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安 1章1节至2节
 1·问安 1章1节至2节


 

在保罗绝大部分书信里,他都是先提出一个基本的真理,然后在结束的时候用这真理指导他读者的实际生活。这个特点在以弗所书中十分明显,头三章论及的是教义(教导),后三章谈的是实际(应用)。当然在后三章中也有一些教义,在前三章中也有一些应用,但总的来讲,这是保罗组织材料的风格。


这里的问安包括对最初收信人的自我介绍和对他们的问候


 


1:1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保罗两次提到自己的名字作为本书的作者(参3:1)。尽管一些批评者主要根据书中对词汇的使用、风格和其中的教义否认保罗的作者身份,但早期教会毫无争辩地一致认为保罗是本书的作者。(W. G. Kumel,Introdutionto the NewTestament, p. 357)。


“在中世纪的第二个世纪,新约全集被接受下来的时候开始,人们毫无犹豫地认为保罗是以弗所书的作者。


既然罗马的Clement在公元95年写给给哥林多人的信中反映了本书信的语言特点,因此认为保罗是以弗所书的作者的证据在一世纪时就有了 (A. Skevington Wood, “Ephesians,” in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11:4)


“使徒”(字面的意思是被派的人)这个词在新约的使用中即有它泛指的意思也有特指的意思。有时它指的是任何作为基督的代表而被派的人(徒14:4, 14; 林后8:23 2:25),通常它指的是十二使徒之一或是见过复活的基督的保罗,就象在这里。保罗被基督委派传讲福音信息,他在大马色的路上接受了他的使徒职份,是按神的旨意或决定,而不是根据自己的选择(徒26:16-18)。


本书信的最初收信人是“圣徒”(希腊语是hagiois,圣洁的人),就是分别为神所用的人。他们住在以弗所,罗马行省亚细亚的首府,保罗在他第三次放行布道中在这里有过三年的事工(徒20:31)。


“在以弗所”这见个词在三个最初的亚历山大(埃及)版本中并没有出现,这使一些学者认定本书信最初是送给未指定的,也许是在亚细亚的几个教会的,意要在它们之间传看。持这种观点的人指出本书信中没有提到任何以弗所教会中的个人,这就表明保罗的意思是要这封信在几个教会中传看而不只是给以弗所教会的。


然而,既然绝大部分的古抄本的确都有“在以弗所”这样的字句,既然书中没有提到任何其它的城市的名字,而且还有保罗所有其它启示的书信都提到收信人这样的事实,那么把以弗所教会看作是最初的收信者似乎是最合适的。保罗没有提到以弗所信徒的名字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这样做,或是因为如果提到一个或几个人的名字,他就不得不提许多其他人的名字,而他又不想这样做。不管怎样,保罗认识以弗所的许多信徒,因为他在那里有过三年的事工。然而,很有可能,以弗所书是保罗意要各教会相互传看的书信。所有的新约书信都在各教会中传看过,保罗在写本书信时心中也许有此意(参西4:16)。既然以弗所在罗马帝国和保罗的传道中都是很重要的城市,所以这封信很自然就先被送到这个城市。


并不是所有的圣徒都可以称为“忠心的,”但以弗所的信徒却是这样的。当保罗写这封信的时候,他们一直都在持守着他们所接受的教导(参徒20:28-32; 2:1-7)。“在基督里”是来描写所有身为圣徒的。就象每一个信徒都在空间中占据一个位置一样,每一个信徒也在神的家庭中有一个位置,就是保罗所说的“在基督里。”这是保罗很喜欢用的一个词组,在一章1-14节中用了九次,在本书信中共用了二十五次。在整个新约中共出现过一百三十次。在一到三章中,大部分跟在这个词组后面的内容都是解释“在基督里”的含义。


“因此,我们在基督里的意思就是主耶稣环绕并把信徒拥抱在他自己的生命里,而且同时把他与外界和敌对的影响分隔开来。他保护信徒远离一切的危险和敌人,并把一切所需的供给他。在以弗所书中“在基督里”有其最深远的意义,在以弗所书中的特殊真理就是我们这个新生命的属天特性和丰富。”(August Van Ryn,Wzpweiwnce, p.17


 


1:2 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和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象在其它书信里一样,保罗在这里的问候是愿他的读者得到神的恩惠与平安。(在提摩太前后书中他加上了


“怜悯”)恩惠(希腊语是charis)表明神对每一位圣徒的关心与神在他们身上所显出的能力,这是每一位


圣徒都可以得到的;平安(希腊语是eirene是从希伯来语的shalom翻译过来的)是神给我们的恩惠所产生的


结果。我们与神有平安的关系,而且因为神的恩惠我们可以经历神的平安和他丰富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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