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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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這段介紹有關捐獻的新約真理:(1)那是一個恩惠(1,6節);(2)即使在窮困的時候也可以實行(2節);(3)那是一種相交的形式(4節);和(4)要先把自己獻給主(5節)。顯然,哥林多教會(最少是至寫本書信時)從來沒有在經濟上支持保羅(參看一一8,9;一二13;林前九11,12)。

1,2 “馬其頓眾教會”。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雖然腓立比教會曾捐獻給保羅(腓四10),但明顯地,當時他們的經濟狀況已經變壞了。

6 也許由於哥林多教會的問題,募捐已經停止了。

715 捐獻的一些目的是(1)在基督徒經歷的各方面都豐豐富富(7節);(2)證實愛心的實在(8節);(3)效法基督(9節),以及(4)補別人的不足(14節)。

9 一個關於福音的簡明說法,也是激勵捐獻的一句話。

12 一個人的捐獻應當與自己所擁有的相稱(林前一六2)。

14,15 保羅是說,雖然今天是耶路撒冷信徒需要哥林多信徒的幫助,但將來有一天,情況可能會相反。無論如何,神總會供應信徒的需要,正如祂在曠野用嗎哪來供應以色列人一樣(15節)。

18 “一位兄弟”。即基督徒弟兄。雖然我們不曉得這人是誰(也許是路加或特羅非摩),但明顯地,他以福音的傳講而知名。提多和另一位弟兄(22節)充當信託人,以確保這些金錢的處理是正正當當的(21節)。

21 特別在處理金錢上,我們除了向人交代,同時也必須向神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