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天 |
經文:林前七:1~7
主題: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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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讀的經文,在第一節就很清楚的看到,這是使徒保羅回答哥林多教會寫給他的信中所請教的問題,雖然經文沒有直接說出這個問題是什麼,但是根據整個第七章來看,應該是與夫妻關係、嫁娶、不嫁娶有關!首先我們在1-7節,這一段經文中看見一個在夫妻關係中極重要的原則,就是「合宜」。
「義」和「宜」在意義上是極相近的,在申命記六章25節說:「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當我們行得合宜,就是合乎「義」,就是合於神的標準,神的吩咐了!因此,在我們生活中的任何細節都應該與神對我們的要求與期待有關,我們不能夠區分哪些事是宗教性的事務,哪些事是一般性的事務,我們要在一切的事上遵行神所吩咐的原則,這是我們所應當慎重留心的!
在這段經文中,不但男女之間的相處要合宜,不要逾矩;夫妻之間也要互相合宜的對待,不可以彼此虧負,更不可以同房作為要脅對方或是條件交換。而使徒保羅所說:「兩相情願」是彼此尊重最好的描述了;因此,在夫妻親密的關係中只有一個暫時性的理由可以分房,就是為了專心事奉主,但請注意,這也不應該是長時間的狀態,否則就很容易給魔鬼撒旦有機會試探我們!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提到他自己,以至於許多人很有興趣去推測到底使徒保羅的婚姻狀況如何?我想這應該不是使徒保羅的重點,他也要我們看自己看得「合宜」,照著神給我們的恩賜,作各人應做的事;按個人的情形不同「合宜」的去為主而活!
默想:我與弟兄姐妹間的關係是否合宜呢?我與我的配偶間,彼此的對待是否合宜呢?我有沒有在什麼樣的事上對人有所虧負呢?
回應:親愛的主,求你幫助我,凡事都看得「合宜」、行得「合宜」。求你幫助我能夠在我的婚姻關係或男女關係上行得「合宜」,不虧負任何人,並且能夠透過「合宜」的言行,成為我週遭眾人的祝福!
禱讀:林前七:3
背經:林前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