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附录1

對林前5:4-5論到一個亂倫之人所說的話,和林前三章兩等工程的比喻,應怎樣正確解釋?

    『一次相信永遠得救』論者,有一種可怕的說法,認為一個已經蒙恩得救的信徒,即使以後犯罪遠離主,甚至直到死時,未再悔改歸向主,也仍然是能夠得救、得永生的。只是他們將來得不著賞賜,而且死後要受到一段時間的責罰。這種說法實際上是從羅馬天主教煉獄的謬道演變而來。

  他們提到的一處經文根據是:使徒保羅論到哥林多教會那個犯亂倫之罪的信徒說:『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4-5)。

    其實保羅對哥林多教會這一段囑咐的話,意思是要他們把這個公然娶自己繼母為妻的信徒,從教會中開除出去,使他的罪行當眾受到譴責,免得基督和教會的名聲因他的行為在外邦人中蒙羞辱,並使別人的靈性被絆跌。(參:林前5:1-13)。而在保羅看來,將他從永生上帝的家,也就是教會中開除出去,使他公然受責罰,也等於是將他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因撒但是『世界的王』,『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14:30. 約壹5:19)。但是這樣作的目的,仍然是為了挽救他,希望他在遭受責罰,開除出教之後,能真正認清自己罪行的嚴重,而痛悔改過,以致他的心靈(原文是『普紐瑪』,不應譯為靈魂,而應譯為心靈,或靈性),在主耶穌光照、感動他的日子可以得著拯救。

    後來,這個被開除出教的信徒果然在主的靈光照、感動之下,痛悔改過了;以致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中又勸勉教會赦免他的罪,並重新接納他為主內弟兄。保羅說:『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來。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要試驗你們,看你們凡事順從不順從。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林後2:6-11)。  

    此外,他們還引用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三章所講的兩等工程的比喻,來支持他們上述的錯誤看法。其實保羅講這兩等工程的比喻,都是指主的僕人在基督的根基上進行傳道工作的工程說的。將來在烈火考驗來到時要顯出各人工作的成果,人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他自己雖然可以悔改而得救,但卻遭到很大虧損,因此『雖然得救了,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這兩等工程比喻絕不是指信徒品格的好壞、善惡,不會影響得救的問題。如果一個信徒起先信而悔改,得蒙主恩的拯救,後來又犯罪遠離主,至死未再悔改歸向主的話,他肯定是不能得救的。保羅在各封書信中不斷告戒已經得蒙主恩拯救的信徒,不可再在罪中生活,以至於滅亡。例如他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党、異端、紛爭、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接著又說:『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5:16-21,25.6:7-8)。

    保羅在另一封書中又說:『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致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7:15-22.另參羅8:12-13.來3:12-14.彼後2:20-22)。

    更詳細的內容,可參看希伯來書末了的附題:『一次相信永遠得救』究竟有無聖經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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