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异象和启示
保罗追述十四年前一次独特的属灵经历、嗣後他身上的剌,以及神的
恩典。
1 「我自夸 ...... 不得已的」:保罗的自夸是为著哥林多人,对他
自己一点益处也没有。
「主的显现和启示」:指「从主来的异象和启示」。
2 「我认得 ...... 的人」:这人是保罗自己,参5注。
「第三层天」:乃象徵说法,可能指天上最高最完全的境界。
2, 3 「或在身内 ...... 神知道」:对保罗而言,他究竟是在肉身之内
或离开肉身被提见异象并不重要。
4 「乐园」:信徒离世後与主同在的地方(参路23:43注),这里
与2节之「第三层天」同。
5 「为这人」、「为我自己」:前者是保罗用第三人称来表明得
独特经历的自己,後者是指作使徒的自己。保罗这样区别是要
防止别人将这可夸的经历与作使徒的资格混为一谈。
7 「有一根 ...... 肉体上」:很多学者认为那根剌是一种顽疾。
9 保罗的祷告虽不蒙应允,但神却给他足够能力去面对痛苦,体
验神的能力。
11-13 有关夸口的总结
哥林多人若肯为保罗辩护,他便毋须作愚妄人,写出上述的夸口语。
事实上保罗在他们当中早已充分证明他使徒的资格。最後保罗语带讥
讽地为了没有收取他们的金钱而道歉。
12 「神迹、奇事、异能」:是一组惯用语,从不同角度形容神迹
(参罗15:18-19; 来2:4)。
12:14-13:10 计划第三次往哥林多去
保罗有此打算,不是要向该地信徒收钱,或估他们的便宜,而是要表
明对他们的爱与关怀(12:14-18)。 不过,保罗担心哥林多人仍继续
犯罪,令他失望忧愁(12:19-21) 无论怎样, 他警告那些犯罪者及受
假使徒怂恿的(「其余的人」, 2), 他确实有主的权柄,并会在他们
中间施行惩罚(13:1-4)。
最後保罗劝勉他们不要作恶事,乃要作完全人(13:5-10)。
14-15
保罗以父母对儿女的心来比喻他对哥林多人的爱;他会向他们坚守分
文不取的原则,并愿意为他们付出自己。
14 「第三次」:有关保罗第二次到访哥林多的事,参1:15-24注。
第三次到访的目的,见9:4-5。
16-18 虽然保罗没有向哥林多人收取分文,但仍有人攻击他,说他「
诡诈」、「用心计牢笼」他们,藉词为耶路撒冷圣徒募捐而中
饱私囊。保罗因而作出自辩,表明他和提多等人的动机和行为
都是纯洁的。
19 保罗以上的辩辞不是要挽救个人的声誉,乃是实话(「在基督
里当神面前说话」),为要建立信徒。
20 「见你们不合我所想望的」:即见哥林多人犯罪,不符合保罗
的期望。
「你们见我 ...... 想望的」:指保罗到来用权柄严厉惩罚哥林多
人。
「分争 ...... 混乱的事」:大概与假使徒的挑唆有关。
21 「我的神 ...... 惭愧」:保罗可能恐怕哥林多人不顺服他,让他
受敌对者羞辱,重演第二次探访的经历,或怕哥林多人犯罪,
叫他神面前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