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難道你們還沒有變成兒子,而還是奴仆?

4: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
  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仆毫無分別。

4: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4: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
  受管于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4:4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
  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4:6 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4: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仆,乃是兒子了。
  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4: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
  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仆。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
  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
  情愿再給它作奴仆呢?

4:10 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

插曲
保羅的激情肯求
動機:保羅與奉割禮的

4:11 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4:12 弟兄們,我勸你們要象我一樣,
  因為我也象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4:13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
4:14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
  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4:15 你們當日所夸的福氣在哪裏呢?
  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愿。
  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証的。

4:16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4: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
  是要離間你們(原文作“把你們關在外面”),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4:18 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
  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4:19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
4:20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改換口氣,
  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


迫害兒子的奴仆
(對“奉割禮”的剖析)

4:21 你們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律法說的什麼

4:22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
  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4: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
  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律法意味著什麼

4:24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
  一約是出于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4: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
  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4: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4:27 因為經上記著:
  “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
  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
  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以賽亞書 54:1

如何應用律法

4:28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4:29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
  現在也是這樣。

4: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
  “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
  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創世紀 21:10
4:31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問題討論

第1節 在你是小孩的時候,你是不是覺得自己就像一個奴仆一樣?
第3節 我們曾“受管于世俗小學之下”是什麼意思?
第6節 你在什麼時候接受了聖靈?
第10節 加拉太的基督徒謹守特殊的日子有什麼不對?
第11,19,20節 保羅有沒有對他們的得救狀態質疑?
第13-15節 為什麼保羅要提到他的疾病?這對他的論証有什麼幫助?
第16節 你有沒有因講真話而樹敵?
第17-18節 你有沒有遇到過在電話上推銷商品的人?他們是不是裝作很關心你的樣子?
他們的真實目的是什麼?你有沒有遇到像他們那樣信教的人?
第21-31節 誰今天把他們自己與夏甲的兒子聯系起來?
這種人今天是不是仍然以迫害撒拉的兒子而著稱?
第24節 這一節對解釋聖經意味著什麼?
第30節 保羅從創世紀引用這節經文是為了要加拉太的基督徒做什麼?

注釋

我們曾是奴仆

加拉太書 4:1-3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仆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于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他所說的“世俗小學”指的是把與神的關系看作是決定于宗教的誡規和儀式。他們所擁有的自由很有限。作為類比,保羅說孩子幼年的時候受到很多條例和規矩的限制。事實上,孩子小的時候比他們長大之後受到更多的制約。而對他們來講,那是應該的。給小孩太多的自由會使他們受到傷害。


我們現在自由了

加拉太書 4:4-7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仆,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當孩子成年之後,他就得到他名下的權柄。信徒的權柄之一就是兒子的名分。“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 1:12】我們在這裏看到,兒子名分的好處之一就是接受聖靈。的確,兒子以模仿他父親的行為表現出兒子的名分。基督徒也是如此。除了權柄和優惠之外,兒子還從過去制約他的條例和規矩之下解脫出來。所以加拉太人不應該認為他們還受這些事的約束。


信儀式

加拉太書 4:8-10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仆。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愿再給它作奴仆呢?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

保羅是怎麼看出加拉太受到墨守律法主義的迷惑呢?是通過他們謹守特殊的日子、月分、節期、年分,以及諸如此類的事。他們很熱心地把他們的信放在宗教的儀式上。

保羅類似地對歌羅西人說:“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歌羅西書 2:8】還有:“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歌羅西書 2:20-22】

當基督徒過分地陷入遵從宗教的儀式時,就表明他們有可能已經被律法主義所奴役,被人從基督裏的自由中誘惑出來。這種人也許根本就不在基督裏,因為他們缺乏對基督的信。如果一個教會過多地把精力放在儀式上,那麼這就是律法主義的一個征兆。信儀式與信基督是相反的要當心“聖禮主義”或“嚴守安息日主義”之類的神學不要從你是不是遵守任何宗教儀式來看你是不是得救了


枉費了工夫

加拉太書 4:11 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類似地,通過看他們的行為,保羅對哥林多人說:“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嗎?”【哥林多後書 13:5】看到他們對禮儀之類的事的宗教熱心,保羅耽心這些加拉太是不是真地信主。就如奉割禮的人想嚇加拉太人,使他們接受墨守律法主義一樣,保羅想把他們嚇回來,接受恩典的概念。看上去很有意思,但他們的宗教熱心很可能敗壞他們。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是如此。他們很有宗教熱心。但他們的熱心不能使他們在審判日上得救。

同樣,在你給人傳道的時,如果他們對禮儀之類的事充滿了宗教熱心,或過于“信”律法的事,那不是一個好兆頭。


尊重傳道人

加拉太書 4:12-16 弟兄們,我勸你們要象我一樣,因為我也象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你們當日所夸的福氣在哪裏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愿。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証的。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一般說來,如果一個人要接受信息,那麼他必須先接受傳遞信息的人。你有沒有注意到有時兩個傳道人講的是同樣的話,但有些人會接受其中的一個,而批評或不聽另一個?這往往是因為他們不尊敬那個傳道人。事實上,如果一個人不尊重你,那麼要給那個人教東西几乎是不可能的,甚至與其交談或辯論都會很難進行。所以在加拉太書裏,我們在許多地方看到保羅要麼讓他們記起他們對他的尊重或想法贏得他們的尊重。


客觀地分析對方

加拉太書 4:17-18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原文作“把你們關在外面”),叫你們熱心待他們。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有時,基督徒太容易受騙了:“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于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翰一書 4:1】從另一方面講,今天也有些基督徒匆忙地論斷別人,結果成了誹謗,作假見証害他們的弟兄。在指控“動機”的時候尤為如此。往往一個人因為某些不合法的原因恨別人,他就找出各種借口來告他對方的動機,而不舉出具體的事實來──比如那個人實際上說了什麼或做了什麼。然而我們在加拉太書裏看到,保羅很客觀地對待他的對手,揭露他們的教義的謬誤。至于他們的動機,我們在第二章裏看到保羅與這些人類似的經歷,所以他對他們的動機的批評是有根據的。

至于“熱心”,經上說:心無知識的,乃為不善﹔腳步急快的,難免犯罪。”【箴言 19:2】但從另一方面講:“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箴言 23:17】如果你想看新約裏關于熱心的經文:“弟兄們,我心裏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羅馬書 10:2】“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羅馬書 12:11】所以,只要用得對,熱心是好的,值得褒獎的。


表達父母般的憐愛

加拉太書 4:19-20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

保羅常常對他的教會表示出父母對孩子一樣的態度。比如:“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帖撒羅尼迦前書 2:7】還有:“你們也曉得我們怎樣勸勉你們,安慰你們,囑咐你們各人,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帖撒羅尼迦前書 2:11】他這種父母般的態度與那些奉割禮的人形成對比。那些奉割禮的人是想達到自己的目的,他們并不真正關心加拉太人。這與父母關心他們孩子的成長和造就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這是對那些投身于事奉的人的一課。檢驗你的動機,看看你是不是只是為自己的名聲,自己的目的,自己的機構著想,還是愿意為你所牧養的羊群犧牲所有的一切。你是像父母關心自己的孩子那樣去事奉,還只是把那當作一件差事?


考查聖經到底是怎麼說的

加拉太書 4:21 你們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輕信的人不加思考地相信他們所信賴的領袖說的任何話,而不自己去親自考查。那些深受教派灌輸的人往往表現出這種弱點。庇哩亞人因為仔細地考查聖經,看保羅所講的是不是正確而受到褒獎:“這地方的人,賢于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徒行傳 17:11】

還有,輕信的人往往沒有認真地考慮過他們的信仰到底意味著什麼,因為他們懶得自己去思考,而依賴別人去替他們思考。考查你的信仰,看看是不是有些地方你還沒有想到過。


律法是怎麼說的

加拉太書 4:22-23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創世紀 16-18章,21章】

聖經裏,特別是在舊約裏,記錄了許多歷史事實。從這樣的章節裏學習如何應用聖經的原則不是很好嗎?從這裏直到第四章的結尾我們將看到保羅從聖經中一些記錄歷史的章節裏得出應用。在第二十一節裏我們看出他希望加拉太人也能從聖經裏得出這樣的應用來。

他首先從歷史事實出發。他在這裏所講的兩個兒子當然是以實瑪利和以撒。(古蘭經在許多地方把這段歷史顛倒過來,把以實瑪利放在以撒的位置上──以後我將從這個事實得出我自己的應用。)以撒是受到應許的,保羅已經講到這一點。

那麼這些歷史事實意味著什麼呢?下回我們再接著講。


律法意味著什麼

加拉太書 4:24-27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于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以賽亞書 54:1】

這是保羅得出的若干個比喻,我在此加上了一個現代的延伸。

以實瑪利 以撒
夏甲 撒拉
律法的約 恩典的約
從西乃山(亞拉伯) 從天上
現在的耶路撒冷 在上的耶路撒冷
為奴 自主
猶太教(當時) 基督教(當時)
猶太教和伊斯蘭教(現在) 基督教(現在)

現在的伊斯蘭教和當時與保羅打交道的那些墨守律法的人有很多共同之處。除此之外,穆斯林自己認為他們是以實瑪利的後代。

未經產難的婦人的兒女是屬靈的。就如加拉太的外邦人被認作是亞伯拉罕的兒女一樣。所以,基督徒就是沒有結婚,自己沒有生孩子,他們的後代還是比那些結了婚,生了孩子的人多。


如何應用律法,之一

加拉太書 4:28-29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區別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的主要特征就是神的兒女愛他們的基督徒弟兄,而魔鬼的兒女恨他們。“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 3:10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約翰一書 3:15】所以“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約翰一書 3:13-14】

那些來自注重外表的宗教的人尤為如此。在當時,是那些狂熱不信的猶太人逼迫基督徒(包括所有信主的基督徒──有猶太人,有外邦人)。今天,這大多表現在穆斯林對基督徒的迫害,特別是在第三世界──以實瑪利的兒女(穆斯林)逼迫以撒的兒女(基督徒)。


如何應用律法,之二

加拉太書 4:30-31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創世紀 21:10】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也就是說不要把面酵合在面團裏,面酵指的是信奉割禮的異端。“使女”指的是這些假教訓的靈──想法。她的兒女是那些傳播她的想法的人,在此是那些信奉割禮的人。保羅教加拉太人不要把他們墨守律法的教義當作基督教教義的一部分,而且不要把那些傳播這種教義的人當作基督徒。基督徒不應該理會這種人。

更廣泛地講,這是對各種異端的態度。雖然為了傳福音需要展開必要的對話,但基督徒不能用伊斯蘭之類的異端來定義他們的教義。穆罕默德不是神的先知,伊斯蘭教所說的“耶穌”不是聖經裏所說的耶穌。穆斯林沒有得救,不在神的兒女之中。(另見伊斯蘭與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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