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第五课

 

※ 總 主 題:聖 潔 的 生 活

壹、 行事為人對得起主「live a life worthy of the Lord」(西一:10)【西一:1-14】
貳、 沒有瑕疵、無可責備「without blemish and free from accusation」(西一:22)【西一:15-29】
參、 藉與基督同活在人類規條上得自由「freedom from human regulations through life with Christ」【西二:1-23】
肆、 當求在上面的事「set your hearts on things above」(西三:1)【西三:1-11】
伍、 無論做什麼都要奉主的名「whatever your do, do it all in the name of the Lord Jesus」(西三:17)【西三:12-17】
陸、 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whatever you do, work at it with all your heart」(西三:23)【西三:18-25】
柒、 要恆切禱告「devote yourselves to prayer」(西四:1)【西四:1-6】
捌、 盡你從主所受的職分「complete the work you have received in the Lord」(西四:17)【西四:7-18】

伍、無論做什麼都要奉主的名

「whatever your do, do it all in the name of the Lord Jesus」【西三:12-17】

一、 神選民God’s chosen people的聖潔標準【3:12-14】

1. 為什麼稱為「神的選民God’s chosen people」?

(一) 表示這是出乎神的揀選。

(1) 所以我們今天能走這生命的道路,而不是一般宗教、哲學、修養的路,沒有什麼可誇口的,因為是神的揀選(神主動來找我們,不是我們找到祂),否則靠我們自己一輩也找不到這條路。
(2) 用人的方法要去找神,找到的(最高境界)也只不過是哲學、宗教與修為,都還是屬地的,必須人被神找到,才能有屬天的、真正的盼望。

(二) 表示神沒有拒絕我們。

(1) 雖然說這是出於神的揀選、是神來找我們,但是神找到我們的時候,也要我們願意接受、相信才行。
(2) 但即使是如此,還是算神的揀選,因為當我們願意時,神也同意了,神沒有拒絕我們,所以還是神的揀選。
(3) 神的揀選更重要的意義是,神都同意了,表示我們一定是得勝的(否則神為什麼揀選我們?神的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所以我們不必有壓力、不必怕我會不會活得很失敗、讓神很丟臉?所以我們不必拒絕自己、更不要拒絕別人,乃要同心相愛,因為我們都是被神選召在一起的。

2. 神選民所必須活出來的聖潔標準是遠超過人的標準之上的。

(一) 我們雖然是神的選民、被神選上的,但也千不要驕傲,因為神所要求於祂的選民的標準,可是遠高於世上一切最高的標準之上的。
(二) 但這不是神很嚴苛,而是因為祂已經先愛我們、而且使我們聖潔了(12:holy and dearly loved被神深深所愛而且已經因為信靠神而成為聖潔),所以我們是可以做到而不是不能做到的,既然我們已經具有做得到的實力(生命),神當然希望我們活出與眾不同、超乎世人的聖潔。
(三) 這聖潔的標準比世上人間所能找到的最高標準還高。
(1)
這也就是生命與宗教之差別。所有的宗教的標準再高也是屬地的,而且都是說得到做不到的;但生命的標準是屬天的,而且是有力量power能說到做到的。
(2)
這其實也就是舊約與新約之差別。舊約還是在宗教的、屬地的標準之下,所以人活在律法之下,苦不堪言,基督帶來的新約才是屬天的、生命裡的標準。
(3)
基督屬天的標準雖高但因是由內而外使你生命根本的改變,所以是可行的、是可以做到的。宗教的(包括猶太教、天主教與基督教在內的所有哲學與宗教)、屬地的標準雖然不高,但因為只注重外在行為上是否守清規、守誡命、守規條,完全沒有辦法真正使人生命被改變,所以事實上根本也沒有人做得到、而即使做到了也是沒有用的。

3. 神的選民所應活出的聖潔的標準如下:

(一) 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12)

(1)
世人的標準最高就是我不恨人、不排斥人,但神的標準是要憐憫compassion,要打從心裡用同理心、同情心接納每一種人、接納每一個人(不問任何理由)。
(2)
世人的標準最高就是我不傷害人、不生別人的氣(不管別是否對我好,至少我不對別人不好就是了),但神的標準是要恩慈kindness,要主動對每一個人好(不論他對我好不好,我都要對他好)。
(3)
世人的標準最高就是不驕傲,神的標準則是要謙卑humility;因為你即使是已經百分之百不驕傲了,在你覺得我已經不驕傲的那一刻你還是驕傲的;而你若真心要謙卑,你一定隨時隨地都還是覺得自己不夠謙卑,而在你發現你還不夠謙卑的那一刻你就已經謙卑了。
(4)
溫柔在希臘文原來的意思是『經得起一切的碰撞』,忍耐在希臘文原來的意思是『受得住一切的壓力』,前者是對橫向的(對我沒有權柄的、與我不相干的)不合理要求甘心接受,後者是對縱向的(對我有權柄的、生活上必須面對、無可逃避的環境)不合理要求逆來順受。
(5) 總之,這一切神都以祂的生命做我們的標竿,讓我們脫離世上的觀念與標準,更脫離人的自以為義,否則人根本離神好遠(而且追求神反而離神越遠,因為是以宗教與修為追求,而未追求生命),卻完全不知自己離神有多遠。
(二) 若有嫌隙grievances,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13)
(1)
也就是說一點也不能有任何的委曲、抱怨、牢騷、不滿。
(2)
不只是基督徒彼此相處時不能有任何的grievances,基督徒與別人(非基督徒)相處時,亦應如此。
(三) 最後,更重要的就是要有『愛』。(14)
(1)
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over all these virtues put on love。(應該是「在這一切之上、更重要的是『愛』」)
(2)
若沒有愛,這一切(高尚的道德)都是假的、都是無用的。(所以若沒有基督,人的修養再高尚都沒用)
(3)
也唯有『愛』能真正將這一切(高尚的道德)完美的合而為一binds them all together in perfect unity。

二、 基督的平安為指引【3:15-16】

1. 要叫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裡做主let the peace of Christ rule in your hearts。(15)

(一) 神選民的聖潔的標準如此之高,豈是人所能做到的呢?

(1)
所以這絕不是靠人自己來做的。
(2)
基督的方法就是讓祂(所賜)的平安在我們內心來指引我們,讓我們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做到神的標準。
(3)
我們必須盡到的本份就是要讓基督的平安在內心統管我們,這樣就能隨心所欲不逾矩,儒家以及各種宗教及哲理數十年的修為都達不到的境界,我們在基督裡自然而然(靠基督加給我們的力量)就做到了,不必勉強,不必克制,也不會有絲毫的困難。
(二) 因為是以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裡做最高的指引,所以基督徒是沒有任何規條的,這時候我吃飯覺得平安就吃飯,這時候我吃飯覺得不平安就不吃飯;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同一狀況下,甲覺得吃飯比較平安他就吃飯,乙覺得不吃飯比較平安他就不吃飯,基督徒都是自由的,不受規條束縛,彼此也不互相指責或束縛。
(三) 基督徒的一切行事為人、生活起居的最高指引至此已經完全顯明,在內心是以基督的平安為指引,在外顯是以能否榮耀神為判斷。(請參噙艦|大段的講義)

2. 要讓基督的道理充滿在我們心裡let the word of Christ dwell in you richly。(16)

(一) 要讓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裡做主,前提就是要先讓基督的話語(就是聖經)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心裡,否則書到用時方恨少,真正遇到難以抉擇時,你就無法讓基督的平安來指引你,因為你根本就不知道基督的心。
(二)
而要讓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是要有智慧的(否則整本聖經這麼厚如何都記在心裡呢?),這智慧就是要(常常)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

三、 一切奉主名就得勝(17)

  1. 基督徒以基督為我們的核心價值,所做所為都是為榮耀神而行,既是為榮耀神而行,心裡自然有基督的平安,所以完全的自由,不受任何的議論或轄制,而更重要的是,我們無論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Whatever you do, whether word or deed, do it all in the name of the Lord Jesus, giving thanks to God the Father through him.
  2. 無論做什麼都奉主的名就必得勝
(一) 【太21:9】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奉主的名就表示神的榮耀顯明,我們一切既應該都是為榮耀神而行,當然也都應該要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而行。換句話說,不能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而做的事,就一定是不能做的;不能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而說的話,就是不能說的。
(二) 【腓2:9】主耶穌基督的名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the name that is above every name。若說話、行事都奉主的名而為之,當然必定得勝。
(三) 【徒4:12】在天下人間,神沒有賜下別的名讓我們可以靠著得救there is no other name under heaven given to man by which we must be saved。若說話、行事都奉主的名而為之,當然也必定得救,也必定可救人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