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 |
因信称义的史证
本章有两个重要的观念,一是透过旧约历史来说明"因信称义",尤其解明了"算为义"的观念;请留意这个用词出现了多少次。这"算为义"的理解会直接帮助我们明白得救的真理。另一个重要观念是"因信称义"并不是新约圣经的观念,这其实是承接自亚伯拉罕和大卫的实例。所以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旧约时代的信徒或新约时代的信徒(包括我们),都是因信称义。本章还有一个重要性,那就是揭露了亚伯拉罕的信心内涵,这个启示对我们的信心生活极有帮助。
本章的内容在结构上回答了上一章结尾的三个问题,4:1-8回答3:27的问题,4:9-12回答3:29的问题,而4:13-17回答3:31的问题。
一. 亚伯拉罕不是因行为称义(4:1-8)
1. 第一个问题:他凭着肉体得了什么?
若是因行为称义,他就有可夸的。(4:1)
2. 第二个问题:经上说什么?
因信称义。(创15:6)
3. 算为义:
"算为义"在本章共出现8次,若加上"算"和"称",共11次,是本章的关键用语。我们在第6章还看到"算"的观念,在救恩真理上的重要性。(是绝对重要的!)"算"是一个商业性质的数学观念,通常有两种情况"可算"。一是工资(赚来的,也是该得的),二是礼物或礼金(是免费的,没付代价而得的)。这就是4:4-5两节的重点。陈终道牧师说:"不论人得善行,宗教的仪式(如割礼,或教会的洗礼),如果加在得救的条件上,就不算是恩典了。(注意:保罗在这里正是以割礼这种宗教仪式作为辩论的题目)。各种异端几乎都或多或少含有以人的工作为得救条件的成分,与神的救法相背。"(陈,107页)
4. 大卫的见证 (4:6-9上):
1) 怎能得福:"行为以外"(4:6-8)
2) 得什么福:赦罪之福(4:7-8)
3) 什么人得福:"蒙神算为义的人"(4:9上)
二. 亚伯拉罕不是靠割礼称义(4:9-12)
1. 亚伯拉罕被神算为义的时候:在割礼之前(4:10)
2. 亚伯拉罕有因信称义的印证:割礼的记号(4:11)
3. 亚伯拉罕受割礼的功用:成为外邦人和犹太人的见证(4:12)
三. 亚伯拉罕不是靠律法称义(4:13-16)
1. 神不是根据律法而应许亚伯拉罕的(4:13)
2. 若根据律法,信与应许就没有用了(4:14-15)
3. 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属乎恩(4:16)
四. 亚伯拉罕是因信心称义(4:17-22)
1. 信心的对象:叫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4:17)
2. 信心的功效:有指望(4:18)
3. 信心的经历(4:19)
4. 信心的结果:
1) 心里得坚固(4:20)
2) 得称(算)为义(4:22)
3) 作了多国之父(4:18)
4) 荣耀神 (4:20)
我们看到信心是有程度和强弱之分的。信心如何成长呢?是靠思想("想到自己"4:19)和仰望。信心绝对不是不顾现实的情况,而是对问题清楚理解之后,对神话语的准确回应,如亚伯拉罕对自己的问题和神的大能的认识。所以,信心是有思想和理由作基础的。至少我们要认识信心的对象是谁,信心绝对不应该是盲目的;否则,那就成了迷信。
五. 结论:亚伯拉罕被"算为义"与我们有何关系?(4:23-25)
1. 使我们也能被算为义(4:23-24)
2. 我们是相信耶稣而被算为义的(4:24-25)
在芝加哥着名的慕迪教会牧会18年的爱任赛博士 (Harry Ironside),有一次因休假到一间教会参加主日学。老师问学生:"旧约时代人们是如何得救?"有一个学生回答:"靠遵守律法。"老师说:"答对了!"但爱任赛说:"我的圣经写着'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罗3:20)。"老师有点不好意思,另一位学生补充:"他们是靠献祭得救的。"老师又说:"对!"但爱任赛还说:"可我的圣经说,祭物不能使人得救。"主日学老师看出爱任赛是明白圣经的访客,就请他解释下去,爱任赛就向他们讲解因信称义的道理,纠正了那位主日学老师的错误教导。
思考题:
1. 什么是"算为义"着
2. 什么是"恩典"着
3. 旧约时代的人是因律法称义,还是因信称义呢?请根据经文说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