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一章
- 引言(1:1-15)
- 主旨: 偉大的福音(1:16-17)
- 福音的需要:神的忿怒顯明於不義的人身上(1:18-3:20)1.外邦人的不義:明知故犯(1:18-32) 2.猶太人的不義:自以為義(2:1-3:8) 3.小結:沒有義人(3:9-20)
- 福音:顯明神的義(3:21-8章)1.因信稱義(3:21-5):a. 因信稱義的真理(3:21-31) b. 因信稱義的例証(4) c. 因信稱義的福氣(5)2.因信成聖(6-8):a.脫離罪惡的捆綁:與主聯合(6) b.脫離律法的捆綁:不受約束(7)c.脫離肉體的捆綁:靈裏新生(8)
I. 引言 (1:1-15)
- 保羅看自己–神的呼召和委派 (1:1)
- 「耶穌基督的僕人」:「僕人」一詞原來是奴僕,表達對基督完全委身和順服
- 「奉召為使徒」:「奉召」指出於神揀選而非自己功勞;「使徒」的狹義指十二使徒(路6:13),廣義指在初期教會領受特別使命的人,如保羅和巴拿巴(徒14:14),雅各(加1:19)。今天已沒有使徒,他們是教會的根基,從神直接得啟示(弗2:19,20),而我們今天已有神啟示完整的聖經了。
- 「特派傳神的福音」: 「特派」指分別出來專為福音工作
應用:事奉的的基礎乃主的呼召和對主的順服委身。你明白祂特派你的任務嗎?
B. 保羅看福音–主耶穌基督已成就的一切〔1:2-4〕
- 舊約應許:「這福音是神從前…在聖經上所應許」–福音從創1:15開始,不斷預言彌賽亞的來到
- 論到主的人性:「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仍是神,但因生為大衛後裔而加入了人性,並表明祂有彌賽亞的身份
- 論到主的神性:「按聖善的靈說…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仍是神,但一直活在軟弱中,至復活後不再在軟弱中而在大能中存在,顯明是大能中神的兒子
應用:福音已經完成,只待我們去分享。
- 保羅與他們的關係–神賜權柄和愛心去建立他們〔1:5-7〕
- 神賜權柄:「受了恩惠並使徒職分」–顯出他權柄來源,但一切出於神的恩典;
「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叫所有民族〔萬國〕因相信而順服
- 也包括他們:「蒙召」–非自己選擇,乃蒙神呼召;「為神所愛」–非自己可愛,乃神無條件的愛;「聖徒」–地位上已成聖,生活上仍要追求
應用:你的價值和安全感永遠繫於神主動的揀選、無條件的愛和祂看你已稱義的地位。無論你多麼軟弱,祂無條件的愛必保守帶領你到底。
- 保羅對他們的心意〔1:8-15〕
- 感恩〔v8〕:「靠耶穌」-神感動他去感恩,「信德」-關心了解他們的信心
- 代禱〔v 9-10〕:「心靈」–要誠誠實實從心裏作,「不住」–指每逢禱告都會記念〔「在禱告間常懇求」之意思〕,「或者照神的旨意」–所求的未成就仍懇切祈求,也甘願順服神的安排,結果經歷無數危險才到羅馬〔徒27章〕
- 相交〔v11-12〕:因大家對神的信心而能彼此安慰鼓勵,同得堅固。「堅固」指意志和目標上的堅固,靈命質素多於真理知識。
- 使命感〔v13-15〕:「欠債」表達非還不可的感受和催逼,因他明白福音的必須和寶貴〔v16…〕
應用:假如要影響別人的生命,我們便要學習愛他們,相信他們,不住代禱和坦誠分享你的見証。
II. 主旨 - 偉大的福音 (1:16-17中總結了福音精義)
A.「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能拯救普世人,無分國界,只是次序不同,猶太人à 外邦人
B.「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指神將祂的義加給相信的人,看原本充滿罪惡的人為無罪
C. 「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NIV:by faith from first to last〕:由始至終只靠信心「信心」指人聽到福音,明白自己的不義和絕望,並看見神的公義和慈愛,內心產生完全的信靠
D. 「義人必因信得生(哈2:4)」〔NIV:the righteous will live by faith〕:憑信心被神稱義的〔義人〕也要繼續憑信心〔因信〕在神面前生活〔生〕
應用: 今天你憑什麼在神面前生活〔如靈修、返聚、關心別人〕?
III. 福音的需要:神的忿怒顯明於不義的人身上(1:18-3:20)
留意 2:1第一個字是 「那麼」〔NIV:therefore〕,顯示2:1之前後是談論兩種人。1:18-32指沒有律法的外邦人;2:1-3:8指有律法的猶太人〔2:17〕
A.外邦人的不義:明知故犯(1:18-32)
1. 神忿怒已顯明〔v18〕:
- 源頭:「從天上」–神的忿怒是聖潔的神面對罪惡時的反應
- 對像:「不虔不義的人」–不敬畏神的人〔不虔〕導至道德行為的偏差〔不義〕
- 原因:「阻擋真理」–壓制了神在其內心啟示的真理,包括創造(v19-20)和良心(v32)
2. 人如何阻擋真理:強調知道有神卻不肯承認〔v19-23〕
- 「人所能知道」〔v19〕–人所能明白有關神的知識己顯明在人心裏
- 「藉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v20〕–藉創造叫人雖看不見但卻仍可體會神的永能〔有一位擁有永恆能力的創造主護理大地〕和神性〔有一位至高主宰,如中國人「天網恢恢」〕
- 「雖知道卻不榮耀感謝祂」〔v21-22〕–不將神本當有的敬愛、順服和感謝歸給祂 ->思想變得空虛和沒有方向〔思念變為虛妄〕 ->故意不認識神的人在道德和屬靈的事上變成愚拙不能明白的人〔無知的心昏暗了〕 ->自作聰明,其實十分愚拙
- 「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v23〕–人本性對神之倚靠得不到滿足,所以須為自己製造一個敬拜的對像。用「對比」特顯敬拜偶像的愚拙:不朽壞/必朽壞,神的榮耀/被造之物的樣式。
應用:人不肯相信有神非因沒有需要或缺乏經歷,乃因他們內心不肯承認罷了。我們也要學習將神本當有的敬愛、順服和感謝歸給祂,以至內心得到滿足而不需在別處找依靠。
3. 神如何顯出忿怒:三次任憑人犯罪〔v24-32〕
「任憑」在新約出現約120次,一般指交給;這裏指神不攔阻人犯罪或神將他們交給自己所選擇的污穢生活。留意神每次的「任憑」也是回應人的不虔和虧缺神的榮耀〔3:23〕而作的懲罰〔23-24; 25-27; 28-32〕,人的罪和神的懲罰亦越來越嚴重。
- 貶低神的榮耀〔v23-24〕: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必朽壞的偶像〔v23〕->懲罰:神將他們交給心裏的私慾(desire of their heart)->沾污自己的身體(v24)
- 貶低神啟示的真理〔v25-27〕:將敬拜又真又活的神變成敬拜偶像的謊言(v25) ->懲罰:神將他們交給可恥的衝動(degrading passion) ->女同性戀:違反本性的性行為(v26)和男同性戀:無法自控的慾望(v27)->自己身上得報應
- 貶低神應有的地位〔v28-32〕:不覺得應該承認神為神(did not see fit to acknowledge God)(v28上)
->懲罰:神將他們交給敗壞的心思,去作不道德的事(v28下)
i) 敗壞的心思:
- 裝滿了各樣惡念〔v29上〕:不義〔包括下面的惡行〕,邪惡〔樂意行惡〕,貪婪,惡毒〔詭計害人〕
- 滿心是損人的念頭〔v29下〕: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ii) 作不道德的事:
- 作不是該作的事(v30):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自以為聰明地用新方法行惡〕,違背父母的
- 不作該作的事〔v31〕:無知的(不聽真理和勸告),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 小結-再強調明知故犯的罪(v32):良心明知神有懲罰〔如中國人「惡有惡報」〕,但如1:18般壓制了神在其內心啟示的真理,更鼓勵別人犯罪以減低良心的不安。
應用: 人的所謂自由其實一點也不自由,因他們無法控制內心的私慾和敗壞的思想。罪的惡化影響了自己的身體、人際關係,也使良心不安。若沒有救恩,人只有越來越變壞,絕無盼望。你有否善同神給你不犯罪的自由呢?
預習:2:1-6論斷人的人有何可責之處?2:7-16神審判人按什麼原則?未聽福音的人的良心與信徒的良心有何分別?2:17-29靠守律法的人有何可責之處?3:1-8猶太人有什麼疑問?保羅如何回答?3:9-20普世人如何敗壞呢?你覺得自己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