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
在本章,保羅將先知講道的恩賜與說方言的恩賜作比較。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很緊張說方言的恩賜,但先知講道更值得追求。保羅一開始將二者比較。
第1節:“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要渴求更大的恩賜,第一就是追求愛,然後是先知講道。
第2節:“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這是一節難解的經文,先說方言恩賜是怎樣一回事。今天一般的方言並不是聖經所提到的方言,是一些胡亂表達興奮的聲音。這不是新約提到的方言。有三個原因確定方言一定是語言。第一,使徒行傳第二章提到“說出方言”,在其後的記述也清晰指出這是語言。希臘文的字演變成現今英文的dialect。第二,第21節:“律法上記着:‘主說:我要用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這裏引述以賽亞書第二十八章,講到方言是另一國家的語言。第三,因為方言可以翻譯。你不可以翻譯胡亂的聲音,興奮時說的話也不能翻譯,所以方言必定是語言。但更要留意,方言的恩賜是有能力說另一國家的語言,但是不需要學來的。我希望我有說方言的恩賜。我完全不懂中文,但我常想我能講中文跟大家分享。我曾到匈牙利去事奉。匈牙利語是一種困難的語言,與其它東歐語很不同,我連一個匈牙利字也不懂。如果我能說匈牙利語,這是說方言的恩賜。方言的恩賜是能說外國語言,但不用學的,也不用理解所說的是什麼;但能說那外國的語言,這是對的。如果說方言,就祈求能翻譯出來。第2節是理據,如果有能力向神說,就不是向人說了,因為人不明白你在說什麼。這是用靈說方言,自己不明白在說什麼,但受靈的引導。很多時候,我的腦袋知道我的口所說,這也是我的靈引導我。但一個說方言的人,他的思想不是在運行,他的靈控制他的舌頭說出另一種語言,所以他是對神說的,不是對人說,因為人不明白他所說的方言。
第3節解作,如果作先知講道,所說的語言,會眾明白領受,造就屬靈的成長。第4節:“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你怎樣造就自己?就是這樣:每一次運用屬靈恩賜,就是造就自己。例如你有施予恩賜,你施贈時就是造就自己;你有傳福音的恩賜,你去傳福音,就是建立自己。無論有什麼屬靈恩賜,在運用恩賜時,就是造就自己。所以說方言時,雖然不明白在說什麼,但在運用這恩賜時,就是造就自己。但先知講道是造就教會,當然價值更高。
第5節:“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繙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這裏再一次使用誇張的手法:希望他們每一個也能說方言,更重要的是他們能作先知講道,因為先知講道比說方言強。除非有一個翻譯者,那時他不只是向神說,而是向會眾說。在這情況下,先知講道與方言的價值對等了。保羅接着用例子證實所說的論點,第6節:“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什麼益處呢?”如果他到那裏只說方言,他不會帶任何好處給他們。第二個例子是一些樂器。樂器的聲音有分別,彈奏弦琴,會發出不同的美妙樂韻。第8節說聲音沒有特點,是沒有意義的。早上喇叭響起是什麼意思呢?在美國,喇叭聲音指示是時候起來;判案時,有喇叭聲;吹號若沒有分辨的聲響,人們便無法預備打仗。保羅說的很明顯,就是要明白說的是什麼,所發出的聲音是什麼意思。若不能分辨聲音,就象對着空氣說話。
第三個例子是語言。第10節:“世上的聲音,或者甚多,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如果不諳那種語言,是不明白那語言的。每一種語言也有它的意義,對我來說,聽廣東話等於什麼也聽不到。我乘計程車時,我說英文,司機也多不明白我說什麼。要學會那種語言才能明白說什麼話,方言的恩賜也如此。第12節:“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保羅勸他們要多求造就教會的恩賜,不要着意祈求只能建立自己的恩賜,也不要找恩賜榮耀自己。
第13節:“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着能繙出來。”說方言的人不能明白自己所說的話,所以要祈求有翻方言的恩賜。恩賜不是“給”的,要得到恩賜,就要祈求。第14節有解釋:“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本節與第2節差不多。用方言祈求時,我的靈參與其中,但不是我的思想。第15節說我用靈禱告,也用悟性禱告,想兩者在一起。唱歌也一樣,我們很多時候用靈去唱,而不是用我們的思想去唱。這樣,人們唱歌的時候,也不知道到底唱什麼。有些歌是罪惡的,我們唱的時候要很小心。在崇拜時,若是傳講錯誤的教義,這就不是崇拜。所以唱歌時,要用我們的靈唱,也要用我們悟性唱;要明白我們在唱什麼。很明顯,要用方言來禱告時,也要用方言唱歌。
第16節解釋甚至有用方言來祝謝的情況。在讚美神時,當中若沒有人通方言,他用靈祝謝,會眾怎能說“阿們”呢?當一個人說方言時,其它人不知道他在說什麼;他可能在向神祈禱,但其它在座的人就無法說“阿們”了,因為完全不知道他在說什麼。一般而言,方言是對神說,說方言的常是說讚美神的話。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會眾向神祈禱、讚美神,但沒有方言恩賜的,就不能明白了。說的人用方言來述說神奇妙的作為,但沒有記述說方言是向人傳福音。使徒行傳第二章也提到傳福音,但沒有講論使用方言的恩賜去傳。
第17節:“你感謝的固然是好,無奈不能造就別人。”跟着第18節:“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是不是說保羅經常說方言呢?我這樣看。屬靈恩賜有不同的程度。正如信心程度有分別一樣,說方言的恩賜也有。如果我們很有說方言的恩賜,可以說不同的語言,就是第十三章1節所說“萬人的方言”。保羅說:“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但在哥林多教會時他不是這樣。他說寧願說五句你們明白的話,而不說萬句方言。原則是要造就教會,屬靈恩賜不是要造就自己;自己得到建立是一個結果,而不是目的。他用一個農耕例子解釋。種植黃豆可令泥土肥沃,黃豆可以把氮元素轉回泥土裏。種黃豆的目的是令泥土肥沃,增加氮元素。同樣,屬靈恩賜的目的是要建立別人,結果自己也得到造就,所以保羅說我寧願說五句教導人的話。
第20節:“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哥林多教會處理方言爭論時象個小孩,保羅希望他們在思想上成熟。而保羅希望信徒在惡事上是小孩。第21節解釋方言的恩賜:“律法上記着:‘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這節經文非常重要,解釋了神給方言的屬靈恩賜的目的。這引述以賽亞書第二十八章,先知向當時以色列北國講道,說北國的人會被審判,被擄到亞述。在那裏,他們聽到另一種語言,是他們不明白的。儘管如此,北國的人並不相信。
第22節:“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所以方言是一個記號,指示一些事情。事實上,方言是公開的證據。我聽過一個基督徒說:“我從沒有在公開場合說方言,也從沒有在教會說方言,只在私禱裏說方言。待我一人時才說方言。”然而,在新約裏,方言從來不是在私人環境下說的,一直是在公開場合。方言是為不信的人而說,要明白這一點,小心聆聽。這記號代表神的審判,更重要的是,這審判記號是針對以色列人。在使徒行傳裏,提及“方言”有三處地方:第二章、第十章和第十九章,都是提及給以色列人的審判。第二章,彼得指出以色列人作惡,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他希望他們逃離神的審判;方言是證明以色列人須受審判,但他們卻不悔改。在使徒行傳第十章,外邦人哥尼流說方言,他會明白一點,神的恩典由以色列人推廣到外邦人身上,以色列人受審判。第十九章記載十二個猶太人。他們說什麼呢?論神的救恩轉離以色列人。所以方言是一個記號,是為不信的人,但相反先知講道是為信了的人。
對第23節,人們有一個典型的誤解,與上下文的解釋不同。第23節:“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但經文說如果有不信的人到教會,就不要說方言。在哥林多的是外邦人的教會,但以賽亞書第二十八章的信息不是給外邦人的教會。方言是作記號,指出猶太人的不信。如果一個未信的人來到教會聚會,看到會眾在說方言時,會覺得這羣人是瘋狂的。但如果他來到,聽見先知的講道,信息便可以使他悔改相信。再且,他看見在這裏有神的同在,他會敬拜神。
當時的教會較為細小,教會的數目多,崇拜時可以有個人分享信息,但有規則,一定要造就人。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今天的教會沒有跟這規則,首先若真有說方言的恩賜(我相信已經沒有了),只有兩個、或三個人可以這樣做;最多是三個,而且是按次序,不是兩、三個人一起說方言,是次序輪流的。留意說方言的恩賜是可以控制的。不是某人突然有說方言的恩賜,便立時站起來說,完全不受控制;所以說方言的,會等待別人說。假設有三人說方言,他們說方言時就跟着次序,有一個人作翻譯。如果沒有翻譯者,就不說方言!說方言的,要看在場是否有人可翻譯。如果沒有,便不說了,對他自己和神說便是。
第28至29節,先知講道也相近,兩、三人先知講道,其它人分辨。如果有一人得到一個啟示,他會站起來說有啟示要說,最初說的那位坐下。第32節:“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他們有次序的說。第33節:“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換句話說,教會的崇拜應很有次序,不是充滿混亂,而要令每一人得到造就。這就是說方言和先知講道的規則。
上一章提到說方言,講解在教會裏怎樣使用這恩賜。經文同時講解先知講道,會眾中有這樣的感動,他有自由說;有人得着啟示,他也可以說。說方言和先知講道的恩賜是可以控制的,並非不能自控,在會中不自禁說出來了。
第34節所指的是普通的聚會,或一羣人走在一起,又或是說教會的聖徒一同聚集。第十一章提到當教會的會眾聚會時,婦女要靜默。事實上,這不是新的命令。講話代表一種權柄。當一個人站起來講話,那一刻他正使用他的權柄。這裏講解婦女要閉口不言,總要順服,好象律法所說的。在律法書,我們找不到有這樣的教導﹕婦女要不作聲。大概這裏的意思是指婦女要順服。創世記第三章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神頒佈的命令就是女人要受男人管轄。創世記第二章記述亞當和夏娃的創造,亞當先造,然後是夏娃,夏娃要作為亞當的幫助,所以律法教導婦女要順服在男人之下。來到這裏,甚至要求婦女不應當在教會的聚會裏發問,如果要問,可回家問她的丈夫。這是個很好的提議,也很有智慧。不幸的是在屬靈上,很多婦女比丈夫好。有問有答的學習,婦女可能比丈夫成長得更快。如果她問丈夫,丈夫要找出答案;他研究、找答案,可以令他靈命有增長。所以,請太太們問丈夫,婦女在聚會裏講話是不合宜的。保羅知道哥林多教會裏的人必為此事爭論。
第36節:“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意思是:是不是以為他們所作所為可以與其它教會無關,可以獨立行事?是否以為他們是惟一一家教會得着福音嗎?福音是否來自他們的教會?事實上不能獨斷獨行,不理會其它教會。
第37節:“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如果有屬靈先知的話語,又如果有人是先知,這人就知道不單是保羅的提議,事實上是主的命令。很多人總是要抗拒,但保羅清楚說這是主的命令。
第38節:“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這話的意思會是:如果有人不接受這是主的命令,主的靈不會理睬他;或者如果他不接受這是主的命令,主也不理睬他;又或者如果他不接受這是主的命令,教會也不承認他。保羅強調這是主的教導,人要跟從。
第39節是結論:“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這總括了以上的教導。本章是比較說方言和作先知講道,又講解作先知講道是更好的。如果有人有方言的恩賜,你不要禁止,今天也是這樣。然而,我不相信現在仍有說方言的恩賜。若有人以前未學過,但現在能說別國的語言,我不能禁止他。但我提到說方言這恩賜已在使徒時代以後完結了。無論如何,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着次序行。
從旁觀察,看見有人在跳舞,有人笑到不能停止或倒在地上,這些是奇怪的事,在聖經裏找不到。聖經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着次序行。因為神不會做成混亂,是令人安靜。我們看耶穌餵飽五千人時,是五千個男人,不計婦女和小孩。有數千人在那地方,祂首先吩咐眾人坐下,他們五十個、一百個的坐下,很有條理。所以在教會裏,神希望按次序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