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
保羅用自己作例證告訴哥林多信徒,知識怎樣令人自高自大,愛心才能造就人。他先講自己的職分、自己的權柄。他說:“我不是自由的嗎?”他在猶太人的律法下有很大的自由。又說:“我不是使徒嗎?”其它書信也看到他的使徒身分,常帶有很大的權柄。對同工和哥林多教會,都有很大的權柄,可以做他想做的事。這是合符道德的。又問:“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作使徒要有兩個條件:首先見過復活的主,其次能夠行神蹟奇事(參看林前一二12)。使徒行傳記載保羅曾看見復活的主,他對哥林多教會有作使徒的權柄,在其它人不是使徒,起碼是他們的使徒,因為保羅帶他們信主。
第2節:“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裏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他在哥林多行了很多神蹟奇事,帶他們信主,他們是保羅作使徒的印證。第3節上半講及第1至2節的事:“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接第4節說到自己:“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喫喝嗎?”這不是說有權柄隨意吃喝,意思是有權柄吃喝所供應的東西。他可否要求他們請他吃飯?可以。他可以要求哥林多教會的人。
第5節:“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一同往來,仿彿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我可以有太太,我是否跟其它人一樣有權柄娶妻呢?他說其余的使徒都有太太,包括主的弟兄也有太太。主是有肉身弟兄的。羅馬天主教認為聖母瑪利亞是終身童貞,他們說耶穌不可能有弟兄,只是表兄弟而已。但在希臘文,有另一字指示表兄弟的關係。我們的主耶穌實在有弟兄。彼得也有太太。這有意思,第一個“教宗”是有太太的。我不是嘲弄一翻,但彼得明顯結了婚。
第6節:“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作工嗎?”當保羅在哥林多時,他自己有工作支持他的生活。只有他和巴拿巴這樣做,並不倚靠哥林多教會支持生活費。使徒行傳十八章1至3節記載保羅第一次到哥林多:“這事以後,保羅離了雅典,來到哥林多。遇見一個猶太人,名叫亞居拉,他生在本都;因為革老丟命猶太人都離開羅馬,新近帶妻百基拉從義大利來;保羅就投奔了他們。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和他們同住作工。”他憑自己雙手做工支持自己。跟着:“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的時候,保羅為道迫切,向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徒一八5)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的時候帶備一些金錢,他就放棄自己的工作,全時間為神作工,也沒有在哥林多教會得到任何好處。他們等到其它教會有金錢支持,才不幹活。他用三個職業來表達他的做法,第一個是當兵、其次是農夫、第三是牧羊人。基本上,他從自己付出的勞力得所吃、賴以存活的供應。除了當兵,當兵的有糧餉。
第7節:“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喫園裏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喫牛羊的奶呢?”有職業的人能有經濟上的支援。那麼他也可以有;別人有這樣的回報,他也一樣。第8節是用人的例子,舊約時是這樣教導,律法也如此說。
第9節:“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 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當牛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有些律法是關於道德,不可說謊、不可偷盜、不可欺騙;有些律法卻用作教訓,所謂籠住牛的嘴,沒有道德上的問題。很明顯,律法教導我們,農夫不會籠住牛的嘴,牛會不斷自轉磨穀,有時會吃溢出來的穀。農夫不會令牛捱餓,想牛健康,想牛強壯。結論是:我們付出一個工價時應當慷慨,但通常我們相反,盡量付出少些。律法告訴我們不要這樣,讓牛想吃時就有吃的。我們對牛是這樣,對作為使徒的應怎樣?
第9節下至10節:“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最少可以有花紅分賞。第11節說,他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他們中間,難道不可收割奉養肉身之物嗎?第12節:“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在哥林多,有些教師要求哥林多教會經濟上支持他們。保羅是使徒,他們竟然什麼也不給他。這些教師是假教師(林後一一20)。保羅沒有要求他們什麼,要凡事用自己雙手去支持自己的需要,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可能,哥林多信徒的心想壞事,以為保羅只想賺錢,借傳福音而發達。但保羅明白哥林多信徒的想法,所以沒有在他們當中拿取金錢。
第13節,他再舉一個例子作為總結。舊約時代,祭司從祭物得到生活上的供養。民數記十八章8節及下和申命記十八章1節記載以色列人送給祭司的祭物。既然祭司能得祭壇的好處,作為使徒為何不可以在傳福音時得經濟上的支援呢?第14節:“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主”指耶穌,作工的可得應有的代價,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信徒要支援他們。路加福音十章7節和加拉太書六章6節說明,受教的人與教導的人分享所得,這是基本的原則。
第15節:“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保羅說他完全沒有用這權柄,為了別人的緣故放棄自己的利益、權柄。但如果你愛別人,你會因他的緣故放棄權利。保羅有權利要求經濟上的支持,但沒有用這權柄。保羅自己是不亂用自己權柄的活證。“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似乎是一句強烈的話,但保羅的意思是要他們知道福音是白白的賞賜,不用付上代價。不需要付錢,原因是不想所誇口的落了空,甚至寧願死也不想這福音被扭曲。當我呼籲會眾奉獻時,會這樣說:“各位在坐的,你若未認識主,未接受耶穌基督為你個人救主,我希望你知道我們現在即將收奉獻。我不要求你作出任何奉獻,我要你知道福音是白白給你的。我寧願給你一些東西,寧願白白的將福音給你,你不用作出奉獻。”未信的人覺得很驚訝,這家教會竟叫人不用奉獻。他們會聆聽,發覺福音是白白的。保羅說的是:我要告訴你們,我不願意在你們當中得任何金錢,因為我寧可死也不想人使我所誇的話落空,因為無論怎樣,我必須傳講福音。我是被神呼召,在我裏面有如此大的迫切。我一定要傳講這福音,我願意這樣做,但即使我不願意也要做。若我甘心做,我便得獎賞;若我不甘心去做,我做只因我一定要做,這就是我的責任。
第18節:“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我的賞賜是使人不花錢得福音。第19節:“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我成為眾人的僕人,我對猶太人是僕人,把自己放在律法下,好使我得猶太人。我有一位學生曾信奉印度教。他來自印度,他信了耶穌,到今天也不吃肉。他的生意很好,他的奉獻也帶到印度,拓展那裏的福音事工。他跟我說一生未曾吃過肉,以後也不會吃肉。他有這自由吃肉,但他想對那些印度教徒傳福音,可以跟他們說:“我是基督徒,也未曾吃肉。”保羅在猶太人當中,他生活如猶太人一樣。他不吃火腿、不吃蝦、不吃龍蝦,因為猶太人的律法禁止吃這些東西。對猶太人,他成為他們的僕人。
第20節說他不在律法之下,但在基督之下願意服從律法。不在摩西的律法之下,但要活出基督的公義。第21節:“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當他在外邦人中,象外邦人般什麼也吃,因為想得他們。第22節:“向弱的人,我就作弱的人,為要得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這裏說弱的人可能是指未信的人;向弱的人,他就作弱的人。一個弱的人在法律之下,不能吃火腿、不能吃蝦。保羅遇到什麼人便作什麼人,讓福音能拯救他們,這是為福音的緣故。
第23節:“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福音”這詞在本章出現了九次。保羅說為福音緣故,要作眾人的僕人。最後一個例子是運動員,在第九章末段。當時在哥林多,運動是很重要的。每四年在雅典有奧林匹克運動會,此外,還有另一個運動會在哥林多舉行,每兩、三年一次,就是地峽運動會。哥林多人知道這運動會很重要,即使正與希臘人交戰,也會停止戰爭,讓運動會進行。當保羅提到運動會或競技時,各人也知道他說什麼。很多人參賽,但只有一人取勝。跑的時候象得勝的人般跑。他說:“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獎賞。”
第25節講到節制:“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若要在地峽運動會得獎,必須有很大的節制。首先是一個自由人,不是奴隸;其次是希臘人,直到主前二百二十八年也是這樣,其後羅馬人也可參與。不可犯罪,或是名聲上曾受污。要拜希臘神,經過十個月的訓練,要進食某一類菜單,做某些訓練運動。要面對很冷、很熱的氣候,不可有性生活,要很大的節制。在運動會前三十日,要來到審判員面前,讓他們查探生活的一切,要在他們面前做某些動作,達到某個時間表。節制是指克苦的做法,參與賽跑的人要有節制。他們勝利後,有一個由葉造的冠冕,是用長春藤造的。他們所得的只是這些東西,沒有金錢,只有一些名氣。為了這些,他們有節制,得的是能壞的冠冕,他們的冠冕數天後便枯萎了。
第26節:“所以,我奔跑,不象無定向的;我鬥拳,不象打空氣的。”奔跑是為了得獎賞,所以不會亂跑。賽跑時,你不會看見在觀眾席的朋友而衝上去打招呼;不會看見爸爸、媽媽而上前擁抱,然後再參與賽事。你絕不會這樣做,不會這麼笨。當你賽跑時,便一直奔跑,朝目標走。鬥拳時,不會打空氣的,肯定打出致命一拳。但保羅說鬥拳時不是這樣,要打中目標,因為很重視自己的生命。要肯定能控制自己的身體。
第27節:“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不是說傳福音給別人,我們便失去救恩。意思是:他是否沒有機會得獎賞?我不想失去獎賞。你可以作為基督徒,得獎賞,然後失去獎賞。你可能因為你不為別人的緣故,去做你應做的事,因此被除名。“攻克己身,叫身服我。”至於曾獻給偶像的祭物,我要有節制,不吃這些食物,免得弱的弟兄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