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第五讲

保罗当面责备彼得

 

经文:加2:11-14

证道人:祝帅弟兄

 

箴27:5说:“当面的责备,强如背地的爱情。”当我们在教会中发现弟兄甚至教牧人员有错误(包括讲道、牧养、教会管理的情况)的地方时,应该当面向他们指出来,彼此促进。这时候有两种错误的做法:一是以“不参与内务”为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不利于体现我们在主里面彼此相爱的心;二是背后的辱骂、责备、攻击,这种做法只能败坏听到的人,因而更是不可取的。

我们来看看当保罗发现彼得有可责备之处时,他是怎么作的。在早期教会中,保罗的身份是低于彼得的,如我们前面所分享过的那样,彼得、雅各、约翰三人是被称为“教会柱石”的。主耶稣十二个门徒中并没有保罗,加略人犹大上吊、肚腹崩裂而死之后,使徒们通过抽签的方式补选的是马提亚,也不是保罗。因而保罗说:“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林前15:9)但就是这样一位卑微的保罗,当他发现彼得的做法与福音真理不合时,他就“当面抵挡他”。保罗凭借着对于福音真理的尊崇,完全不顾及人的名望、身份、地位,为的是让纯正的福音真理得到彰显。

彼得虽然称为“磐石”,但也屡有软弱的地方,因为彼得也是人,不是神,难免有可责之处。在这里,彼得的错误在于在吃饭的时候顾及犹太人的情面,竟然虚伪地与外邦人隔开,就连与保罗一起完成第一次路途布道、生死与共的巴拿巴也“随伙装假”。而此时,福音刚刚开始传播给外邦的信徒,保罗最希望看到的就是犹太教中皈依耶稣基督的人和外邦信徒有平等的地位,合二为一,互相看为弟兄。但此时彼得却为了讨犹太人的喜欢,在教会中试图同外邦人“划清界限”。这是会让刚刚信主不久的外邦基督徒伤心软弱的事情,同时更是否定了基督徒的自由。所以,保罗再一次实践了自己诚实的诺言:“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1:10)

保罗深深地知道,“当面的责备”虽然能够得神的心,但是在被指责的人面前,自己则是要承担一些风险的。但如果要的神的心,就必须首先寻求神的国和神的义,而不是讨人的喜欢。这是因为尽管都知道“忠言逆耳利于行”的道理,但世人无不喜爱听顺耳的话,在上执政掌权的更是如此。从《旧约》的记载中可以看到,分裂王国以后,无论是南国还是北国,都有很多行为(特别是君王的行为)在上帝眼中看为恶,上帝藉着先知多次多方地责备了他们。在君王面前当面指出过犯,显然不是一件能够讨人的喜欢的事情。因而,历来顺服神的先知,却往往在人的面前并没有任何奖赏,有的被锯锯死,有的四处逃亡(参来11:36-38)。但他们知道,上帝的喜悦高过一切来自人的荣誉,上帝的公义需要藉着人类的顺服实现在世间。撒下12章,记载了先知拿单在大卫犯了严重的奸淫和不义的罪之后对他强烈的谴责。“你就是那人!”一句诚实的指责让大卫感觉扎心,促使后者认罪悔改,并写下了激动人心的《诗篇》51篇。拿单当面的责备,挽救了一个即将跌倒在不义的国度中的一代枭雄。

如同大卫和拿单的亲密关系一样,保罗严厉的责备,并没有伤及他与彼得的感情,而只是为了让外邦人看到福音的全备真理。从此后的林前3:22等处可以看出保罗依然在主里面与彼得同工,而彼得更是在彼后3:15-16那里称保罗为“我们所亲爱的兄弟”,进而也是第一次把保罗书信与当时的旧约《圣经》相提并论。因此,这种“当面责备”与哥林多教会(乃至今天一些教会中)“分门结党”的事情,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事实上在哥林多教会,当信徒自己把自己结为“属保罗的”,“属矶法的”和“属亚波罗的”的时候,保罗仍然没有伤及他与这里信徒的感情,而是再一次使用福音的真理当面责备了他们,告诉他们人算不了什么,我们都是属乎神的。

我们今天已经无法确认保罗当面责备彼得这件事情与《使徒行传》15章那里记载的“耶路撒冷会议”孰先孰后,但我们知道经过主的一再提醒之后,此后的彼得已经逐渐认清的“上帝不偏待人”的真理。虽然《圣经》并没有记载彼得的人生结局,但我们可以根据正典之外的文献、出现于公元2世纪的《彼得行传》推测,大约同样是主后64-66年左右,在尼禄皇帝的手下,彼得和保罗一同为主殉道。保罗是罗马公民,因而可以用相对而言“文明”一些的砍头的方式执行死刑,而作为犹太人的彼得则必须忍受十字架的羞辱。但彼得把十字架看作自己的荣耀,他甚至认为自己没有资格与主耶稣用同样的方式钉十字架,而是主动要求把自己倒钉在十字架上,英勇地为主殉道。约公元3世纪初北非教父德尔图良这样说:“殉道者的血,成了教会的种子”。彼得的殉道,为主作了美好的见证,让教会的根基紧紧坚立在耶稣基督这磐石之上,永不摇动。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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