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總結
雖然加拉太書是關于因信稱義, 保羅不是給加拉太人講似乎他們從來沒聽過這個福音。反之他的全部爭辯可總結為一句話"你的行為與你的信相符嗎?". 他沒有假定他們不是信徒, 而是指出因信稱義的教義與奉割禮的教義在邏輯上的矛盾, 及加拉太人假冒為善的行為與他們應有的信不相符。他甚至用使徒彼得作為一個假冒為善為"政治"原因而在恩典的福音上做妥協的例子。他還指出加拉太人的假冒為善, 先接受保羅和他的福音而現在又似乎忘記了他所告訴他們的。這使人想起許多"基督徒", 他們說他們信耶穌, 但不做他所說的。就如耶穌曾遇到的猶太大祭司和律法師, 這幫奉割禮的也很相似 - 以有權炳和教師的姿態出現。而那些抵擋或不相信他們的則遭受逼迫。就象保羅將他們比做逼迫以撒的以實瑪利一樣, 對付他們的方法也應一樣。就如以實瑪利和他母親被趕出去一樣, 這個教義和這幫奉割禮的應從信徒中被趕出去。
用因信稱義的教義取代了奉割禮的教義, 保羅接下來討論了基督徒的生活應怎麼過。基督徒的生活與奉割禮的所鼓吹的律法下的生活不同。它不在于墨守繁文縟節, 禮節, 條例和規矩。它也不是象那些在律法下, 以懼怕被定罪為動機。而基督徒因在聖靈裏的信而行。也就是說我們由聖靈帶領從聖經裏得出應用。因著信我們將自己看成是神的兒子, 而且因著信我們以此行, 不以人的東西, 如禮節和繁文縟節或甚至我們自己的工來夸口, 自以為是, 而是以基督的十字架夸口。通過基督的十字架我們因基督的挽回工被稱為義(罪的饒恕)。就如我們因著信接受基督, 我們的其它基督徒生活也當以相似的方式過。
加拉太書概要 |
I. 因信稱義的辯護 (1:1-4:31) |
A. 考慮我的憑証 (1:1-2:21)
- 保羅的使徒位分 (1:1-24)
- 奉割禮的人 (2:1-21)
B. 論証義不是來自律法 (3:1-4:10)
- 難道你不是因信而接受了聖靈的嗎? (3:1-5)
- 難道你不是象亞伯拉罕一樣因信被稱為義的嗎? (3:6-14)
- 難道你不是在不同的約之下嗎? (3:15-18)
- 難道律法的目的仍是相同的嗎? (3:19-29)
- 它不足以稱我們為義 (3:19-22)
- 它通過証明罪而將我們領向基督 (3:23-29)
- 難道你們還沒有成為神的兒子而還是律法的奴隸嗎? (4:1-10)
C. 比較我與那些奉割禮的為你們所做的工 (4:12-20)
- 當日你們接待我, 盡管我身體有疾病。
-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
- 那些奉割禮的人雖熱心待你們
- 但同時告訴你們謊言。
- 也許你們并沒有真信而我的工也枉做了。
D. 考慮一個聖經的比方 (4:21-31)
- 撒拉 - 因信稱義的教義
- 撒拉的兒子以撒 - 信奉因信稱義的教義的人
- 夏甲 - 因律法稱義的教義
- 夏甲的兒子以實瑪利 - 那幫奉割禮的
- 以實瑪利逼迫以撒 - 那幫奉割禮的逼迫信徒
- 趕出使女和她的兒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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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因信稱義的應用 (5:1-6:18) |
站立在自由裏 (5:1-12)
- 抵擋奉割禮的教義 (5:1-6)
- 抵擋那幫奉割禮的 (5:7-12)
靠聖靈行抵抗情欲 (5:13-6:10)
- 在愛裏 (5:13-15)
- 被聖靈引導 (5:16-26)
- 不是結情欲的果 (5:19-21)
- 而是結聖靈的果 (5:22-26)
- 盡責地 (6:1-6)
- 對那些在你權柄之下的 (6:1-2)
- 對自己 (6:3-5)
- 對那些你在其權柄之下的(6:6)
- 盼望收獲 (6:7-10)
- 夸口十字架, 而不是借肉體夸口 (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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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稱義的辯護 |
1:1-2:21 |
以保羅的憑據
為基礎 |
保羅的使徒職份和
猶太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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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對付這個爭論
的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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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 |
信心與律法 |
來自信心的義 |
律法
不足以使人稱為 |
3:15-20 |
律法與對兒子 的應許 |
律法不能廢掉
對兒子的應許 |
律法
不足以取消資格 |
3:21-29 |
律法的目的:
將我們領到基督 |
通過証明罪 |
4:1-10 |
兒子與奴隸 |
奴隸成為兒子 |
4:11-20 |
保羅與奉割禮的人 |
動機 |
4:21-31 |
奴隸逼迫兒子 |
因信稱義的應用 |
5:1-6 |
奴仆與自由 |
站立在自由裏
反對奉割禮的
教義 |
趕出使女 |
5:7-12 |
站立在自由裏
反對奉割禮的
人 |
趕出她的兒子 |
5:13-15 |
情欲與聖靈 |
不可放縱情欲 |
要互相服事 |
5:16-26 |
不可滿足情欲 |
要順著聖靈而行 |
6:1-10 |
不可順著情欲撒種 |
要順著聖靈撒種 |
6:11-18 |
不要借著體夸口 |
要以十字架夸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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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 |
章節 |
奉割禮的人 |
章節 |
權柄 |
使徒 由耶穌基督所派 |
1:1 |
無權柄 未受指派 |
1:6-12 |
態度 |
謙卑, 討神的喜悅
誠實, 關切 |
1:10
4:19,20 |
傲慢, 討人的喜悅
假熱心 |
2:6
4:17 |
目的 |
帶來自由 |
2:4; 5:1 |
帶來奴役 |
2:4 |
方法 |
傳來自神的真福音 |
1:6-24 |
傳來自人的假福音 |
1:6-12 |
焦點 |
指著十字架夸口
恩典 |
6:14
2:21 |
指著情欲夸口
律法 |
6:13
5:4 |
效果 |
使他們跑得好
被逼迫
收獲永生
產生謙卑 |
5:7
5:11
6:8
5:26 |
攔阻對神的順服
逼迫
收獲敗壞
產生自負 |
5:7
4:29
5:9
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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