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說古事以為鑑戒
跌倒的危險(1-13節)
1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2 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 3 並且都喫了一樣的靈食. 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5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 6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 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喫喝、起來玩耍。』 8 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9 也不要試探主、〔主有古卷作基督〕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 10 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 11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12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13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保羅在上文他自己是如何的盡心竭力以免他到了最終成為一個被棄絕的人。這一點也令他想到一般基督徒也同有這一個危機。他們都應當慎重其事的活出他們的宗教來。大多數由埃及被拯救出來的人在未入應許之地之前就倒斃了。那些令他們倒斃在曠野的試探也就是哥林多人所遭受的試探,那就是情慾的放肆(7,8,)。
倘若他們是好像保羅一樣的全心決志盡心竭力去戰勝的話(九:25-27),神對於勝過一切試探的應許是必然應驗的(13)。
1-33節:在第9章,保羅以他自己作為榜樣,指出成熟的基督徒會鍛煉自己,使自己更有效地服事神。在第10章,他則用以色列作為靈命不成熟的例子,指出他們過分自信及缺乏有紀律的生活。
1-5節:這裡提到雲和海,是指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藉著雲柱來引導他們,又平安帶領他們渡過紅海(參出14章);靈食和靈水是指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的時候,神奇妙的供應(參出116)。
2節:"受洗歸了摩西",意為我們藉洗禮與基督聯合,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時候,也與摩西聯合,由他來帶領。
11節:今日的壓力常常會導致我們忘掉昔日的教訓。但保羅提醒我們必須牢記以色列人的教訓,好使我們不致重蹈覆轍。為了不忘昔日的教訓,最佳的方法是天天讀經,讓神提醒我們怎樣按祂的旨意而活。
13節:在一個道德敗壞的社會裡,保羅鼓勵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要勇敢抵擋試探。他說:(1)試探和犯罪的念頭會臨到每個人的身上,不要以為你能避免;(2)倘若別人可以抵擋試探,你也一定可以;(3)不管任何試探,依靠神的幫助,你必能勝過。神會這樣幫助我們勝過試探:(1)祂使我們知道哪些人或處境會使我們跌倒;(2)祂幫助我們遠離明明知道是錯的事;(3)祂幫助我們只做好的事情;(4)我們可以祈求神的幫助;(5)有些愛主的朋友在你被試探時可以幫助你。無論如何,趕快離開試探的場所是得勝的第一步(參提後22)。
當逃避拜偶像的事(14-22節)
14 我所親愛的弟兄阿、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15 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 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18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喫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麼。 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喫主的筵席、又喫鬼的筵席。 22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麼.我們比他還有能力麼。
獻與偶像的祭物這裏所論及的祭物是接續著第八章而重複敘述的。在那裏他對於這些事曾提出一個管理我們行動的總原則,那就是弟兄相愛的原則。
有一些事情是比較肉食更重要。在這裏他是禁止信徒有分於那些異教廟宇的節期禮儀,同時他也解釋說,關於在街市上所買的肉品,是毋需詢問那些肉是不是獻過偶像的(25),也毋需問是否應當去赴一個人家的宴會(27),但是倘若有人說明了那是曾經獻過偶像的肉品,那麼他就不應當喫了。
14節:哥林多最明顯的宗教特色就是拜偶像,那裡有很多神廟,香火鼎盛。木頭和石頭本身沒有好壞可言,但人們卻賦予它們只有神才配得的敬拜,又期望它們賜下只有神才有能力給予的好處,如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及兒孫滿堂等。拜偶像在今日仍舊是嚴重的問題,只是形式不同而已。我們也許不再去拜那些木頭或石頭,但卻崇拜鈔票信用卡。現代的偶像如權力、享受或名聲等,是被我們高舉的東西。
保羅說:"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所指的就是這些事。
16-21節:無論是猶太人、基督徒或異教的信徒,都覺得吃祭物是與神明聯合的意思。在舊約時代,當一個猶太人獻過祭後,便會進食部分的祭物,表明他曾犯罪得罪了神,現藉獻祭與神復和(參申117-18)。因此,初信的人若見到信徒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便會感到不安。
21節:作為基督的追隨者,我們必須對祂全然效忠。保羅說,我們不可同時吃主的聖餐,又吃鬼的筵席。吃主的聖餐表示我們記念主,承認祂為我們死。吃鬼的筵席表示我們認同撒但的崇拜,參與了提倡異教(或罪惡)的活動。你是否也兩面討好,既想滿足基督的要求,又不想得罪別人?聖經說,你不可以同時兩者兼得。
不可妄用自由(23-33節)
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24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25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喫、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26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27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喫、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喫。 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30 我若謝恩而喫、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31 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23-24節:有時我們很難知道何時需要遷就?弱的信徒。保羅於是給我們一個簡單方便的原則--對別人的需要要敏感,心存恩慈。有些行為未必是錯,但對別人不一定有好處。縱使我們在基督裡是自由的,但也不應濫用自由而使弟兄姊妹受傷害。我們不能單顧自己的事,也要對別人的事敏感。(有關要照顧軟弱的肢體,請參10-13;羅14章的註釋。)
25-27節:保羅對於這個進退兩難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答案--可買市場上的任何食物,不必追問它曾否祭過偶像。這算不得甚麼,任何人的良心不必受它困擾。當我們過分擔心自己的每一個行為,就容易變成律法主義者,無法享受生命。因為萬物都是從神而來,祂讓我們享用。如果我們知道有問題,就應該努力解決它,但卻不必刻意去發掘問題。
28-33節:為甚麼我們要被別人的良心所限制呢?最重要的理由是,我們做任何事都要榮耀神,即使是吃、喝的事情。我們不應該做一些引致別的信徒跌倒的事情,我們為別人要做得最好,以至他們可以得救。
31節:神的愛必定會漸漸改變我們的生命,使我們無論做甚麼,都是為祂的榮耀而作。要常常問:"這事榮耀神嗎?"或"我如何在此事上榮耀神?"以此作為自己的生活準則。
33節:保羅處事的準則並不是出於自己的喜好,而是只求別人的好處。若不以此為原則,便會:(1)冷漠無情,任意妄為,不管是否傷害了別人;(2)顧慮太多,恐怕令人不高興,所以甚麼都不敢做;(3)變成一個惟命是從的人,為了得到別人的認同,便隨波逐流,忘了神的旨意。在這個"自我中心""追求第一"的世代,保羅卻獨排眾議,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標準。如果我們以別人的利益為基本目標,這樣的事奉就會討神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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