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罗福音的来源 v11-12
(一)不是出于人 v11-12上
●「弟兄」:一方面沿袭旧约以色列人彼此称为弟兄的作法,另一方面更
是因为所有因信耶稣成为上帝儿女的人也彼此成了弟兄姊妹
。
●「领受」:指接受固定形式的传统教训。
(二)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v12下
●「启示」:原意是「揭去隐藏之物,以使显露出来」。意思是上帝所隐
藏的奥秘,被揭露出来。
◎所以我们应该谨慎的使用「启示」这一字眼,将之与「光照」或「感想」
、「感动」分开。
二、保罗成为基督徒前的情况 v13-14
(一)逼迫残害教会 v13
●可以参考哥林多前书十五章8-10节、腓立比书三章6节、提摩太前书一
章13节。
●「教会」:原文是单数,表示整体的教会,而不是某一间堂会。
(二)为祖宗的传统热心 v14
●「祖宗的遗传」:祖宗的传统,是指着圣经以外的口头传统。
●「同岁的人」:同辈的人。
●「更加热心」:直译作「更是一个狂热份子」。
三、保罗蒙召做使徒的经历 v15-17
(一)蒙召之恩的来源:上帝(把保罗由母腹分别出来的神)。 v15
●这里的「分别」与「召」的原文时态都是过去式。
(二)蒙召的内容: v16
1.关于上帝的儿子(启示给保罗)。
2.要把关于上帝儿子的事传给外邦人。
●「传」:原文时态是现在式。
(三)保罗蒙召的反应: v16-17
1.没有与人商量。 v16
●「属血气的人」:具肉体之体的人,指「凡人」。
2.没有去见那些先作使徒的前辈。
3.直接到阿拉伯去,后来又回到大马士革。 v17
●「亚拉伯」:可能指当时的「拿巴提阿」王国」,其西北的边界延伸
到大马士革的城墙。
◎一般认为保罗这时往阿拉伯去的目的是要和上帝相交,领受新的启示
不过没有太多理由支持此点,此行可能是保罗立刻回应上帝的托付,
到外邦人处传福音。
四、保罗成为基督徒之后首访耶路撒冷 v18-24
(一)时间:得救三年后。 v18
(二)见到的使徒与领袖:彼得(十五天)、雅各。 v18-19
●「见」矶法:「拜访」、「认识」,没有「讨教」或「有所求」的意
思,不过也不能否认保罗和彼得谈及耶稣生平的可能性
。
●「矶法」:彼得的希伯来名字。
(三)以后的行程:到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 v20-v21
●「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神面前说的」:直译应该是「我
所写给你们的,看哪!在神面前,我并不说谎!」。这几乎是保罗的
誓言,保证其言不假。
●后来保罗回到自己的故乡「大数」(徒九章30节),然后才到叙利亚
的安提阿和巴拿巴一同服事。
(四)犹太信基督的其他教会之反应 v22-24
1.犹太各教会都不认识保罗,单单听说当日迫害这信仰的人已经开始
传扬此信仰。 v22-23
●「见过」:原文时态是一种强调持续性动作的用法,可以翻译为「
我持续不被人所认识」。
「见」:是认识的意思。
「没有见过」:原文有「没有建立个人关系」的意思。
●「听说」:原文时态有「不时的听说」的意思。
●「真道」:原文是「信仰」。
2.他们为保罗的缘故归荣耀给上帝。 v24
●「归荣耀给神」:原文时太也是显示「不断归荣耀给神」。
◎v13-24整段是来解释保罗的福音来源不是出于人,所以特别说明出保罗没
有和使徒以及犹太教会有特殊的关系。而他也一直没有处于受命于耶路撒
冷教会领袖的地位。
五、十四年后再访耶路撒冷 (二章1-10节)
◎保罗提过他蒙召之前和之后的生命中,对耶路撒冷教会并无所赖。保罗继而
叙述他第二次访问耶路撒冷的情形,说明使徒也认同保罗的福音。
(一)时间与同行的人:过了十四年,巴拿巴和提多同行。 v1
●「提多」:是保罗带领归主的(提多书一章4节),后成了保罗的得力
助手。
(二)原因与目的:v2
1.奉启示而去。
●「奉启示」:直译为「照着所启示的」或「由于启示」。
意思是「照着神心意的显露」,与使徒行传十五章2节
说是受教会差派去的,正是一体的两面。
2.把向外邦人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述。
●「陈说」:原文意思是「呈献」或「陈明」。
3.私下又对有名望的人陈说。
●「背地里」:「私下」的意思。
●「有名望的人」:应该是指下文的「彼得、雅各、约翰」。
◎「弟兄」和「有名望的人」应该是两次不同的会晤,而不是同一群
人。
4.恐怕自己的努力是徒劳了。
●不是怕自己把福音传错了(可以参考第六节的思想),而是怕自
己努力要融合犹太与外邦教会的工作白费了(保罗曾办理捐献给耶
路撒冷教会事宜)。
(三)对提多不受割礼的坚持。 v3-5
1.希腊人提多没有被勉强受割礼。 v3
●「勉强」:原文应该是「被勉强」,指提多没有被勉强。
原意是施压力于某人。
2.因为有混进来的假基督徒要侦察我们在基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又成为
律法的奴隶。 v4
●「偷着引进来」:「暗中引进」、「像侦探一样的潜入」。
●「窥探」:侦察,隐含有「消灭对方的意图」。
3.我们为了真理的缘故,一点也不退让。 v5
(四)有名望之人的反应 v6-10
1.有名望之人没有在保罗的地位与职分及所传的福音上加增什么。 v6
●「都与我无干」:直译是「于我并无差别」。
●「至于那些...都与我无干」:整句直译「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人,无
论他们曾经是怎样的人,对我而言,
都没有造成什么分别。」
●「加增」:「增加....给我」,可能指在保罗已有的「福音真理」以
及「使徒职分的任命」上加增什么。
2.允诺分工合作,保罗往外邦地方去,其他使徒在犹太地区传福音。v7-9
●「反倒」:方向相反地。
◎原本有人期盼这三位领袖会拥护律法派基督徒的主张,但事实却出乎
他们的意料之外,这三位领袖采取了保罗的立场。
●「感动」:原意是「作工」、「使有力量」、「使成为」。
◎领袖们认定保罗的使徒身份,有如彼得的使徒身份。
●「称为教会柱石」:原文无「教会」二字。「称为」:被尊称为。
「柱石」:柱子、栋梁的古字。
●「右手相交之礼」:直译为「右手之交」,相当于今天双方彼此握
手表示同意。
3.他们希望保罗顾念耶路撒冷穷人的需要。 v10
●「记念」:原文有「持续记念」的意思。
●「本来热心去行」:直译是「一向竭力去做的」。
六、安提阿的冲突(二章11-21节)
(一)事情的经过 v11-14
1.彼得到了安提阿,有些事做的不好,保罗当面指正他。 v11
●「可责之处」:此字显示这个错误彼得自己应该知道,这是一个很
明显的错误。
●「当面」:「面对面」。此两字没有「敌对」的意思,而是正大光明
的,当场指出。
●「抵挡」:对立、抵制。有「因着我的立场而反对他」的意思。
◎这指责也显示保罗的使徒与人间的权威是毫无关系,他是完全独立
的。
2.奉行割礼的犹太人来以前,彼得与外邦人一同吃饭,后来却故意与外
邦人隔开 v12
●十二节前有个「因为」,和合本未翻出。
●「他就退去」:直译是「他就开始退去、避开」
●「退去」:一个军队术语,用作「撤退」或「进入堡垒」,而时态
显示彼得是感到压力而逐渐撤退的。
●「与外邦人隔开」:直译为「并且他自己开始隔离」。
3.影响所及,其他犹太人与巴拿巴都一同装假。 v13
●「装假」:原文是「扮演一个不是自己本身的角色」。他们的行为
好像一副面具,把他们真正的信念隐藏起来。
所以此字显示这些犹太人没有勇气按照他们真正的信念
而行。
4.保罗当面指责彼得行事不对。v14
●「他们行的不正」:直译是「他们正走的不直」。
(二)保罗的陈词 v14-21
1.彼得是犹太人,生活方式却像外邦人,怎么要勉强外邦人的生活方式
犹太化呢? v14
●「你既是犹太人....不随犹太人行事」:直译是「假如你是犹太人
,你的生活方式却像外邦人,而不像犹太人」。
●「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强迫外邦人行事像犹太人,要他们生
活犹太化。」
2.称义不是靠行律法,而是靠信耶稣。 v15-16
●以下这段话是保罗对彼得说的,还是保罗接续对彼得的指正而向加
拉太人所做的讲论,并不确定。不过至少在观念上,也是保罗对着
彼得而讲。
●「称义」:被宣告为义、算为义。
●「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整句直译为「靠着
遵行律法,人无法被宣告为义,除非是藉着信靠耶稣基督。」
◎我们既然是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知识也够丰富,知道人称义
不是靠着律法,而是靠着信耶稣。很好,这样的知识很对,正符合
犹太人高人一等的身份,而我们犹太人也懂得信耶稣得称义。如果
是这样,那为何又要强迫外邦人行律法呢?
3.如果我们称义后还是罪人,难道基督是罪的帮助者? v17
●「仍旧是」:被发现。
●「叫人犯罪的」:直译是「罪的帮助者」或「服事罪的」。
●「断乎不是」:直译是「但愿这样的事不发生」。表示对未来的事
强烈的否定。
4.素来拆毁的,不能重新再建立,不然就说明自己是走离正路的人了。
v18
●本节的「罪」,原文与一般的「罪」不同,是「超越了界线」、「
走离了正路」的意思。
●「素来所拆毁的」:指教条式的律法和靠律法得救的方式。
●「拆毁」:是过去时态,已经发生过了。
●「建造」:是现在时态。
5.向律法死,向神活。 v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through the Law I die to the Law
透过律法,唤醒保罗藉着基督向律法
死。
●「向律法死了」:与律法断绝关系,与律法隔绝了。
6.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活着的不再是我,是基督在我里面活。 v20
●「同钉十字架」:原文的时态表示「过去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而
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现在」。罗马书六章6节也有
类似的思想。
7.今日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 v20
●「舍」:交付、让出、舍弃。
●「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直译是「我在信心中
活着,那信心是信上帝的儿子。」
8.今日保罗不废掉神的恩,因为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白白死
了。 v21
●「废掉」:使之无效。
◎所以保罗不能向律法主义让步,要高举上帝的恩典。因为义若是要靠
着律法而得,基督就是白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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