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课 |
经文:十14~21
一、两种筵席
1.主的筵席(21上)
①同领基督的血──“我们所祝福的杯”(16上)。
②同领基督的身体──“我们所擘开的饼”(16下)。
③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17)。
2.鬼的筵席(21下)
①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20)。
②吃祭物的,在祭坛上有分(18)。
a.从以色列民献祭条例看(18上;申十二18)。
b.从台湾民俗谢平安的祭典看,有出灯费者在祭典上有分的,才得分祭肉──平安肉。
③吃祭偶像之物,就是吃鬼的筵席(21)。
二、当禁戒
·圣灵与耶路撒冷众长老所定“禁戒祭偶像的物”(徒十五28~29)。
1.“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21)。
2.不可与鬼相交,“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20下)。
3.我们不可惹主生气(22)(新译)。
·曾有蒙大恩的(前患重疾或犯邪灵)后来试探主而吃祭偶像之物,旧病复发不再得医治。
默想:想一想吃祭过偶像之物管教,引为鉴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