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
四.從成聖而得的新能力(八1-17)
在第七章,“我”字出現了二十次,“聖靈”只出現過一次,但在第八章,“聖靈”出現了二十二次。
1. 從罪中得釋放(1-8)
這個比較給我們一些提示:第七章是說我,第八章是說聖靈。首先我們看信徒的地位。原文裏第1節開始有“所以”這連接詞,用作指第七章的內容,特別是第七章25節。誰拯救我們?感謝神,借着耶穌基督拯救了我們。這個“所以”是回應第七章的。我們看見重點是在基督裏。當我信耶穌時,神就用耶穌基督的公義包裹我;在基督裏沒有定罪,是完全沒有定罪,在基督裏我們都蒙赦免。美國的前任總統尼克遜面對“水門事件”,可能會因此下監。他避免彈劾的方法就是辭職,然後有新總統繼任,就是當時的副總統。新總統的第一個行動就是赦尼克遜。當時的社會充滿了困亂,新總統希望特赦尼克遜後,將整個社會重新開始。當時沒有人可以推翻這決定,因為是最高的權力。這就如我們現在經文中的情況了。神寬恕了我們,是沒有人可以推翻的。
第2節解釋這情況,這節以“因為”作開始,解釋第1節。我們不被定罪,因為我們是在一個全新的規律和原則下生活。我們在基督裏是按着賜生命的靈來生活,這就將我們從罪和死的律裏救出來。當火箭升上太空時,它是離開了地心吸力的控制。離心力令太空人處於一個無重狀態的環境下,所以太空人不受地心吸力的控制,就好象我們在基督裏一樣。我們在罪和死律釋放出來,不再被定罪,這是我們的位置。
第3節中的“肉體”有幾個意思,“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我想守律法,但因為肉體軟弱,不能守到。
基督是以肉體來到世上,衪是一個真正的身體,目的是要真正成為罪身的形狀,這是被咒詛的。我們的肉身仍在,仍然活着,但是被定罪的。好象一個罪犯被帶到法庭一樣,快要被定罪。他要逃走,雖然他被定罪,但暫時是自由的。同樣地,我們裏面的罪性是被定罪,是死的。
第4節:“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我們在聖靈裏行,便自然能守律法。雖然我們不是故意去守律法,我們順着聖靈而行便自然滿足律法的要求。加拉太書五章22至23節說聖靈的果子,這些事沒有律法禁止。
假設我有一輛高性能的跑車,引擎是賽車用的,排擋是賽車用的,車尾有優美的定風翼,車輪是新穎的。那車在公路上簡直就象飛一樣。美國德薩斯州西部是平原,高速公路很寬闊很直,也有很多車速限制的路牌,時速限制為一百二十公里。那時沒有警察在附近,我想試看看跑車的最快速度,我看見車速限制的路牌,但跑車越來越快,到達二百六十公里的最高車速。我們轉過來看。我駕着跑車在公路上,但沒有車速限制的路牌,我旁邊有一個循警駕着警車上來,說車速不可超過八十公里。我的車速如何呢?最低一百公里。分別在哪裏呢?完全是因為一個人的出現。前面的情況有很多限制,但我不理會,後面的情況就如有聖靈在旁的時候,我便自然遵守律法了。
這就是信徒的潛力,那生活方式是一直遵守、完成律法的要求。我們在潛力裏再看可能性。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可以選擇生活得象個得救的人,也可以生活得象個失喪的人。這就是第5節所說的:“因為隨從肉的人體貼肉體的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我們可以選擇按肉體而行,還是按聖靈而行;換句話說,就是可以選擇在十字架舊的那邊而行,或是新的這邊,就是借恩典而行。有人會說,不是在舊的那邊,也不是在新的這邊,而是在中間。但我們不能在中間。只能在十字架舊的那邊或是新的這邊。
第6節提到兩個結果,體貼肉體的結果就是死,體貼聖靈就是生命平安。第7節解釋何謂死:“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所以死的意思是行事為人與神為仇。與神為敵的時候;在靈性上就是死了。
生命的意思是討神喜悅,所以在律法以下我們不能令神喜悅。第8節非常重要,我們留意所說的“屬肉體的人”,是指失喪的人。第七章5節:“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失喪的人是行在肉體裏,他們不能討神喜悅,所以他們不能有自由意志,不能作任何事情去討神喜悅。
有兩個可能,就是我們可以按肉體而活,或是按聖靈而活。問題是:你是否有責任在肉體裏而行呢?不是。你沒有欠肉體的債,但你是否有責任按着聖靈而行呢?是的。我們欠了聖靈很多。我們應該按着聖靈而行。
2. 從肉體中得釋放(9-11)
第9節:“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節經文非常重要,說基督徒可能屬肉體或是屬聖靈。什麼人是在肉體裏?那些失喪的人。什麼人是在聖靈裏?那些得救的人。第9節說“……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我們怎麼知道呢?因為神的靈住在我們心裏。如果神的靈住在我們心裏,我們就在聖靈裏得救。如果一個人沒有聖靈,他就不是個基督徒。
有些人呼求祈禱,叫聖靈進入他們的生命裏。他們想看到聖靈住在他們的生命裏這奇特的景象,他們的根據是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耶穌怎樣說呢?祂說我們祈求就得着聖靈,那些向神祈求的人便得着聖靈了。祂這話是對信徒說的,是否代表我們要祈求聖靈的來臨呢?不是。但為何耶穌那樣說?因為這句說話是在五旬節前說的,我們看使徒行傳第一章便看到他們在祈禱,他們正在祈求天父的應許,就是聖靈了。今天,聖靈已經賜給我們了,所以不用再祈求聖靈進入我們的生命。我們若沒有聖靈,就不是一個基督徒;我們既是個基督徒,是已經有聖靈了。
第一,我們不是在肉體裏;第二,我們的身體因罪而死。第10節的意思是我們的身體是必死的。每一個人的身體都會死去,有時候我們沒有去想死亡這件事,每個人身體的結果也是死亡。
保羅提到人的靈因為義的緣故活着,第10節:“……心靈卻因義而活。”這是指人的靈。人是由靈、魂、體組成的。假設我面前有三件大物件,最底的代表身體;在身體上的是魂,這就是基本的“我”;最上層就是人的靈。我們在世上是以身體來溝通的,如果我們沒有身體,便沒有人可以看得見我們,也沒有人聽到我們說話。我們的身體就是我們與世界溝通的渠道。同樣地,我們有人的靈,那就是我們在靈界溝通的途徑。
我們未得救時,我們的靈是在那邊,但神的靈是在這邊。失喪的人也有他們的靈,但是他們的靈是死的,與神分開,神的基督將我包圍着,最上的那物件就是我的靈,現在活了,並且與神同在,因為有神的義。是否因為我自己做到神的義,又或是我的好行為呢?不是。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神就將祂的義加給我了。
我們的身體必定會死去,但靈會復活過來,我們會進入神的永恆,因為有基督的義。信徒的身體會復活,第11節:“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在第10節,基督在我們裏面;第9節說聖靈在我們裏面,兩樣好象同時擁有的。基督怎樣在我們裏面呢?基督在我們裏面,因為有聖靈在我們裏面,聖靈代表基督在我們裏面。第11節非常合邏輯,既然耶穌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我們的身體也會復活。人的身體有永恆的一面,我不是很明白的,但在天上會清楚知道,基本上是同一個身體。
3. 從捆綁中得釋放(12-17)
在第12節,保羅再一次指出我們的責任,我們沒有欠肉體任何債,但我們好象欠債一般欠了聖靈。第12節說到負面的事情,提到肉體是順從罪性而活。第13節比較難於理解。如果我們按着肉體而活,我們便死了。那麼死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新約希臘文裏所說的:差不多是死的。
如果你是一個基督徒,你會去到十字架的這邊,在這裏停留,在肉體上死了。罪可以引致身體死亡(林前一一30)。保羅提到有些基督徒的身體會死亡,有些會軟弱,有患病的,有些睡着了,說睡着了其實是死了的意思。神會接觸你的身體,令你軟弱,或是患病,甚至死亡。約翰一書五章16節也提到類似的內容,說有引致死的罪。經文沒有指明是那一樣罪,但任何罪也可引致死亡。保羅在第12節說,如果我們順從肉體而活,即是在十字架的那邊,我們是死的,所以我們要借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注意我們不是要將身體治死。保羅不是叫人自殺,自殺是一種很可怕,而且最自私的行為。他是要我們治死身體的惡行,同時在聖靈裏而行,就是加拉太書五章16節所說的。那裏說我們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第14節:“……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被神的靈引導就是順着聖靈而行(加五16,18)。前一節提到順着聖靈而行,後一節提到被聖靈引導,兩處同是描述一樣東西;被聖靈引導和順着聖靈而行是一樣的。我們得到由聖靈而來的能力,可以勝過罪惡。
我們岔開話題,看約翰福音七章37至39節:“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着榮耀。”經文提到聖靈,是聖靈充滿這方面;又提到流出活水的江河來。基督叫人到祂那裏喝水,接着的那節經文解釋了,相信耶穌的人要聖靈的充滿就要走到耶穌基督跟前說:“神啊!我相信祢。”如果你相信耶穌基督,聖靈就可以工作了。聖靈充滿我們,就是因為我們走到耶穌跟前,表示自己不能做到,相信耶穌基督,於是便得到聖靈的充滿。我講道前,會對神說我做不到,希望神透過我來工作,聖靈會因為耶穌基督得榮耀而喜歡這樣的事奉。所以耶穌說相信祂的人,便在他裏面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第15節說我們不是得着奴僕的心,仍舊害怕,而是得到一個兒子的心。收養是什麼一回事?我有兩個兒子,都是收養的。在嬰孩時我們已收養了他們,那時我們要簽一些文件。文件列明如果日後有親生的兒子,他們的權利不會大過那兩個收養的兒子。收養是一種權利,收養的兒子有親生的兒子一樣的權利。我們重生成為神的兒女,好象收養的兒女一樣,所以我們可以稱神為“阿爸!父!”我所收養的兒子最初叫我爸爸,而猶太人的小孩子最初是叫“阿爸!”這是亞蘭語,意思是父親。保羅是寫給外邦人的,但他用了猶太語“阿爸”。基督也用同一個詞彙,在馬可福音第十四章的一個儀式裏,祂祈禱說:“阿爸!父!”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基督靠近父神,祂將心傾倒在父神面前。當我們重生的時候,同樣對神說:“阿爸!父!”因為這是聖靈在我們心裏的工作。
第16節說我們不是受奴僕的心,而是兒子的心。第16節:“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有人說聖靈向我們的靈作證,其實不是這個意思,而是聖靈與我們的心一同作證。猶太人的規矩要求兩個人作見證,這節也提到兩個證人,聖靈和我們的靈,同說我們是神的兒女,是已經重生的。聖靈告訴我們是這樣,因為我們的靈與神同在一起,所以我們的靈也這樣說,我們是神的兒女。高潮在第17節,由兒女開始,然後是後嗣,是與基督一同作後嗣的。我們要這樣想,我們是神的後嗣,是蒙受祝福的。我們是與基督同作後嗣,要把這信息深藏在腦海裏。基督承受什麼,我們同樣承受什麼。我不能領會這個事實,基督在永恆裏的產業,我們也能得到!
這裏是假設我們與祂一同受苦。當我們受苦時,基督也一同受苦。掃羅在大馬色的路上看到有很強的光顯現出來,又有聲音呼喚他:“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那聲音不是說“為什麼逼迫教會”,而是“為什麼逼迫我”。當掃羅逼迫教會時,其實是在傷害基督。
得榮耀:神的義的盼望(八18-39)
第八章最後那部分是一首詩歌。詩題為受造之物的嘆息。這段經文論到得榮耀。大多數聖經教師都教導第28節“……萬事互相效力”的主題,會提到神預先叫人得榮耀等等,又強調沒有事物將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但多忘卻了得榮耀的重點。這重點很合邏輯。第一是稱義,人從神裏得到新的生命;第二是成聖,他們的屬靈生命有成長;第三個合理的結果是得榮耀了。這就羅馬書的邏輯進展。
一.現今的苦楚(八18-27)
第一是受造之物一同嘆息,第18節是用“因為(for)”開始的,是要回應第17節說:“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這裏設我們與基
督一同受苦,因為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也會與祂一同得榮耀。
1. 受造之物一同歎息(18-22)
第18節說,現在的苦楚比起將來的榮耀就微不足道了。這裏用一個會計學的字眼,就是在計算。我在計算我現在所受的苦楚,與將來所要得的榮耀比較時,便覺得沒什麼大不了。
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也有同樣的意思,那是至暫至輕的苦楚,比較極重無比的榮耀。現今的苦楚,比較將來的榮耀;至輕的苦楚,比較極重的榮耀。保羅是用希伯來文來作比較。“榮耀”在希伯來文指一些重的東西,由至輕的苦楚,到最終得到極重的榮耀;短暫而輕的苦楚變成永遠而重的榮耀。兩者不能相比,一個是很好的投資,就象我們將金錢投資在銀行。至輕的苦楚是什麼意思?保羅受了多次的鞭打,最少有四次遇到沉船,受同胞的逼迫,外邦人的逼迫,海上、陸上也遇到危險。他仍然將這些當作至暫至輕的苦楚。如果這些苦難也算是至輕的話,那極重的榮耀便真的很重了。
第19節用的字很重,不單是因希望、盼望,而是用切望;不單是說等待、而且是很逼切的期待。經文不是說我們渴望地等候,實際上渴望地等候的不是我們,而是那些受造之物,它們等候着我們可以得榮耀的時候。
第20節:“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創世記三章17節說亞當和夏娃得到權力去管理這個世界,但他們犯了罪。他們並沒有喪失管治世界的權力,但受造之物卻落在咒詛之下。不能說由一個墮落的亞當去管活一個沒有墮落的世界,全都是墮落的受造物。但人仍然有權力去管理受造之物,但因着人犯罪的緣故,受造之物便落在咒詛之下。這地因亞當的緣故受咒詛,現在全世界的受造之物也受咒詛。有一天耶穌基督再來,要將這些受造物從咒詛中釋放出來。受造物一直在等待這日的來臨,它們很切慕我們得榮耀的日子。
第22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勞苦是怎樣的?所有世上的苦難也是勞苦,每一個風暴、水災、地震、火山爆發、飢荒。苦難就象婦人生產一樣,所有受造之物也在勞苦之下,直至那一天的到來。在馬太福音十九章28節,耶穌基督應許十二門徒,當祂回來建立國度時,會坐在祂的寶座上,那是重新復興的一天,全世界都好象重生了一樣。所以受造之物等待這一天,我們可以得榮耀,離開咒詛,世界也得到復興。這是將來發生的事。現在是教會的時代,大概有二千年的日子了,接着是七年大災難期。七年大災難中的災難就象生產小孩子一樣痛苦,最初的痛苦沒有那麼頻密,然後每次痛苦相隔的時間越來越短,最後很痛苦地那嬰兒出生了。現在我們有些這樣的痛苦,但到了七年大災難期,這些痛苦會很頻密很重。接着是一個新時代的來臨,基督在榮耀裏再來,咒詛脫離世界。
以賽亞書第十一章預言說,那時獅子和牛羊同住。獅子那麼兇猛是因為咒詛的緣故,但在千禧年時牠們也會吃草,全世界也從咒詛中釋放出來。在這一千年後會有背叛,最後我們會進入新天新地,在地上有新耶路撒冷。那時有基督的同在,不須再有聖殿,這新天新地存留到永恆。我們現在是渴望着千禧年的來臨,受造之物也與我們一同渴慕。
2. 神的女兒一同歎息(23-25)
不單是受造之物在嘆息,我們基督徒也在嘆息。我們也是為此而嘆息,期望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也嘆息,渴慕聖靈初結的果子。聖靈在我們裏面,我們只嘗到神國在我們心裏的滋味。聖靈的果子在我們裏面的時候,不單感到好的、快樂的滋味,同時,我們也與神聯合,在弟兄姊妹的相交中。這些可說是淺嘗那果子的快樂。我很喜歡弟兄姊妹的相交,這是將來榮耀一個小小的淺嘗。我們預先嘗到這些滋味,但我們現在是嘆息等待那日子來到。
正如受造之物很渴慕地等候,我們也等候得兒子的名分。兒子的名分有幾個意思,一是指一個家庭收養小孩子,另一個意思是別人看我們是一個成年的繼承人。成年的兒子要自己作決定,並且為自己負責。現在我們就象小孩子一般,未曾得到一個成年人所得的權利。當基督再來時,我們便成為一個成年人了,我們希望那日來到,與基督一同管理這世界。
我們得救了,是有盼望的人。我們渴望耶穌基督再來,也知道祂會成就這事。經文說的很明顯,如果我們所盼望的是看得見的,就不是盼望了。我們可能盼望一些東西,然後那樣東西出現了,得到了之後,盼望便沒有了。同樣當我們看見事情已經成就,我們也不會再盼望了。這就是第25節的意思,我們盼望那些我們看不見的,我們可以預料將來會發生什麼事,但我們未曾看見耶穌再來,也未看到神國度的榮耀。我們是在盼望着,如果我們有這盼望,我們便要有忍耐去等候,要堅忍地等候。
盼望能幫助我們度過困難時刻。我十一歲時,我染上了小兒麻痺症,雙腿受病菌感染,腰部以下完全癱瘓了,就連腳趾也不能動。當我父母把我抱起時,我雙腿只是無力的掛在身上,我在床上甚至不能轉身。我當時很想走路,醫生告訴我父母,有可能我不能再走路。我想踢足球,那醫生對我說謊,告訴我一年後便可以踢足球,其實這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希望最少能走路。我父母對我很好,我母親不停的按摩我雙腿,又用布包着我雙腿,為了促進我雙腿的血液循環,他們造了一個架,並將自行車放在架上,但我連騎在自行車上也不能,我父母便將我放在自行車上,又將我一隻腳放在踏板上,他們便幫我轉那腳踏板。他們希望我雙腿有活動,慢慢地我開始可以爬行。
我十一歲仍然在爬行。我父母將護膝放在我的膝上,讓我可以在屋內爬行,我的睡房是在樓上,我便倒着爬上樓。我不停這樣作。我父母又買了一輛很大很美觀的三輪車,我可以在屋裏騎着那三輛車,我每轉一個圈父親給我一些零用錢,但如果不做的話,我便要給他一毛錢。我做這個運動,最後我終能踏出我步行的第一步。神的恩典令我可以重新走路,我的盼望就是可以再走路。我們忍耐是為了將來的盼望。相信很多人曾經歷艱辛的苦楚,可能是在身體上的,我們所愛的人身體上有痛苦,家庭裏有緊張的關係,在工作上有很大的壓力;可能因為我們是基督徒,我們有很多的痛苦。我們現在可能嘆息,但是將來有一天我們會得榮耀。
3. 聖靈的嘆息(26-27)
聖靈的嘆息也是為了同一個原因,但我們多忽略聖靈的嘆息也是為了將來得榮耀。第26節說,正如受造之物和基督徒在嘆息,聖靈也是在嘆息。經文裏有一句“我們的軟弱”,軟弱是單數,不是指很多的軟弱。我們不懂為將來得的榮耀而禱告,因為那將來的榮耀實在是太奧妙了。所以聖靈便幫助我們。
第30節提到神叫預先知道的人得榮耀。祂呼召他們,稱他們為義,接着高潮來到,就是他們將來要得榮耀。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就信徒將來要得的榮耀而為我們禱告。這裏不單說聖靈幫助我們祈禱、代求,而是帶着嘆息為我們代求,是不能用文字形容的嘆息。幾年前我妻子跌傷得很嚴重,她需要留院觀察,情況很危險,一直也不能恢復過來。醫生告訴我最好為妻子找一所療養院,因為我不能一個人照顧她。接着我回家,躺在床上,在神面前深深的嘆息,當時我明白這裏提到的聖靈用說不出的嘆息為我們禱告是什麼意思。
第二天她的情況有好轉,神聽了我的嘆息,我讚美神。聖靈可能不是用言語禱告,但神知道聖靈的想法。神會搜尋我們內心所想的,因為在搜尋過程裏神會聽到聖靈的嘆息。神完全知道聖靈所想的,因為聖靈是為我們代求。為我們要為神的國來臨禱告,主教我們祈禱時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遵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可能忘記祈禱,但聖靈會在我們裏面嘆息祈禱,有一天神的國會來臨,這是一段何等美好的經文。
二.在基督徒身上顯出來的榮耀(八28-30)
受苦是在榮耀之先,但榮耀一定來到。第28節:“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受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這裏保證榮耀一定來臨。我們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是包括我們生活每一件事。假設我們是約瑟,被自己的兄弟賣到埃及做奴隸,到一個外邦人的地方。不認識任何人,不懂得當地的語言,自己也要做奴隸,是被親生兄弟出賣的。我們會想這會有什麼好的結局?但到了埃及後,約瑟卻被委派一個職位,但他被人誣告淫慾一個女人,後被人收監,在重犯的囚室。約瑟那時可能想還會有什麼盼望,但最終他成為了埃及的宰相。我們可以從中看到那些細節如何配合,產生出美好的事。有時我們未必會明白為何一些事會發生,我們留意“互相效力”這句,好象鐘錶裏的每件配件互相配合一樣。
有一個女士有一張書簽,底部有一些線,她揭起另一面便看到“神是愛”這句,在背部又看到有其它句子,由上至下可以看見配合得很好。當我們回看我們的人生時,我們便問每一件事如何配搭成好事,接着我們便看到每一件事真的配合得很好。第28節說:“萬事都互相效力。”但有些譯本將這句譯作:“神令萬事互相效力。”不是事物自然地配合,是神令萬事互相效力,但只是對基督徒說,就是那些愛神的基督徒,也就是那些按神旨意被召的人。
第29節用“因為”開始,第29和30節是作解釋,分為三個步驟。有四個字句很重要,第一是“預先知道的”。有兩個可能的意思,第一是神預先知道某些事會發生。祂看見在歷史裏某些人會信耶穌,祂便救了那些人。但另有一個更好的意思,就是這事發生前有愛的關注。神在時間裏面看到我,神愛我,表示要救我,這是有個人的興趣在內的。預先知道的“知道”不單指一個簡單的知道,而是包括個人參與在內。在舊約和新約裏也用了性交來辨別,比喻到個人的關係,在神與人裏也是用同一個用字。
詩篇一篇6節:“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我們也曉得神知道惡人的道路。神當然知道,否則祂不能審他們。但祂看義人的道路時,有個人的興趣。阿摩司書三章2節有同樣的意思,談到以色列人:“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祂知道他們的家庭,祂知道地上的萬族,但祂選擇了以色列人。
新約裏,提摩太後書二章19節:“……主認識誰是他的人……。”很奇妙,神對我們個人有興趣。在羅馬書第十一章也有提到,說神沒有棄絕祂預先知道的百姓,聖經用了同一個字句。如果說神預先認識以色列人,其實神可以將他們撇在一處,但神愛他們,沒有這樣作。使徒行傳十三章48節:“……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指神預先揀選了他們。羅馬書三章11節:“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神揀選了我們,當然不是因為我們揀選了祂;因為神先揀選了我們,所以我們才揀選神。
當我們提及人與神的關係,永遠是神行出第一步,我們只能對神作出回應,所有的事也是由神預先知道、開始的。祂預先定下一些事情,令我們象祂兒子的模樣;不單是預定,祂預先令我們象耶穌基督。當神揀選一個人的時候,將來是要他有祂兒子的模樣。
第三個動詞是“召”字。這不單是一個邀請,不是說如果我們想來便來,而是當神呼召我們來時,是帶着權力的。每一個被呼召的人也會來;這不是隨我們心意而決定被召,而是好象法庭傳召證人的傳召方法,是帶有權柄的。祂所召來的人會被稱為義,意思叫他們將來得榮耀。希臘文原文是用一個過去時態的動詞,但是我們未得榮耀,為何要用過去時態呢?在希臘原文裏,如果作者知道一些事是將來一定發生的,便會將動詞用過去時態來表達,所以意思是我們將來必定得榮耀,用過去時態來表示肯定。基督徒都不例外,都要受苦;但神在工作,直到有一天我們與耶穌基督一同得榮耀。
三.信靠與讚美的聖詩(八31-39)
1. 信徒的保障(31-34)
第31節:“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既是這樣”是在說第28節。神使萬事互相效力,祂預先知道的,就預定那些人效法祂兒子的模樣;那些預先定下的人,祂便呼召他們,稱他們為義,最後叫他們得榮耀。面對這些偉大的真理,我們還有什麼可說呢?重點是我們很穩妥。又有一連串問題,第一:誰可敵擋我們?神既幫助我們,就無人能敵擋我們,因為無人能敵擋神。
第二個問題是:神“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答案是肯定的。既然神連祂的愛子也給了我們,祂當然也會把萬物賜給我們,也看顧我們,又將其它所有的祝福賜給我們。
第三個問題是: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呢?誰可提高聲線去控告任何人?神就是那位稱他們為義的神。如果神稱他們為義,便沒有人可以控告他們。神是宇宙裏最高的法官,第四個問題是: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當然是無人能定他們的罪,因為基督耶穌已經死而復活,現在正在神的右邊,為我們祈求。
留意一點,這裏不是問“有什麼”敵擋我們,也不是問有“什麼”控告神所揀選的人,更沒有說有“什麼”來定我們的罪,而是用“誰”這個字。為何用誰呢?很明顯這裏是指撒但。撒但雖然有那麼大的力量,但他不能在救恩上攪擾我們,我們在基督裏是穩妥的。
有人問關於基督徒的保障的經文,我便會指出第29至34節這段經文。如果你對自己得救的保障存疑的話,便應將第29節至34節重複地讀,便可知道你在基督裏的保障。如果你對自己的得救缺乏信心的話,我是很明白的,但不要停留在那處境裏。除非你已經知道自己是何等穩妥,否則你不能安穩在基督裏。
2. 信徒的得勝(35-39)
我們有保障,接着有得勝的頌歌。第35節:“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留意這裏不是用“什麼”,而是用“誰”,當然是指撒但和他的僕役。保羅列出了所有撒但用來敵擋我們的工具,第36節說“如經上所記……”,所指的是詩篇四十四篇22節神的兒女會受苦,在詩篇的時代,有人為神的緣故受苦;在二千年後仍然有人受苦。在神的計劃裏,每個信徒也有受苦的日子。
第37節說我們可以得勝有余:“然而靠着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余了。”困難只是一些途徑去顯出神的能力和恩典,我們是用苦難換取勝利,所以在這些事上是得勝有余的。我們要將困難變成勝利的戰利品。我不能常常做到,有時我會很忿怒、灰心、失望,但我們的方向是要將困難變為勝利。第39節是保羅的勸勉,他說他永不會和神的愛隔絕。我被經文說服,保羅是一個有堅定信心的人。每一個人也要有保羅的信念。
我們要在這基礎上生活,這基礎成為我們生命中的信念,就絕對沒有一件事能將我們與神的受隔絕。第1節說沒有定罪,而第39節告訴我們沒有隔絕,這兩節之間的內容是神使萬事互相效力。羅馬書第八章是一章奇妙的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