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段 信徒家庭生活 5章22节至6章9节 |
新约时代的家庭多是困苦的,非因经济之故,乃是夫妻对家庭观念薄弱、不牢固,妻子在家无地位,这样的关系便离开神设立婚姻的本意。故此,保罗特别强调,信徒的家庭生活应彰显神的心意,正如他的教会生活一样。
A.夫妻的本分(5:22~33)
1.妻子(5:22~24)
妻子的本分是顺服丈夫,如顺服主一般(5:22);因丈夫是头,基督是教会的头、救主(5:23);如教会顺服她的头,妻子也要顺服她的头(5:24)。
5:22 的「顺服」本不在原文里,但夫妻彼此的「顺服」,正是5:21「顺服」的延伸。「顺服」(hupotassomenoi)一字与「服事」是同字根词,并非表示没有人权的顺服,而是被丈夫的爱所激励而产生的。再且5:24的「顺服」是主动式动词,表示自愿,而非强迫。是爱的响应,同时又是「为主而做」(参西3:18),也是基于主与教会的关系而做。
2.丈夫(5:25~30)
古代社会以男权至上,尤其犹太家庭,妻子地位不高,常因细故被休。在外邦社会中,妻子地位亦不高,妻子不准公开露面,似遭「软禁」在家【注7】,保罗在此欲将当时的家庭「陋习」改变。
保罗吩咐丈夫爱妻子(5:25 上),举例有二:
a. 如基督对教会的爱,有两个特征(5:25 下~27)
⑴是舍己的(5:25 下)。
⑵是圣洁的(5:26~27)。为了使教会成为圣洁,没有皱纹、玷污、瑕疵等,基督用道洗净教会,使教会成为荣耀的,可献给自己的。
※ 5:26 的「道」(rhemati,强调说出来的话)有数个意义:
(a)指信徒接受主时的宣言(参罗10:17)。
(b)指信徒受洗时所说的宣言(参太28:19)。
(c)指福音的话(参约15:3;赛55:2,如H. A.Kent)。
b. 如爱自己身体的爱,有个特征(5:28~30)
⑴是自然的,从来没有不爱自己身体的人(5:28~29上)。
⑵是「保养的」(ektrephei,意「供养」;参6:4 同字译「养育」)(5:29 中),指供应妻子物质上的需要。
⑶是「顾惜的」(thalpei,意「看护」,参帖前2:7 同字译「乳养」)(5:29 下),指负责妻子精神上的需要。
正如基督在物质与非物质两方面都看顾教会(5:29下),因教会是基督的肢体(5:30)。故此丈夫必须爱惜妻子,如爱惜自己身子一般。
3.夫妻(5:31~33)
「为此」(anti touto,中译「为这个缘故」,指夫妻关系的美满),丈夫要离开自己的父母,与妻子成家,结成一个身体(5:31;参创2:24)。原来「夫妻成一体」和「基督与教会成一体」,这奥秘是对比之事(5:32)。「无论怎样」(plen,中译「然而」),丈夫要爱妻子如爱自己,妻子也当「敬重」(phobetai,「敬畏」)丈夫(5:33),这是妻子的责任,丈夫要做到配得这个敬重。
B.父母儿女的本分(6:1~4)
家庭的美满与父亲教导儿女有关,于是保罗接着教导父母与儿女相处之道。
1.儿女(6:1~2)
a. 儿女要「在主里」(指在主的引导下)做两件事:「听从」(hupakouete,命令式动词,意「在下面听」,喻「顺服」)父母,是「理所当然的」(dikaion,意「公道」、「公义」,喻「合理」)(6:1)。
b. 要「孝敬」(tima,命令式)父母,果效有二:在世得福(指家庭生活愉快)。在世长寿,如出20:12 所应许的(「第一」指在十诫里,而十诫是律法的首部分)。
2.父母(6:4)
「父亲」(也代表母亲,参来11:23 同字译「父母」)的责任有二:
a. 不要惹儿女的气(在新约时代,尤在以弗所的背景下看,保罗此言是空前的创举)。「惹」是现在命令式动词,指习惯性的行为,引爆儿女的怒气。
b. 照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C.主人仆人的本分(6:5~9)
1.仆人(6:5~8)
据估计,在新约时代,罗马帝国内约有六千万奴仆【注8】,不少奴仆有机会接触并接受福音。因此在信与不信的主人家中,该如何表示他们的新生,保罗给予他们四个教训:
a. 用战兢、惧怕、诚实的心听从主人,如听从主一般(6:5)。
b. 不要眼前事奉,讨人之喜,要像从心里遵行主旨般遵行主人的吩咐(6:6)。
c. 甘心而做,像是为主而做(6:7)。
d. 要知将来赏赐是靠个人所行的,故人人一样(6:8)。
2.主人(6:9)
对主人的劝告与对仆人一样(「一理」指同一原则),不要威吓他们,因为大家同有一主,他不会偏私地给人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