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
基督是我们的生命
壹. 真与基督同复活(1~4)
一. 只求上面的事(1~2)
1. 你们与基督一同复活:表示生命有了改变,人生观也随之有新的认识(西二12;加二19)。
2. 仰望天上的事:
a. 在灵里经历主同在的人,当然寻求天上的事(弗二6)。
b. 天上的事指永不朽坏的事(约六27)。
3. 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
a. 「坐」用现在式表示祂一直在神的右边(弗一20~23),教会绵延至今,此为一明证。
b. 「右边」表权能与支配(徒五30~31;可十37;徒二34)。
c. 本句话指基督是永恒的大祭司,不断为人代求和拯救(来一3;七25;八1;罗八34)。
4. 不思念地上的事:
a. 「思念」:用现在进行式,表示念念不忘,非常看重。
b. 「地上的事」:在地上生活所需的东西。但是看重地上的事过于天上的事,易犯罪沉沦(太六34;腓九19)。
二. 因生命已藏在神里面(3)
1. 因为你们已死:指旧生命已死(罗六10~11)。
2. 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我们有基督复活的生命,并且体会基督在我们里面活,便知道我们的生命掌握在神的手中(里面)(加二20)。
三. 将来在荣耀里显现(4)
1. 基督是我们的生命:
a. 基督是生命之源(约一14;六33;约壹五12)。
b. 基督活在我们里面,人尊基督为大即有生命(腓一21;加二20)。
2. 你们与基督一同显现:今日荣耀基督,将来分享基督的荣耀,生命就不是隐藏的(约壹三2)。
3. 显在荣耀里:生命会改变,肉体变成灵体(林前十五54~57;约壹三2)。
贰. 去旧更新学像主(5~11)
一. 治死旧人(5~9)
1. 治死旧人的私欲(5~7)
a. 就是治死地上的肢体(5):异端使人克制情欲是由人体外在的细节着手,圣经则注重生命的改变。因此「治死地上的肢体」指我们立志靠圣灵之助,使老我的肢体(生命)不再有表现。
(a) 淫乱:未婚男女间不正常之关系(太五21、27)。
(b) 污秽:不清洁,违反人性之行为如同性恋(罗一24;林后十二21;加五14)。
(c) 邪情:没有重生的人所表现的情绪。
(d) .恶欲:不正当的欲望,违反神旨去满足这些欲望。
(e) 贪婪:贪心如同拜偶像,看物质的富有比神更重要(弗四19;五3、5;帖前四5~6)。
b. 勿作悖逆之子(6):悖逆是指不顺服神。
l 以免神忿怒临到:指罪的结果产生自然报应,表明神的公义,故人当顺服神,勿惹神忿怒。
c. 记取前车之鉴(7)
l 你们曾这样行过:败坏的生活对歌罗西的人是习以为常,但是对于信主的人则不能妥协。反而应以此为戒,不可降低道德标准。
2. 治死旧人的心性(8)
a. 恼恨:指内心深藏的恨意(弗四26)
b. 忿怒:指爆发出来的忿怒(启十四8)
c. 恶毒:极败坏的恶事。
3. 治死旧人的言语(8~9)
a. 毁谤:捏造虚假的话,败坏他人的名誉。
b. 污言:污辱性的话。
c. 说谎:不诚实。
4. 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与旧行为:指老我已经与主同死。
二. 穿上新人(10~11)
1. 当如造他之主的形像(10)
a. 穿上新人:披戴基督(加三27;罗十三14)。
b. 有创造者的形像:新生活中能显明创造者的形像(弗四23~24)。
c. 在知识上渐渐更新:
(a) 「更新」现在分词,经常应当有的行动。
(b) 「知识」指充分认识主(西一6、9、27)。
2. 并且在主里合一(11)
a. 不分种族、地位:
(a) 希腊人和犹太人:指种族和国籍的分别。
(b) 受割礼与未受割礼的:指宗教背景的不同。
(c) 蛮夷和西古提人:指文化低或没有文化的人。
(d) .奴隶和自由:指社会阶级不同。
(e) 在基督里不再有种族、文化、地位的差别待遇,主都叫信的人成为新人。
b. 基督就是一切:
所有一切被造的都属基督,凡被基督分别为圣的,基督都愿进入他的内心,使他属主(罗八9)。诚如诗人说:「你是我的主,我的好处不在你以外。」(诗十六2)
参. 活出新人的样式(12~17)
一. 动机(12)
1. 你们是神的选民:
a. 出于神的恩典,人才能认识神(申七6~8;林前一26~29;约十五16;罗九11)。
b. 为荣耀神,因此当努力灵修,将来可以亲眼见神(创十二3;约十五16;弗一4)。
2. 你们是圣洁蒙爱的人:
a. 圣洁:从世界中分别出来(西一2)。
b. 蒙爱:乃因拣选出于神的主动和怜悯(犹1)。
二. 样式:当「存」(穿)的心(13~15)
1. 存怜悯的心:能设身处地为人着想(撒下二十四14)。
2. 存恩慈的心:对他人慷慨、良善(林后六6)。
3. 存谦虚的心:懂得欣赏别人的优点,不贪虚浮的荣耀(腓二3)。
4. 存温柔的心:亲切、友好、柔和,驯良如鸽子(太十16;十一29)。
5. 存忍耐的心:忍受痛苦的心,不记恨,不报复(路二十三34)。
6. 存饶恕的心:对于使人不满或令人埋怨的事,应宽容,如同主一样(太十八21~22)。
7. 存爱人的心:上述的美德,若存有爱心,才算完全(林前十三1~8、13;十六14;弗四15;五)。
8. 存平安的心:
a. 「平安」:指与人相处的和谐,并且对得起主,在困境中深明主旨,心中必有平安(约十四27)。
b. 「作主」:作为判断的标准。
c. 「蒙召」归为一体:即为建立健康的肢体,必须以平安的心来力行(太五9;十一29;林后五17~18)。
9. 存感谢的心:
a. 当灵性成熟,必凡事感谢(来十二28;帖前五18)。
b. 有感谢的心必有报恩的行动(林前十五10),诚如以下各节所说的。
三. 目的(16):
1. 彼此教导和劝戒
a. 用各样的智慧:即慎思明辨,以防诡计(林前十四29;提前四1~3;来二1;太十三19~28)。
b. 心中存着基督丰富的道理:心中常存神的话,并且以顺服的心完全接受,必得善果(约十五7~8)。
c. 彼此教导:指导如何按真理行事为人的原则与方法(徒二十20;帖前五11)。
d. 彼此劝戒:指纠正错误之言行,导向正途(提后二24~26;来十二7~8;帖后三15;来三13)。
2. 歌颂真神(16)
a. 心被恩感:经历神恩的人才会歌颂神,如蒙恩的人将来要唱新歌(启十四3)。
b. 用诗章:可能指旧约的诗篇,或当时教会的赞美诗。
c. 用颂词不一定需乐器伴奏(徒十六25;路一67~79;二29~32)。
d. 用灵歌:被圣灵感动所唱的歌。
3. 感谢父神(17)
a. 在凡事上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表基督徒的生活应尊主为大,靠主权能,遵主旨而行(徒二37~38;太十八19~20;可十六17)。
b. 借着基督来感谢父神。
肆. 生命更新的表现(18~25)
一. 夫妻相处(18~19)
1. 妻子顺服丈夫:
a. 顺服丈夫:就创造次序而言,男人是头,女人是身体,故身体应以顺服来荣耀头(林前十一3、7;弗五22~24)。
b. 妻子的顺服:并非奴隶性的行为,而是在真理之下的帮助(林前九19~21)。
c. 在主里是合宜的:基督徒的生活标准是根据主之教训。
2. 丈夫当爱妻子:
a. 爱是身为头的丈夫应有的认知与责任(彼前三7;弗五22~23)。
b. 爱是一种敬重,因她也是主宝血所赎(彼前一19)。
c. 不可苦待她:体谅她的软弱,并爱护她(彼前三7)。
二. 父子相处(20~21)
1. 儿女要凡事听从父母:
a. 凡事指合乎真理的事(弗六1)。
b. 听从:是顺服之意,是信心的表现(箴二十三22~25)。
c. 这是主所喜爱的:因父母是主的代表(箴二十三19)。
2. 父亲不惹儿女的气:
a. 父亲:代表父母之意。
b. 勿惹儿女的气:勿凭血气教导,多求靠神(来十二9)。
c. 以免他们失了志气:应让他们在基督里有信心及盼望(弗六4)。
三. 仆人之道(22~25)
1. 1.凡事听从肉身的主人(22):教会的责任不是改造社会,而是改造人的生命,基督徒生命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自然会影响社会(或其肉身的主人)(彼前二12;十八23)。
2. 存心诚实敬畏主(22~23)
a. 勿阴奉阳违:不只讨人喜欢,应以真诚的心敬畏主,行为表里一致,显出忠心(太二十三25)。
b. 像是给主作的:
(a) 要从心里作:指尽心尽力去作(可十二30)。
(b) 不是给人作的:当时的主人大多视奴隶为牛马,没有尊重人权,叫人无指望,易叫人丧志,若是为人而作事,易灰心丧志。
(c) 像是给主作的:主带给人盼望与生命,因此为了荣耀主,工作应以此为目标。
3. 主有公义的赏罚(24~25)
a. 凡存心事奉主的
(a) 必从主那里得基业为赏赐:奴隶在人间得不到报酬,却在主里必得赏赐,成为神的后嗣(西一12)。
(b) 应当服事主基督:视基督为我们的主人,在事奉上以奴隶的态度忠心服事(罗六18)。
b. 凡行不义的:
l 必受不义的报应:无论主人或仆人,凡行不义,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必受刑罚。
c. 主不偏待人:主不会以貌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