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段 关于回应婚姻与嫁娶的事 7章 |
从第七章开始,保罗一一解释哥林多教会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正是哥林多教会曾写信给保罗的,询问保罗对有关基督徒生活及一些对教会问题的看法。上一章下本部分是谈到自由与放任的问题,而本章是谈到禁欲的问题。可能当时哥林多教会里有一些人走入极端,主张绝对的禁欲——不结婚。作为使徒保罗,他有责任来解答他自己对禁欲及婚姻问题的看法,并引导他们对禁欲和婚姻有正确的认识和领受,从而过圣洁的生活,荣耀主的圣名。
(一)夫妻之道(7:1-40)
1 、夫妻的相处(7:1-7)
本章1至7节的经文是保罗谈到夫妻相处之道,指出禁欲是违背神的创造,因为神起初造人的时候是造男造女。所以男女各人当有自己配偶,就是男人当有自己的妻子、女人当有自己的丈夫,而且彼此之间要以合宜之份相待。
1)各人当有自己的配偶(7:1-2)
保罗对哥林多教会信徒说:“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就是说:现在应该来讨论你们信中所提的那些事。其中有一点就是你们说的,一个男人能够不结婚倒是好的。保罗如此直截了当地对哥林多教会说:“我说男不近女倒好”不是一般性的男女普通的接近,而是指男女肌肤之亲之的事所说的。这里的“近”在本义上是指发生性关系说的,“好”不是指“必须”或“道德上更好”(参8:26;创2:18;约4:3、8),乃是值得称许、值得考虑、不被指责或可以接受的意思。所以,保罗在这里不是提倡禁欲主义者,虽然保罗自己独身的,但他却不是赞成哥林多教会中一些极端禁欲主义者的思想——男人不结婚,或者放弃婚姻中的性生活。
异性之间的吸引是神在创造中赐给人,但不能因为这个缘故就禁欲或放纵,这两者都是不合神的心意与创造的规律。为了避免淫乱的事发生,照着神的旨意男子当有自己的妻子,妻子当有自己的丈夫。这就是保罗讲话用意所在了。保罗这样明说是提醒我们:合法正常的一夫一妻制度具有防止淫乱的功效。既是这样,每一个基督徒丈夫或妻子,都应当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以避免不合理的禁欲导致更大更多的试探和引诱;和谐的夫妻生活是预防淫乱的最佳方法。
2)夫妻以合宜之份相待(7:3-7)
在过好夫妻生活这件事上,保罗指出一个原则,那就是“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合宜之分”不仅仅是指丈夫要向妻子履行承诺,尽上自己的责任;而且也要使妻子的性生活得到满足。同样的道理,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总之,夫妻要彼此相待、互相尊敬,互相适应,互相接纳,互相包容,互相融合。尤其是丈夫,更要清楚明白妻子乃是自己身上的“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与二人“成为一体”的道理(弗5:31)。
所以,保罗进一步强调说“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6:4)这句话提出夫妻相处之道是:丈夫在婚姻里对妻子的身体可以提出合理的性要求,而妻子在自己丈夫以外不可有性行为。由此推理,做妻子也一样对丈夫提出合理的性要求,而丈夫不可以在妻子以外有性行为。这样一来,保罗已经告诉我们在婚姻面前,男女是平等,没有男尊女卑之说。夫妻俩要知道:夫妻之间正常且完美的、幸福的性生活,乃是出于神精心的设计与安排,决不可把性生活视为一件不洁净的、污秽的事。只有那些在性生活上任意放纵的人,才使得他们的性生活变成污秽不洁的、肮脏不堪的。既然如此“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6:5)
“不可彼此亏负”是指夫妻彼此不肯履行夫妻性生活的义务。如果为着特别需要的话则可以分房。但是要三个条件:第一,双方协商同意——“两厢情愿”;第二,分房的时间——“暂时分房”;第三,分房的目的——为专心祷告。如果能符合这三方面的条件,保罗的意思就可以分房了。不过,“以后仍要同方”,免得因为长期分房而面临撒但的试探和引诱。因为我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所以我们应当防备牠所设的陷阱、警惕牠所设的计谋,不可给仇敌魔鬼留地步(弗4:27),免得给牠有机可趁。保罗这样说,是他的准许,而不是命令。
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6:6)保罗用这样语气说话,是寄希望与说明一下,男女结婚本身不是一种命令,乃是出于许可。其实保罗是外邦人的使徒,是有资格可以命令信徒的,但保罗没有这么做。“这话”一般都认为是指第5节或上述一段话而言,是对婚姻的接纳方面。在婚姻这方面保罗不是命令,乃是准许。
接下来,保罗又劝勉说:“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上帝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6:7)“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是指保罗在写本书的时候是独身的,因为独身的人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侍奉基督,这是保罗的愿望。不过结婚与不结婚是神的恩赐,如果神赐给某人不结婚的恩赐那是好的,只是“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不同。
有资料分析,天主教根据这里的经文,制造出神的子民有“两种等级”,一种是圣品阶级,有恩赐可以守童身,神父和修女即归属此类,终身不得婚嫁;另一种是平信徒阶级,因未领受守童身的恩赐,可以自由婚嫁,但不得成为神父或修女。这种制度的错误如下:
第一,将神所赋与人类『性』的本能视作不圣洁,因此提倡禁欲的修道主义,这在信徒中间埋下一种不健全的观念,甚至认为夫妻间的性关系是不洁的,对夫妻性行为有羞耻心和罪恶感。但这种观念正与圣经的记载相反: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二25)。
第二,圣品阶级的人中间,实际上有许多人并没有守童身的恩赐,只不过碍于规定,表面上守住不结婚的身分,但暗地里却犯下种种骇人听闻的淫乱罪行。二千年来靠着教会封建的权势,把众多丑闻都掩盖下来;但晚近几十年来,渐渐有纸包不住火的趋势,特别是在美国,已经快到见怪不怪的地步了。
第三,将守童身的恩赐与属灵的恩赐划上等号,这也不符初期教会的史实:十二使徒中大部分都是已婚者(参林前9:5)。
我们可以总结一下:首先,夫妇间真实的合一,乃在失去自己的主权和自由,而迁就对方――“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对方)”。我们要在教会中作合一的见证,也是如此。何时我们不肯牺牲个人的自由,而迁就弟兄姊妹,何时我们就已破坏了教会合一的实际。其次,神的仆人或传道人在教导的同时,自己要以身作则,不可像文士和法利赛,能说不能行,是假冒为善的(参太23章)。再者,守独身不嫁娶,并不是单凭自己的意愿就可以,乃是要有神的恩赐才可以。
金句:“丈夫当用合宜之份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7:3)
讨论:1、“男不近女倒好”是什么意思? 2、“合宜之分”是什么意思?
3、“不可彼此亏负”是什么意思? 4、关于分房保罗提出哪些条件?
应用:1、在婚姻上为对方一生持守贞洁。 2、在婚姻上不使对方受亏负。
3、恪守以合宜之分对待自己配偶。 4、为教会的合一情愿牺牲自己。
在接下来的经文里,保罗针对哥林多教会一些信徒追求独身(7:8-9)、以及离婚的问题(7:10-16),作出一一的解释,使他们对独身与离婚的问题有正确的认识。
2、独身的问题(7:8-9)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保罗在此对哥林多教会中那些没有结婚的和失去丈夫的寡妇信徒指出,如果他们有保罗受独身的恩赐就好了;如果没有像保罗所领受的守独身的恩赐,那就应该结婚,就是单身的弟兄应当早日结婚,寡妇的也当嫁人。因为没有独身的恩赐,却又勉强自己禁欲,用人的办法来控制性欲,反而会给魔鬼留地步,就在人情不自禁的时候,不知不觉的陷在淫乱的罪里,陷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里。所以,保罗说,与其这样“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了。
按照圣经的教导,性,是神赐给男女婚姻的一种神圣的美好的礼物,也是“二人成为一体”最具体的最神圣的表现;也是美满婚姻的重要标志之一。不过,哥林多教会许多初信者认为所有“性”生活都是错误的,所以有些订了婚的人,决定不去结婚。在这里,保罗告诉那些想结婚的人,不应以逃避结婚来抵制正常的性欲;正常的性欲是神所赐的,是美好的、圣洁的。但这并不表示所有觉得有性需要的人都要随便地找个对象结合,因为性欲也是有节制的;基督徒可享受神所赐性欲带来的幸福和快乐,但绝不可放纵性欲。如果一个人真的为了满足自己性需要而随便找个对象结婚,那么与其日后要处理不美满的婚姻,倒不如先克制自己的性需要。
3、离婚的问题(7:10-16)
1)已婚信主夫妻可否离婚(7:10-11)
针对哥林多教会一些信徒夫妻可否离婚的问题,保罗这样说:“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在谈到已婚的信徒,保罗说:“我吩咐他们”,意思是给予他们的命令,其实这命令不是保罗自己发明的,乃是主耶稣所发出的——“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5:32;19:3-9;可10:2-12;路16:18)经文已经告诉我们信徒不可离婚,乃是耶稣亲自宣告的一项清楚且明显的教训,所以保罗说这是主的命令,而不是他的命令。
“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开妻子。”保罗这样说,是他承认在一些极端的事例中(家庭暴力、******等等),妻子有必要离开丈夫。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她必须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纵使是分居,婚盟仍没有终止;相反在分居的时候,??有机会医治裂痕,并将两者挽回,从新建立他们与主、并他们两者之间的关系。给丈夫的命令也是一样的,就是不可离弃妻子;作丈夫的没有例外可言。
在这里保罗说“不可再嫁”值得我们思考,他这样说应该是基于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离婚人士才有权再婚。第一个情况是对方犯奸淫,那么无辜的配偶就有权再婚(太5:32).第二种情况是当离异的配偶死了,仍然活着的一方就有权再婚(罗7:3;林前7:39).倘若没有这两个条件,离婚的人就不应当再婚,否则就是犯奸淫了。
2)信徒与未信者结婚,对方肯同住的(7:12-14)
针对哥林多教会一些信徒与未信主者结婚的可否离婚的问题,首先,保罗这样分析说:“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这里的意思并非指保罗所说的只代表他的个人意见,并没有主的旨意。其实他只是在解释,他要说的话,并不是主耶稣在地上时已经教导过的。在福音书里并没有类似的指示,因为主耶稣没有处理只有婚姻的一方是信徒时的问题。不过,基督却在这里指示衪的使徒处理这个问题;因此,保罗所说的话,是由神默示的;如经上所说:“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既然保罗所说的是从神来的,哥林多教会信徒就应当听。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这种结合,当时可能是在信徒尚未得救以前发生的;但今日许多时候,常是信徒已经得救了,或因喜欢对方,或因为在信徒中间找不到对象,而跟不信的人结婚。至于保罗说“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这是表明新约时代虽不赞许信的人和不信的人结婚(参7:39;林后6:14-15),但也不鼓励已经结婚的信徒主动与不信的配偶离婚;这与旧约时代不准犹太人婚娶外邦人的规矩不同(参拉10:2-3;尼10:30)。所以保罗又说:“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7:13)。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这里“成了圣洁”的意思是指被分别出来归神所用;当夫妻的一方是信徒,另一方是不信者时,信徒是被分别出来归于神、属于神的,其不信的配偶是被分别出来归于信徒并属于信徒的,当然也就间接地被分别出来归于神、属于神。保罗在此谈的洁净和圣洁的问题,没有谈得救不得救的问题。在神的旨意与怜悯中,神赐给信主一方属灵的福分,在某种程度上临到未信主的配偶和他们的儿女身上(创7:7,39:4-5)。
另也有解经家这样分析:因着婚约关系而有的夫妻间性的结合,乃是被神所许可的,绝不能因一方不信而成为不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神对弟兄和姊妹都同等看待,因为在新人里没有男女之分(参加3:28)。不然的话,“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了,就是说如果夫妻同房这件事是不圣洁的,那么所生下来的儿女也就自然是不洁净、不圣洁了。“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就是在信徒合法婚姻关系所生下的儿女,都为神所认可,所分别出来归于神的。
3)信徒与未信者结婚,对方不愿同住的(7:15-16)
针对哥林多教会一些信徒与未信主者结婚的可否离婚的问题,其次,保罗又分析说:“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保罗说:“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那不信的人”是指不信的妻子(12节)或不信的丈夫(13节)。这是说,当不信的一方主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信徒可以被动地接受,在神面前不负婚姻破裂的责任。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保罗也指出“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就是不再受婚约捆绑。原来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这和睦包括外面的和平与里面的平安。
“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16节)保罗是在提醒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信主的一方应当继续盼望和努力祈求不信的配偶信主和得救(彼前3:1-2)。因为“神既愿意万人都得救(提前2:4)”。不过,当无法和好时,信主的一方就不要强迫不信的一方留下来。
金句:“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16)
讨论:1、保罗如何处理独身的问题? 2、保罗如何处理离婚的问题?
3、已婚信徒夫妇如何对待婚姻? 4、“不可再嫁”应当如何解释?
应用:1、结婚者当持守婚姻的圣洁。 2、婚姻是让彼此达到互补的目的。
3、夫妻之间要学会彼此迁就。 4、当用爱心感化未信主的丈夫或妻子。
在接下来的17至24节保罗谈到身分的问题,并给哥林多教会信徒的一般原则:“只要照着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就这个原则,保罗也是“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7:17)。用今天的话来说,保罗在当时定下了基督教的规律:“无论你在任何地方,你是一个基督徒。”
4、身份的问题(7:17-24)
1)割礼的问题(7:17-20)
保罗既然定了这样的规律:就是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上帝所召各人的而行。在这个规律下,受割礼的就不要废除割礼,没有受割礼的就不要受割礼了(7:18)。因为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的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7:19)。割礼的本意就是表明要远离罪恶、分别为圣,归与神。
“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7:17-20)关于割礼,在犹太人与神的关系中,割礼含有重要的意义。事实上,在基督降世以前,神已吩咐那些跟随他的人遵行割礼(创17:9-14)。但基督已为我们死了,就不再需要“割礼”了(徒15章;罗4:9-11;加5:2-4;西2:11)。讨神喜悦,遵从他的命令,比守割礼更为重要,而且是重要得多了。神看中的是我们内心是否遵守祂的诫命,遵命胜于献祭。
也许在当时的哥林多教会里发生了一种事情:就是当一个人成为一个基督徒以后,他希望要放弃他原有的工作,离开他原先所处的环境,开始一种新的生活。不过保罗坚决主张,基督教的功能并不是要给人这样一种的新生活的模式,它乃是要求一个基督徒使他旧的生活,脱胎换骨,所谓脱去旧人穿上新人,成为新的生活。让犹太人仍为犹太人;让外邦人仍为外邦人;受割礼人持守割礼之道;没有受割礼持守不受割礼知道。这就是保罗所说的:“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7:20)。
对基督徒来说,任何职业都可以成为事奉神的工作,除非其职业是不道德的。我们要十分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生命的目的是荣耀、赞美、服侍、见证、及宣扬基督。这样一来,神把你安排在这地方、或那个地方,只要自己小心地寻求,就能随时随地找到服侍神的机会。我们的身份将在服侍神的过程中,可以彰显出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2)奴隶的问题(7:21-24)
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7:21上)由于保罗的时代是罗马帝国统治的奴隶制社会时期,当时有许多基督徒,是在作奴隶的时候蒙召得救的(罗16:9-15;门10)。保罗对这些人说:“不要因此忧虑”,就是不要受这件事干扰。因为作努力的身份,并不妨碍灵命的追求。我们晓得肉身的不自由,不会影响一个人心灵上的真自由;而灵心上的自由才是最重要的、最要紧的。
“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7:21下)意思是:如果基督徒奴隶有获得自由的机会,你就争取自由。在原文里这句话还有另一个意思,就是“若能以自由,就不如利用它”,意思是说,宁可好好利用你现有的奴隶身分。因为一个奴仆虽然是在束缚下服侍他的主人,但也可在这样的身分中服侍基督(西3:22-23)。不过,仍有不少的解经家赞同和合本的译法:自由的身分总比作奴隶的身分方便服事主,所以还是求自由更好。当然,对基督徒来说,里面的自由才是最重要;我们不能为了外在的自由而失去里面,就是在基督里的真自由。
“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7:22)这里“主所释放的人”就是指被基督从罪恶、撒但、律法等的权势下释放出来的人,是得以自由的人(加5:1、13)。换句话说,如果某人在信主时是个奴隶,他毋须为此感到困扰,因为他是被主所释放的人。他已经从自己的罪和撒但的捆绑下得到释放,在基督里自由了。另一方面,如果有人在信主时是自由的,他应该知道从此以后他是个奴仆,是基督的奴仆,是完完全全属于救主耶稣基督的了。
保罗这样说,是再一次提醒我们:主的呼召并不是要改变信徒外面的身份,却要改变信徒里面的实际。基督徒不应计较外面的身份,乃应注意里面与基督的关系,和在基督面前属灵的光景。因为神看中的是我们和的关系,而不是看我们的身份如何。外面原本作奴仆的人,蒙召后里面改变成自由的人;外面原本是自由的人,蒙召后里面改变成作义的奴仆,就是作基督的奴仆。世上的自由,并不是真自由,因为人的心灵受到许多人事物的辖制;惟有天父的儿子能使我们得着真自由(约8:36)。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7:23)奴隶制度在罗马帝国时期非常普遍,哥林多教会也有部分信徒是奴隶身份的。保罗说虽然他们的身体是别人的奴隶,但内心却已不受自己生命中的罪恶所辖制了。当我们成了基督徒后,罪恶、骄傲、恐惧再不能辖制我们了,就如一个奴隶主无法辖制他已卖掉的奴隶一样。因为基督徒是“重价”买来的,这“重价”就是指耶稣的宝血说的。主耶稣用宝血赎买我们,是要我们完全归于祂自己的名下。
所以,从此我们就“不要作人的奴仆”了。信徒得救以后的身份是主的奴仆,所以不要作人的奴仆。保罗说这话并不是鼓励作奴隶的信徒,不要尊重他自己的主人,或发动人权革命。这句话应该宜从属灵的角度来解释它的意义:今后一生要以服侍主为职志,存着服侍主的心态来服侍人,这样,就不是作人的奴仆了。因为基督徒做事是“存着敬畏主的心,凡事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西3:22-23)。
“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上帝面前守住这身份。”(7:24)保罗这样说:“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甚么身分,”这是对以上10-23节经文的一个小结。保罗以属于宗教礼仪范围内的割礼,以及俗世社会的奴隶为例,来说明信主之时的婚姻身分,都与我们的信仰没有直接关系,不必急于改变现状。
如果我们留意的话,“在神面前”这几个字,是整个道理的关键。如果一个人能在神面前,那么就算他是个奴隶,也可以得着真正的自由。“因此,生活上的任何身份位置都可以变成高尚和圣洁的。”基督徒要学会把自己放“在神面前”,这是非常的重要。
正如解经家陈终道所说:这一节经文再一次证明,保罗的教训始终本乎福音,是以“个人得救”为原则。福音不是直接拯救“社会”,而是拯救组成社会的单位──“个人”。福音使罪人得救的结果,必定引起社会的改革。事实证明,凡是基督教所到的地方,都能促进文明的进步,又叫那些受压制的人得享自由。
金句:“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上帝面前守住这身份。”(7:24)
讨论:1、割礼的意义是表明什么? 2、神所喜悦的是什么?
3、“主所释放的”是什么意思? 4、“在神面前”有什么意义?
应用:1、做一个追求圣洁的基督徒。 2、听从神的命令胜于口头承诺。
3、在基督里作奴仆服侍主。 4、常把自己放在神面前省察。
在接下来的经文里,保罗论到“童身的人”这个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本没有主耶稣的命令,因为耶稣在世没有论到这方面的事情,所以保罗说“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是“我蒙上帝怜悯,成为可信托的人(可信赖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就是把自己的看法告诉你们哥林多教会的信徒(7:25)。这样使哥林多教会在处理这一类的问题上也有一个原则,不至于给教会带来混乱。
(二)童身问题(7:25-40)
1、关于童身(7:25-35)
1)现今的世界艰难(26-28)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26节)“现今”就是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时的情景、时局。而“艰难”的意思是指处于患难、压力、困窘,这是一层意思;另一层意思,可能是指末世主再来之前所要面临患难的预表。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有人分析,这里的艰难与当时罗马帝国不断临到基督徒的苦难有关。可能是在革老丢做王时期,即主后40至50年代,因大饥荒导致罗马帝国处于粮食紧张的局势,在此期间教会受到压迫或逼迫。
“守素安常”的意思就是照旧这样、安于现状、随遇而安。保罗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告诉我们,当我们处在世事艰难、祸患无常、变化莫测的世代里,将要面临更多苦难的挑战,既然是这样,那么各人守住原来的身份,安于现状。已经结婚的要维持现状,没有结婚的也要维持现状。保罗的意思一方面是提醒哥林多教会的信徒,结婚的就要好好持守婚姻的幸福;另一方面对没有结婚的人也是要求持守现状,这不代表保罗反对别人结婚,关于这方面在下文里已经有说明了。
“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27节)“缠着”原文是指与妻子连结的婚姻,而“脱离”原文的意思是指离婚说的。所以,保罗的这话是指出已经结婚的人不要再恢复到独身的光景中,没有结婚的那些独身者可以维持现状,不要急于结婚。保罗接着又说:“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28节)如果要结婚,这不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也就不会影响属灵的地位。同样的,处女出嫁,也不会影响她的属灵地位,因为这不是犯罪。只不过,“这等人”就是已经结婚的,他的肉身要比单身的人承受更多的艰难、困苦、重担或患难。比如生育、养育儿女等等。
2)这世界将要过去(29-31)
“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29节)“时候减少了”的意思是指离世见主的日子近了,或者是指主再来的日子近了。“从此以后”是指指余下的时日,不多的时光。所以,保罗说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因为妻离子散的局面随时可能发生,也因为爱主胜过爱妻子。从此以后那“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30节)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这是因为今生的苦难都要过去,并且也因着将会从主那里得到安慰,而且现在的苦楚要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罗8:18)。“快乐的,要像不快乐”这是因为今生的快乐与享受都是短暂的、有限的、且是虚空的。“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这是因为今生的物质都会朽坏、都会废弃,也因为我们乃是神的管家,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不是我们的,乃是神所托付的。至于那“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是指对世物要看得淡泊,不要专注它、恋慕它,甚至被它辖制;要学会运用世物,不要让世物来用我们。“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或者说这个世界的现状是暂时的,迟早将要过去。
所以,保罗的这番话,是在提醒我们:人生的遭遇,悲喜无常,有时苦尽甘来,有时乐极生悲;基督徒须要不看环境、超越环境,与基督同坐高天,才不致于因世事的变迁而软弱、灰心和失望,反而能向周遭的世人作出美好的见证,荣耀主的圣名。
3)可以专心事奉主(32-35)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32节)“挂虑”的意思是分心、不能全心,“无所挂虑”就是没有太多叫人分心的事。就如“没有娶妻的”,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用在主的事上,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就是心中所思所念是要讨主的喜欢。保罗自己就是这样的人,他为众教会挂心的事,天天压在他的身上(林后11:28);他自己有为主的事挂虑的存心与态度,所以才会建议信徒守独身。可以说保罗自己就是一位言行一致的好工人、好仆人。
相反的,那些娶了妻的,也就自然有某些今生的事挂虑,正如保罗说:“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33节)保罗这样说并非指结婚的不好,乃是提醒那些结婚的要好好照顾自己的家,因为他有责任要承担家所应有的责任。
接下来,保罗有进一步谈到妇人和处女的分别。他说“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34节)这里的“要身体、灵魂都圣洁”是侧重一个圣字,重在分别出来归给主、为主所拥有。因为未婚的人可以全身全心的,把自己各方面都分别出来,摆上为主所用。这就是所谓的身体灵魂都圣洁的意思。保罗这样说,不是指未婚女子比已婚女子圣洁。因为这里的“圣洁”不是指道德上的,而是指分别为圣说的。所以处女并非比妇人更圣洁,不过她的分别为圣,则不被家庭责任所影响。相反,已婚的女人,就和家庭有关系了,她必须关顾丈夫的需要;她像男人一样,也要挂虑世上的事,怎样讨丈夫的喜悦。
最后,保罗说:“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侍主,没有分心的事。”(35节)“不是要牢笼你们”的意思指不是用网罗纠缠你们,强迫你们听从我的话,“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这“合宜的事”是指尊贵的、高尚的、美好的、可爱的、可敬的事。“殷勤服事主”就是指成功地或忠心地服事主。
金句:“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侍主,没有
分心的事。”(35节)
讨论:1、“守素安常”是什么意思? 2、“缠着”与“脱离”是什么意思?
3、“身体灵魂都圣洁”是什么意思? 4、“行合宜的事”是什么意思?
应用:1、尊重婚姻并要持守圣洁。 2、让圣洁的婚姻更加神圣美好。
3、在婚姻上尊重男女平等。 4、在婚姻家庭里行美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