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
本章用以色列人作為例證。雖然在屬靈上他們有一些特權,但不代表必然成功。以色列人有很大的祝福,但他們的見證極為失敗。第1節:“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即所有、全部都在雲下和海中經過。第2節說,都在雲裏海裏受洗歸了摩西。第3節說“也都喫了…”,第4節說“都喝了”。人人都曾領受祝福,在雲下和海中經過是指出埃及記第十四章的事蹟。
第2節說“受洗歸了摩西”。以色列人過紅海時,有多少水落在他們身上?沒有。當時雲帶來火,但沒有雨。他們怎樣受洗?受洗可解作與某人或物聯合,以色列人借着經過紅海而與摩西聯合,因為紅海成了埃及和摩西之間的屏障。過紅海之前,有一條雲柱。雲柱帶領以色列人越過曠野,但在出埃及記第十四章不同,記載雲柱在以色人和埃及人中間成為分隔的東西。所有以色列人都在雲裏海裏受洗歸了摩西,都吃了一樣的靈食。所謂“靈食”是指嗎哪。嗎哪是“麥餅”,他們出外尋找食物,卻不知道找到的是什麼,都問是什麼,所以稱它為“麥餅”。他們各人也吃靈食,也喝一樣的靈水。
以色列人在靈石喝了兩次,一次在出埃及記第十七章。那時他們很渴,需要水,神叫摩西用他的杖擊打磐石,水便流出。另一次在民數記第二十章。以色列人同樣渴了,神叫摩西對着磐石說話,摩西卻再次拿杖來擊打磐石。是不是摩西想這曾經有效,就再擊打磐石,神便滿有恩典的賜下水?但摩西在這事上違背主的命令,因此終其一生不能進入應許之地。
第4節:“那磐石就是基督。”一幅美麗的圖畫!首先擊打磐石,然後跟磐石講話。基督在十字架被釘死,並為我們的罪被擊打。人並沒有兩次殺害他,第二次我們要跟祂講話,基督是我們的磐石。
第5節:“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這是否輕描淡寫呢?多少人沒有死在曠野?兩個。哪兩個人能進入迦南地?約書亞和加勒。說“多半”,其實豈止“多半”。全部也死去,只剩下二人。我們可以有很大的屬靈祝福,但我們的生命可以仍是一個大災禍。
第6節說:“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以色列人很驕傲,以為能夠自給自足。所謂堅強的基督徒說可以照顧自己,不需要任何幫助。這裏指出五件我們不應做的事。第一,不要貪戀惡事。從民數記第十一章,我們看見發生什麼事。有沒有想到早上、下午、晚上總是吃這些嗎哪?他們可以用不同的方法煮嗎哪。然而,他們想,寧願返回埃及,吃那裏的魚。那裏的洋蔥、大蒜是很美味的食物。他們貪戀以往的惡事。事實上吃洋蔥、大蒜、蒜子、青瓜、魚本身是沒有罪的。但若是不合符神的旨意,便是罪了。他們是貪戀惡事。第二,不要拜偶像。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以色列人敬拜金牛贖。第7節源自出埃及記。第三,第8節提到他們行姦淫,這是民數記第二十五章。因為以色列人與摩押的女人行姦淫。第四,他們試探主。以色列人當中的領袖曾埋怨摩西為何帶領他們出埃及?或者有人埋怨為什麼主帶領他們離開埃及,進入曠野而死?這裏特別指出他們試探主。民數記第二十一章記載神使火蛇將他們咬死。第五,第10節說他們發怨言。希臘文很有意思,就是“咕嚕咕嚕”地埋怨。原文讀起來也象埋怨。聖經記載他們多次發怨言(民一四、一六、一七)。為什麼以色列人常常埋怨?你若住在中東,看到他們走過的地方,也難以置信,會同情猶太人。你若身處他們的景況,大概也會埋怨。
這五樣罪跟哥林多人拜偶像的罪有關。第11節提到在第6節曾提及的事,作為鑑戒,使我們有所學習。“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這話寫在二千年前,為什麼那時是末世呢?因為那是基督再來前的時代,基督重臨時就是時代的終結。
第12節:“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一個堅強的基督徒吃曾獻祭給偶像的肉,沒有疑難,並不憂慮。但要小心,如果有人認為他能站穩,看上去象是站立得穩,要小心免得跌倒。因為如果這是憑着自己的力量站起來,事實上力量很小;以為自己永不犯這些罪,就要小心因此跌倒。不要依賴自己的能力,我們要靠神得到出路。
第13節:“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住。”基督徒要記着這番話。我們受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你所經歷的,無非是其它人所經歷過的。你會以為自己所受的試探是過於所有人,但不是,神保守着你,不容許你要受的試探過於你所能承受的。不是我個人的能力,而是神給我屬靈的能力。每一個試探來臨,同時也有從神而來的出路。試探總有出路的。主會開闢一條出路叫我們能忍受得住。
第14節是總結。我們的出路就是要逃避拜偶像的事。第六章曾用過“逃避”這動詞,這裏再次出現:“你們要逃避淫行。”所指的是逃避任何淫亂誘惑的情況,拜偶像也一樣。第15至16節:“我好象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記念主的晚餐,有祝福的杯。是不是祝福放在杯裏?是不是杯本身有祝福?都不是。當我們領主餐時,為杯祝謝,稱頌神。這杯指到我們在基督裏有深交,只有一隻杯,門徒是拿着杯喝,表示合一。他們掰餅飲杯,一個餅、一隻杯,表示他們合一,一同領受。第17節:“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我們吃這餅時,是分享神在基督裏給我們的祝福。舊約時祭司吃祭肉,我們卻來吃餅。我們敬拜主,卻小心看拜偶像的事。假設我們進入一間廟,與其它人一同進食曾拜祭偶像的肉,這就是參與敬拜偶像。有人會反對,偶像只是偶像而已,偶像在廟內,偶像算不得什麼。但保羅說這是參與偶像的敬拜。
第20節:“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木雕刻成為一個偶像,魔鬼利用這偶像來影響人,邪靈可借着偶像帶來超自然的能力。所以當外邦人、異教人敬拜偶像,他們並非敬拜這些木塊,而是敬拜背後的鬼。所以保羅說:“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不要與他們有關係。
第21節:“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喫主的筵席又喫鬼的筵席。”我們不能參加主的筵席而又參加鬼的筵席,不可以為自己有能力向神挑戰。第22節:“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保羅說千萬不要參加這些筵席。
第23至26節討論在市場上擺賣的肉。第六章12節提出的原則,在這裏再次出現。第23節:“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意思是要建立,如同建造一座建築物。基本上合乎道德的事,不是都能造就基督徒。第24節說:“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至於曾祭偶像再放在市場賣的肉,多不會問肉販是否曾祭偶像,只買下帶回家煮了吃。
第25節:“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喫,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所以不用問,買了來便只管吃。第26節證明這樣做沒問題,因為萬物都屬乎主。祂造一頭牛,牛被殺用作食物,部分曾祭偶像,但這頭牛是神造的。萬物都屬乎主的,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這些問題。
第27節來到另一個情況。首先我們不要到偶像廟參加膜拜,其次買來的肉不用問什麼。若有人邀請你到他的筵席,你可以去。他邀請你到家中吃飯,也去吧!第27節:“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喫,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擺在面前的,只管喫。席間那曾祭偶像的食物,用同樣的原則看待。不要為良心的緣故而發問。如果我的信心剛強,我吃這些肉是沒問題的。
若有一個輭弱的基督徒,問是否知道這些肉曾祭偶像?那就不要吃了。因為他這樣說,他的心裏可能有問題。倘若我較堅強,吃什麼肉也沒所謂。他較輭弱,他跟我說:“你知不知道這些肉曾祭偶像?”我可以說沒所謂,但我要顧念別人的良心,為他着想,所以我不會吃那些肉。若不是這緣故,我會吃。因此,肉會令我犯罪。我們若有任何懷疑,便會帶來罪。如果我有懷疑,但卻吃了,我便犯了罪。因此我受到別人良心的限制,便不吃;若沒有人提出,自己也不知道,就不要問,只管吃。
第31節:“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這是針對任何值得懷疑的事,原則是不論作什麼,也要為榮耀神而行。有人要吃肉,另一個輭弱的弟兄存疑惑,堅持去吃肉不會令神得榮耀。我若為弟兄的緣故不吃肉,我就是榮耀神了。不論作什麼,無論或吃或喝或睡,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要讓自己成為別人絆倒的原因。
第32節:“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分開為三種人,有猶太人,是未得救、失喪的猶太人;又有外邦人,稱他們為希臘人,因為他們操希臘話,也是講到失喪的人;和神的教會。人類可以分為三類:猶太人、外邦人、神的教會。我們可能是猶太裔的基督徒,或是外邦借的基督徒,但都是神教會的一部分。第33節:“就好象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