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段 |
1.神所喜悦的祭物(1)
* 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1上)
a.一节所以用「所以」做起句,乃因在一至十一章叙述我们都从神那里领受许多恩典,诸如赦罪、称义、成圣、享荣等救赎之恩,「所以」理当事奉神,以报答神的恩典。现代中文译本译为「所以,弟兄们,既然上帝这样怜悯我们,我劝你们……。」
b.慈悲:日本文语体译为「诸般的慈悲」,因为神的慈悲是多方面的。例如:因信称义(罗三23-25)、成圣(罗六17-19、22)、荣化(罗八21、29-30),或由于神的怜恤,救恩将普及全人类等(罗十一31-32),都莫不是神慈悲的表现。因为神如此慈悲,给我们多方面的恩惠,所以保罗要以神诸般的慈悲劝罗马教会的弟兄。
* 献上身体作活祭(1中)
a.旧约时代所献的是死祭,即杀死牲畜做祭物(利一5、11)。
b.新约时代要献上身体作活祭,即为主而活(罗十四8);所谓「为主而活」,即无论要做什么,都要以合乎神的旨意为优先考虑。
c.是圣洁的,即要过着圣洁的生活(林前六19-20;林后六17-18)。
*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奉(1下)
a.事奉(latreia):原文的意思是,礼拜式,仪式。新约圣经译为「事奉」(约十六2;罗十二1)、「礼仪」(罗九4)、「礼拜」(来九1)、「礼」等(来九6)。此处的「事奉」,乃指分别为圣的生活,不是形式的礼拜。
b.主耶稣所说:「拜神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4),也有这种含意;因为心灵对物质(祭牲)的礼拜,诚实则对形式的礼拜。保罗说,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2.与世界分别为圣(2)
*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2上)
a.魔鬼是世界的王(约十四30),世人的统治者(约壹五19)。
b.魔鬼也是世界的神(林后四4),要世人敬拜牠(路四7)。
c.各种试探都从世界来(约壹二15-17),也可以说从魔鬼来。
肉体的情欲(约壹二16):肚子饿了就要吃东西,男女长大就想结婚;这些都是身体的需求,不算肉体的情欲。但若为了得着食物而偷窃、诈欺、抢劫,或为了满足性欲而发生婚外情,便是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眼目的情欲(约壹二16):看到别人拥有财富、地位和学问,自己也一心想拥有它;为了拥有它而竭力追求,以致日渐与神疏远,便是放纵眼目的情欲。但若心中让神居首位,而不以财富、地位和学问取代神的地位,却是神所准许的。
·今生的骄傲(约壹二16):凸显自己的才智、夸耀自己的成就,以满足虚荣心(腓二3),便是今生的骄傲。
·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成为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壹二17)。因此,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约壹二15)。
d.世界是我们的仇敌,要靠信心胜过它(约壹五4)。凡与经训抵触,属于世界的风俗、习惯、流行,以及败坏的行为等,都不要效法。
* 要心意更新而变化(2中)
a.心意(nous):原文的意思是,一个人所思想或感觉者,心智分辨的能力,意向,意欲。以中文来了解,「心」就是心思;「意」就是意念,即意志和念头。所以心意就是心所思想,并且想要去做;原文上的含意就是如此。在新约圣经上,有时译为「心志」(弗四23)。
b.变化(metamorphoO):原文的意思是,使改观,使变形。在新约圣经上,除了此处的「变化」之外,也译为「变了形像」(太十七2)、「变成……形状」(林后三18)。吕振中译本译为「变了形质」,黑崎幸吉译为「化体」。由此可知,所谓「心意更新而变化」,就是心里所想的,以及想要去做的,都必须完全更新,在本质上有彻底的改变。
* 为要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2下)。
a.下列的译本之译文,可作参考:
「为使你们能辨别什么是天主的旨意,什么是善事,什么是悦乐天主的事。」(思高译本)。
「你们就会明白上帝的旨意,知道什么是良善、完全,是他所喜欢的。」(现代中文译本)。
b.由这些译文可知,心意要完全更新,在本质上彻底改变的目的,乃为要明白什么是神的旨意,什么是善事,什么是神所喜悦的。反之,心意若未完全改变,便无法辨别神的旨意了。连神的旨意都不明白,怎么能过着神所喜悦的圣洁生活呢?
1.需要谦卑的理由──恩赐有别(3-8)
* 要看得合乎中道(3)
a.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3上)。
所赐我的恩:神所赐给我的使徒的职分(林前十五9-10)。
b.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3中)
神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不同,不要把自己看得过高。
c.要看得合乎中道(3下)
中道(sOphroneO):原文的意思是,镇定的,冷静的,清醒的。在新约圣经上,除了「中道」之外,也译为「心里明白过来」(可五15)、「谨守」(林后五13;多二6)、「谨慎自守」等(彼前四7)。日本口语体译为「慎思」,文语体亦然。由此可知,所谓「看得合乎中道」,就是冷静而慎重的看得很正确,国语和合译本的译文是意译。
* 各肢体的用处不同(4)
a.各肢体只是用处不同,没有优劣的分别(林前十二17-18、22)。
b.各肢体要彼此尊重(林前十二19-21)
c.各肢体要合而为一(林前十二15-16)
d.各肢体要彼此同苦同乐(林前十二25-26)
*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信徒是互相联络作肢体的,各人的恩赐都不同(5)
各人都要发挥其恩赐,分工合作,尽力而为(6-8)
a.身上各肢体是各自独立,而不互相干预的;但各肢体却是整体性,而不是分散的(弗四16)。
·分工而不合作,是教会增长上的大忌;不在其位而谋其政,干预不同单位,也是教会增长上的大忌。这些事若发生在一个人的身上,便是精神失常的状态,他怎能过着正常的生活呢?
·在推行圣工的事上,往往令人觉得分工容易,合作困难。分工所以容易,乃因只要各尽所能,做好被分配的工作,便算完成了任务。合作所以困难,则因合作的先决条件是同心;二人若不同心,便无法同行(摩三3),何能合作愉快?
·同心的前提是彼此了解,了解的途径是时常交谈。为了实现同心合作这个理想,各地教会必须普遍设立查经班、家庭聚会,以及各种团契,制造更多彼此交谈的机会。
b.说预言(6中):即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1:看细体字的批注),但并不是只说未来的事,而当包括现在的造就、安慰、劝勉(林前十四3)。照着信心的程度说(6下):不要故意讲太深奥,连自己都不明白的道理。
c.作执事(7上):原文“diakonia”的意思是,帮助,服务;在新约圣经上,或译「服事」(林前十六15)。
d.作教导的(7下):担任教牧工作的,如使徒(徒廿20),或有教牧恩赐的长老(提前五17)。
e.作劝化的(8上):对于信心软弱的信徒,有劝勉、辅导、激励之恩赐的人。今日的社会愈来愈复杂,对于青少年、老人、夫妇、婆媳等,都要随时随地作必要的辅导。
f.诚实(8中):原文“haplotees”的意思是,慷慨好施,单纯而忠实。在新约圣经上,除了「诚实」之外,也译为「乐捐」(林后八2)、「施舍」(林后九11)、「纯」等(林后十一3)。这就是说,施舍的人,要出于单纯的心,不要虚假(太六1-4);也要慷慨,尽力而为(林后八1-4,九13),不要吝啬。
g.治理的(8下):有治理恩赐的长老(林前十二28;帖前五12;提前五17)。
h.怜悯人的(8下):对于病患,或忧伤痛苦,或遭遇各种患难的人,能以慈悲为怀去帮助他的人。有这种恩赐的人,要设身处地,付出极大的爱心,甘心乐意的给他们所需要的帮助(15下;路十33-37)。
2.爱心的多面性(9-21)
「1-2」所说的是事奉神的生活,也就是与世界分别为圣的生活。
「3-8」所说的是谦卑的生活,也就是彼此尊重各人不同的恩赐,分工合作,共同建立基督之身体的服事生活。
「9-21」所要说的则是爱心的多面性,包括付出爱心的各种对象,以及其深度,也就是爱心的生活。
兹将「9-21」所说爱心的多面性,分述如下:
(1)对所有的人
所谓「所有的人」,就是包括信主与未信主的人。
* 爱人不可虚假(9上)
爱人要出于真诚(彼前一22)。
动机不纯的爱,即使施舍全财产,甚至舍弃生命,仍然毫无价值(林前十三3)。
* 恶要厌恶,善要亲近(9中-下)
十诫中的后六诫,有该行的善(出二十12),也有不该行的恶(出二十13-17)。
有爱心的人,必行该行的善事,使对方获益,而且为社会造成善良的风气;也必不行不该行的恶事,免得伤害别人,且能防止社会的腐化。
* 恭敬人,要彼此推让(10下)
下列各种不同译文,可供为参考:
「论尊敬,要彼此争先。」(思高译本)。
「用恭敬的心,互相礼让。」(新译本)。
「也要互相敬重」(现代中文译本)。
「以礼仪相让」(日本文语体)。
「存着敬意,彼此想着别人比自己强。」(日本新改译)。
·上列几种译文虽然稍有出入,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要敬重别人。但思高译本的意思比较强,就是在尊敬人这件事上,不要让人,要抢先去做。日本新改译则以肯定别人的优点为尊敬别人的理由,或力量。这种译文使我们想起另一处经文的教训:惟有发现别人的长处,看别人在某些方面比自己强的人,才能谦卑下来,并懂得从心里尊敬别人(腓二3)。
·能敬重人,才能以礼相让;能礼让,才能和睦相处。敬人、礼让、和睦,就是爱。
* 客要一味款待(13下)
·约伯曾说:「从来我没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却开门迎接行路的人。」(伯卅一32)。表示他向来都以爱心接待客旅。
·《希伯来书》的作者引证亚伯拉罕和罗得的经历说,他们二位因为好客,不知不觉竟然接待了天使,以勉励我们也要用爱心接待客旅(来十三2;创十八1-8,十九1-3)。
·主耶稣论到审判的时候说,接待一个最微小的弟兄,就是接待主(太廿五35、40)。
* 与人同乐同哭(15)
·与哀哭的人要同哭(15下),就是要有恻隐之心(约十一33-36)。孟子曾说:「恻隐之,人皆有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公孙丑篇)。由此可知,同情别人不幸的遭遇,是做人最基本的条件;也可以知道,学习做基督徒之前,必须先学习做人。
·当一个人正在哀哭的时候,即使劝慰他别哭,他还是要哭。若是与他同哭,他也许会哭得更伤心,但等一会儿就不再哭了;因为他知道,终于有人了解他,同情他了。
·与喜乐的人要同乐(15上)。这件事看来似乎很容易,其实并不简单。因为一个人所以会喜乐,一定是他得到了什么好处,与别人无关,所以别人未必会同乐;如果得到好处的人是你的竞争者,则不但不同乐,反而会嫉妒,想办法要给他难堪了。
·父母看见儿女比他们更有成就时,必定与他们同乐,而不可能嫉妒他们。若一个体肢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林前十二26),何有之嫉妒?因为「爱是不嫉妒」(林前十三4);惟有不嫉妒,才能分享别人的喜乐。
(2)对同灵
* 爱弟兄,要彼此亲热(10上)
亲热(philostorgos):原文上的意思是,伦理上的相爱,即骨肉之间的爱。这就是说,教会是神的家,我们都是神家里的人(弗二19)。所以同灵之间,要把对方当作一家人,彼此亲热,互相关怀,情如手足(加六10)。
* 圣徒缺乏要帮补(13上)
·帮补(koinOneO):原文的意思是,共同享用,得以有分。在新约圣经上,除了「帮补」之外,也译为「有分」(罗十五27;提前五22;约贰11)、「同」(来二14)、「一同」等(彼前四13)。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要让贫乏的弟兄们分享你所有的」,吕振中译本译为「圣徒的缺乏,要用团契的捐输相赒济」。
·由上述原文的含意、圣经上的用法,以及两种译本的译文可以知道,帮补圣徒的缺乏,是以爱心对待同灵的实际行动(雅二16-17;约壹三17-18),也是团契精神的具体化。马其顿众教会在这事上的表现,可做我们的好榜样(林后八1-4)。
·要帮补圣徒的缺乏,一个人若有困难,可以邀请两三个人合力帮补,就更容易了。
* 要彼此同心(16上)
所谓「同心」,就是心思相同,意念相同(腓二2)。
能同心,才能同工;能同工,才能产生力量(传四9-12)。连撒但都明白这个道理(太十二25-26),神的儿女有时反而蒙昧,无法互相容纳(林前三1-4,六7)。
* 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16中)
·不要志气高大:新译本译为「不可心高气傲」,就是说,不要眼中无人,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因为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向神领受的,所以只当感谢,不该自高自大(林前四6-7)。
·俯就(sunapagO):原文的意思是,一同带去。在新约圣经上,除了「俯就」之外,也译为「随」(加二13)、「被……诱惑」(彼后三17)。由圣经上对这个字的这些用法可以知道,它的含意是心被吸引,去赞同某人或某事。
·下列三种译文,可供为参考:
「反要与卑微的人交往」(日本口语体)。
「微不足道的工作也能顺应」(日本共同译)。
「反要顺应身分卑微的人」(日本新改译)。
·依据上列三种译文,我们所要俯就的,有「人」和「事」两种不同的根据。国语和合译本也注明:「人或作事」。虽然要俯就的对象有别,但其根本精神却无异。就「人」来说,就是对于卑微的人也要尊重他,并且乐意与他交往;就「事」而言,则对于微不足道的工作也能顺应,并且乐在其中。
·以各肢体和身体的关系来说,人以为软弱的肢体,更是不可少的;不体面的,越发给他加上体面(林前十二22-23)。所以卑微的同灵,反而更需要我们尊重他。
·主耶稣的教训中也屡次提到,我们当尊重卑微的同灵,随时给他们必要的帮助(太十42,廿五40、45)。因此,我们在生活上需要特别留意卑微的同灵,并且俯就他们。
·至于微不足道的工作,也要乐意去俯就它。因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的人,在大事上才会忠心(路十六10);如此忠心于小事的人,才能承受更重大的托付(太廿五21)。
(3)对自己
只顾自己,不顾别人,是自私,固然不好;但连自己都不爱的人,怎能节制?怎能自重?
* 在指望中要喜乐(12上)
对所指望的事要有信心,深信迟早必定实现;惟有如此,才能喜乐。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十一1)。「实底」:日本文语体译为「确信」,吕振中译本译为「有把握」。「确据」:日本文语体译为「确认」,吕振中译本译为「能确断」,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能肯定」。由此可知,所谓「信心」,就是对所盼望的事,确信不疑,有绝对的把握;对尚未看见的事,能确认那是事实,并肯定将来必能看见它。
·以人的生理状况来说,亚伯拉罕的盼望虽然已经不可能实现,但他仍然坚信不疑,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罗四18-21)。结果,神的应许真的兑现(来六15),亚伯拉罕终于看见那未见的事了。
·亚伯拉罕在盼望神兑现祂的应许的事上所表现的,不但为「来十一1」这段经文作了最好的注释,而且也让我们看清楚了信心的本质。这是非常宝贵的信仰历程。
·惟因亚伯拉罕有这种信心,所以在盼望尚未成为事实之前,他必定也是活在喜乐之中的。就是对于神的另一个应许,在天上已为他预备更美的家乡那件事,虽然至死仍未实现,他岂不是也满心相信,以信心的眼睛望见遥远的未来,并且伸出信心的手欢欢喜喜的迎接吗(来十一13-16)?
·由此可知,在指望中只要不丧失信心,必定是天天都大有喜乐的。而追求喜乐,活在喜乐中,便是爱自己;反之,则是逆待自己。
* 在患难中要忍耐(12中)
·患难(thlipsis):原文的意思是,压迫,重担,苦难。在新约圣约上,除了「患难」(太十三21;徒二十23)之外,也译为「灾难」(太廿四21、29)、「苦楚」(约十六21;林后四17;腓一17)、「苦难」(约十六33;徒七10;林前七28;林后一8)、「艰难」等(徒七11,十四22)。由原文上的含意,以及圣经上对于这个字的用法,我们可以了解,此处(12中)所说的患难,应该包括为道受逼迫,以及肉体上所遭遇的一切苦难。
·就为道受逼迫来说,保罗认为:「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指逼迫)。」(徒十四22)。又说:「你们自己知道,我们受患难原是命定的。」(帖前三3)。彼得也说:「亲爱的弟兄啊!有火炼的试验(逼迫)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遭遇非常的事)。」(彼前四12)。可见基督徒所以会为道受逼迫,乃由于神的命定,应该感谢领受。
·为道受逼迫却能忍耐的缘由是:第一、历史上的众先知,以及新约时代的众圣徒,都如此受逼迫(太五12;彼前五9),我们并不孤单。第二、我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要在我们的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罗八17;彼前四13-14;西一24),是福气,也是荣耀。第三、我们现在既然与基督一同受苦,将来也必定与祂一同荣耀(罗八17);比起将来那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现在这至暂至轻的苦楚,算得什么(罗八18;林后四17)?因此,不但值得忍耐,而且应该欢喜快乐才对(太五10-12)。
·就肉体上的苦难而言,约伯在试炼中曾慨叹:「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伯十四1)。但主耶稣却向我们保证,在世上我们有苦难,在祂里面我们却有平安;因为祂已经胜了世界,叫我们可以放心(约十六33)。我们一生活在世上,确实苦难重重,如船在海上航行,也有不测之风云;但只要在主里面,我们就有平安,风浪再大也不足惧怕(可四36-41)。有时候被苦难困住,无法挣脱,并非主未能保佑我们;而是要我们体会基督里的平安,心灵上的宁静(约十四27)。有时候被放置在苦难中,叫我们身心受尽折磨,并非主远离了我们;乃是要我们从迷路上转回,使我们学习祂的教训,顺从祂的旨意(诗一一九67、71)。这些事将会成为过去,不久神就叫我们「从苦境转回」了(伯四十二10)。所以说,在患难中要忍耐。约伯的忍耐,便是我们最好的榜样(雅五11)。
·在患难中学习忍耐,不但不被患难打倒,反而在患难中有基督里的平安,属灵的喜乐(诗九十15)。这种努力,就是爱自己的工夫。
* 祷告要恒切(12下)
·恒切(proskartereO):原文的意思是,时常行之,恒常侍候。在新约圣经上,除了「恒切」之外,也译为「伺候」(可三9)、「恒心」(徒二42)、「要专心」(徒六4)、「常」(徒八13)、「常伺候」(徒十7)、「常常」等(罗十三6)。由原文上的含意,以及新约圣经的用法可以知道,所谓「祷告要恒切」,就是说祷告要有恒心,或说祷告要专心。日本文语体译为「要恒常祷告」,日本共同译译为「要不断的祷告」,思高译本译为「在祈祷上,要恒心」,吕振中译本译为「祷告要恒心而专一」。
·祷告就是人与神之间的灵交,也可以说是属灵的呼吸,不可有所间断(帖前五17)。我们在生活上要做好多事,日以继夜的忙碌,怎么可能整天不住的祷告呢?原来,祷告不在乎形式,无论坐着、站着、躺着,或走在路上,或在工作中,随时随地,只要想起神,或默祷,或默想,都可以与神灵交,这些都是一种祷告方式。
·祷告的内容包括:颂赞(诗一四五1-4)、感谢(诗五十14,一○七22)、忏悔(诗卅八1-7,五十一1-9)、祈求等(诗四1,五1-3、10)。
·颂赞、感谢、忏悔等祷告,使我们与神保持密切的灵交,以致灵里充满喜乐,灵性不断的长进;有所需求的祷告,则可使我们体验神奇妙的作为,并感受神同在的确据和喜乐。
·无论遭遇任何困难,都应当毫无挂虑,借着祈求和感谢,将我们所需要的告诉神,神必赏赐我们「出人意外的平安」(腓四6-7)。所谓「出人意外的平安」,乃包括:祈祷蒙神垂听,困难得到了解决,而且发生于不可能的情形之下,令人大感意外;以及祈求尚未发生效验之前,甚至始终未见效,心灵上却仍然极其宁静,满心喜乐,连自己都大感意外。这些出人意外的平安,乃是借着祈求和感谢而得到的。
·要使祷告发生功效,必须恒心。为了激励我们不灰心的常常祷告,主耶稣设一个比喻说,某城里有一个不义的官,既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世人。有一个寡妇常到他那里,求他为她伸冤。他虽然多日不准,却因寡妇不断的哀求,终于为她伸冤,免得她常来缠磨他。然后,主耶稣说:「神的选民昼夜呼吁祂,祂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么?我告诉你们,要快快的给他们伸冤了!」(路十八1-8)。
·大卫说:「要等候耶和华。当壮胆,坚固你的心。我再说,要等候耶和华。你当默然倚靠耶和华,耐性等候祂。」(诗廿七14,卅七7)。又说,神所以垂听他的呼求,乃因他「曾耐性等候耶和华」(诗四十1)。为要使祷告蒙神垂听,我们确实需要恒心祷告,耐性等候神。
·恒心祷告,与神保持密切的灵交,使灵性一直长进,而且不断地体验由祈求而得来的「出人意外的平安」,天天满心喜乐,在地如天;如此追求,如此活在神的恩慈里,便是爱自己。
* 不要自以为聪明(16下)
·「不要自以为聪明」,就是要学习谦卑。人所以会自以为聪明,乃因他有一些属世或属灵的知识和智能,值得他夸耀。主耶稣曾教训祂的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太十八3)。小孩子所以谦卑,乃因他一无所有,没有一件事或东西可以叫他骄傲。但成人却有许多事物在某些方面比别人优越,叫他觉得他值得骄傲。就是因为这样,主耶稣才说,「要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回转和变成,就是悔改。
·主耶稣在此警告我们说:「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在山上宝训中也说:「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五3)。可见谦卑与得救有绝对的关系。怎么说呢?第一、谦卑的人会坦诚承认自己还不明白某些真理,神才愿意向他显明,使他接受神的救恩(太十一25-26;徒八30-31、34-39)。第二、谦卑的人因为深知自己的软弱,而自觉需要求主的能力覆庇他,也会谦卑请同灵代祷,以致达成得救的愿望(林后十二9-10;腓一19)。第三、谦卑的人晓得时常省察自己;一旦发觉自己有什么过错,也必实时悔改,而蒙神饶恕(诗五十一1-9、17;路十八13-14)。
·骄傲人的常态是:既要嫉妒比自己强的人,又要轻视不如自己的人。这是纷争的开端,也是叫自己痛苦的原因。反之,谦卑的人却会欣赏别人的长处,也会尊重卑微的人;因而与世无争,到处受敬重,心里常常充满喜乐。
·各人都有他的长处和短处。有些人所以会骄傲,乃因以自己的长处去比较别人的短处,而自命不凡;如果想到别人也有比自己强的地方,就不敢自高自大了(腓二3)。
·存心谦卑,不自以为聪明,既对得救有把握,又能与人和睦相处,心里时常充满喜乐;如此追求,如此获得灵肉各方面的益处,便是爱自己。
(4)对主
* 殷勤不可懒惰(11上)
·殷勤不可懒惰,是基督徒当铭刻在心的宝训,对于属世的工作如此,对于圣工更应该这样。《箴言》警告懒惰人说:「懒惰人哪!你要睡到几时呢?你何时睡醒呢?再睡片时,打盹片时,抱着手躺卧片时,你的贫穷就必如强盗速来,你的缺乏彷佛拿兵器的人来到。」(箴六9-11)。
·保罗除了传福音之外,又以制造帐棚为业(徒十八1-4);两只手劳苦工作,常供给自己和同工的需要(林前四12;徒廿34)。为了减轻教会的负担,免得叫信徒受累,他既要传福音,又要制造帐棚,昼夜作工,辛苦劳碌,给信徒留下很好的榜样(帖前二9;帖后三8-9)。保罗所以要这样做,并非认为传道人不应该接受教会供给生活需用(林前九4、7、11-15),而是在开拓期间教会尚无经济基础的时候,不愿意加添信徒的负担。
·帖撒罗尼迦的教会中,有些信徒也许以为主耶稣快要再临(帖后二1-2),就什么工作都不做,反倒专管闲事。保罗听到这个消息,就告诉他们说:「要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三10-12)。因为劳力亲自工作,就可以有余,不但自己没有缺乏,而且能帮助生活困难的同灵(帖前四11-12;弗四28)。主耶稣将要再临,不能成为不必工作的理由。
·在「按恩赐受托付」的比喻中,主人回答那领一千银子的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又对旁边的人说:「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一万的。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太廿五26-30)。这就是说,在做圣工的事上,因为各人的恩赐不同,所承受的托付也不同。领五千的又赚了五千,领二千的又赚了二千,都尽力而为;结果,都赚了加倍,也都得到同样的称赞──「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但那领一千的,却因懒惰不工作而受了责备。因为不管领受多少恩赐,都应该殷勤工作,尽力而为;所领受的恩赐比别人少,不能成为可以偷懒的借口。
·由本节下文看来,此处所说的殷勤不可懒惰,似乎与服事主有关;若然,那就是说要殷勤做圣工了。
* 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11下)
·「服事」(douleuO):原文的意思是,为奴隶,服事。在新约圣经上,除了「服事」之外,也译为「事奉」(太六24;西三24)、「作过……奴仆」(约八33)、「作奴仆」(徒七7;加四8、9)、「顺服」(罗七25)、「劳」等(腓二22)。由上述原文的意思,以及圣经上的用法可以知道,这个字的含意是,作仆人服事主人或顺服主人。
·就作仆人服事主人来说,主对我们所要求的是专一,不可以同时又要事奉神,又要事奉玛门(太六24)。所谓「不可事奉玛门」,并不是说不可经商营利,而是说不要以玛门取代神的地位;也就是说,不可看钱财比神更重要。因为钱财是身外之物,并不是最重要的;赚钱只是生存的手段,而不是生存的目的。基督徒应该为了生存而赚钱,不要为了赚钱而生存。
·做圣工,兴旺福音,就是服事主。保罗说,他的同工提摩太,「兴旺福音,与我同劳」(腓二22)。「劳」字,在原文上与此处(11下)的「服事」同字,新译本译为「他和我一同为了福音服事主」。所以我们应该尽本分传福音,并做其他一切圣工来服事主。
·就顺服而言,仆人顺服主人,乃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主耶稣对那些不听从祂话的人说:「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路六46)。
·服事主,要心里火热,并且要常常做。亚波罗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训,心里火热,在会堂里放胆讲道,详细讲论耶稣的事。在众人面前极有能力,驳倒犹太人,引圣经证明耶稣是基督(徒十八24-28)。是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的好榜样。
·彼得和约翰在公会前受审,被禁止奉耶稣的名讲论的时候,竟然勇敢回答他们说:「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四20)。这也是用火热的心服事主的佳范。我们今天也要在一切圣工上,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
(5)对仇敌
* 祝福逼迫我们的(14)
·犹太人不明白耶稣是道成肉身的救主,所以认为耶稣说祂是神的儿子基督,便是说僭妄的话,而杀害了祂(太廿六63-66;约五18)。因此,又认为逼迫基督徒便是忠心事奉神(约十六2-3);连保罗在蒙主选召以前,也是到处逼迫信从福音的人(徒九1-2;腓三6)。
·在罗马政权统治下的人,则认为基督徒以耶稣为主,便是背叛了罗马帝国的皇帝该撒,而不能容纳基督徒(徒十七5-8)。其实,耶稣的国度并不属于这世界,乃是属灵的国度(约十八36)。所以基督徒以耶稣为主,同时又以该撒为主,并不互相冲突。但在罗马政权统治下的人,却不明白这道理。
·由此可知,那些逼迫基督徒的人,无论是基于宗教理由,或是由于政治因素,都是一种误会,都值得同情。换句话说,基督徒真正的仇敌是魔鬼(彼前五8),逼迫者只是魔鬼为了敌挡真道所利用的工具而已。
·逼迫者既然是魔鬼的工具,便是无知而可怜的受害者。所以要以怜恤的心,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主耶稣的「山上宝训」,也有同样的吩咐(太五44)。
·圣经上早已预言,神的选民将来必遭遇世界性的大逼迫(诗二1-3)。逼迫者无论基于任何理由,采取任何手段,都是撒但被释放的结果,幕后的操纵者是撒但,逼迫者只是撒但的工具而已(启廿7-9)。到了那时候,我们应当为他们祝福,求主饶恕他们的无知。这是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以及司提反殉道的时候,为我们所留下来的好榜样(启廿三34;徒七57-60)。
* 不要伸冤(17-19)
·不要以恶报恶(17上):不要与恶人作对,不要向恶人采取报复手段(太五38-39)。
·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17下):众人以为恶的事,就是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就是容忍恶人。谁都有是非之心,能辨别善恶(罗二14-15);即使恶人也知道该如何行,只是不能行而已。
·若是能行,总要与众人和睦(18):我们所信的福音称为「和平的福音」(弗二17),不但与神和睦,也要努力追求与众人和睦。惟有追求与众人和睦,前面的路才会宽阔(创廿六19-22);反之,若是到处树敌,必愈来愈孤单。
·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19):思高译本译为「你们不可为自己复仇,但应给天主的忿怒留有余地。」吕振中译本译为「不要自己伸冤,宁可给上帝的义怒留地步。」这就是说,伸冤是神的事,如果为自己伸冤,神就没有发出义怒的余地了。所以下面引证「申卅二35」的经文说:「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因为伸冤在神,神自有公义的审判,所以我们无须为自己伸冤。如果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人与人之间就不至于发生不必要的纷争了。
* 要以善胜恶(20-21)
·20:引证「箴廿五21-22」那段经文。「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他必痛苦难忍。以爱心对待仇敌,随时给予他所需要的帮助,必叫他良心自责,如同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使他知道自己的错误。这是化敌为友的妙法,也是基督徒爱心的极致。
·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21):当亚兰军围困多坍城的时候,以利沙求神使敌军的眼目昏迷,把他们领到撒玛利亚。以色列王问以利沙说:「我可以击杀他们吗?」以利沙说:「不可击杀他们。当在他们面前设摆饮食,使他们吃喝,回到他们的主人那里。」从此,亚兰军就不再犯以色列境了(王下六18-23)。以恶报恶,作血气之争,似乎是胜利,其实却是败北。真实的胜利,是以善制恶,使仇敌心服口服。
1.当顺服社会的制度(1-7)
* 当顺服掌权者(1-2)
a.人人当顺服在上有权柄的人(1上)
b.权柄的来源是神(1中)
c.掌权者是神所派命的(1下)
d.抗拒掌权者便是抗拒神(2上)
e.抗拒的必自取刑罚──受法律制裁(2下)
* 掌权者是赏善罚恶的(3-5)
a.官员有罚恶的权柄(3上)
b.基督徒当弃恶行善(3下)
c.官员是神的用人(4上)
连巴比伦王都被称为神的仆人(耶廿五9,廿七6,四十三10)
d.官员对基督徒有益(4中)
因为官员有「治安」的职责,使我们可以安居乐业。
e.官员是代替神惩治恶人的(4下)
f.基督徒必须顺服官员(5)
为了免受刑罚(5上)
为了良心的缘故(5下)──恶恶好善的良知
g.为主的缘故而顺服(彼前二13-14)
顺服人的一切制度(13上)
顺服君王或臣宰,因为他们是替天行道的(13下-14;撒上十五1)。
·不认识神的掌权者,如果逼迫神的选民犹太人或基督徒,他们还是神的用人吗?是不是已经成为神的仇敌?撒但的用人?圣经的答案是: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他们仍然是神的用人;他们受托付的职责是赏善罚恶,保护人民的安全,与基督徒有益。因此,掌权者即使不认识神,基督徒也要顺服他。
·惟因掌权者的权柄出于神,他的职责是替神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所以基督徒当然要服从他的领导。但掌权者的政策若与神的诫命冲突,他便不是神的用人了。因为神所以赐给他权柄,乃要他代替神施行公义,而不是叫他与祂自己对立的。
·我们所以要顺服掌权者或人的制度,乃是「为主的缘故」(彼前二13-14)。如果掌权者的政策或人的制度违反神的诫命,基督徒还要无条件的顺服,便算不得为主的缘故,而是因为不敢「为义受逼迫的缘故」了。
·当掌权者的政策或人的制度与神的诫命抵触时,基督徒只有两个选择。其一是,移民于别的国家,脱离他的辖制;其二是,效法但以理的三个朋友,忍受逼迫(但三13-18)。惟有如此站稳真理的立场,坚持信仰的原则,才堪称「为主的缘故」。
* 纳税是国民的义务(6-7)
a.基督徒也当纳粮(6上)
为了上述同样的缘故(5)
b.官员是特管「得粮」的神的差役(6下)
c.纳粮和纳税都是国民的义务(7上)
粮(phoros):个人税。税(telos):货物税,或译「关税」(太十七25)。
纳粮、上税(7):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要付个人和产业税」。
每一个国民都享受了国家所给与的福利,诸如交通、教育、卫生、治安、健保、国防等,所以纳粮和上税是国民应尽的义务。基督徒当然也要尽这个义务,使国家有更丰厚的财源,可以给与国民更多更好的福利。
d.基督徒当敬畏官员(7下)
* 基督徒对国家应有的态度
a.顺服国家的制度(6-7)
b.在多党政治的民主国家,爱国的人未必非爱党不可。
c.即使被异族统治,也要为国家祈祷(耶廿九7)。
* 基督徒对统治者应有的态度
a.服从(1-5)
b.代祷(提前二2-3)
c.即使统治者的命令违反信仰,也要忍受逼迫,而不该以武力抗拒(但三15-23,六10-18;徒十二1-6,十六22-24)。
2.以爱完全律法(8-10)
*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8)
a.凡事都不可亏欠人(8上)
亏欠人是不义的行为
b.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8中)。
爱人是一笔永远还不完的债(帖前四9-10)。
c.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8下)
吕振中译本译为「因为爱人,便是行尽了律法。」
日本新改译译为「爱人的,是把律法守得完全的。」
·因为律法的要求就是爱
* 诫命的精神是爱(9)
a.十诫中的后六诫,综括之,即爱人如己。
爱人如己的人,必不触犯后六诫。
爱人如己的人,已满足了后六诫的要求。
爱神和爱人,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廿二37-40)。
b.爱神和爱人,不能成为不必守安息日的理由。
有人说,十诫的精神是爱;爱超越一切诫命,一切诫命都包括在爱中。因此,基督徒只要爱神和爱人,不必守安息日。
·我们的答复是:守安息日的人,固然未必都是爱神和爱人的人;因为有些人守安息日只守字句,而忽略了诫命的精神。但真实爱神的人,却不至于拒绝诫命;因为遵守诫命,便是爱神了(约壹五3)。主耶稣和使徒都教训我们,我们必须遵守诫命(太十九17-19;林前七19;启十四12),所以我们不该拒绝诫命。
* 爱是不加害于人的(10)
a.爱是不加害于人的(10上)
有爱心的人,绝对不会伤害别人,所以他也不至于触犯后六诫。
b.爱就完全了律法(10下)
完全(pleerOma):原文的意思是,充满的状态,使……充满之物补全。在新约圣经上,除了「完全」之外,也译为「满了」(可八20)、「丰满」(罗十一12)、「添满」(罗十一25)、「满足」等(加四4;弗一10)。由上述原文的意思,以及圣经上的用法可以知道,所谓「完全了律法」,就是满足了律法的要求。
思高译本译为「所以爱就是法律的满全」。
3.当趁早醒悟(11-14)
* 主的再临已经近了(11-12)
a.现今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11上)
悔改信主,就是醒悟(帖前一9;徒廿六18)。
信主重生后,要保持清醒(罗六1-4、17-22;林后五17;弗五14)。
以利亚极度软弱时,曾向神求死,就躺在树下睡着了。天使两次叫他起来吃喝,就是要他吃得饱,喝得够,因为他当走的路甚远(王上十九3-8)。今天我们奔炮天路,也要儆醒祷告(太廿六40-41);并且要吃了再吃(充实灵粮),喝了再喝(被圣灵充满)。
b.主的再临已经近了(11下)
得救:非指信主受洗,蒙主宝血洁净,过犯得以赦免这种得救(弗一7);而是说,基督再临之时,身体得赎,改变升天那种得救(罗八23;弗一24,四30;帖前四15-17)。
·由各种预兆的出现可知,主再临的日子确已迫近,是应该趁早醒悟的时候了(帖前五6-7)。
c.黑夜已深,白昼将近(12上)。
黑夜:比喻黑暗的世界;黑夜已深,即罪恶贯盈,如毁灭前的挪亚的世代(创六5-7、11-13)。保罗传道的时代,罗马的社会已经充满了各种罪恶(罗一24-32);现今的世代更邪恶,而且越来越严重。
白昼:比喻主再临的时候,因为祂是公义的日头(玛四2)。
d.当带上光明的兵器(12下)
基督徒是光明之子,也是白昼之子(帖前五5)。所以基督徒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好象脱掉一件旧衣服一样,并且要行在光明中(弗四20-24,五8-9;约壹一5-7,二8-11)。
活在光明中,如同带上光明的兵器,可以与恶者争战,而且得胜(帖前五8;弗六11-17)。
* 行事为人要端正(13)
a.基督徒当行在白昼(13上)
丑恶的事,不可告人的事,都在黑夜进行。
基督徒应该品行端正,行事光明正大(彼前二12;腓二15-16),好象行在白昼,可以暴露自己。
b.不可行的事(13下)
荒宴(kOmos):原文的意思是,狂欢,闹饮。在新约圣经上都译为「荒宴」(13;加五21;彼前四3),思高译本译为「狂宴」。基督徒凡事都要有节制,在饮食方面也不宜太奢侈,以肚腹为神(腓三19)。
·醉酒:基督徒不可醉酒,因为酒能使人放荡(弗五18);所谓「酒色」,就是说醉酒和色情有密切的关系。《箴言》也说:「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错误的,就无智能。」(箴二十1)。
·荒宴醉酒:保罗所以把这两件事并列,乃因它们有密切的关系。主耶稣说「贪食醉酒」(路廿一34),彼得说「醉酒荒宴」(彼前四3),或所谓「酒池肉林」等,都显示荒宴与醉酒之间,确有不可分的关系。保罗甚至说,荒宴和醉酒,都是属于情欲的事(加五19-21)。
·好色(koitee):原文的意思是,床,褥,躺卧之处。在新约圣经上,除了此处译为「好色」之外,其它二处译为「床」(路十一7;来十三4),一处译为「孕」(罗九10)。
·邪荡(aselgeia):原文的意思是,淫乱,污秽。在新约圣经上,除了「邪荡」之外,也译为「淫荡」(可七22)、「放纵」(弗四19;犹4)、「邪淫」(彼前四3;彼后二18)。
·好色邪荡:依据上述,此处的「好色」,在原文上的意思既然是「床」,我们就可以知道,国语和合译本是把「床」这个字和「邪荡」联在一起,意译为「好色」了。吕振中译本译为「好房事邪荡」,在观念上比较接近原意。这就是说,基督徒不可淫乱。
·争竞(eris):原文的意思是,争吵,纷争。在新约圣经上,除了「争竞」之外,也译为「分争」(林前一11,三3;林后十二20;腓一15;提前六4;多三9)。保罗说,分争是属乎肉体的行为,与世人没有分别(林前三3);基督徒在基督里是一体的,所以应该一心一意彼此相合(林前一10-13)。
·嫉妒:因为发现比自己强的人,相形见绌,而心神片刻不安,此乃出于竞争心理;若不事事与人作比较,何有之嫉妒?退一步思想:各人的能力不同,环境不同,用处也不同,自然各有不同的成就,那又何须庸人自扰,对自己过意不去呢?
·争竞嫉妒:保罗所以把争竞和嫉妒并列,乃因这两件事有「互为因果」的关系。因为有竞争心理的人,自然会嫉妒别人;会嫉妒别人的,也必与人争竞。所以圣经上常把争竞和嫉妒并列(林前三3;林后十二20;腓一15;提前六4),使我们不但知道这两件事的密切关系,而且也知道惟有弃掉其中一件,才能弃掉另一件;否则,若容留其中一件,另一件便如形影不离,随时都会出现了。雅各的妻妾之间,岂不是因为嫉妒对方得宠,而纷争不息吗(创廿九30-卅24)?
*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14)
a.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14上)
披戴(enduO):原文的意思是,盛装,穿上。在新约圣经上,除了「披戴」之外,多处译为「穿」(可一6),或「穿上」(弗四24)。吕振中译本译为「穿上主耶稣基督」。
·受洗归入基督之时,我们已经披戴基督了(加三27)。但所披戴的却是基督的身分,即神的儿子(加三26-27)、义人(约壹二1;林前六11)、成圣等身分(徒三14;林前六11)。
·此处所说的披戴基督,乃是披戴基督的形像,也就是活出基督的生命,在生活上有基督的样式。圣经上所说的:「穿上了新人,正如主的形像。」(西三10),或「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等(弗四24),就是这种意思。而先使基督成形在心里(加四19),然后才在生活上叫基督在我们身上显大(腓一20),是我们灵修的过程,也是我们在信仰上必须追求的目标。惟有如此,我们才可以说,我们确实是在基督里的人,旧事已过,一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
b.不要放纵私欲(14下)
私欲(epithumia):原文的意思是,贪欲,情欲。在新约圣经上,除了「私欲」之外,有二处译为「贪心」(罗七7、8),其它都译为「情欲」(罗一24;加五16;提后四3;多二12;彼前四2;彼后一4,二10、18;约壹二16、17;犹16)。依据原文上的意思,以及圣经的用法可以知道,它包括下列各种性质:
色情(罗一24;彼后二10、18)
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提后四3-4)。
肉体的情欲(约壹二16)
眼目的情欲(约壹二16)
1.不要论断人(十四1-12)
* 基督徒应该彼此尊重(1-6)
a.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1-4)
信心软弱的(1上):尚未除去律法观念的基督徒;包括信从福音的犹太人,以及受律法主义影响的外邦基督徒。
·所疑惑的事(1下):食物和守日的问题(2-5)。
·对于尚未除去律法观念的基督徒,要接纳他们;关于食物和守日的问题,不要彼此争论(1)。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2上):明白「因信称义」之真理的基督徒,知道律法是影儿,形体是基督,律法上所规定「饮食」的条例,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西二14-17)。现在是恩典时代(罗六14),律法上所规定不可吃的东西(利未记十一章),基督徒都可以吃了(徒十9-16;提前四3-5)。
·那软弱的,只吃蔬菜(2下):有律法观念的基督徒,认为信从福音之后仍然要遵守律法,割礼便是其中的一项(徒十五1-2)。虽然经过「耶路撒冷会议」(公元49年)的讨论,割礼问题已有明确的答案,但在教会中却仍然常常成为争论的焦点,这是在保罗的书信中屡见不鲜的问题。与此类似的情形,就是律法上所规定食物的条例,也在罗马教会造成了困扰。只因利未记十一章所规定的「食物条例」太复杂,所以信心软弱的基督徒为了避免吃到不可吃的东西,便宁可只吃蔬菜了。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3上):不吃的人因为信心软弱,一时无法除去律法观念,所以应该体贴他的软弱,而不可轻看他的幼稚。何况不可吃而吃才算犯罪,可吃而不吃并不是罪呢!
·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3下):律法观念浓厚的基督徒,往往会坚持信从福音之后,仍然要遵守律法上的规条才能得救的看法,割礼问题便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徒十五1-2)。因此,他们自然会论断违背律法上的条例,吃了不可吃之食物的基督徒。保罗对这种人的教训是,不可论断他,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你岂可取代神的审判权呢?如同对于未受割礼的人,神既然赐给他们圣灵,悦纳了他们,犹太的基督徒就不应该拒绝他们,也不可论断他们了(徒十47-48,十一15-18,十五7-11)。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4上):你是谁?是他的主人吗?不!你和他都是一同做仆人的。他是基督的仆人,不是你的仆人。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基督为他作公义的审断。你岂可越权论断他呢?
·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4下):现在是恩典时代,律法上所规定「禁戒食物」的条例,已经成为历史的陈迹了。所以他相信「百物都可吃」是对的,他必站得住,主也能使他站住。
b.各人都是为主,应该彼此容纳(5-6)。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5上):这日或那日,与食物的律例相提并论(1-3),是律法上所规定当守的日子。有人说,这是「安息日和复活日」的争论,我们否定这种看法。我们的理由是:第一、《罗马书》写于主后57至58年,那时候「安息日和复活日」的争论尚未发生。第二、保罗自己很重视安息日。在帖撒罗尼迦工作的期间,他所以一连三个安息日进去犹太人的会堂,除了为要向犹太人传福音之外,还有一个理由是「照他素常的规矩」,就是遵守安息日这个规矩(徒十七1-3)。他自己既然如此重视安息日,每逢安息日都必「照他素常的规矩」遵守,那么,对于罗马教会应该要有一个明确的指示,使他们知所适从才对;如果他们所争论的日子,真的是「安息日和复活日」。第三、保罗因为主张基督徒不必行割礼,而受了极大的逼迫,圣经上有清楚的纪录(加五11,六12);而且在他的书信中也屡次说明,基督徒无须受割礼的充分理由。如果保罗认为基督徒无须守安息日,并以复活日取代了安息日,圣经上为什么只字未提他为此而受逼迫呢?为什么他未曾在书信中说明,基督徒无须守安息日的理由呢?「西二14-16」那段经文,是保罗主张基督徒不必守安息日的理由吗?保罗的意思若是说,安息日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所以不可让人论断你们未守安息日。那么,我们要问,与安息日同钉在十字架上的还有「饮食」,难道基督徒不必吃喝了吗?基督徒当然要吃喝,只是不可让人论断未照律例的规定吃喝而已;原来,那钉在十字架上的是饮食的律例,而不是饮食本身。与此同理,安息日的律例已被钉在十字架上,但安息日这条诫命并未被钉上去;因此,基督徒仍然要守安息日,却不必依照律例上所规定的方式来遵守。由此可知,保罗的意思是说,有关安息日的律例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基督徒在守安息日的事上不必再受律例限制了;所以不可让人论断你们,未照律例的规定那种方式来守安息日。因为现在是恩典时代,守安息日自有合乎恩典时代的方式(罗六14)。
·只是各人心里意见要坚定(5下):守日是律法上的条例,与基督徒无关。但要守也无妨,甚至日日都是一样。因为不该守而守才算犯罪,无须守而守并不是罪。所以说,你认为这日比那日强也好,他认为日日都是一样也无妨;这种问题并不重要,只是各人心里意见坚定就好了,何必争论呢?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6上):各人所守的日子虽然不同,却有一个相同的动机,就是为了爱主的缘故而守日。这样就够了,用不着争论了。
·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6下):吃的人在吃之前,必先感谢神才吃。就是感谢神赐给他「因信称义」的救恩,使他不必受律例的限制,而百物都可以吃。所以说,他是为主而吃的,为感谢主的救恩而吃的。不吃的人,则认为基督徒仍然要守律法,所以说,他是为主不吃的;为了守律法,他虽然少吃许多东西,心里却很平安,所以说,他也感谢神。
·结论是:同灵之间,既不可轻视人,也不可论断人;而应该彼此尊重,互相容纳。
* 基督是死人和活人的主(7-12)
a.为主而活,为主而死(7-8)。
为自己活(7上):为自己的需要而活。这种人就是随从肉体的人,他所体贴的都是属乎肉体的事,结果是灭亡(罗八5-6)。
·为自己死(7下):终生为自己的需要而活着的人,后来死了,便是为自己而死了。
·为主而活(8上):为主的需要而活。这种人就是随从圣灵的人,他凡事都体贴圣灵而行,结局是生命和平安(罗八5-6)。
·为主而死(8中):终生为着服事主而活着的人,后来死了,便是为主而死了。
·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8下):就是因为我们终生为主而活,也为主而死,才堪称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也因为是主的人,我们才需要立志为主而活,为主而死。这是仆人在服事主人的事上应有的精神,也是主仆之间应有的正常关系(林前六9-20)。
b.基督是死人和活人的主(9)
第九节有两种含意,其一是:
基督的死,是为我们的过犯;从死里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所以我们应该为祂而活,为祂而死。
基督从死里复活,战胜了死亡的权势(来二14;提后一10),乃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如果祂没有从死里复活,祂就不是生命的主(约十一25;徒三15),也就不能成为审判活人和死人的主了(徒十40-42,十七31)。
如今,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我们都是祂的仆人,必须臣服在祂的权柄之下,终身受祂统治。
第二种含意是:
基督死了,又活了(9上):基督的肉身死了,又复活了。
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9下):「死人」是肉身已死的圣徒,「活人」则是肉身还活着的圣徒。所以说,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立志为祂而活,为祂而死,是我们当尽的本分。
c.审判在乎神(10-12)
审判在乎神,也就是操在死人和活人之主的手中。所以信心软弱的人,不可论断信心强的人;信心强的人,也不可轻看信心软弱的人(10、3)。
·当基督再临的时候,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受审判(10下);就是要按着我们各人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
·11:引证七十士译本「赛四十五23」的经文,与希伯来原典稍有出入。当神凭着祂的公义审判天下的时候,万膝都必向祂跪拜,尊崇祂为王,并且要向祂承认自己的过犯(太十二36-37)。
·到了那时候,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任何事都无法向祂隐瞒(12;传十二14)。所以保罗又在另一处经文说:「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的意念。」(林前四5)。
2.不可叫人跌倒(十四13-23)
* 神的国不在乎吃喝(13-18)
a.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13-15)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13上):依据上述的理由(1-12),我们今后不可再彼此论断了。
·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13下):为什么不可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呢?因为如此做,便是违背爱的原则;既不爱自己,又不爱弟兄。就不爱弟兄来说,绊倒弟兄,会叫他灭亡,比用大磨石拴在他的颈上,叫他沉在深海里更残忍;就不爱自己而言,则因叫弟兄灭亡,主必追究责任,你就有祸了(太十八6-7)。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14上):这句话表示,新约与旧约对事物的看法有极大的差别。在旧约时代,依据律法的规定,凡不洁净的食物都不可吃,只有洁净的食物才可吃(利未记十一章)。但以新约的信仰来看,律法只是预表,基督来到,律法就终结了(罗十4)。所以说,我凭着主耶稣(因信称义的真理)确知,而且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在另一处经文,保罗又说:「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前四4-5)。
·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14下):信心软弱的人,一时无法抹掉律法观念,所以他若认为某些食物不洁净,则对他来说,那就是不洁净的了。由此可知,所谓洁净或不洁净,乃是主观的事实,而非因为食物自身的性质有所分别。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15上):信心强的人相信百物都可以吃(2),当然吃也不算罪;但若不顾虑信心软弱的弟兄,而叫他心里难过,便是没有爱心了。保罗所以说,「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林前八13),就是基于这种爱弟兄的精神;并不是说吃肉便算犯罪,也不是为了教训别人不可吃肉。
·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15下):「败坏」(apollumi),原文的意思是,毁灭,死。在新约圣经上,除了「败坏」之外,也译为「灭」(太十28;林前十10)、「丧命」(太八25;路十三33)、「必死」(太廿六52)、「灭亡」(约三16,十28)、「除灭」等(太十二14,廿七20)。由此可知,在圣经上,这个字有时用来表明肉身的死亡,有时也用以表明魂的灭亡;而此处所说的「败坏」(15下),应该是指着魂的灭亡而说的。基督已经替他死,救赎了他,你怎么可以因为食物叫他败坏(灭亡),使基督为他而死的功劳落空呢?基督为了救赎他,连命都舍弃了,你不能为了不叫他灭亡,少吃一些东西吗?你的爱心何在?当然,这并不是说,你吃了律法上所禁戒的食物,只给他看见了一次,他便实时灭亡;乃是说,你肆无忌惮的吃那些食物,使他忧愁,甚至离开基督,因而导致灭亡。
b.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16-18)
信心强的人,凭着基督里的知识和信心,百物都吃,这是善事;但若因此而败坏信心软弱的弟兄,你的善事就被人毁谤了。结果若是如此,善事也就不算善事了(16)。所以保罗在另一处经文说:「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八1-2)。所谓「知识」,就是属灵的知识;「所当知道的」,就是爱心的实践。
·神的国不在乎吃喝(17上):「国」(basileia),原文的意思是王国,统治。在神的国度(教会),就是神要统治的地方,吃喝并不重要。主张百物都可以吃,或坚持只吃蔬菜,这些无谓的争论,就建立神的国度来说,是毫无帮助的。
·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17下):「公义」这个词(dikaiosunee),在新约圣经上,除了用于神的义之外,也常常指着人的「义」(太五20;徒十35;腓三9;多三5;约壹三7、10),有时也译为「仁义」(林后六7,九9、10;腓一11)。此处所说的「公义」(17下),乃是人所行的义,思高译本译为「义德」,吕振中译本译为「正义」。为了食物的缘故而论断人固然不义,但因食物而叫人跌倒更是不义;而且这种争论,既足以破坏和平,又会叫人痛苦。惟有彼此尊重,互相容纳,才是真实的义,也是基督徒当追求的义德;如此努力,在神的国度才能和睦相处,并且能分享圣灵中的喜乐。
·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18):所谓「这几样」,就是上述的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17)。信仰生活,必须是一种「服事基督」的生活。追求公义、和平,并圣灵中之喜乐的基督徒,对于建立神的国度有莫大的帮助,这是对基督最美好的服事。这种属灵的基督徒,是神所喜悦,也是众人所称许的。
* 务要追求和睦的事(19-23)
a.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殿(19-21)
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19上):基于上述的理由(18),为了蒙神喜悦,又为人所称许,我们必须追求和睦的事。反之,若为无关紧要的食物而争论不休,则可能造成教会的分裂,那就为神人所共愤了。
·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19下):除了追求和睦的事之外,也要追求彼此建立德行的事。而最美最善的德行便是爱,因为爱是联络全德的(西三14),也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廿二37-40)。圣经上所以说「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弗四2-3),又说「用爱心互相联络」(西二2),乃因爱心是和平的基础。只要有爱心,便不会论断人,也不会轻看人;因此,就能和睦相处,也能共享圣灵中的喜乐了。
·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20上):教会是神所耕种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林前三9);神借着传道人耕种或建造教会,这就是神的工程。为了食物的缘故而论断人,或轻看人,将破坏教会的和平,以致毁坏神的工程。保罗在另一处经文说:「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这殿就是你们。」(林前三17)。教会是神的殿,神借着传道人建立教会,这就是神的工程。因此,谁都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免得遭神毁灭。
·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20下):以新约的观点来说,凡物固然洁净,相信百物都可吃的人,当然有什么都吃的自由;但若因毫无顾忌的吃,而叫信心软弱的人跌倒,这就是他的罪了。所以保罗在另一处经文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林前十23-24、32)。这就是说,基督徒是自由的;但当我们运用这自由的时候,却必须考虑会不会叫人跌倒。
·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纔好(21):这是基督徒运用自由的原则,也是爱心的具体表现。「吃肉、喝酒」,只是一个例子而已;「什么别的事」,就没有范围了。
b.当在神面前守着信心(22-23)
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22上):你有信心,相信百物都可吃,这是正确的(2、14)。这种正确的信仰,当在神面前持守着;不要因被论断,或因怕叫人跌倒(3、13-15),而有所改变。
·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22下):这是基督徒衡量自己的行为,是善或恶的依据。对自己有益,又能造就人的,当然不会自责(林前十23);对自己未必有益,甚至可能吃亏,但却对别人有益的,也不会自责(林前十33)。如果凡事以「能不自责」为原则,去行自己以为可行的事,就有福了;这是个人之福,也是教会全体之福。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23上):「有罪」(katakrinein),原文的意思是,判罪,谴责,指摘。在新约圣经上,有一处译为「审判」(雅五9),一处译为「判定」(彼后二6),其它都译为「定罪」(可十六16;林前十一32)。此处的「有罪」(23上),就是被定罪的意思。吕振中译本译为「受定罪」,新译本译为「被定罪」。信心软弱的人,一时无法除掉律法观念;若然,只吃蔬菜,能心安理得,也无妨。如果看见信心强的人百物都吃,而经不起诱惑,自己也要吃吃看,却不是出于信心,乃是存着疑心,吃得内心很不平安,他就被定罪了。
·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23下):这也是基督徒行为的原则,与爱的原则一样,两者都非常重要。爱的对象是人,在不妨碍别人的原则下运用自由,是爱心的具体表现(15-21)。信心的对象是神,在神的面前无论做什么,都要凭着信心而行;如果存着疑心而做,就是对神的不信,是神不能容许的恶心(来三12)。
3.要叫邻舍喜悦(十五1-6)
* 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1-3)
a.不求自己的喜悦(1)
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1上):保罗说「我们」,就是把自己也放在坚固的人之中。「坚固的人」,就是明白「因信称义」的真理之人;「不坚固人」,就是无法抹掉律法观念的人。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叫他忧愁,不叫他跌倒(罗十四15、21),是坚固的人应该有的爱心。以这种爱心来配合坚固的信心,才能造就人;否则,只是以知识来满足自高自大的欲望而已(林前八1)。
·不求自己的喜悦(1下):夸耀自己的坚固,只求自己的喜悦,不顾虑别人的软弱;这种妄用自由的举动,已经违背了爱的原则,只会败坏人(罗十四15)。所以坚固的人必须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因求自己的喜悦而伤害他。
b.要叫邻舍得益处(2)
务要叫邻舍喜悦(2上):「邻舍」(pleesion)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上,好多处都译为「人」(太十九19,廿二39;罗十三9、10;加五14;雅二8)。由国语和合译本常将「邻舍」和「人」并用可知,所谓「邻舍」,就是我们身边的人,常与我们接触的人,而未必是居住在我们邻近的人。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主耶稣为「邻舍」所下的定义是,一切需要别人怜悯和帮助的人(路十29-37)。此处的「邻舍」(2上),就是前面所说,我们应该担代的「不坚固人」(1)。求自己的喜悦,就是不顾虑别人的软弱,妄用自由的行为;反之,叫邻舍喜悦,就是担代他的软弱,努力追求和睦的行为(罗十四19)。
·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2下):坚固的人若不求自己的喜悦(不妄用自由),而致力于叫邻舍喜悦;不用说,他当然会得益处。不但这样,他因为受敬重,被关怀,领受同灵太多的爱,自然也会以同样的爱去对待同灵;于是,他的德行也就建立起来了。
c.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3)
基督是神的儿子,有权利和能力求自己的喜悦,而没有顾虑我们的义务。但为了爱我们,救赎我们出死入生,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约五24;徒廿六18),祂却放弃了这权利,不求自己的喜悦,而为我们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忍受痛苦的极限(太廿七29-50)。这是我们应该效法的好榜样。
·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3下):引证「诗六十九9」的经文。大卫在该篇诗中描述,义人为义受逼迫,为热心事奉神而受辱骂(7-12)。该篇诗也是关于弥赛亚的预言,诗中提到主耶稣为圣殿心里焦急(9上;约二17)、受辱骂(9下;罗十五3),无故被恨(4上;约十五25),以及十字架上的熬炼等(21;太廿七34、48)。保罗所以引证第九节,乃为要说明基督为了救赎我们,代替神受辱骂神之人的辱骂;也就是为了叫我们得益处,而不求自己的喜悦。
* 彼此同心,效法基督(4-6)
a.圣经使我们得着盼望(4)
从前所写的圣经(4上):指旧约圣经。
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4下)。下列四种译文,可供为参考:
「为叫我们因着经典上所教训的忍耐和安慰,获得希望。」(思高译本)。
「目的是要我们能够从圣经所给我们的忍耐和鼓励,获得希望。」(现代中文译本)。
「为要因圣经所给予的忍耐和激励,抱着希望。」(日本新改译)。
「从圣经学习忍耐和安慰,得以恒持希望。」(日本共同译)。
·神感动先知义人写旧约圣经,都是为了教训我们而写的;目的是要我们从圣经学习忍耐,得着安慰,而可以恒持盼望。因为我们与人相处,无论在教会里或外邦人中,有时难免会为义受逼迫,如同主耶稣或其它许多圣徒所遭遇的一样。那时候,我们若想起古圣徒的忍耐和神给他们的结局,我们就可以从他们的身上学习忍耐,并且得着安慰,而可以恒持盼望了。历史上第一个为义受逼迫的人,就是亚伯(创四4-8;约壹三12);使徒时代第一个殉道者,是司提反(徒七54-60)。亚伯因着信献祭给神,而得着称义的见证(来十一4);司提反看见荣耀的主向他显现,而灵魂被接于荣耀里。诸如此类的事迹,圣经上记载颇多。所以主耶稣告诉我们说,我们为义受逼迫并不孤单,应当欢喜快乐(太五10-12)。
b.愿神叫你们彼此同心(5)
神是忍耐和安慰的根源。要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必须求神赐予忍耐和安慰(5上)。
·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5下)。下列三种译文,可供为参考:
「赐给你们彼此间同样的意念,依照基督耶稣的榜样。」(吕振中译本)。
「使你们效法基督耶稣,并使你们彼此意念相同。」(日本文语体)。
「使你们效法基督耶稣,彼此抱着相同的意念。」(日本共同译)。
·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悦,背负我们的过犯,舍弃生命,救赎了我们。我们若效法基督的榜样,不求自己的喜悦,彼此就能抱着相同的意念,而互相容纳了。所谓「相同的意念」,就是对于食物有相同的看法,认为食物并不重要;也就是说,对于「神的国不在乎吃喝」这项真理(罗十四17),有了共识。
c.一心一口荣耀神(6)
一心一口,荣耀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下列二种译文,可供为参考:
「那是为要使你们同心齐声颂赞,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神,也是父。」(日本共同译)。
「这是为要使你们一心一口尊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神。」(日本文语体)。
·保罗所以愿神使罗马教会效法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悦,彼此抱着相同的意念,乃为要使他们一心一口颂赞神。
·全教会果真能一心一口颂赞神,在地如天,确是至美至感人的景象!但要达到这种境界,必须效法基督的榜样,不求自己的喜悦,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以致彼此都抱着相同的意念。
4.犹太人与外邦人的融和(十五7-13)
* 基督作了受割礼之人的执事(7-8)
a.你们要彼此接纳(7)
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日本新改译译为「由于这个缘故,如同基督为了神的荣耀而接纳你们一样,你们也要彼此接纳。」日本新改译的译文,似乎比国语和合译本的译文更好。
·依据日本新改译的译文,基督所以接纳罗马教会的信徒,是为了神的荣耀。因为「帝王荣耀在乎民多,君王衰败在乎民少。」(箴十四28);基督多接纳一个人做选民,神就多一分荣耀。基于同样的理由,罗马教会的信徒为了神的荣耀,也应该彼此接纳。怎样接纳呢?就是照前面所说,只吃蔬菜的人不要论断百物都吃的人,百物都吃的人也不要轻看只吃蔬菜的人(罗十四1-4);因为比食物更重要的是,追求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十四17)。惟有如此彼此接纳,才能在基督里合而为一,使荣耀归与神。
·食物是困扰当日罗马教会的问题,这只是一个例子而已。今日的教会,有时也会像当日的罗马教会一样,为了一点点芝麻小事,而彼此争论不休。历史是如此常常重演的。
·每逢教会为了某事而发生争论的时候,在不抵触得救真理的原则下,我们应该为了神的荣耀而彼此接纳,如同基督也为了神的荣耀而接纳我们一样。这是属灵人应有的雅量。
·《论语》子路篇记载:「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与人相处,心地温和,而意见未必相同。小人与人相处,往往随声赞同,然因见利,而心地不和。)孔夫子所说,君子与小人品德之差异,犹如圣经所说,属灵人与属肉的人灵性之悬殊。
b.基督是受割礼之人的执事(8)
执事(diakonos):原文的意思是执事,仆人。在新约圣经上,除了「执事」之外,也译为「用人」(太廿26,廿三11;约二5;罗十三4;林后六4)、「差役」(林后十一15)、「仆人」等(林后十一23)。此处的「执事」(8上),应该译为「仆人」,一般译本都如此翻译。
·真理(aleetheia):原文的意思是,真理,确实。在新约圣经上,除了「真理」之外,也译为「实情」(可五33)、「实在」(可十二32;路廿二59)、「诚实」(约四23、24;林前五8)、「真实」等(徒廿六25;罗一25,三7)。此处的「真理」(8上),应该译为「真实」或「信实」;吕振中译本译为「真诚」,思高译本译为「真实」,现代中文译本则译为「信实」。
·基督降生为犹太人,作了犹太人的仆人,服事犹太人(太二十28,十五24),乃为了彰显神的信实,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8下)。犹太人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等希伯来民族的族长。神向他们所应许的话,就是救主要出自他们的子孙中(创廿二18,廿六4-5;加三16;约四22)。
·因为基督已经作了犹太人的仆人,接纳了他们,所以外邦的基督徒也应该接纳犹太人的基督徒,而不可轻看他们(罗十四3)。
* 基督也作了外邦人的救主(9-12)
a.外邦人当与犹太人一同欢乐(9-10)
并叫外邦人因祂的怜悯,荣耀神(9上):基督作了犹太人的仆人,是为了实现神向他们列祖所应许的话(8);外邦人蒙选召,是因祂的怜悯,叫他们也能荣耀神。
·9下:引证「诗十八49;撒下廿二50」的经文。「撒下廿二1」说,当耶和华救大卫脱离一切仇敌和扫罗之手的日子,他向耶和华念这诗。《诗篇》十八篇篇首的细体字,也有同样的说明。由「诗十八43」那段经文可知,那是关于弥赛亚的预言;不然,大卫怎能被神立作列国的元首?素不认识的民怎么会事奉他呢?因此,保罗认为「诗十八49」那段经文,也可以当作关于弥赛亚的预言来看。这就是说,大卫怎样战胜外邦的仇敌,在外邦中称谢神,歌颂神的名;照样,基督的救恩也要传到外邦,征服外邦人的心,而在外邦中称赞神,歌颂神的名。
·基督既然怜悯外邦人,接纳了他们,犹太的基督徒也应该接纳他们,而不可论断他们了(罗十四3)。
·10:引证「申卅二43」的经文,是摩西离世前所作的歌。「主的百姓」,就是犹太人。犹太人蒙选召,是凭着神向他们的列祖所应许的话;外邦人蒙选召,则是因为主的怜悯(罗十五8-9)。如今,外邦人和犹太人都因为主的选召,在基督里成为一了(加三26-28);因此,外邦人当与犹太人一同欢乐,不可再彼此排斥了。
b.外邦人要仰望基督(11-12)
11:引证「诗一一七1」的经文。预言救恩将传给外邦,并且传遍全世界。那时候,蒙选召的外邦人要赞美主,世界万民都要颂赞祂。
·12:引证七十士译本「赛十一10」的经文,与希伯来原典稍有出入。希伯来原典是:「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寻求他。」耶西是大卫的父亲,大卫是基督的祖先(太一6、1;启廿二16)。万民的大旗,表示其政权可以统治全世界;统治者便是耶稣基督,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十七14,十九16)。所以说,耶西的根要兴起来,治理外邦,外邦人要仰望祂。这也是关于弥赛亚的预言,等到将来福音传遍全世界的时候,就完全应验了。
·保罗所以引证「诗一一七1」和「赛十一10」,乃为要证实外邦人将蒙选召,仰望基督,赞美主,圣经早已有预言。如今,外邦人因主的怜悯,蒙了选召,预言已经成就,犹太人也就应该接纳他们了。
* 愿神使你们大有盼望(13)
a.愿喜乐平安充满你们(13中)
使人有盼望的神(13上):神是盼望的根源,有了神,盼望才会变成事实。本来活在世上没有盼望,没有神的外邦人,因为信从基督的福音而得以亲近神,成为有盼望的人(弗二12-13),这是神极大的恩宠。
·诸般的喜乐(13中):即多面性的喜乐,在任何情况中都有的喜乐。喜乐来自感恩,感恩源于知足。能凡事知足,才能凡事谢恩;能凡事谢恩,才有诸般的喜乐(腓四10-12;帖前五16、18;诗一○三1-5)。因为万事互相效力,我们一切的遭遇都有神的美意,为要使我们得益处(罗八28)。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我们就能凡事知足,凡事谢恩,并有诸般的喜乐了。
·诸般的平安(13中):神所要赐给我们的平安,本来应该包括肉身和心灵的平安。但由下面「充满你们的心」一句可知,此处的平安乃单指心灵上的平安。诸般的平安,就是无论遭遇任何事,处在任何环境中,都能保持宁静那种心灵上的平安。保罗和西拉在监狱里,祷告唱诗赞美神,化监狱为乐园;众囚犯百思莫解,侧耳而听(徒十六25)。希律捉拿彼得,把他囚禁在监里,交付四班兵丁看守,每班四个人。在处治他的前夕,他被两条铁链锁着,睡在两个兵丁当中;睡得那么安宁,那么香甜,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徒十二1-6)。有一个穷寡妇,在圣殿里奉献两个小钱。主耶稣说,她自己不足,却把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路廿一1-4)。没有人叫她如此做,她是自愿的;做得那么自然,那么快乐。她虽然穷,却凡事谢恩,满心喜乐。保罗、西拉、彼得和这位穷寡妇,对于处境的感受和反应,让我们看清楚了什么是诸般的平安。
·喜乐和平安,互为因果。有诸般的喜乐,就有诸般的平安;有了诸般的平安,也必有诸般的喜乐。喜乐和平安,如同形影相随,永不分离。保罗、西拉、彼得和穷寡妇,处在恶劣的环境中,是平安的,也是喜乐的。
·诸般的喜乐和平安,是神要赐给我们的恩惠,也是「因信」而得来的;神一切的恩惠都要白白赐给我们,但也要用信心去领受。有充足的信心,才能将万事都交托神(诗卅七5),甚至连生命都可以交托祂;敢如此交托,诸般的喜乐和平安才会充满在心里(诗三1-6,四7-8;赛廿六3;耶十七7-8)。
·要将诸般的喜乐和平安充满我们心的神,是「使人有盼望的神」。当我们处在恶劣的环境中之时,所以仍有喜乐和平安,乃因盼望未失(罗五3-5);什么时候丧失盼望,痛苦和焦虑就浮显在我们心中了。信心是因,盼望是果;盼望之恒持,赖乎坚强的信心。亚伯拉罕夫妇都老迈,在最恶劣的生理状况中,亚伯拉罕所以仍能恒持盼望,耐性等候神,乃因有坚强的信心(罗四18-21;来六15)。
·我们所信靠的神,是「使人有盼望的神」;祂的信实、能力和慈爱,是我们的信心的保障。因为祂是信实的神(提后二13),祂的应许才会兑现,使我们的盼望不至于落空;因为祂是全能的神(创十七1),祂才有足够的能力可以成全,我们所交托给祂的一切事(诗卅七5);又因为祂是慈爱的神,连祂自己的独生子都为我们舍了,我们向祂所求的万物,祂必白白的赐给我们(罗八31)。祂确实是「使人有盼望的神」。
b.愿你们大有盼望(13下)
使你们借着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13下):神将圣灵赐给我们,同时也借着圣灵将祂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于是,神的爱在我们心里产生力量,使我们对神有强烈的信心,能恒持盼望(罗五5)。
·圣灵是神的灵,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三24)。我们的神是「使人有盼望的神」,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上帝,那希望的泉源」,日本共同译译为「希望的根源神」。只要祂的灵住在我们心里,不断的赐给我们能力,我们就大有盼望了。
·圣灵是从上头来的能力(路廿四49),靠着圣灵所加给我们的能力,我们凡事都能作(腓四13)。因此,无论遭遇任何事,随时随地,我们总是大有盼望的了。
·盼望、信心、喜乐、平安,好象一串链子,环环相连;而这串链子的掌握者是神,在祂里面便什么都有,离开了祂就丧失一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