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课 |
脱离律法(二):律法的软弱
一. 律法是罪么?(7:7-12)
绝对不是,那么我们要认识律法与罪恶的关系:
1. 律法显明罪 (7:7,3:20)
2. 律法惹起罪 (7:5、8),如我们本来无意犯规,但因有了规定,就容易触犯。
3. 律法责备罪 (7:9-11),第7节的问题在第12节得到解答,但却引来第二个疑问。
二. 律法叫我死么?(7:13)
绝对不是,而是罪。例如:某人因偷东西而犯法入狱,他是否会因法律太严而埋怨呢?可能会,因若没有这样的法规,他也就无需入狱。但入狱根本的问题是内心的罪和品格问题。同样地,叫我们死的好像是律法,但其实是罪。那些废除道德律论者,也就是自由主义者,他们认为,规定太严是问题的原因,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罪,而不是律法。律法的弱点在于只能显明罪、惹起罪和责备罪,并不能救我们脱离罪。
三. 7:14至8:4的预习问题
1. 7:14之后的经文所讲的内心矛盾,是保罗在信主之前还是在信主之后的经验呢?信主的人也有"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7:18)的问题吗?
2. 一个不信主的人会不会承认:"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7:18)?他还会不会表示:"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7:22)?
3. 你能不能看出7:14-17与7:18-20是重复将一件事讲了两次,作者为什么这样写呢?
4. 你有没有试过像7:24的呐喊:"我真是苦啊!"?
5. 保罗在这内心的交战中,有没有得胜?关键是什么?
思考题:
1. 从本章经文能看到律法与罪恶有什么关系?
2. 废除道德律论者(自由主义者)的错误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