时得神和人的称许。何处有公义、和平与属灵的喜乐,何处神的国度就得以成就。神的国度因此并不包括物质的东西。保罗说:顺服神旨意的人是蒙神所悦纳的,因此他也会被人所拥戴,因为这样的人一定会有德行的见证而使别人亲眼看见。这也不是说:邪恶的人一定会饶过神的儿女。事实上,他们常会无缘无故地来侮辱神的儿女,或以假见证来污蔑无辜的人。换句话说:他们常恶意地歪曲事实,甚至于常在好的行动上找错处。然而保罗在此所说的乃是正直的判断,是不含有坏脾气、怀恨的心或是迷信的态度。

 

 19.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 保罗在此尽可能地叫我们不要单单考虑肉食,而要思想更崇高的事,因为这崇高的事才应当占有首位,而且是超过食物的。我们必须要吃食物而生活,但我们活着却是为了事奉主。事奉主的人才会以他的仁慈礼让而造就他的邻舍。在这两件事上,即和睦与造就,几乎包括了爱心的全部本分。保罗为要使人不轻视这一点,故他再重复前面所说过的话:就是肉食不足以叫我们作为摧毁主的圣殿的缘由。无论何处,只要有一点点敬虔的火花,我们就能因此而看到神的工作,凡有人以自己疏忽的行动而搅扰软弱弟兄的良心,就是毁坏神的工程。
我们应当注意,保罗将造就与和睦连在一起,因为有时人若太宽容自己或别人,常会因他们过分满足别人不当的欲望,反而损害人。所以,当我们要随顺弟兄的欲求时,必须分辨何者为有益的,如此我们才会乐意地帮助弟兄而使他们获得救恩。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也是如此警戒我们:"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接着他就给我们看到他说这话的理由:"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

 

 20保罗在此重复提及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是很有效果的。他在此并不是叫我们要节制或禁食,却是叫我们不要毁损敬虔的事工。虽然我们并不随我们的口味吃任何东西,我们也为了弟兄的缘故禁绝某种食物,但是神的国却一直是完整的。
  凡物固然洁净 保罗告诉我们一切东西都是洁净的,然而他又加上一个例外:但有人因食物而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保罗似乎是如此说:"肉食是好的,但若因此而使弟兄跌倒,就变为恶的了。"神将食物赐给我们,但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要影响我们的爱心而使弟兄跌倒。吃肉而损伤爱心,因此也会影响我们对于洁净之肉的享受。他下结论说:凡会使弟兄跌倒的事,我们都需禁绝才好。

 

 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 保罗在此所用的字很适宜,疑心乃是表明一种不定的心意,又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应当如此行。疑心也表示三心两意,或是在不同的行动计划之中,当拣选那一种。善行的最主要之处,乃是要确实有把握,并心意坚定,知道自己所行的在神前是对的。所以疑心的事是我们最不能赞同的,因之是最会扰乱我们内心的。在神看来,这个真理确是早已放在人的心中。所以我们心中所当确定的,乃是要讨神的喜悦。人若知道此点,就不会觉得不知怎样行,也不会犹豫不决,或随从盲目的冲动,或凭幻想行事。假使我们生活的方式有了规律,而不会有疑心而用某一种食物,那么对于更重要的事,我们就会更小心行事了。
  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保罗定此为罪,是因为任何行为,虽然看来是高尚的、特出的,但若不是出于无亏的良心,就被认为是罪。神不看人外表的行动,却看人内心是否顺服。我们的行为乃是以这个价值为根基。假使人行事而不能肯定是否会得神许可,那么这就算不得是顺服。任何人采取行动时若与良心的见证相反,就是在他内心中有了此种疑惑,他就是抹煞良心行事。
  这里信心乃是指心中坚定主意,确切不疑--不是从人来的自信,乃是出于神真理的信心。因此我们的行动外表看来算是不错的,但若存有疑惑与不定,就使好的行动也变为不好的了。敬畏神的心灵,除了神的圣道之外,绝不从任何其他事上支取信心;因此所有出于人的崇拜仪式,或是出于人心的行为都没有存在的价值。认为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也就是认为凡不为神的道所赞许或支持的,都当被弃绝。此外,单为神的道所赞许的行动,仍有所不足,所以我们的心当以神的道为根据而预备自己,行那所当行之事。所以,假使我们心中想有确切坚定的信念,以及正直生活的首要原则,乃是坚信神的圣道,并在神的道引导我们时,专心随从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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