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
经文:六1~11
哥林多教会有争端之事求审于官,保罗感到十分意外。教会是个爱的团体、没有相爱、反而彼此相争,而且告在不义的人求判断,使主名受羞辱,特此劝勉。
一、信徒相争,不该在不义的人面前控告
1.教会蒙羞
①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1上)。——失去见证
②“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呢?”(1下)——让罪人抬头
2.贬低信徒尊荣地位
①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2上)(太十九28)
②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3上)
难道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么(2下)?
3.是教会极大的耻辱(5上)
①难道教会没有一个智能人,能审断弟兄的事么(5下)?
②为什么弟兄告弟兄,而且告在不信的人面前(6)?
二、彼此告状是大错(7上)
◎新译:“你们彼此告状,这证明你们是完全失败”。
1.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7中)?思高译:“不宁愿受点屈”。
2.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7下)?新译:“不甘心吃点亏”。
虔诚人虽吃亏也不更改(诗十五2、3)
3.反倒弟兄互相欺压,彼此亏负(8)
亏待弟兄难免受审判,难逃地狱的火(太五21~26)。
三、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9~11)
1.“岂不知”你们明明知道(9)
2.不要自欺,无论是……(9中~10)
3.我们从前是不义的人……
如今已奉主耶稣基督的……洗净,成圣称义了(11)
默想:当我们受屈,真需要求公道判断时,该不该告状?向谁告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