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
三1 這節開始本書信的道德教訓部分。保羅的呼籲是簡單明確的:要經歷你借神的恩典已經獲得的身分。基督徒已經與基督同復活;他必須展現這種新的生命。
三4 “基督……顯現的時候”。指祂的再來。
三5 “治死”;即使自己與舊人的行為隔絕。
三9 “ 脫去” , 象脫衣服一樣。“ 舊人”。即“老我”的本性,是在生活中和行為上擺脫神的傾向,那是未重生之人的特征。
三10 “新人”。即新的本性,或能力,是得救的時候所得到的,借這種能力,人可以服事神和服事義(羅六18)。然而,為了使這新生命完全掌握合乎道德的行為,不斷更新是有必要的。
三11 “化外人”。指那些不說希臘話或不奉行希臘文化的人。“西古提人”代表俄羅斯南部最粗野的遊牧民族。在基督裏,種族、階級和文化的區分都超越了。
三12 “聖潔”。與一切的不潔隔絕而親近神。
三15 “叫基督的平安……作主”,仲裁或裁決生活中每一件事件。
三16 “詩章、頌詞、靈歌”必須是教會所教導的。
三17 “奉主耶穌的名”。取得祂的批准並代表祂。
三18 “作妻子的”。參看以弗所書五章22節的腳註。
三19 “作丈夫的”。參看以弗所書五章25節的腳註。
三20,21 有關父母子女的關係,參看以弗所書六章1、2、4節的腳註。
三22,23 “作僕人的”必須全心全意為主基督工作,無論主人有沒有來到檢查他們。雖然奴隸制度是可惡的,但新約並沒有提倡或認可奴隸的反抗活動(林前七20~24)。若新約有這樣的主張,許多人也許已經湧進反奴隸制度的運動當中,而不是來到基督面前。
三25 “不偏待人”。神不會偏袒任何人,無論是不忠心的奴隸還是不公平的主人(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