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课
 第十五课

惩治教会中的罪行

经文:113

哥林多教会中,有信徒与他的继母姘居,教会对这事件采姑息态度,日渐败坏,保罗得悉则严格惩治之。

一、查明属实(五1

 1.“风闻”(1)吕译:“确实听说: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1)。

 2.事实:“收了他的继母”。思高译:“同自己父亲的妻子姘居”。

 3.罪状:系乱伦罪“连外邦人也没有”(1下)。

二、对教会的斥责(五2

 1.教会领导者纵容“不哀痛”(2中)

 2.领导者自以为心怀宽大,“还是自高、自大”(2下)。

 3.使全教会都陷入罪中“没有把犯罪者赶出去”(2

·吕译:“让行这样事的人从你们中间除掉”(2下)

三、指示处理的步骤(五35

 1.召集全教会聚会“你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4

 2.“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判断干这样事的人”(吕译:3

 3.“靠着主耶稣的权能,我的心也跟你们一起”(4新译)

 4.宣告革除会籍,“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5;提前一20)。

·这件罪行处治正如保罗亲自惩治,他两次宣告“我的心也在你们那里,与之同在”(34)。

四、说明必处理的原因(五58

 1.包容罪恶会败坏全教会。“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么?”(6)。

 2.面酵的比喻:

“你们即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7

“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

“所以当将恶毒、邪恶的酵除尽”(8

五、解说教会处理的界限(五913

 1.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910

  此段话不是指教外的人,若指教外,信徒则非离开世界不可(10)。

但如今所说的,是指教内的弟兄,若是行淫乱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连与他吃饭都不可(11)。

 2.教内与教外的审判

  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有神审判他们(12上、13上)。

教内的人由教会审判,应当将恶人从教会中赶出去(12下、13下)。

默想:

 1.今日的教会对诫命与教规遵守的程度有多高?

 2.教会领导者对背道的信徒应如何辅导与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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