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基督里的自由 |
一、从律法下解放的自由(5:l-12) 脱离了律法(律法使人作奴仆,此即我们所负的重轭)。
(一)靠律总是绝望(5:12) 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益”是动词,即基督无法益你们了。
1、律法是人的债主,人是律法的债户,越尽力量债愈重。
(1)按律法的功用说 律法存在一天,我即还不清他的债。人在律法下永不能翻身。
(2)按律法的权势说 人必须守全律法的每一条方清债。
2、靠律法即与基督隔绝(5:4) (因靠律法则不要恩典了)。
3、受不受割礼皆无功效(5:6),亚伯拉罕信在先,律法在后(罗4:9-16)。
4、劝人行割礼非出于神(5:7、8,1:6)。
5、割礼是一点面酵(5:9) (割礼的毒素会败坏了我们整个的信仰)。
6、那搅扰你们的必担当他的罪(5:10)。
(二)凭信心始得自由
1、基督使我们得自由(5:l) 你们接受基督多少,换言之你奉献给基督多少就得多少自由,或说你就得到什么程度的自由(罗6:18)。其自由非无轨道的,乃是作了义的仆人,受灵的支配管理,乐负主轭,不再负律法的重轭。
2、凭信得着义的盼望。圣灵的工作。
3、此信使人有爱的工作(5:6) 信心是有效果的,活信不能无效果,此果效即“使人生发爱心”。
4、有信心方跑得好(5:7)。
5、神仆因信乐受逼迫(5:12-15) 在真理上不通融则要受逼迫,十字架即因不通融而来。
二、爱中之自由(5:l2-15) 越自由越守律法
(一)不能越乎自由轨道(5:l3) 并非叫我们在律法外任意放荡,乃更使律法坚固(罗3:31)。
(二)乃是合于爱的律法(5:14-15) 天国之律法即爱律,主赐之命令(约13:34)。爱为最高的人生。
三、灵中之自由(5:16-28) 基督徒最大的痛苦即是灵欲相争的苦。
(一)情欲的果子(5:l6-21)
1、圣灵与情欲时常相争(5:18;罗7:l5-24) 彼此为敌,使我们不能作所愿作的。
2、我们宜站在灵的一边(5:16、18) 得胜秘诀即立于灵的一边。
3、情欲所结的果子 十六样分三类:对己、对人、对神。
(二)圣灵的果子(5:22-26)
1、正面说(22-23节) 分三类。
(1)信徒内在的仁爱、喜乐、和平。
(2)对人的忍耐、恩慈、良善。
(3)对神的信实、温柔、节制。
九样果即表现基督的一幅美丽图画,亦可作加拉太书(2:20)之解释,亦可作(约15:l-8)果子的定义。
2、反面说(24-25节) 信徒所以能结果子,是因把肉体与主同钉十字架。
3、总结 26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