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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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行

(一)出于乐意(林后九l-5)

    捐输和供给圣徒的事,必须出于甘心乐意,不能出只勉强。保罗虽鼓励哥林多人捐献,免得对他们的夸奖落了空,可是仍再三提出应当出于乐意。今天教会捐款的方式很有问题,提名定数和摊派固然不对,就是在人前公开捐献,或带有任何勉强的作法,都应加以避免。应当让人完全出于自愿和乐意的态度。

 

(二)多种多取(林后九6-9)

    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毫不作难,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神也必将各样的恩惠,多多地加给他,使凡事充足能多行各样善事,越多施舍就越多蒙神赐福,使他的仁义存到永远。

 

(三)感谢归神(林后九10-15)

    一切捐输与施舍的事,都是出于神的恩典,使人有力量做,使施与受的人都一同将感谢,并将荣耀归给神。因为没有神的恩典,人什么都不能行,人也无所得。但感谢神,他有说不尽的恩典,人怎样数算都数算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