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傳道人受薪問題
保羅在何事不用自由(1-12節)
1 我不是自由的麼.我不是使徒麼.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麼.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作之工麼。 2 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裡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3 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4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喫喝麼。 5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麼。 6 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作工麼。 7 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喫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喫牛羊的奶呢。 8 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麼。 9 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榖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麼. 10 不全是為我們說的麼.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11 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麼。 12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保羅的敵人在對於他許多攻擊之中,其中一件乃是關於他在哥林多作工而不受薪的問題(林後十二:13),這一點使他們那種貪婪的意念發生了極奇異的詫異。
保羅解釋說,他本來是有接受教會在經濟上的供給的權利(4,5,),主曾經很清楚的命定作工的人是應當得工價的(14)。按照聖經的記載,我們知道保羅除了腓立比外,未曾獲得任何其他教會的供給。他在哥林多,以弗所與帖撒羅尼迦都是以自己的手藝來自養自給的。他生活的原則,就是他要盡可能去傳道而不取薪金(16-18)。
保羅認為一件非常滿意的事,就是他所作的較被他所受的是更多的。
最後他不要那些假師傅去誤用他的榜樣,因為那些人最主要的關懷就是他們的薪金(林後十一:9-13)。
4-15節:保羅以他自己作為捨棄個人權利的榜樣。保羅有權要求厚待、結婚或工作的報酬,但他卻甘願為傳福音而放棄了這一切。你若專心注目為基督而活,就能輕看個人的權利了。
4-10節:耶穌說工人理當得到報酬(參路7)。保羅也同意這個看法,要求教會必須供養傳道同工。我們有責任照顧牧者、教師及其他屬靈領袖,給他們以公平合理的報酬。 >
傳福音的當靠福音養生(13-23節)
13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喫殿中的物麼.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麼。 14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15 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 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17 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18 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 19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20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21 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22 向?弱的人、我就作?弱的人、為要得?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23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13節: 聖殿內的祭司會收取部分祭物當作自己的食物,這是他們報酬的一部分(參民18:8-24)。
16節: 傳講福音是基督給保羅的恩賜和呼召,他不能隨意地停止這個事奉。他熱切期望完成神要他做的事情,以自己的恩賜來榮耀神。神賜給你甚麼恩賜呢?你是否像保羅一樣,覺得必須以自己的恩賜來榮耀神?
19-27節: 保羅說他有自由作任何事(9:19-22),但他又強調要過一個嚴守紀律的生活(9:24-27)。基督徒的生命包括了自由和守紀律兩部分。保羅生命的目標是要榮耀神及領人歸主。如此他就免受任何哲學觀念的羈絆或物質的纏累,嚴格訓練自己,務求完成此目標。對保羅而言,自由與紀律同樣重要,都是事奉神所不可或缺的。
22-23節: 保羅給事奉工作定下了幾個重要的原則:(1)為你工作的對象尋找共同處;(2)避免自視過高;(3)讓別人感到被你接納;(4)對他們的需要要敏感;(5)尋找機會向他們分享基督。這些原則不管是對保羅還是對我們,都是同樣合適的。
當為不壞的冠冕賽跑(24-27節)
24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 25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 26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24-27節:要在競賽場上取勝,必要持守目標,還要有嚴格的紀律。保羅以此為喻,來說明基督徒的生命需要勤勞、自制及不懈的準備。作為基督徒,我們正向著將來天國的目標奔跑。我們所需的操練,包括祈禱、讀經和敬拜,都可以鍛煉我們,使我們更有力、更持久地跑下去。不要對這些操練掉以輕心,以為每天早晨動幾下腿便可以。必須好好鍛煉,這對你屬靈生命成長很重要。
25節:為了成就神的旨意,許多時候我們必須放棄一些好的東西。每個人都有特別的使命,使他必須接受某種紀律,或放棄一些甚麼。如果沒有這個目標,"紀律"就變成自我懲罰;因為有一個討神喜悅的目標,即使我們有所捨棄,但比起將來賜給我們的永恆賞賜,這是不足為道的。
27節:當保羅說他可能被棄絕時,並非指失去救恩,而是說他會喪失傳福音的權利。我們很容易說一套,自己做的又是另一套。我們必須小心實踐自己所傳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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