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天
 第六天

經文:弗二:6-10

主題:祂的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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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根據二章7節所說的:「要將祂極豐盛的恩典……顯給後來的世代看」這就讓我們看見它所要表達的是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我們每一個與基督一同活過來的人要成為祂豐盛恩典的見證。

首先我們留意到這個顯明有:示範、展覽、為要作見証的意思;而在此處後來的世代是個複數的名詞,指著是一代接連一代、世世無窮,也就是說這是一個聯合的見證、是一個群體性的見證,這樣的「見證」不但要幫助歷世歷代許多的人願意一同來信靠主,這樣的「顯明」還有著「末世性」的意義,就是在審判的日子,我們也要成為神榮耀的見證,是祂用來審判世人的樣品!那麼到底這個見證是哪一種見證呢?我們回到第6節看見:「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所以很清楚的是告訴我們,當我們從罪惡過犯中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之後,就要繼續倚靠基督,有祂復活的能力在我們身上幫助我們活,並且這樣的活不是以「地上的標準」,而是以「天上的標準」來活!但是,這怎麼可能呢?我們信主之後的確是有一些不一樣、是有一點像是新造的人,但是要按天上的標準來看,恐怕還有一段很長的距離呢!

感謝神,以弗所書二章8-9節告訴我們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我們蒙恩從來不是靠自己,甚至是我們的信心也是神所賜的,我們沒有一點是可以自誇的!並且我們將來如何,並不是我們自己所成就的、也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在第10節很清楚的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在此處的工作並不是作工的工作,而是傑作,而這件傑作之所以被稱為傑作,是因為他完全根據天上的標準,並且是達到天上的標準!

因此,我們今天的盼望並不是來自自己的努力和行為;而是神莫大的恩典,並且祂將我們視為祂的傑作,這並不僅僅是一個客觀的應許,更是因著祂願意與我們同在、在我們身上大能的運行而帶來真實的經歷與結果。

默想:我是否經歷基督復活的大能天天在我的身上彰顯呢?我是否正朝著天上的標準在前進呢?我是否知道自己會成為神的傑作呢?我是否知道主真的很看重我,要在我身上完成祂的心願呢?我是否知道我是不能靠自己的,我只有「倚靠主」一條路?

回應:親愛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讓我可以成為你的見證;但是我真的覺得自己還有很大的差距,需要你復活的能力彰顯在我的身上!我知道你很看重我,你要我在耶穌基督的裡面成為你的傑作,主阿,求你幫助我,我真的願意成為名符其實「你的傑作」,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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