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课 |
成为神的儿女
经文:罗八1~17
经句背诵: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
:「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5~16)
思考问题:
1.是否以作为基督徒为荣?
2.分享顺服圣灵引导的体验。
肉体中两种律之交战,是如此频繁和实际,也带给人莫大的苦楚和压力(罗七24
);如何能脱离呢?保罗继续根据他属灵的经历和真理的应许,向我们阐述:「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
放了我。」(罗八1~2),而且使信靠祂的人,成为神的儿女(八16),因此可
以得胜。从本段的叙述中,使我们再一次回想和整理,在主里的人,就不再是作
奴仆,而能脱离,所以可以这样说:我们不再欠:
1.罪和死的债:
「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2),我们不再因怕死而一直作罪的奴仆(来
二15),罪不能再控制我们,因它不再作王(参:罗五21,六12),这是我们要
不断提醒自己的。
2.律法的债:
是因「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罗八3),所以人不可能藉行全部
律法而得以称义(参:雅二10),那我们只好脱离律法的束缚(参:罗七6),寻
求那能使我们真正照律法之精义,而真心事奉神的力量。
3.肉体的债:
因肉体有所软弱,以致律法失去功能(八3),而肉体本身就有许多需求,罪又利
用这些需求形成不好的欲望,得以控制人,以致「我肉体中,没有良善」(罗七
18);但今在基督里面,我们不再欠肉体的债,可以胜过、控制,如主耶稣在禁
食四十天后,能以圣经上的话「人活着,不是单靠着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
一切话。」(申八3)胜过试探,这也是神训练以色列百姓所要培养出的信仰和精
神。
那为什么今日在主里就可以脱离这一切的债呢?是因主的救赎,而这恩包括:
1.主的代死:
「律法既因肉体的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
,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
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3~4),保罗常思此恩典(提前一12~16),也希望
我们不可忘记。
2.圣灵的内住: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罗八9),也因
此「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八2);主应许赐下圣灵,成为
我们属灵的力量(弗六17),得以遵行主的教训,治服肉体的软弱。
因此,得以在基督里面的人,就是领受了主的改变和拯救,被迁到爱子的国度里
(西一13);这包括:
1.尊贵的身分:
「你们所领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八15)。作罪的奴仆,是被辖制
和可怕的,今主释放我们,不是单从作罪的奴仆,转而作神的奴棣,虽然我们当
以谦卑顺服的精神,犹如奴仆忠心事奉主人一样(参:罗六22);但在身分上,
进而是被称为神的儿女,且有圣灵同印证,所以虽要敬畏神,却是如同儿女与父
亲之亲爱,以喜乐、爱慕的心来事奉神。
2.更新的生命:
「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
,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罗八11);
可见我们已领受一个更新的生命,会追求上面之事的生命(西三1);因此能不断
追求长进,爱慕属灵的事,凡事立志要得神的喜悦,自然会厌弃那些不好的事(
罗六21)。
我们既然领受如此的福分,那当如何持守尊贵的身分,不再作有损身分之事,而
且能好好充实自己,展现出丰盛、活泼的新生命呢?
1.效法主的爱:
主耶稣为救赎人类而牺牲生命,这伟大的爱要能不断地激励我们(林后五14),
以爱包容、接纳、赦免、事奉,一能显明美好的见证(约十三35),二能战胜物
质、外表的诱惑(约壹三17~18),三能成全律法(罗十三8),当积极追求。
2.效法主的顺服:
主耶稣清楚表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30)
,我们也当随从所领受的圣灵,体贴圣灵的事(罗八5),靠着圣灵的帮助,时时
治服肉体的软弱(八13),也时刻祈求圣灵的引导(八14),顺服神的旨意而行
,愿坚持信仰的原则到底。
3.效法主的受苦:
「如同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罗八17);有此心志,就
可以与罪断绝(彼前四1),可以敬虔度日(提后三12),求主加添信心,学习主
的忍耐,不畏艰难,共同为建设神的国而齐心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