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讲 |
揀選的主權
羅9:1-33
引言:”救贖論”雖已完結,但”選民”的問題未解決
※羅9:-11: 專論”選民得救的問題”
I.上帝揀選的主權 9:
II.上帝揀選的原則 10:
III.上帝揀選的應許 11:
※本章分段:一、上帝為何丟棄猶太人 1-13
二、上帝為何揀選外邦人 14-29
三、丟棄與揀選的關鍵 30-33
一、上帝為何丟棄猶太人 1-13
1.保羅為同胞被棄而傷痛 1/3
A.保羅的傷痛是真誠的 1
B.保羅的傷痛是深刻的 2
C.保羅的傷痛是捨己的 3
2.說明選民被棄的原因 4/13
A.徒有選民的名份,卻無選民的實質 4/6
B.舉出二例:
(一)以撒與以實瑪利 7/9
A.應許之子
B.肉身之子
(二)雅各與以掃 10/13
A.主所選召
B.人的行為
二、上帝為何揀選外邦人 14-29
1.上帝有憐憫的主權 14/16
A.上帝的絕對性 14
B.上帝的自主性 15-16
※引經 (出33:19)
2.上帝有任憑的主權 17/18
A.法老的剛硬 17
※引經 (出19:16)
(哀3:65)
B.結語 18 「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3.上帝有造作的主權 19/23
A.祂是造物主,我是被造之物
B.祂是窑匠,我是泥土 (賽64:8)
4.上帝有選召的主權 24/29
A.揀選的對象 24 (西3:12,彼前2:9-10)
B.揀選的預言 25-29
(一)何西阿書 2:23 (參閱1:6, 8,2:1)
(二)以賽亞書 10:22,25:22,1:9
三、丟棄與揀選的關鍵 30-33
1.事實 30-31
A.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
B.本來在追求義的猶太人,反得不到義
2.原因 32
A.不憑著信心求
B.只憑著行為求
3.試驗 33
※引經 (賽28:16,8:14)
※錫安的一塊絆腳石乃”十字架上的基督” (林前1:22-24)
“不羞恥” = 不廢空 = “神的大能””神的智慧”
※所以保羅專心一意傳”耶穌基督””釘十字架” (林前2:1-5)
結語:上帝雖有”絕對主權” - 卻不能”違背自己” (提後2: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