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段哥林多人提出的问题 7章至15章
 第三段哥林多人提出的问题 7章至15章

 

7:1-40  嫁娶的事

    借着一句「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保罗开始他在哥林多前书第二部份的讨论。保罗一一针对哥林多人所提的问题,都是借着「论到」(7:1;25;8:1;12:1;16:1,12)来开始每一个讨论。

    第七章关于嫁娶的事可说与5:1-13;6:12-20 的淫乱的讨论有关连。这一章的讨论秩序也清楚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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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G. D. Fee,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NIC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7), p. 263.

 

    1 - 7   对已嫁娶的:要守住这身份

    8 - 9   对没有嫁娶的和寡妇:如可能也要守住这身份

   10 -11   对已嫁娶的(双方信主):要守住这婚姻关系

   12 -16   对已嫁娶的(一方未信主):要守住这婚姻关系

   17 -24   (两个例子)

   25 -38   对单身的:如可能要守住这身份

   39 -40   对寡妇:要守住这身份

 

7:1-7  对已嫁娶的:不可刻意禁戒

 

「男不近女倒好」。这原本是哥林多人所说的一句话,保罗引用并指正。相信这是因为哥林多信徒认为结了婚的人为了过圣洁生活或是误会了不犯淫乱的原因而不亲近(有性关系)对方。保罗认为这样的观念是不正确的。如果是信了主,不管对方(丈夫或妻子)是否一起信主,都要继续维持这婚姻关系,与对方同住。

    我们不能肯定为何哥林多信徒有此观念。或者是受斯多亚派(禁欲主义)的影响,或是因为误解保罗在前一封信中(5:9)所说不可与淫乱的人或与淫乱有来往。因此哥林多市有些信徒因为信主以后就不与配偶相亲。

 

「但要免淫乱的事」要避免淫乱的事,但不能单凭消极地禁制欲念。这里所指的淫乱就是当时哥林多市的淫乱风气,就是嫖妓或婚外的性关系。

 

「当各有自己的妻子/丈夫」按保罗的意思,他是说夫妻应当正式结合,各属于自己的丈夫和妻子。另一方面,正当的结婚也可避免犯淫乱的罪。

 

「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意思指任何一方都有权柄向对方的身子提出要求,因为这身子借着婚姻的合约都是属于对方的。另一方面的意思,是说任何一方都不可让自己的身子与第三者结合。

 

「暂时分房...仍要同房」这里讲夫妻分房的条件。条件是在「两厢情愿」下进行,为要专心祷告,和只可暂时分房情形下进行。分房的目的是要专心祷告,分房以后仍要同房,免得禁制太久而倒致撒旦的引诱。

 

「我说这话...不是命你们的」使徒先声明,他对独身的问题不愿意采取强逼性的态度,只不过提供一些个人的意见,作为信徒的参考。在本章最后一节,保罗结论时说他的意见是「被上帝的灵感动的」(7:40)

 

「各人领受神的恩赐」神按各人的需要而赐下恩赐。主耶稣提起独身的问题时也讲过类似的话,当时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19:10-11)。可见独身(终生不嫁/不娶)的心志是一种恩赐,是由神所赐。

   

7:8 - 9  对没有嫁娶的和寡妇:如可能也要守住这身份

    谈完独身的事情以后,保罗就向那些还没有结婚的(单身)和寡妇提供自己的意见。首先他认为他们如果能像他一样独身就好了。可是保罗再三强调,独身不是凭自己的志愿就可以成就的,而是要有神的恩赐才可以。

 

7:10 -11  对已嫁娶的(双方信主):要守住这婚姻关系

    保罗在此引证主的话,说明他的吩咐就是主的吩咐。

    这里也牵连到离婚的问题。不可离婚是一个圣经的教训(5:32;19:3-9;10:2-12; 16:18)。主耶稣曾说摩西允许以色列人「给妻子休书,就可以离婚」不是神原来的旨意。

 

「妻子不可离开丈夫」可能指着一个特别的情况。不能肯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可能哥林多教会中许有一些女信徒为了获得更多的自由想与丈夫分开。保罗在此劝告她们不要这样作。

 

「若是离开了」是指他们一些听到保罗的话之前已经分开了,那么只有两个解决的方法:就是「不可再嫁」和「仍同丈夫和好」。

 

7:12 -16  对已嫁娶的(一方未信主):要守住这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的复杂性使保罗要一个部份一个部份的解释。现在是讲夫妻间一方是信徒的人。

 

「情愿和他同住...就不要离弃妻子/丈夫」这些人都是在还没有信主之前结婚的。保罗不赞成立刻与不信主的一方分离。只要条件是「情愿」与对方同住就不要分开。

 

「成了圣洁」相信当时哥林多的信徒以为与不信主的丈夫或妻子同住会使自己变成不圣洁。保罗认为这观念是错误的。反而从积极的角度来看这情况,认为这样会使对方成为圣洁。解经学者对这「圣洁」有两个解释:

. 圣洁是指灵命的圣洁。也就是说,因着一方信主,另一方反而有机会借着这信主的人因着福音的原故而成为圣洁。也可能因为这信主的人,而使到「儿女也洁净了」。

. 圣洁是指身体的圣洁。也就是说,因着一方信主,另一方也因为信主的人对性关系有节制,知道它崇高的意义,而使到对方也圣洁。这样也使到「儿女」也洁净了。

 

「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这里是指不信主的一方主动要离去。不过离婚了以后,信徒不可以再结婚。正如7:11节所讲的。除非是对方犯了奸淫,这也是耶稣的教导(19:9)

 

「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妻子呢?」是保罗解释上文的指导。说明:

1. 若不信主的丈夫/妻子愿意与对方同住,那怎么知道对方不会因着你的信仰而信主呢? 保罗是从积极的态度来看。

2. 若不信主的丈夫/妻子离开了对方,又何必悲观。怎样知道这样的离开,不能救你的丈夫/妻子呢?神的原意是要我们和睦。

 

7:17-24  两个例子

    在这里保罗特别引用两个当时的背景来作例子,以便更清楚说明这个原则。这里是引证「割礼」和「奴仆」两个例来说明夫妻的关系,意思是说夫妻的关系绝不因信主的缘故而改变。也由此可见,维持夫妻原来的关系,与维持受割礼(犹太人)或未受割礼(外邦人)的关系,以及维持主人与奴仆的关系,都是出于同样的原则。这原则就是:当我们信了主以后,属世的身份、工作、人伦、种族的关系,若与罪无关,都可以照常。

 

(7:18-20)

 

「算不得甚么」保罗在此说明这些宗教的仪式,或传统的行为,在基督里算不得什么,因此不必再刻意去对付或改变它们。直正的在于遵守「神的诫命」。

 

「守神的诫命」指明不必太注重仪式,而在于遵守神的诫命。旧约把旧约里的律法分为诫命、律例、典章三部份。诫命是指十诫。新约并没有把律法作很严格的分别。耶稣在太22:36-39提到诫命中最大的就是「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诫命并不在十诫里。新约里的诫命和律法通常是指着整个旧约的律法教导(参林前14:21;2:9),不详细划分。

 

「守住这身份」指明信徒受神的选召,这选召是属灵地位的改变,不是属世地位的改变;是属灵生命的更新,不是属世职份的更换。因此,信了主以后,仍要守住属世的身分。

 

  (7:21 - 24)

    割礼的例子是在宗教的范围之内;而奴仆的例子却是在宗教范围以外。当时的社会是许可奴隶制度存在的。保罗不是要改革社会制度,而是凭着神的旨意,勉励那些作奴仆而信主的人。

 

「就求自由更好」福音所带给人的第一个观念就是自由。这样的思想,或者使那些受辖制的奴仆立刻想要求自由,离开他们的主人。保罗道出说不要因作人奴仆而忧虑,作奴仆虽然肉身方面不自由,却不影响心灵的自由:「主所释放的人」。虽然要服事看得见的主人,但也可以服事看不见的主。当然,诺能够求自由更好。当时的奴仆诺要求自由,一般上是以自己的储蓄从主人手中赎出来。通常要储蓄六年以上方足够。当时罗马国中已有许多自由了的奴仆,他们像正常人,不必在一个主人之下工作。

 

「重价」是指主耶稣所付出宝血的重价。

「不要作人的奴仆」并不是指不要作主人的奴仆。而是不要只服事人,也要服事主。

 

    这段经文给我们一个教导,就是作奴仆的人,因为信主而在灵里获得了自由。因此在服侍世上的主人时,心态也改变了。一方面尽其力量去服侍地上的主人,一方面也尽力量去服侍神。当然,在当时的社会这样的态度并不容易执行,对别是遇到一些严厉的主人。如果是遇到严厉的主人,那一方面祷告主赐力量应付,另一方面也祷告主安排「自由」(就是把自己赎出来)。最主要是要服侍神。

 

7:25 -38  对单身的:如可能要守住这身份

    在这一段,保罗提到单身(未娶或未嫁)及独身(自愿终生不娶或不嫁)的问题,一再强调这是他的意见。盼望这样的意见可以作为信徒的参考。

 

关于童身 (7:25-35)

 

    保罗认为童身(单身/独身)比结婚更好。他提出两个理由:

1. 现今的世界艰难(7:25-31)

   当然,保罗也强调,如果娶妻/出嫁,这「并不是犯罪」。保罗只是说出自己的意见。这不是要所有的人都接受不娶或不出嫁。

   另外,保罗也预测到婚姻生活将会遇到的一些苦难。保罗希望他们不要受这些若难。当然,这样的看法也是因为「现今的世界艰难」。我们不知保罗所指当时的世代有那些艰难。或者是因为大家对主再来的日子近了的心态。因为来之前必有大灾难。或者只是指哥林多处在一个邪恶,淫乱的环境中所受的逼迫,引诱和各种困难。

2. 守童身的可以专心事奉主(7:32-35)

   在艰难的时代,有家庭负担的信徒,顾虑分外多。保罗希望他们不要有这些挂虑,可以专心事奉主。这是保罗劝勉弟兄姐妹以事奉主作为生活的最高目标。

 

「没有出嫁的...身体灵魂都圣洁」这不是说出嫁后,身体灵魂就不圣洁。而是说,她若不出嫁,就不用为丈夫及家庭分心,可以专心追求身体灵魂的圣洁。这里的「身体」实际上是指关乎肉身的事,也就是以上所讲在困难的社会或因为有了家庭所要承受的许多懮虑和苦难。

 

以上的原则为我们今天提供了一个教导。一般上,我们会在教会中这样教导:

1.       单身(未娶或未嫁)的男女,如果信主了,那就应该专心事奉主。当然继续把婚姻的事情交托给神,给神安排遇到适合的对像,然后才结婚。

2.       如果没有适合的对像,又愿意守独身,那就要分外的专心。一方面更加专心全力的事奉主,主必报答。另一方面,要求独身的恩赐。如果神没有赐独身的恩赐,那就要继续祷告神安排适合的对像。必须在主里坚固,继续依靠主和等候主的安排。

 

关于父母对待未结婚的女儿(7:36-38)

 

「他就可随意办理」按当时的习俗,女儿出嫁多是由父母作主。若女儿长大了,还没有出嫁,就是父亲对女儿有「不合宜之处」,也就是说父母亲没有为女儿寻找对像。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作父亲的可随意处理,不算有罪。圣经接纳当时社会的风俗,让父母为儿女作主。可是圣经并不赞同父母强逼儿女出嫁。有以下的条件:

1. 心里坚定:就是对神的旨意清楚没有疑惑。

2. 并且由得自己作主:要女儿肯让他作主,也就是得女儿的同意。

3. 没有不得己的事:环境上没有困难。比方女儿已经有了对像。若没有这些事发生,女儿也同意父亲的意见,他可以把女儿留下不出嫁。

4. 心里又决定:父亲的内心有这样的感动。

 

    以上的谈论却是针对姐妹说的。这可能指当时的风俗,男性是比较容易找到对像,女儿比较难找到适合的对像。

当然,今天的男女皆不会遇到这样的困难。今天的社会一般都让年轻儿女自由谈恋爱找对像。虽然,有时父母会为年长的女儿挂心,急于为她找对像。按以上的原则,除非女儿让父母作决定,不然还是由女儿自己决定终身大事。

 

关于寡妇再嫁的问题 (7:39-40)

    保罗认为,寡妇再嫁是合法的。因为丈夫若死了,妻子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约束)(7:1-6)。但如果能守节(守节而专心事奉主)更为有福。当然,如果要再嫁或找对像,那也要祷告求主安排。

 

8:1-13  祭偶像的问题 ()

    第八章及第十章都是讨论祭偶像的食物的问题。第九章是保罗为自己的权柄在辩证。

    10:1-22保罗禁止在外邦人的庙宇内吃祭偶像的食物,在10:23-33他却说在巿场上所卖的肉都可以自由食用。第八章郄是针对「知识」与「爱心」在祭偶像的食物上。

 

    我们发现保罗在第八章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

 

. 爱心是一切行为的基础(8:1-3)

  哥林多人认为他们都有知识:对行事为人的知识。因此就以知识来面对各种的处境和问题。可是保罗要改正他们这行为的出发点。

    「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在第一至第四章保罗特别针对世俗的智慧所引起的问题:说世俗的智慧不能认识神(1:21),叫人夸口(1:29),看不透属灵的事(2:14),自高自大(4:19)

    希腊人注重追求「知识」(gnosis),讲究对各种偶像的认识,也认为知识可以使人得救。越高深的知识使人灵魂更快得救,这导致希腊人的「自高自大」。保罗是针对这样的心态来教导,说明基督徒行事为人不可单靠知识,而是要靠爱心。

    第二和第三节是一个对比:

                知道甚么  --  仍是不知道

                                 

                  爱神    --  乃是神所知道的

 

    这对比目的要辩证说明一个有爱心的人/爱神的,他仍是神所知道有「知识」的人。本来知识并不会叫人自高自大,只是没有认识神的知识才叫人自高自大;「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 1:7)。只有认识神的知识才会产生爱心,这爱心才会造就人。

    这里并不是反对知识,而是反对知识作为行为的基础。对基督徒来说,知识应该领导人有更多的爱心,认识神更深。

 

. 偶像算不得甚么(8:4-6)

    「神只有一位」对保罗来说,或是对圣经来说,他的神学却是神是独一的(Monotheism)(3:20;3:29-30;提前2:5)。按这思想,「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么」。虽然也不否认其他偶像的存在与它的作用。偶像对「拜惯了偶像」的人,在他们「良心」上却起了一些作用。

    「虽有称为神的」这是指希腊人来说,因为他们相信世间有许多的神。

    「或在天,或在地」是因为希腊人相信在天上的神常会变成人在地上寄居生活。

     以上的辩证就是要说明基督徒行为或伦理道德,必要建在圣经神学上:神是独一的,偶像算不得什么。

 

. 体谅弟兄的软弱(8:7-13)

    这里说明如何运用爱心:

 

  a.体谅别人的良心(8:7)

           「良心既然软弱」这是特别指那些「不都有这等」独一神观知识的弟兄。这些弟兄姐妹因为过去「拜惯了偶像」,「良心」就被「污秽」而「软弱」了。这些人信了主以后,对于偶像的旧观念还没有完全除掉。

      他们以为吃的是「祭偶像之物」。希腊人的宗教仪式注重他们以食物祭偶像。祭偶像食物分为三种类:一些烧给偶像,一些在庙里献祭的人食用,一些摆在献祭的桌子上。摆在桌子上的小部份留给祭师,大部份都卖到巿场去。这里的意思是说,如果有信心坚强的基督徒,他们可以随意到市场去买肉类回来吃用,不必顾及这肉类是否是从庙里拿出来卖的,或是祭过偶像的。但是,如果遇到有刚信主,信心仍然软弱(觉得不能接受任何祭过偶像的肉类,包括那些由庙里拿到市场去卖的肉类),那坚强的信徒,为了「体谅别人的良心」,情愿可以不吃。

  b.基督徒的自由不可成为别人的绊脚石(8:8-13)

      「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只是要指明信徒对祭偶像食物可以吃,也可以不吃,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参罗14:17)。这也是基督徒的自由的另一面(6:12-13)

      「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不是指身体方面的益处,而是指灵性的益处。

      「你们这自由」指选择吃与不吃的自由权力。只是这自由不可成为别人(弟兄姐妹)的「绊脚石」,也就是说坚强的信徒可以随意吃用买回来的肉类,但是这「自由」不可使那些软弱信徒的跌倒(绊脚石)

      「绊脚石」引用自诗8:14,也是保罗喜欢用的观念(9:33;5:11)一般指指得救的绊脚石。(1:23)

 

    「坐席」和第十章所说「鬼筵」是同一回事。就是与鬼交往。就像受邀赴朋友的筵席,表示赴席的人与设席的人是朋友,是有交通的。这与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意义完全不同。基督徒若因为知道偶像的确算不得什么,就不把偶像放在眼内,但这样作,对那些「软弱」的人(弟兄姐妹),就可能产生坏影响。他们看见你在庙里坐席(可见当时的信徒仍然有机会要到庙里参与亲戚朋友的风俗仪式,到庙里献祭敬拜),就可以因此放胆去吃祭偶像的食物,这样你就把他绊倒了,或是说在良心上使他犯罪。这样也是「得罪基督」。

    「沉沦」不是说那软弱的弟兄因吃偶像的食物而灭亡,与十三节相比,沉沦是指跌倒的意思。

 

9:1-22  保罗的权柄

    本章从基督徒的自由,转到保罗作使徒的自由上。他讲这些话来辩证自己使徒的身份,一方面是给哥林多信徒作榜样;另一方面是要杜绝一些对他的攻击;因为哥林多教会中有人怀疑保罗作使徒的身份。

 

9:1-18  保罗作使徒的自由

    保罗先提出四个问题,目的是要向哥林多的信徒肯定他作使徒的身份。希腊文的「不是」是用积极的不是”(OU):指明问题所要求的答案是「是的」。

   . 保罗有基督徒的自由。

   . 保罗清楚知道他是使徒(11:13)

   . 保罗见过主耶稣基督(9:1-9;15:8;22:8,14;26:15)

   . 保罗建立了哥林多教会。

 

    接下来提出作使徒有权柄领教会的物质供应。原因有二: 

1. 仿佛其他的使徒(9:4-6)

   当时的使徒和传福音的使者都有权利领受从教会而来的物质供应(9:613-14)。其他的福音使者,不只自己领受,连他们的家人(妻子)也得到教会的看顾。

   保罗说出他和巴拿巴并没有去领取这些供应。他们是自己工作来供给自己。保罗一面传道,一面工作(以织帐棚为主)(18:3;20:34)。当然,休罗不领取教会的供应并不表示他没有这样的权柄。

2. 靠福音养生。(9:7-14)

   这里保罗要指出,传属灵的福音,得物质的供应,是神所定的原则。引用申25:4 的耕种条例来说明。以色列人既然顾念替他们耕种的牛,神照样也顾念为衪工作的仆人。

   另一方面,保罗把所建立的福音工场当着一片耕种之地来比喻。说明农夫/牧者得所收获的粮食是应该的权利。

 

9:15-17  保罗与传福音

 

1. 不夸耀所传的福音

   这里所说的「夸口」,不是指属血气的自夸。仍是指没有因为运用应得的权利。他这样作,是不想给别人把柄,说是付了钱来听福音的(9:18)

2. 是甘心实行所托付的使命

   这里保罗是说出自己对这使命的心声,一方面,说这使命的「责任已经托付」给他了(不管他传或不传,也因此这样他说他是「不得己的」),另一方面,这传福音是出于他的「甘心」。

 

9:19-27  事奉的态度

    保罗借着余下的几节,说出他事奉的态度:

1. 甘心作众人的仆人(9:19)

   保罗以这心态作为事奉的大前提。甘心乐意为了众人的好处(信福音)而效力。

2. 向甚么样的人,就作甚么样的人(9:20-23)

   「律法以下的人」是指犹太人。保罗尊重犹太人的律法、习俗和风俗,有时甚至自己也遵守,希望带领犹太人信主。对于其他外邦人也一样,只要不牺牲福音,也尊重他们的文化。

  “基督的律法”保罗是作比较;指基督的教训和诫命。

  「软弱的人」指信心软弱的信徒(8:7)。这些人对遵行基督徒的原则没有把握,良心为律法或是偶像的阴影所笼罩。

3. 节制自己,为要得不能坏的冠冕(9:24-27)

   「赛跑的/较力争胜的」保罗使用运动场的项目来比喻事奉的态度。罗马国各大城市都流行希腊式的竞技。在哥林多,每两年一次举行著名的依斯提米雅运动会(Isthamian Games)。在这运动会中,得胜者可获戴上松叶编成的冠冕,站在群众面前受欢呼。这虽可令人陶醉一时,但毕竟是「能坏的冠冕」。保罗是为不能坏的冠冕而传福音。

   另外,运动员为了要得奖,却不得不节制和克制自己的身体来缎练取胜。这里是要向事奉的人指出说我们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那更加要有这么样的节制。

   「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在运动场上,有一个“传报胜利”(与“传福音”同一希腊文字)的人当众宣布比赛结果。这个传报人只传报别人的胜利,而自己却没有分。保罗的意思是,作福音的传报人,不只是别人的胜利,必须自己也获胜利。这里的「弃绝」是“不及格”的意思。不是说不能得救,而是不能得到应得的冠冕。

 

10:1-33  祭偶像的问题()

    保罗在第八章讨论过吃祭偶像食物的问题后,因为提及自由的观念,在第九章稍为停顿谈谈他作使徒的自由身份。在第十章,他深入且详尽的再谈祭偶像食物的问题。

    哥林多信徒因为活在一个祭拜偶像的处境中,一部份信徒对拜偶像的事认识不足,以致牵涉在内(10:20-23);另一方面,有的则把受水礼和领圣餐视之为免罪和逃避将来审判的保障(10:1-6),保罗却用当年以色列人出埃及出旷野的事迹说明受洗灵食并不保证背逆神的以色列人不死在旷野。要近入神救恩的祝福,主要是必须远离恶事(10:6)

 

10:1-11   从以色列人来的鉴戒

 

「我们的祖宗」指以色列人的先祖。这里特指那一班在旷野的以色列人。

 

「在云下」指在云柱、火柱的带领下走旷野道路。

「从海中经过」指过红海(13:21-22;14:21-29;9:15-23)

「受洗」是一个比喻说法。以色列人经过红海,在云柱带领下脱离奴役更生的经历,正像信徒受洗,出死入生,归于基督一样(6:3;3:27)

 

「归于摩西」不是说他们信奉的对象为摩西,而是说他们归于摩西的领导,在他的带领和教导下。

 

「灵食」是指从天上降下的吗哪(16)。「灵水」指摩西击打盘石所出的水(17)。犹太人的传统认为这块盘石,在以色列人四十年的漂流中,一直在旷野跟着他们供给水源。保罗借用这传说,来说明在旷野给他们水喝的不是那块盘石,而是主基督。基督就是那块盘石,在旷野给他们生命水的“灵盘石”。(注一)

 

「在旷野倒毙」是指在加底斯事件(14:20-2428-35;1:34-40),探子窥探迦南地回来,向以色列人报恶信,除了迦勒和约书亚,全民都不信神能带领他们进入所应许的迦南地。神责罚他们,凡二十岁以上的人都在接下来的卅八年中死在旷野。希伯来书作者也一样以这事件警告信徒要信靠神进入安息之地(3:17-19)

 

    借着这样的比喻,保罗列下一连串的事件来鉴戒哥林多的信徒:

. 「贪恋恶事」指以色列人厌恶神所赐吗哪,贪恋埃及的肉(11:4-34)

. 「拜偶像」指拜亚伦所造的金牛。他们不只拜金牛,也「坐下吃喝,起来玩耍」(引用自出 32:6)。是要指责当时的以色列人不因为摩西上山而警醒节制自己。

. 「行奸淫」指以色列人在什亭与摩押女子行淫乱,又跪拜她们的偶像,参与淫乱的宗教仪式(25)。因此神降瘟疫,一天之内死了二万三千人。保罗在这里有意警戒哥林多信徒不可参与类似的宗教仪式(10:20-21)

. 「试探主」指不满意神所作的安排,以致神使旷野的毒蛇来咬他们(21:4-9)

. 「发怨言」是旷野以色列人常有的事。他们也因此被称为“发怨言的民族”(15:24;16:2;17:3)。有一次,神在他备拉降火烧他们(11:1-3)

 

    在第十一和十二节,保罗结论说:「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这些鉴戒写在圣经上同时也是为了「警戒我们这些末世的人」。这里的「未世」是指基督降生复活,以至衪再来的这段时期。

 

10:12-15  要逃避拜偶像

 

「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保罗是因为想起旷野的试探/试炼而这样劝勉信徒。旷野是神试炼以色列人要依靠神的操练。哥林多信徒所受试探也是要训练他们依靠神。神为每一个试探预备了可以忍受的出路;但是若过于自信,故意去接受拜偶像和淫乱罪恶的引诱,不理神所预备的出路,那难免会跌倒。

 

「你们要审察我的话」第十四节的教导可能使许多人受不了。保罗在此说出这句话的严厉性。接下来,以圣餐和以色列人献祭后的筵席为背景指出不可以在庙中吃祭偶像的食物。

 

10:16-33   基督徒的自由与吃祭物

 

    在第八章,保罗稍为提出应用基督徒的自由于祭物的事。当时他所给的答案是:

1. 为弟兄的原故,宁愿不吃

   真神只有一位,假偶像算不得什么,所以祭偶像之物也算不得什么。但是,基督徒虽有「这等知识」(8:7)和「自由」(8:9),但是要为了没有这等知识软弱良心的弟兄可以宁愿不吃。这样是免得这弟兄跌倒。

   接下来保罗更深入的再提供另三个答案:

2. 不可在庙里吃祭物(10:16-22)

   「所祝福的杯」指圣餐的杯。“祝福的杯”原平是犹太人逾越节筵席上所喝的四个杯之一。

   「所擘开的饼」指圣餐用的饼(26:17-30;22:7-23)

   「一个饼,一个身体...有分」信徒同用圣餐象征大家在主里与基督联合为一。当时的祭司,利未人和献祭的百姓都吃所献的祭物(10:12;18:18;18:1;7:11;12:5),这代表联合为一。吃祭假神的筵席也含有这个意思。

   「属肉体的以色列人」指旧约中守祭祀仪式来献祭给神的属地以色列人,与“属灵”(基督徒)的以色列人对比。保罗把基督徒当着是属灵的以色列人(6: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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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圣经学者都相信这过红海比喻为受洗,盘石就是基督这两个解经法是灵意解经。在犹太人的传统解经法中,灵意解经虽然不入正统的犹太解经系统,可是许多犹太人也接纳一些的解释。基督教并没有反对保罗在这里的解经,也坚持灵意解经应以新约内的例子为标准和规定。

 

 「与鬼相交」偶像虽然在世上与真神比算不得什么(8:4),因此祭偶像之物也算不得什么。可是在外邦人的庙里,偶像的背后却是魔鬼。一个「明白人」信徒应该知道不可能在圣餐中与主基督相交,又到庙里祭偶像的筵席上与鬼相交。

 

 

3. 市场上买来的食物,不必问,只管吃(10:23-26)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6:12)这是保罗教导基督徒应用自由的原则。我们可以把保罗在各处应用自由的原则列下:

    6:12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不受辖制。

    8:9  这自由,不可成为软弱人的绊脚石。

    9:19 我虽是自由的,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

   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10:31 无论作甚么,都为荣耀神而行。

   10:33 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

 

    「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甚么话」保罗指导信徒,到市场去买肉的时候,不要主动去查问食物的来源。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都属乎主」。

4. 在外邦人的宴席上,不要问,只管吃。如果被问起,却为了他的良心而不吃(10:27-33)

   「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这里是指那邀请基督徒吃饭的人的良心。在哥林多的处境中,基督徒被邀请到外邦人的家中吃饭是平常的事。保罗也为他们所可能遇到的困难解答。可是如果吃了才被问起的话,那却不要因「谢恩而吃」的事而被人毁谤。当然,即使是这样作,也不可「使他跌倒」。

 

11:1-16 

    这文章将按林前11:1-16来讨论女人蒙头的事。林前十一章至十四章主要目的是讨论教会中的聚会。起因是因为当时哥林多教会在聚会时,尤其是崇拜时,发生混乱。这是大多数学者所接纳的背景原因。保罗在这样的背景下,谈论女人公开祷告和讲道、爱筵和圣餐、运用恩赐和方言,各等事情,目的是指正这些错误。按11:1-34,保罗似乎不是答复哥林多教会所提出的问题,而是要重申过去的教导:「凡事记念你们,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权柄。」(11:2)

 

保罗为「蒙头」的辩证

    保罗似乎曾教导哥林多信徒,女人在聚会中,祷告或讲道时应该蒙上头。这个教导似乎不见遵守。保罗从几个方面来指正这事。

 

. 蒙头是根据创造次秩的真理(林前11:3)

    在林前11:3保罗说:「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保罗明确的告诉我们,他所指的蒙头乃是根据神(天父上帝)是「头」。在创造中,神是头,是有权柄的。今天的学者多数认为这「头」(原文 kephale)是指“权柄”(authority)(注一)就如弗1:22;5:22-23;西2:10的用法。

    整个辩证的次序如下:1) 神是基督的头,2) 基督是各人的头,3) 男人是女人的头。保罗是按这样的次秩来看,并不是按当时的文化传统来讲。这是因为保罗对三位一体的真理的理解。可见保罗也以圣经的真理来辩证。

    就神来说,衪是宇宙万物的主宰,拥有权柄统管万有。就基督来说,神是基督的头。这并不意味基督就是“次”(subordinate)于神。基督是与神同等,但祂甘心服在神的权柄下(2:6-8)。「叫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主耶稣基督如此顺服神的权柄,使神得荣耀,各人(教会)也当顺服基督的权柄,使基督得荣耀,因基督是教会的头。正如男人是女人的头,以表示女人也当顺服男人。无论女人顺服男人,或是基督顺服神,或是教会顺服基督,其性质就如基督顺服神一样,其要意不是论到性质/本性有不同,乃是说到地位或职份上的顺服。因此女人以男人为头或顺服男人,是要显出顺服神的态度。男人也必须因为女人的顺服,同样的去顺服神。如果男人因为女人顺服神愿在职份上自愿屈就而贬值女人或是觉得女人是次等那就是错了,他也是不明白三位一体的道理了,因为基督以神(天父上帝)为头,愿意顺服他并不是说基督是次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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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T. R. Schreiner, “Head Coverings, Prophecies and the Trinity in 1 Corinthians 11:2-16” in Recovering Biblical Manhood & Womanhood: A Response to Evengelical Feminism. ed. John Piper (Wheaton: Crossway, 1991) p.127. 同时参考冯荫坤, 从妇女蒙头看妇女事奉 今日华人教会,五月号(香港: 世界华福联络中心,1983)9页。

 

. 蒙头是根据神对男女的按排(林前11:4-7)

 

    「头」在这里开始指人身体上的头,不是如前一节指权柄。

    在林前11:4保罗说:「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人无论男女都是出于神,祂对男女有祂不同的按排,在祂的按排里,祂要男人作祂的「形像和荣耀」,虽然女人也有神的形像,但她却不是神的荣耀,这乃是要女人作男人的荣耀(林前11:7)。为要表明这个道理,保罗要哥林多教会借着女人蒙头显明男女有分别。男人不应该蒙头,因为男人是有神的形像和荣耀。若是蒙了头,就羞辱自己的头,相反的,女人应该蒙头。这是按神的创造和给人的形像来讲。

    在前11:5这样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该蒙头,因为女人是男人的荣耀,代表顺服。若不蒙头,就羞辱自己的「头」(是指丈夫(男人)是女人的「头」)

    在林前11:6保罗也说:「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在犹太人中若有蓬头散发的女人,就视为是淫行的妻子(5:18)。剪发乃为哀悼的妇女(21:12)。不蒙头如同剪了头发,就是说,她们所站立的地位,如同有淫行或哀悼的妇女。

    在林前11:7,保罗指出蒙头的主要原因就是:「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我们无论是男是女,都是出于神的。都有神不同的按排。这并不是出于人的意思,乃是神的旨意。

    可见这一点,保罗是提出神的创造旨意来辩证。

 

. 蒙头是根据神创造的次序和目的(林前11:8-12)

    在林前11:8-9,保罗说:「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的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神的创造次序和目的说明神的旨意。根据神的创造目的和次序,女人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 -- 那就是「蒙头」。

在林前11:11-12也记着说:「然而主的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事都出乎神」。从以上的经文说明,确是女人由男人而出,为男人而造。男女在创造上有先后的区别,所赋予的特长也不一样,虽然这是在基督里没有男女之分,但在神的创造中和祂用意里却有不同的次序和目的。男女的性质和用处也是两样的。男就是男,女就是女,无论潮流或时代如何改变,不会把男变成女,这是人不能否认的事实。这个事实,也是保罗对我们讲蒙头的道理原因之一。所以按神的创造目的,各人都必需在自己岗位上尽本分(11:11)

    在林前11:10有说道:「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的记号」。「在头上有服权的记号」是指在头上应当蒙着头。为天使的缘故,这句话的解释多而复杂。简单的说,犹太人按旧约圣经(14:12-14)认为当人未被造之先,神已经设立一个天使长,管理当时的宇宙,这天使长因骄傲就背叛了神,而成了撒但。当它背叛的时候,有一部份天使跟从它造反。神造人,要人服祂的权柄,彰显祂的荣耀。撒但不愿人顺服神,就来引诱人,叫人背叛神而跟从它。

    现在神借着主耶稣基督,把我们从撒但手中救出来,成为祂的教会。在教会中所有被救赎的人,都该顺服神,让神来作头,姐妹可以借着蒙头这服权的记号来表明这件事。

 

. 蒙头是根据人的本性(林前11:13-15)

    林前11:13说:「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么?」蒙头的道理,使徒不想勉强我们赞成他的理论,乃要我们自动审察自己的思想,究竟女人不蒙头是合宜不合宜,所以我们若审察我们里面的感觉,男人不蒙头,和女人蒙头都是合宜的。本性是指人「与生俱来」的直觉,我们里面的本性告诉我们,男女借着不同的妆饰表示区别,为人性之当然。(注二)

    在林前11:15说道:「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男人是神的荣耀,女人是男人的荣耀,长头发是女人的荣耀。愿我们看见我们自己的本性,按功用和岗位,各站各的地位,各尽各的功用,以彰显神的权柄和荣耀。

 

. 蒙头是根据当时教会的传统(11:16)

    在林前11:16说:「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这不只是哥林多教会有的传统,而是众教会的。相信这传统规矩是按着当时的社会处境而存在。这样的教导保罗既已讲解明白,众教会理当服从使徒的教训。

 

论:

    这里涉及两个因素,一是基本的原则,二是此原则在一个特别的环境中具体的表达方式。拿当日哥林多信徒的处境来说,基本不变的原则就是妇女应承认及保障丈夫是妻子的头的事实,而具体的表达方式就是妇女要蒙头。一般来说,蒙头在今天已不复有这种象征意义,因此不适用于今日教会身上。但基本不变的原则,就是女人顺服男人,或是基督顺服神,仍恒久不变的圣经原则,并且应当继续应用在今天教会妇女的事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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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二:吴然,《哥林多前书分题讲解》 (台湾:浸宣出版社,1988),页296

 

顺服与服从

    我在此顺带解明「顺服」和「服从」这两个字词的含意。

    顺服(hypotagetesubmission)这动词在弗5:22的使用法与弗6:1,5的「听从」「服从」(hypokoeobedience)有别。

    “服从”(hypokoe)一般指孩子对父母或仆人对主人的服从(西3:20;6:1,5)。彼得使用“服从”(hypokoe)也特别指信徒对主的服从(彼前1:2,14,22)

顺服(hypotagetesubmission)的使用多数是指彼此顺服,或愿意互相顺服,就如信徒之间愿意彼此顺服(5:21),丈夫与妻子愿意彼此顺服(5:22;西3:18;2:5)。信徒为主的缘故愿意顺服君王(彼前2:13;13:1,5;3:1),仆人自甘愿意凡事顺服主人(彼前2:18),妻子对丈夫愿意彼此顺服(彼前3:1,5,除了一次特别指撒拉因为愿意遵亚伯拉罕为主而服从(中文圣经使用听从)),年幼的信徒对年长的愿意彼此顺服(彼前5:5)。这让我们看见,顺服是含有甘心或愿意的意味,也含有自愿谦卑(humility),例如彼前5:5;5:21就指出信徒之间要彼此顺服。这谦卑顺服也含有尊敬/敬重的意思,就如彼前2:17两次讲明要尊敬众人或君王。因此,顺服并不代表惟命是从。

 

14:34-35 妇女讲道问题

    这里是要处理林前14:34-35的经文。这几节经文似乎与林前11:5的经文在表面上互相矛盾。11:5保罗清楚的指出女人是可以在聚会中祷告和讲道。只是要明白圣经的原则并守蒙头或是顺服的规矩。

 

    「闭口不言」我们不知道为何保罗这样讲。学者们相信他不会那么快就与刚才所讲的话(11:5)相冲突。相信是在一个特别的处境中才这么样说。从上下文我们见到保罗是讨论聚会中混乱的问题。有些妇女在聚会中随意的站起来讲道,妨碍了崇拜的进行。在这样的情景下,保罗才禁止哥林多教会中的妇女在聚会中讲道。接下来,保罗提出两个原因:

 

. 要顺服(14:34):要「顺服」的道理保罗已在十一章说明。这里保罗再加上一个背景,说是「律法」的要求。这里律法是指旧约。在旧约的教导中,妇女不宜在会中发言。在保罗的时,这样的规矩仍然施行在社会中。保罗也按着当时的处境来教导信徒遵守这样的规矩。

 

. 在家中向丈夫学习(14:35):这样的教导也是按当时的社会背景而说。因为当时的妇女的教育水平还浅,并且在公开的场面发言也被认为是不适于的,因为那时候的社会还是一个由男性领导和治理的社会(除非是特别的情况,例如士师底波拉)。保罗在这里注重的不是女传道可否在教会中讲道。他完全是针对一般的妇女在聚会中随便发言而论。所以保罗在此提出这样的责问:「神的道理,岂是从你们出来么?」,意思是说神福音的道理「岂是单临到你们么?」。所以不可自作主张,来改变使徒的教导或是当时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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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在妇女的事奉工作上,不应违反「丈夫是妻子的头」的原则。在此两者原则上并没有互相的排挤,妇女的事奉不必抵触丈夫为首的事实,可从旧约两位已婚的女先知(底波拉和户勒大)身上获得充分的证明。较具体地举例来说,如果妇女接受牧职,又倘若一个妇人有牧养的恩赐,自己也愿意接受此职,可是丈夫或因不能完全暸解这件事而坚决反对,那妻子不应坚持要接受牧职,因为这样不但实际上会产生婚姻上、家庭中的问题,并且原则上违反了「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应顺服丈」的教训。当然作妻子的可以继续把这按立为牧师的事情交托主,祷告,求神一天让作丈夫的暸解这件事而愿意让妻子受按立为牧师。

      因此,从新约神学中看「妇女蒙头」的教训,正向我们今天妇女事奉的问题提示了两项重要而相关的真理,那就是:

. 妇女在基督里有自由按着恩赐参与事奉,不应因其性别而受到歧视或轻看。

. 她们应用此自由之际,应同时顾全「丈夫是妻子的头」的原则,而她们事奉的方式,亦应符合当时当地的文化环境,以保障基督徒婚姻的形像,维持基督徒美好的见证(2:5)

 

11:17-34 圣餐的问题

 

11:17-2233-34  圣餐聚会的情况

    接下来保罗讨论在聚会中如何正确施圣餐的情况。

 

1. 不可分门结类(11:18-19)

   相信这里是指在聚会中,哥林多一些信徒却分门结类的在一起;或是分成不同的角落在一起,或是按社会阶级来集合一起。在1:12说明他们分门结类是按保罗、亚波罗、矶法、基督的名来分党。

   「有经验的人」就是蒙神悦纳的人。这里是指那些一心向主,不搞小圈子的基督徒。

2. 要顾及其他弟兄姐妹的需要(11:20-22)

   「吃主的晚餐」指圣餐(擘饼和饮杯)。当时教会有两个圣礼:洗礼和圣餐。

   「吃的时候」初期教会有举行“爱筵”(Agape)的习惯。就是信徒带了食物来到教会中一起享用(参彼后2:13;12),然后,才是圣餐(擘饼和饮杯)。但是在哥林多教会中,这种方式出了毛病,富有的信徒暴饮暴食,而穷贫的信徒却吃不饱(11;21)爱筵的本意是爱心团契,就是要大家聚集分享主恩。如果有人吃不饱那就失去了这爱心。爱筵也是整个聚会的一部份,圣餐才是聚会的最高峰。这样的混乱的次秩破坏了教会聚会的敬虔气氛。

   「难道没有家么?」保罗是劝告信徒,如果施行“爱筵”而引起这样的混乱场面,那就应该在家中先吃饱了再到教会(11:33-34)。在此,保罗再提起爱筵时要自己检点,等大家到齐了才用。穷贫的人所带来的食物虽然不够,让他们也一同可以分享得饱足。这才是爱筵的目的 -- 共享主恩。

 

11:23-32  圣餐的意义和领用的规矩

    因着聚会的混乱,保罗藉此重申圣餐的意义。盼望哥林多的信徒能对聚会和圣餐。

 

「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这里记载是主耶稣被卖当晚所说立的主餐(26:26-29;22:17-20)。主餐是主耶稣与门徒吃逾越节筵席的时候所设立的,所以很多地方和逾越节的筵席相似。擘饼和饮杯就是其一。

「祝谢」就是为食物而感谢,是犹太人进餐前的习惯。为的是要感谢上帝在食物方面的提供。一般犹太人的饭前祝祷词是这样的:“感谢上主我们的神,宇宙君王,因为你在大地上赐给我们食物”。

「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是依照出24:8。摩西用牛的血洒在百姓身上,与他们立约。耶稣所立的是新约(8:8;9:18)与西乃山下所立的旧约成对比。

「记念我」并不只是头脑上的记念。以色列人出埃及是蒙了神的大爱并为他们施行拯救。基督徒的领受圣餐,也是体验主的大爱和拯救。

 

「每逢吃这饼,喝这杯」圣经没有规定领圣餐的时间和次数。初期教会每天都擘饼(2:46),后来可能有的教会每星期擘饼一次(20:7)

 

「不按理...省察」是指用不合宜的态度来领圣餐。就如哥林多教会混乱圣餐的情况。

「自己的罪」原文作“自己的审判”。不是指将来永远的审判,是指今生肉身上所受的「软弱」、「患病」和「死」。灵性的罪带来肉身上的受苦(5:5)

 

12:1-31 属灵恩赐的事

    由本章至十四章是讲论教会中属灵的恩赐。本章讲的是一般恩赐的配搭和运用。十三章讲论最大的恩赐是爱,十四章讨论方言和说预言。我们相信这恩赐的讲论是因为当时的哥林多教会对恩赐的认识和运用引起混乱。

 

. 从话语的内容来决定受圣灵的感动(12:1-3)

 

    「属灵的[恩赐」(原文pneumatikon),没有“恩赐”二字。它可指属灵的事/物或属灵的人或有圣灵恩赐的人(林前2:15;3:1)

   「受迷惑...」相信是指哥林多人在「作外邦人的时候」(未信主前)因为信奉异教而被迷惑。虽然异教的偶像不会说话,但是背后的魔鬼却会使庙中服事他的人说方言和预言(16:16)。因此,信徒必须要懂得分辩方言和预言的真假。分辩的基础在于说话的内容,而不是在于受感的状态。假见证或毁谤的话决不会出自圣灵,出自圣灵的话必为荣耀主的话(约一4:2-3)

 

. 三位一体的神共同赐给人不同的恩赐(12:4-6)

 

   「圣灵...(基督)...上帝(父神)」三一真神一起在教会里工作,将恩赐赐给人,叫人得益处,造就教会。这节的「恩赐」是使用另一个希腊文字Charismata,指出于神恩典的赏赐。有时保罗会互相使用不同的字来表达“恩赐”,一方面指出恩赐是属灵的,另一方面指出是出于神的恩典。因此获得恩赐的人必须认识恩赐是属灵的,也必须存感谢神的心去运用。

   「职事」在原文和“执事”为同一字(1:1),就是服事的意思。「功用」指圣灵工作所影晌的能力。保罗这样形容并不是说圣灵赐恩赐,主赐职事,而神给功用。这是文学修辞上的表达,说明三位一体的神一起赐恩赐给人,而这些恩赐的运作和功能都在神的控制中。不可认为属灵恩赐只是圣灵所赐。

 

. 恩赐是由圣灵所赐,也叫人得益处(12:7-11)

 

   恩赐与人的才干不同,是圣灵所赐。

  「叫人得益」说明虽然三位一体的神赐与教会不同的恩赐,但是所有的恩赐都只有一个目的:叫人得益,教会得造就。

  「这人蒙圣灵赐他...」这里列出了圣灵显在人身上的九种形式。最先两种是「智慧的言语」和「知识的言语」。都是用来帮助教会心思成熟,作重要决定或定行动路线(2:6-13)。「信心」不是指信主得救的信心,而是指负起重大任务时须具备的特大信心(林前13:2)。第四是「医病的恩赐」就是不用药物,能叫人疾病痊愈。初期教会都有记录这恩赐的例子。第五是「行异能」,也就是行神迹。原文是“能力”(dynamies)(3:5;2:4)第六是「作先知」圣灵藉先知把神的特别心意启示给人。在新约,先知可以是说预言的人(11:28; 21:10-11),也可以是指一般讲述神心意的人。第七是「辨别诸灵」指能辨别作先知传讲的信息的真伪,特别是分辩假冒的邪灵(约一4:1-3;林前12:3)

 

    最后两种是「说方言」和「翻方言」。说方言包括可以听懂的和须由人翻译的。「方言」是一种恩赐。希腊文是Glossa,意思是语言或方言。圣经中最早提到方言的恩赐(2:1-4,使用Glossa)。那是因为圣灵在那一天充满信徒,使他们走到街上去用各地的方言向来到过节的人传讲福音。这时的方言是各地的语言/方言。学者认为林前12-14章所讲述的“方言”是另外一种,可能不是地上的语言,是信徒在祷告时由心里发出及所要讲的话,自己也不懂,需要有人翻译。圣经学者相信这里所讲的「方言」应该和徒2:1-4所讲的「方言」不一样。这里所讲的「方言」应该是一种不规律性的话语,可能不是地方民族的一种话语。但是由心的心里发出,可感觉其意思。

    恩赐当然不只这九种,因时地的不同,圣灵会按着当时教会的需要把新恩赐给人。身体的比喻让我们知道今天教会可以有更多不同的恩赐(12:12-27)。接着保罗借用身体的各结构来说明恩赐和它们功用的分别。

 

    「身体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保罗有意把教会形容为一个身体。木说明教会是完整的。基督是这身体的头(林前11:3),信徒是肢体(林前12:27)。当然,信徒是因为在灵里联合而成为这个身体的肢体。也因为这样,弟兄姐妹都不问出身而相处在一起。

 

    「从一位圣灵受洗」指从圣灵重生(3:3,5)。「饮于一位圣灵」是指圣灵住在每一个信徒里面,成为属灵生命的供应(7:37-39)

 

    从十四至廿七节是讲述互相作肢体的道理。信徒即使领受的恩赐不同,但是在神面前没有一个比别人更重要。

 

12:28-31  特别的职事

 

    这里列出八种有特别职事的信徒,和12:8-10的九种恩赐有连属的关系,但不全对应。相信保罗对恩赐和职事的认识并不止于这些。他用「第一」、「第二」、「第三」可能是表示他看「使徒」,「先知」和「教师」对建立教会为分为重要的职事。以弗所书4:11列有五种建立教会的职事,次序是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并在弗2:20说出「使徒」和「先知」是教会的根基。

 

    「使徒」是指见过复活的基督,特别蒙召作这职事的(9:1;15:5-10)。「先知」并不是指旧约那种直接从神领受启示的先知。初早期教会常使用先知多数指那些借着圣灵的能力解释旧约先知预言的人。这和旧约的先知不同,所针对的不是当时代的需要,而是宣讲和解释神的话语和心意。「教师」是把基督信仰的道理教导信徒的人。这三种职事都可以由一人负起,例如保罗。安提阿教会有五位领袖都是「先知和教师」(13:1)。「帮助人的」可能是指分派去照顾贫穷、软弱和患病的人。「治理事的」是教会中管理行政的人。「说方言」(12:10)。“翻方言”并没有放在名单内,但是在12:3提到这职事。可能保罗认为这两个职事是在一起出现的。

 

    「岂都是...」这两节经文内共有七个问句。在原文都是用一个含有否定意义的希腊文字“不”(me)开始。表示答案都是“不是”。保罗的意思是要指出信徒虽同属一个身体,但职事各有不同,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同一个职事。

 

13:1-13 爱的谈论

    接着十二章的最后一节,保罗特别用一章来讲论那「最大的恩赐」。「爱」不只是最大的恩赐;因着它的影响力(功能),也是圣灵所结的果子中的一个美德(5:22)。爱也是圣灵所结的九个美德中居首位。神藉圣灵将爱浇灌在我们心里(5:5)

 

. 爱胜过一切恩赐 (13:1-3)

   「若能说万人的方言...」指出一个人即使有说万种语言并天使语言的本领,要是不是用爱心来说,只是像异教祭祀用的锣与钹,嘈闹一片,毫无意义。另外,即使有先知讲道的能力,或是无穷的知识,又有可以移动山的信心(11:23),若不是用爱心来运用,也是白有。另外,如果将全部财产施舍,其至为主殉道,若出发点不是爱,也是白费。

 

. 爱包含最多的美德 (13:4-7)

   「爱是...」爱的定义拥有最多的美德。这些美好的品德,也只有用爱来浇灌才能发芽生长。

 

. 爱永不止息 (13:8)

    这里要说明,先知讲道之能和说方言的恩赐,即使是哥林多人引以自傲的知识,都是短暂的表现,唯有爱永存。

    接下来保罗有解释为什么爱与其他的恩赐比较是永远的。他是从「有限」这角度来衡定爱的永存性。不管是知识或是恩赐,这些都是有限的。希腊哲学里认为世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有限”的,而有限的东西都不是永恒的。爱是无限度的。

    从第9-10节,保罗以目前的情况与将来在天堂的情况来作比较。「那完全的来到」是指基督的再来。「既成了人,就该把孩子的事丢弃了」说明人长大后会放弃孩童们的言行和想法。保罗意思是要哥林多人追求更永恒的东西。

    「仿佛对着镜子观看...」保罗又用镜子观看比喻为现在的知道和将来的全知。当时的镜子都是用铜来作,看起东西来都模糊不清。当基督来了以后,我们要真正的面对面和神在一起,一切的疑问都得到解决。

    「有信...有望..都不如爱」信是指人对神救赎恩典的相信。说明到了主来的日子,所信的都历历在眼前(林后5:7),所盼望的都已实现(8:24),只有爱永不变。

 

14:1-33 先知讲道与说方言

    在这一章里,保罗更详细的讨论运用恩赐的原则:就是要使人得益处(12:7)或是造就教会(14:4,12)。也详细的指导如何运说方言这恩赐。

 

14:1-4   第一轮的指正

 

    「要追求爱,也要切慕属灵的恩赐」 可能保罗是在前一章过份强调爱的特别,唯恐哥林多的信徒对属灵的恩赐没有兴趣。他在这里也劝勉信徒同样的要切慕属灵的恩赐。

    「不是对人说...对人说」保罗是要比较说方言和作先知讲道不同的造就性质。作先知讲道有两个层面:一是传讲神的启示或是未来的事,另一是解释先知们的信息。初期教会尚是趋型,新约的启示还没有完成,需要传讲神的启示或是注解先知们(旧约)关于基督的预言。保罗有在14:6指明他如何在哥林多人当中传讲信息;「用启示、或知识、或预言、或教训给他们讲解」。可见保罗指作先知讲道不只是在启示方面,也包括了给信徒讲解圣经中的教导。在14:4保罗作第一次的结语,目的要哥林多信徒分别认识这两个恩赐造就效力,也盼望信徒可以追求更多造就教会的恩赐。

 

14:5-12  第二轮的指正

    「那作先知讲道,就比他强了」(14:5)。保罗作这样的比较,是因为说方言不能教导人,只能造就自己,对听的人没有益处。保罗也特别吩咐如果在聚会中说方言必要有人翻译。可是「作先知讲道」或说预言却比说方言更有益处,因为它直接听得懂而造成人。保罗讲这些话的目的就是要提醒信徒好好处理说方言的事。他引用了两种类的背景来比喻:

1. 不然,只能像没有弦律的曲子,或是没有定向的吹号(14:7-9)。不只令人听不懂,也引起混乱。

2. 像异族侇人所说的话。「化外之人」指希腊以外的人。希腊人称这些人为Barbaros。说话的声音是“巴巴”有声,却不知所云。

 

    林前14:414:12似乎是谈论中的停顿;强调造就教会恩赐的重要性。也劝勉信徒在追求恩赐时要特别注意那些可以造就教会的恩赐。保罗似乎在14:12把一些造就个人的属灵的恩赐和迼就教会的恩赐分别开来。

 

14:13-19  第三轮的指正

    「悟性」指人的心思。希腊人认为人里面有悟性和灵性(「心灵」)来理解各种的奥秘。最重要还是要明白。在运用方言恩赐的时候也要这样。只有让人明白的话语能造就人。接下来保罗说出他自己在这方面的感受。也说明他为什么有说方言的恩赐却不在教会中运用。他的心意还是为了造就人。

 

14:20-26  第四轮的指正

    「在心志上作大人」似乎有意指导信徒要追求造就教会的恩赐。这才是成熟的心志。14:21是引用自赛28:11。「律法」是指旧约。在希西家王时代,以赛亚因为劝告以色列人不要依靠亚述人的势力,被百姓讥笑。先知回答说,既然他们不听神用自己的先知宣讲明白的信息,神就使用「异邦人的嘴唇和邦人的舌头」

    对他们说话;这是神审罚要来的警告。保罗引述这事,表明说方言是为不信之人提证据(14:22)。作先知讲道是为相信神[的人。

    「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保罗似乎有意说明在教会聚会的时候不宜说方言,是因为恐怕听不懂方言的人受拦阻和惧怕。可是,如果是作先知讲道,那不信的人就会听明白福的奥秘,使到「心里的隐情」(也就是人的深藏罪恶)显露,使人醒觉(悔改),然后就归荣耀给神。在26节,保罗再次结论说不管在聚会运用什么恩赐,都要为了造人。

 

14:27-40  第五轮的指正

    这时保罗列出一些关于运用方言的规矩。

1. 要轮流说,不可引起混乱(14:27)

2. 必定要有人翻译出来(14:28)

   如果没有翻译,就不可在聚会中说。

 

    作先知讲道的也要如此。免得引起混乱。凡事要有规矩和次序(14:40)

    「我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保罗讲论了这么多的教导,也恐怕哥林多信徒不能完全接纳。在这里指明他的教导是有主的命令。也叫当中的先知对证和属灵人来明辨(12:10;14:29)                                             

    「切慕作先知讲道,也不要禁止说方言」对于说方言和说预言这两种恩赐,保罗的态度是容许前者,鼓励后者。最重要是要造就信徒。

 

讨论问题:

    今日的教会是否有先知?这问题的答案在乎我们怎样定义先知或先知的功能。「先知」(prophet)这字在旧约,在新约应用在耶稣、使徒、及信徒身上虽然没有分别,但是它们在含义上却是有分别的。让我们清楚划分以下的定义:

 

1. 耶稣和使徒是特别的先知:耶稣被人称为先知(16:14;21:11,46;8:28;7:16,39;9:19;24:19;4:19;19:17),或他自称先知(13:57;23:37;6:4;4:24;13:33,34)或新约使徒所扮演先知的角色(1:15,16;1:1-3),详细查看这些经文的含意,是指他们拥有神特别的启示。历代教会也接受他们的先知信息和预言具有特别的权威,这些信息和预言也记录在圣经里。当神的特别启示借着他们完成后(指新约启示录是最后一本书),后来也没有人或「先知」的信息或预言可以好像他们一样拥有特别的权威。正统的基督教会坚持接纳这一点,也以一点来测验以后任何先知信息的权威。使徒先知身份的超越性是无可推诿的。

 

2. 新约教会中的先知:新约多次提出「作先知预言」/「作先知讲道」(林前14:1,39-40;帖前5:19-21),也称一些人为「先知」(林前12:28-29;14:29,32;2:20;3:5;4:11),也有「女先知」(林前11)。使徒也预言指出将有许多先知会出现在教会中(2:17-18)。相信这些先知预言是基于个人从神那里所获得的启示(林前14:30),为着教会得「造就、安慰、劝勉」(林前14:3)而发出的公开信息(林前14:29-33)。这些信息是忠于圣经的教导,与圣经其他的教导没有相冲突。这些先知预言不是一篇预备好的信息,乃是聚集时,圣灵(先知的灵)向个别信徒启示的内容和向会众的信息。有人拥有这样的恩赐而被公开称为「先知」(13:1)

    这些经文并没有说明这些先知信息与耶稣或使徒的一样,拥有神的特别启示,或特别的权威。使徒的权柄也超过先知(林前14:37-38),圣经坚持指示所有的信徒都要「遵守使徒的教训」(2:42)。曾有一次,保罗这位使徒和传道人,在离耶路撒冷不远的该撒利亚,有犹太下来的先知亚迦布预言和劝止保罗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但是保罗并没有听这位先知亚加布的话,说他是「为主耶稣」的原故继续上耶路撒冷(21:7-17)

 

    结论:我们必须清楚划分,耶稣和使徒那一种特别的先知身份,所获得的特殊启示,是与新约后期所指的先知有大大的分别。今天,福音派教会和灵恩派教会并没有在这一点上交待清楚,时常引起误解,也迷惑多人。(我反对今天一些福音派领袖认为不必把使徒的先知权威和今日先知预言划分。就是因为今天在教会中有这样的混乱和迷惑,我们更加要时常划分。)因此,一方面我们必须时常教导信徒,说今日的先知预言并不能等于当日耶稣及使徒的权威,也没有特别的启示,另一方面也教导信徒测验「作先知」或「先知预言」这件事。如果那一位教会领袖自称他拥有先知预言的能力,也自称借着这能力获得了新的启示,并且把这启示等于或超过圣经的话语(或是故意忽略研读圣经,高举该领袖的教导),那就是异端。   

 

15:1-58  复活的问题

    本章讲论基督教信仰中一个一题目 - 复活。开始时没有用「论及」这字眼,可见保罗不是回答哥林多人的问题,可能是保罗听到教会中有人不信复活的道理(15:12),故此将这个重要的题目给他们讲解明白。

    当保罗写这信时,耶稣复活已经相隔了二十多年,但是见证人(当时的门徒)大半仍旧活着。保罗就是要证明耶稣的复活是一个驳不倒的历史事实。

 

15:1-11  基督的复活

     基督的复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耶稣的死和复活这福音的宣讲是不可以分开来讲论的:耶稣的死付出了救赎的代价,耶稣的复活则彰显了救赎的大能。

 

    耶稣的复活有两方面的证明:

1. 照旧约所说:也就是「照圣经所说」,因为当时新约还没有完成,初早期教会中的传道人都是按着旧约圣经来证明基督以及衪所作的工作。我们在第十四章曾讨论说这样的“讲论”也被称为「作先知讲道」,因为是按着旧约中的预言来解释基督。

    旧约中有多处预言提起耶稣基督为人的罪死了(53:5-6,11),和衪的复活(16:8-11)

2. 门徒亲眼的见证:这也是门徒四处去传福音所作的见证(1:21-22)

   接下来保罗例出耶稣六次显现的记录,每次都有见证人。这六次的显现是:

   . 显现给矶法,就是彼得。

   . 显现十二使徒。(只是整体的指那起初由耶稣拣选的使徒)

   . 五百多位弟兄。可能是在加利利的那一次(28:10)

   . 雅各,不是使徒雅各(他已殉道徒12:1),而是耶稣的弟弟雅各(13:55)

   . 众使徒。

   . 保罗(9:1-8)

 

「睡了」(15:6)指去世了的信徒。保罗常这样称呼死去的信徒(林前15:20;4:13-15)

「未到产期而生的人」是保罗指他自己的使徒身份。他不像其他使徒,没有跟随过耶稣,不列在十二使徒之内。他的蒙召,像早产的婴儿那样不足月。是一个形容词。形容他的使徒身份较迟才得着。他曾逼迫过教会(9:1-2),这经历叫他没有资格作使徒,因此自称为「使徒中最小的」。

 

15:12-19  基督复活的重要性和证据

 

「怎么...说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呢?」基督教一开始传讲时,它的特异之处就是传讲耶稣基督的复活。这也是它与其他当时的宗教;如犹太教,希腊神教,罗马人的王帝崇拜,不同之处。使徒们在传讲福音时也特别强调这点(2:32;3:15;4:10;13:30;17:18,32;23:6;24:22)

 

    如果没有死人复活的事,那基督也没有复活了(15:16)。如果耶稣没有复活,那基督徒的信仰也没有意义;保罗例出了四点:

1. 所传的和所信的的都是枉然(15:14,17)

2. 所作的见证也是妄作(15:15)

3. 信徒仍然在罪里(15:17;4:25)。意思说基督并没有借着复活胜过罪和死亡的权柄。

4. 比众人更可怜(15:19)。这是因为信徒只有一个空洞的盼望。

 

「徒然」(原文 eikee)。其他地方译为「无故」(西2:18)、「枉费」(4:11)、「徒然」(3:4)、「空空的」(13:4)。意思是没有可靠对象,空洞的信心。

 

「初熟的果子」以色列人收成之前,在初熟之物中取出一小部份献给神,象征全部属于神( 23:10-111720)。这个比喻的重点是指基督的复活象征了衪是信徒的初熟之果,所有信徒将来都要复活。

「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基督先复活,信徒要到基督再来时才复活(帖前4:13-17)。信徒的复活也有一个次序;先是睡了(死了)的信徒,然后才是活在世上的信徒(帖前4:15)

 

「基督必要作王」这是基督将来要在世上建立国度作王统治的明确圣经根据。

 

「尽未了...的仇敌,就是死」死是最后的仇敌,这代表了魔鬼,因为魔鬼掌握了死权(2:14;20:14)。这时刻是指基督在地上国度的结束的最后大审判。

 

「为死人受洗」意思不详。保罗也对此没有加于解释。解经学者有三个不同的解释:() 可能指那些死了的信徒;因为他们在生前受洗。() 可能指当时有已离世的圣徒,他们遗下的亲人信了主而受洗。他们相信,接受这表明信仰的洗礼,可以叫他们与去世的亲属相连。() 可能指当时有为那些在最后临死时接受主的人受洗。

 

「滥交是败坏善行」为希腊著名作家门安德(Menander 主前342-292)作品中的一句话。哥林多人也熟悉这句话。保罗引用它来强调不复活过放任生活是不对的。保罗讲道和书写有时也引用外邦人的作品来帮助了解真理(17:28)

 

15:35-49  复活的比喻

    保罗借用各种自然界的事物来做比喻,解明复活身体的情况:

1. 种籽和榖粒(15:36-38):保罗把基督徒肉体的死比作麦子种在地里,先要死去,然后才生长得另一种新的生命形式。这由麦子「子粒」新生出来的麦子更加丰满、新鲜、壮大...

2. 禽兽和人类(15:39):保罗要说明各人要有各不同荣耀的形体。相信在天上,各信徒要按着各人的灵命有不同荣耀的形体。

3. 天上和地上的身体(15:40-41):保罗也是借着日月星辰的不同程度的荣耀来说明信徒以后也要有不同程度荣耀的身体。

 

「血气的身体」原文是soma psychikon(2:14),可译作“属魂的身体”指整个受造的人。在创 2:7亚当被造完成了,神称他为「有灵的活人」(原意是“属魂的人”)

「灵性的身体」原文是soma pneumaton,可译作“属灵的身体”。这不是指没有形体的身体,而是指耶稣复活那样的身体。保罗也称这样的身体为「荣耀的身体」(3:21)与人类现有的身体相比是「卑贱的身体」。荣耀的身体是不会朽坏的。

「那属灵的不在先」指信徒都是先领一个血肉而会朽坏的身体,然后才得着一个永恒不变的荣耀身体。

 

「末后的亚当」指基督(参罗5:14)。称基督为灵意思是基督能赐人灵性生命的(林后3:17;6:63;提前3:16;彼前3:18)

「头一个人」指亚当,他代表人类,也代表了「属土的」,指会朽坏的血肉之体。「属天的形状」指永恒不变荣耀的身体。这样不会朽坏的身体是在基督来时改变(15:52;4:13-17)。这时刻被形容为「末次号吹晌的时候」象征呼吁、唤醒和胜利。以色列民赎罪日前的吹角节(23:24),宣告禧年的来临(25:9),被掳的犹太人民归国以吹角为记(27:13),因此保罗也以吹号来代表基督的再来(4:16)

 

    保罗特别比较和列出肉身的身体和荣耀的身体不同的地方:

    1.  朽坏的    -   不朽坏的

    2.  羞辱的    -   荣耀的

    3.  软弱的    -   强壮的

    4.  属血气的  -   属灵的

 

「死的毒钓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意思是律法定人的罪,罪藉律法控制人类的命运(7:7-17)。而罪的工价就是死(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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