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课 |
经文:六12~20
有人误解保罗所宣讲的基督徒的自由,提出「凡事我都可行」的口号,以掩饰自己的罪行,保罗在此提出限制基督徒自由的原则:
一、行事的原则(六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12上)
两大原则:
①消极方面:“我总不受他的辖制”(12)
新译:“我总不受任何一件事的奴役”
不受瘾的束缚
②积极方面:行有益的事
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十31;西一10)。
无论任何人都不使他跌倒,叫他们得救(十32、33)。
二、食、色与身体的关系(六13)
1.“食物是为肚腹”──食物为维持身体的健康之所需(13)
“肚腹是为食物”──肚腹是为消化食物使身体健壮(13)
“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弃”(13),因属肉的都短暂,不能永存。
2.“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13下)
·“不是为淫乱”:人若没性欲,怎能成立家庭,健康的性生活能促进婚姻美满,但任性放纵是羞辱神,毁坏身子。
·“乃是为主”为主生养敬虔的后裔(玛二15)
·“主也是为身子”(13下),主不但救我们的灵魂,也救人的身体,医治疾病,赏赐一切给人享用,将来叫我们得荣耀的身体。神的灵也居住在人里头保守灵命。
◎淫乱的罪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8)
三、身子与复活的关系(六14)
1.神已经叫主复活(14上)
2.主也用自己的权能叫我们复活(14下)
我们是新造的人了(罗六3、4)
我们肉身活着,当为主而活(林后五15)
我们当为那不朽坏的盼望而活(来十35、36)
四、身子与基督的关系(六15)
1.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么(15上)
基督是教会的头,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弗五23)。
2.断不可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15下)
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16)。
3.我们已经与基督联合(17)
“与主联合”我们的生命与主完完全全合而为一(约十七23)
“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三3)
“便与基督成为一灵”(17)
五、要在身子上荣耀神(六18~20)
1.“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20上)
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2.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19上)
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19下)。
3.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20下)
默想:
1.在生活上我们是否有什么癖与瘾,而受它奴役呢?
2.当情欲发动时,如何依靠圣灵而顺服圣灵消除情欲,过圣洁的属灵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