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第二课

羅馬書第一章
  1. 引言(1:1-15)
  2. 主旨: 偉大的福音(1:16-17)
  3. 福音的需要:神的忿怒顯明於不義的人身上(1:18-3:20)1.外邦人的不義:明知故犯(1:18-32) 2.猶太人的不義:自以為義(2:1-3:8) 3.小結:沒有義人(3:9-20)
  4. 福音:顯明神的義(3:21-8章)1.因信稱義(3:21-5):a. 因信稱義的真理(3:21-31) b. 因信稱義的例証(4) c. 因信稱義的福氣(5)2.因信成聖(6-8):a.脫離罪惡的捆綁:與主聯合(6) b.脫離律法的捆綁:不受約束(7)c.脫離肉體的捆綁:靈裏新生(8)

I. 引言 (1:1-15)

  1. 保羅看自己–神的呼召和委派 (1:1)

應用:事奉的的基礎乃主的呼召和對主的順服委身。你明白祂特派你的任務嗎?

B. 保羅看福音–主耶穌基督已成就的一切〔1:2-4〕

應用:福音已經完成,只待我們去分享。

  1. 保羅與他們的關係–神賜權柄和愛心去建立他們〔1:5-7〕

「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叫所有民族〔萬國〕因相信而順服

應用:你的價值和安全感永遠繫於神主動的揀選、無條件的愛和祂看你已稱義的地位。無論你多麼軟弱,祂無條件的愛必保守帶領你到底。

  1. 保羅對他們的心意〔1:8-15〕

應用:假如要影響別人的生命,我們便要學習愛他們,相信他們,不住代禱和坦誠分享你的見証。

 

II. 主旨 - 偉大的福音 (1:16-17中總結了福音精義)

A.「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能拯救普世人,無分國界,只是次序不同,猶太人à 外邦人

B.「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指神將祂的義加給相信的人,看原本充滿罪惡的人為無罪

C. 「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NIV:by faith from first to last:由始至終只靠信心「信心」指人聽到福音,明白自己的不義和絕望,並看見神的公義和慈愛,內心產生完全的信靠

D. 「義人必因信得生(哈2:4)」〔NIV:the righteous will live by faith〕:憑信心被神稱義的〔義人〕也要繼續憑信心〔因信〕在神面前生活〔生〕

應用: 今天你憑什麼在神面前生活〔如靈修、返聚、關心別人〕?

 

III. 福音的需要:神的忿怒顯明於不義的人身上(1:18-3:20)

留意 2:1第一個字是 「那麼」〔NIV:therefore〕,顯示2:1之前後是談論兩種人。1:18-32指沒有律法的外邦人;2:1-3:8指有律法的猶太人〔2:17〕

A.外邦人的不義:明知故犯(1:18-32)

1. 神忿怒已顯明〔v18〕:

2. 人如何阻擋真理:強調知道有神卻不肯承認〔v19-23〕

應用:人不肯相信有神非因沒有需要或缺乏經歷,乃因他們內心不肯承認罷了。我們也要學習將神本當有的敬愛、順服和感謝歸給祂,以至內心得到滿足而不需在別處找依靠。

3. 神如何顯出忿怒:三次任憑人犯罪〔v24-32〕

「任憑」在新約出現約120次,一般指交給;這裏指神不攔阻人犯罪或神將他們交給自己所選擇的污穢生活。留意神每次的「任憑」也是回應人的不虔和虧缺神的榮耀〔3:23〕而作的懲罰〔23-24; 25-27; 28-32〕,人的罪和神的懲罰亦越來越嚴重。

  1. 貶低神的榮耀〔v23-24〕: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必朽壞的偶像〔v23〕->懲罰:神將他們交給心裏的私慾(desire of their heart)->沾污自己的身體(v24)
  2. 貶低神啟示的真理〔v25-27〕:將敬拜又真又活的神變成敬拜偶像的謊言(v25) ->懲罰:神將他們交給可恥的衝動(degrading passion) ->女同性戀:違反本性的性行為(v26)和男同性戀:無法自控的慾望(v27)->自己身上得報應
  3. 貶低神應有的地位〔v28-32〕:不覺得應該承認神為神(did not see fit to acknowledge God)(v28上)

->懲罰:神將他們交給敗壞的心思,去作不道德的事(v28下)

i) 敗壞的心思:

  • 裝滿了各樣惡念〔v29上〕:不義〔包括下面的惡行〕,邪惡〔樂意行惡〕,貪婪,惡毒〔詭計害人〕
  • 滿心是損人的念頭〔v29下〕: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ii) 作不道德的事:

  • 作不是該作的事(v30):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自以為聰明地用新方法行惡〕,違背父母的
  • 不作該作的事〔v31〕:無知的(不聽真理和勸告),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1. 小結-再強調明知故犯的罪(v32):良心明知神有懲罰〔如中國人「惡有惡報」〕,但如1:18般壓制了神在其內心啟示的真理,更鼓勵別人犯罪以減低良心的不安。

應用: 人的所謂自由其實一點也不自由,因他們無法控制內心的私慾和敗壞的思想。罪的惡化影響了自己的身體、人際關係,也使良心不安。若沒有救恩,人只有越來越變壞,絕無盼望。你有否善同神給你不犯罪的自由呢?

 

預習:2:1-6論斷人的人有何可責之處?2:7-16神審判人按什麼原則?未聽福音的人的良心與信徒的良心有何分別?2:17-29靠守律法的人有何可責之處?3:1-8猶太人有什麼疑問?保羅如何回答?3:9-20普世人如何敗壞呢?你覺得自己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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