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内容分析 |
本书的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记载重要真理和教训,在此要一一分析起来,以作研究之便。
一、历史与辩解(一-二章)
1.开端的问候(一1-5)
A.写信的人(1上-2上)--作使徒的保罗与同在的众弟兄。
B.受信的人(2下)--加拉太的各教会,即给加拉太省全教会的公函。
C.为教会祝福(3)--福气的来源:从父神与主耶稣基督。
保罗又藉此机会宣扬基督的大爱(4)。
D.颂赞神的荣耀(5)--是直到永永远远的。
2.辩明唯一不变的福音(一6-10)
A.责备加拉太人很快离开保罗所传的,去从别的福音(6)--“别的福音”是假师傅反对因信称义,要靠行割礼。守律法的谬论,那不是福音,是扰乱人的假福音(7)。
B.宣告被咒诅者(8-9)--改变福音的,就是天上来的使者,也必受咒诅。
C.为基督的真仆人的,不讨人的欢喜(10)--传道者应当有此精神。
3.保罗表示,使徒是由神选召的(一11-24)
A.蒙召以前的见证(12-14)--他曾为祖宗的遗传热心,残害教会。
B.蒙召的见证(15、16上)--未出生之前,神已分别他,到了时候才召他。
C.蒙召后的见证(16下-24)--没有与属血气的商量,往亚拉伯与神灵交之后,回大马色传福音;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会见了彼得。证明他蒙选召的职分和知识不是由于人,乃直接由神领受的。
4.陈述在耶路撒冷与使徒们会见的经过(二1-10)
A.国了十四年,再上耶路撒冷(1、2)--奉启示去述说传福音的经过。
B.带巴拿巴和提多同去(1)--巴拿巴是最先接待保罗的同工(徒九27);提多是未受割礼的外邦人来信主的,保罗带他去作免受割礼,只因信称义的实证。
C.是背地里向有名望之人说的(2)--背地里说,是为避免假弟兄的搅扰(4);向有名望的人说,是那些人才明白道理,可以理解保罗的见证。(“有名望的人”非指外人,是在教会里的)。
D.但保罗没有由有名望之人得什么指导(6)--因神不以外貌取人。
E.那时为教会柱石的使徒,有承认保罗为他们的同工(9)。(“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可译为“伸出团契的右手来”)。
5.保罗责备彼得的过错(二11-14)
A.彼得的过错(12)--在安提阿时与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奉割礼的门徒来到,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这是因彼得的信心软弱,怕得罪人,又会使一般信徒灰心难过,并效尤装假--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了(13)。彼得这次的过错,有相当大的影响,才受保罗的责备。
B.保罗责备的方式(14):
a.在众人面前责备,叫众人也得了教训。
b.分析道理叫众人知道所行的与福音的真理不合。
C.彼得当时受保罗之责备,并没有不服气,或反感。辩解之态度,是完全谦卑领受而改过的,这是受责备者应有之精神。
6.保罗阐明他所信的福音真道(二15-21)
A.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乃因信基督称义(16)。
B.信基督脱罪称义的,断不可再犯罪(17、18)--“素来所拆毁的”指律法上的割礼,广义可指信以后所废除一切旧习恶行。
C.既信基督,旧人已和基督同钉十字架,重生而在基督里活着(20)--有基督的新生命了。这是在受浸时就成全的功效(罗六4-5)。
D.要在这真道上站立得稳,勿废掉神的恩(21)。
二、教理与论证(三-四章)
1.因信得领受所应许的圣灵(三1-14)
A.责备加拉太人无知受了迷惑(1-5)--所谓他们的无知是:
a.不持守基督十字架的救恩,而要靠律法(1)。
b.不明白受圣灵是因信福音,以为是因行律法(2、3、5)。
c.若如此无知受迷惑,则以前的受苦是徒然的(3-4)。
B.引经证明因信称义的证据(6-9)
a.亚伯拉罕信神就得以称义(创十五6)。
b.凡以信为本的,都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可与亚伯拉罕一同得福(7-9)--即称义之福。
C.引经证明靠律法不能称义(10-14)
a.靠律法的必受咒诅(10)--因没有人能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的事去行(申二七26)。
b.以信为本的,必得生命(11-12)。
c.基督的十字架,已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了(13)。
d.只信基督的福音,就能领受所应许的圣灵而得福(14)。
2.律法与救恩的应许(三15-29)
·律法既不能使人称义,倒使人受咒诅,为何要设立它呢?因神的应许永远不废,而应许未实现之前,须藉着所设立的律法训练选民,预备接受应许的救主(15-17。23)。
A.律法的功用(三19-24)
a.律法叫人知罪(罗三20)--既知罪,就必盼望一个得救之道。
b.引人寻求救主(22)--既不能靠律法称义,而被圈在罪里,就必寻求救主的拯救。
c.律法是训蒙的师傅(三24,四2)--引人到基督里,就不在它的手下了。
B.得救信徒的特别权利(三26-29)
a.因信基督的都是神的儿子(三26-27)--由受浸而得功效,又披戴基督,即基督的义与他丰富的生命都在身上。
b.比恩典不分阶级。不分男女。又不分国籍,在主里都成为一家(28)。
c.又照着应许承受产业(29)--这“产业”即“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一3),与“不能朽坏。不能衰残。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一4)。
3.旧约信徒与新约信徒的比较(四1-7)
A.旧约时代的律法叫信徒作蒙童(四1-2)
a.受律法为训蒙师管制束缚(1-2)--必守律法的仪式和礼节,若有过错必受罚。
b.虽读律法书,守礼节,却不明其中的意思,因是小孩(参考:林后三13-14)。
c.所学习的不过是世上的小学,不是属灵的大学(四3)。
B.新约的信徒是儿子的地位(四4-7)
a.及至时候满足,神差儿子--基督--生在律法以下,将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他得儿子的名分(4-5)。
b.得儿子的圣灵进入心内,叫蒙救赎的人重生,与基督同为儿子,同地位,一同称呼神为“阿爸父”(6;罗八16)。
c.成为神的后嗣承受永生的基业(7;罗八17;多三7)。
·在新约时代,信基督的福音,蒙救赎为神儿子的信徒,靠着神所赐的权柄与福气是何等的大呀!
4.劝勉因信得福的不可退步(四8-11)
·既因信得了这么好的地步,就该往前进,切勿只站立不前进,或往后退步。将以下三项,以提醒勉励之。
A.加拉太人未信主以前是黑暗的(8)--不认识真神,做偶像假神的奴隶。
B.既认识神了,怎么还要归回那无用的小学去作奴仆呢(9-10)--就是退后去要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这律法不过是懦弱无用的小学,不能叫人得赦罪称义,守它的只是在罪中做奴仆。
C.保罗为加拉太人的软弱挂心害怕(11)--所害怕的理由是:
a.怕加拉太人若执守律法,不守神的道,以致于不能得救。
b.怕以前为他们传福音,受了“生产的苦”(四19),而“枉费了工夫”--即徒然劳苦了。
5.劝勉门徒恒守信心与爱心(四12-20)
A.责备加拉太人的爱心不恒常(12-16)
a.述说自己的劝勉是出于真实心(12)。
b.嘉奖加拉太人以前待他的爱心(13-14)。
c.责备他们的爱心无理的改变(15-16)--因受诱惑而变心,以后对保罗几乎“恩人反仇”了。
B.说明假师傅的存心不正(17-18)
a.当看出他们的热心,是为诱惑人归向自己的,勿上他们的当(17)。
b.要热心待人,也当在善事上行,不可糊涂(18)。
C.表明自己对加拉太人的真情(19-20)--注意称他们为“我小子啊”。
a.愿意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19)--他们虽受圣灵,但未见基督成形在心内,保罗愿意再受苦帮助,由“基督成形”,一直到“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四13)。
b.愿意赶快去见他们以便帮助(20)--留意“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
6.奴隶与自主之差别(四21-31)
·依靠律法的是奴隶,依靠基督救恩的,是儿子,才是自主的。保罗在此,以夏甲和撒拉两个妇人的儿子为比喻--两个妇人预表两约(24)。
A.夏甲所生的儿子--预表旧约律法下的信徒。
a.夏甲是使女,为奴的(25)。
b.按着人意,从情欲生子,属乎血气的(23上;创十六3-4、15)。
c.这儿子不得承受产业,后来被赶出去(30;创二一9-12)。
B.撒拉所生的儿子--预表新约蒙基督救赎的信徒。
a.撒拉是自主的妇人。
b.凭着应许生了以撒(23下;创十七19,二一1-3)。
c.由此应许的儿子承受了全部的产业(创二五5)。
C.真教会信徒是亚伯拉罕属灵的真子孙(三29)
a.是凭着应许的圣灵所生的(四6),如以撒一样(四31)。
b.以圣灵为凭据,必承受天国基业(弗一14)。
c.但属灵的儿女要受属血气的儿女逼迫(四29)--古今都是一样。证明我们不是在律法之下为奴的儿女,是在恩典之下,得真自由的属灵儿女了。
三、行为与劝告(五。六章)
1.劝门徒在自由的福音上站立得稳(五1-12)
A.当保守由主释放得了自由之恩(五1)。
a.要站立得稳--在罪中得了释放的自由恩典里站稳。
b.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想回去再作律法的奴仆(二4)。
B.信徒当站立得稳的理由--“五2-12”内再举出靠律法种种的悖谬,以指示当站立得稳的理由。详细如下:
a.靠律法就废掉神的恩(五2,二21)。
b.靠律法是欠了行全律法的债(五3),因犯了一条是犯了众条(雅二10)。
c.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堕落的(五4)。基督的恩典是他为人舍身流血所赐的救恩,叫人因信得蒙救赎又蒙赐圣灵,有永生的盼望。得此恩典的人若再要靠律法称义,就是弃绝这恩典,岂不是从恩典中堕落吗?
d.若受迷惑致不顺从真理,向来所跑的都归于徒劳(7)--“真理”指靠主恩典因信称义之道。
e.假师傅的劝导,不是出于神(8)--必出自魔鬼的诱惑,切不可去听从它。
f.小错必酿成大危险(9)--“一点面酵”指着违背真理的教训,会使福音的真理变质,而败坏众信徒的信仰。
g.扰乱真理的必担当其罪(10)--迷惑信徒离弃基督恩典的,神必刑罚他们;那受迷惑的,当然也必在罪上有分。
h.若须要靠律法就无须要为传十字架而受逼迫(11-12);但保罗是以真智能传十字架的(林前一22-23,二2)。唯基督的十字架是使人得救的真神之大能,真信徒当在此恩典上站立得稳,若受迷惑而离弃这恩典,就太可怜了。
C.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五13-15)。
a.要明白信徒所得的地位(13上)--是得以站在自由之地位的。但这自由是属灵的,即脱离了罪,不再受律法的辖制,不再惧怕神的震怒;不是属肉体的自由,可以放纵情欲的。当明白,谨慎而不可误用(参考:彼前二16)。
b.当用爱心彼此服事(13下、14)--这是得自由者之本分。蒙恩得自由的人若尽本分,行出爱来,为仆服事人,就不至放纵情欲再犯罪,或弟兄间彼此怀恨,因“爱心是联络全德的”(西三14)。
c.要谨慎勿相咬相吞(15)--因加拉太教会受假师傅律法主义的迷惑,致发生扰乱分争相当厉害,所以更当谨慎用爱心彼此服事,而善导受迷惑者,切不可有妒忌的心,致相咬相吞--那就危险了。
2.要分别情欲的事与圣灵的果子(五16-26)
A.劝门徒顺从圣灵抵挡罪恶(五16-18)。
a.情欲和圣灵是在信徒心里相争的(17)--当顺从圣灵行事,制服情欲,防备犯罪。
b.顺从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18)--就是不被律法定罪。被律法辖制,而得自由平安了。
B.比较圣灵与情欲的果子(五19-23)。
a.情欲的果子(19-21)--这些情欲的果子共十五样,若有其中的一样,就不能进神的国(21),因是属魔鬼的(雅三15)。
b.圣灵的果子(22-23)--当多结各种灵果而常存,神就因此得荣耀(约十五16、8);自己也必能丰丰富富进入永远的神国(彼后一8-11)。
C.努力对付肉体的旧人(五24-26)。
a.把肉体及邪情私欲都钉在十字架上(24)--即彻底灭净。
b.只要靠圣灵行事(25)。
c.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26)--倘若如此,就不是属灵的得救之人了。
3.劝门徒尽本分担负别人的重担(六1-10)
A.要扶助那被过犯所胜的人(六1)--用温柔的心劝勉,自己也当小心,不可反而被引诱。
B.重担要互相担当(2)--担当人的重担是爱,就是完全了基督的律法“爱人如己”之道(太二二39)。
C.不可自满自夸(3)--若自夸就不是爱(林前十三5),所以要时常省察自己(4)。
D.当竭力供给施教的人(6)--这是受教的人当尽的本分。
a.因为传道人“不将世务缠身”(提后二4);受教的人以爱主的心供给他们一切需用,才合乎道理。
b.因种什么必收什么(7)--顺着圣灵以爱心撒义种的,才能收成永生(8)。
E.故当竭力行善(9-10)--此善包括上面的“扶助软弱。担当人的重担及供给传道人”。尤其向“信徒的一家”即全教会更当这样行。
4.只要夸基督的十字架(六11-16)
A.指证假师傅的存心与行为不正(六12-13)。
a.他们希图外貌(12上)。
b.怕犹太人的逼迫(12下)。
c.仗着肉体夸口--由此勉强人受割礼,自己却不守律法,只注重外表而夸口(13)。
B.保罗在神面前存心与行事公正(六14-16)。
a.他只夸基督的十字架(14上;参考林前一18。23)。
b.完全撇弃世界,如死了一般(14下;参考腓三7-8)。
C.不注重外面的礼节,只注重里面的更新(六15-16)--此言可谓全书的总结。所以说:凡照此理而行的,就有平安的祝福,也就是真以色列民。
5.书末的要语
A.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六17上)--保罗被犹太主义者麻烦太多了,他盼望他们从此能闭口,不再拿悖谬的道理来搅扰他,他为基督的使徒是有证据的。
B.因为身上带着基督的印记(六17下)--此“印记”原意是指主人烫在奴隶身上的烙印,指保罗为耶稣真道争战受苦害的伤痕(参徒十四19;林后四9-10,十一23)。
C.爱的祝福(六18)--虽然加拉太人受了迷惑而对保罗几乎反恩为仇,保罗还是恳切指导,最后更表现温柔。慈爱,呼叫“弟兄们”而为他们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