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
稱義的根源
羅 5:12-21
引言:上次謂”稱義的福份”關鍵在於藉著é耶穌基督?
-為何é一人?有如此大的影響力?
-固有é根源?的特性:除了”基督”尚有”亞當”
例:”樹根” “身世” “將軍” “國父”
*本講中,強調é一人?8次-“根源的影響”
一.亞當乃是罪的根源 12-14
1.死亡的源由 12
-由於亞當一人犯罪,後代的人也多了罪.
-“死”為由”罪”而來 (羅 6:23 雅 1:15)
-“死”臨到了眾人 (來 9:27 傳 7:2)
-眾人都犯了”罪”-指”原罪” “罪性”
*英文Sin 與 Sins 有不同意義
例:大衛發現”原罪”的存在 (詩 51:5)
2.罪惡的存在 13-14上
A.在摩西以前,就早以存在:
*只是因為沒有”律法”,而無法定的”罪名”
B.從亞當之後,就一直掌權:
*(弗 2:1-3) 1.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2.悖逆之子
3.可怒之子
3.根源的預像 14下
*根源的預表性: (徒 17:26) [從一本造出萬族]
*基督與亞當對人類的影響力: (林前 15:21-22 . 45-49)
首先的亞當 |
末後的亞當 |
有靈的活人 :生命的領受者 屬血氣.出於地.屬地.有地的形狀 |
叫人活的靈 :生命的授予者 屬靈的.出於天.屬天.有天的形狀 |
(林後 5:17) 叫我們選擇在基督裏
二.基督乃稱義的根源: 15-17
1.恩賜勝於過犯 15
A. 過犯:亞當一人的過犯所致
B. 恩賜:上帝的恩典,加上耶穌基督的賞賜 [加倍…..]
2.稱義勝於定罪 16
A. 定罪:人類在”被動下”被定罪:由於遺傳
B. 稱義:信徒在”主動上”被稱義:由於悔罪
3.生命勝於死亡 17
A . 死亡作主:不能抗拒,無可耐何-服從暴君
B. 生命作主:自由意志,自甘情願-擁戴仁君
*以上強調:[基督的恩賜]大過[亞當的過犯]
三.亞當與基督的對比: 18-21
1. 定罪與稱義 18
2. 罪人與義人 19
3. 律法與恩典 20
4. 罪王與義王 21
*信主:Savior?King.Lord.
在亞當裏 |
在基督裏 |
被定為”罪人” 由罪作王?死亡.失敗.墮落.朽壞… |
被稱為”義人” 由義作王?生命.得勝.成聖.榮耀… |
*請問:你在誰裏面?以誰為王? (西 1:13-14)
例:方舟的門內或門外?
結語:研討”根源”的問題:
A. 是否生於”上帝的國度”裏?
B. 是否獲得”天國的生命”麼?
* 論到”生命”,就須講”成長"
*[稱義]?[成聖]?:下一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