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段 结语 2章13节至3章18节 |
2:13~17 可作上文的结语,也可作本文的开始,因2:13 的首字「但我们」(hemeis de)是新段的格式。因为读者蒙恩是保罗感谢的理由,使他由衷发出感恩与劝勉的结语。
A.为教会而作感谢(2:13~17)
1.为教会再感谢(2:13~14)
保罗称「帖」信徒为「主所爱的弟兄们」,并为他们献上感谢,原因有二:
a. 因神从起初(指从创世之始,非保罗传道之初)就拣选(haireomai 意「挑选」,参腓1:22;林后9:7「酌定」),并藉信徒的信道及圣灵的感动,而成为圣洁,能以得救(2:13)。
b. 也因神祝福保罗的工作,在「帖」城传福音,好使他们得着基督的荣光(喻救恩荣耀的完成)(2:14)。这两节经文指出「帖」城信徒的拣选是从创世就开始,叫他们因信及被圣灵感动而得救。此外他们也是蒙召的人,在永世里得享完全的救恩,这是令人大受鼓励的谢言。
2.为教会作劝勉(2:15)
本节首字「所以」(araoun),乃接着上文的感谢话而作出的劝勉,提及「帖」城信徒回应神的拣选、呼召、拯救,分为两方面:
a. 在所信的真道上站立得稳。
b. 在异端侵袭的势力下,要坚守所领受的教训:无论是口传的或文字的(「坚守」是现在时态,指继续不断之意)。
「教训」的原文(paradoseis)意「传统」(参加1:14),此字表示保罗视己为真理传统的教导人,也可说是监护者(参提后1:14;提前6:20)。他建立的真理传统,是因认定其教导是有神的灵感动之故(林前7:40),故他的话亦为基督教权威传统之一部分。
3.为教会祷告(2:16~17)
保罗以祈愿来支持他在上文的劝勉,他祈祷主及父神两件事,在提及神时,他用四句话形容他:
a. 「爱我们的」。
b. 「开恩给我们的」(在原文里,爱和赐给同属一个冠词,可译成「爱的赐给」即「赐爱的神」)。
c. 「将永远安慰给我们的」。
d. 「将美好与盼望给我们的」。他祈祷主耶稣和父神两方面:
a. 安慰信徒的心。
b. 坚固信徒的善行善言。
保罗的祈愿可作全书前部分的结束(如帖前3:11~13),亦可统归在「结束之言」之内,因此段是保罗的代求,下段是教会的代求。
B.求教会为他代求(3:1~4)
1.代祷的请求(3:1~2)
保罗为教会献上谢祷后,似意犹未尽,对教会说「弟兄们(第五次),我还有话说(to loipon)。」随即祈求他们为他祷告,目的有:
a. 好叫主的道快快行开,得着荣耀,如在「帖」城信徒中间一样。
b. 也叫保罗能脱离无理恶人之手,因为信心不是人人所有。「无理」(atopos)有恶人一字形容,故此非指不可理喻或无理取闹,而是指行为不当、反对福音的人。
2.对主的信任(3:3~4)
保罗的请求是基于他对神的信任,因神是信实的,故此保罗深信三件事:
a. 神必坚固「帖」城信徒。
b. 神必保护他们脱离那恶者(本句前有「并且」kai 字)。
c. 「帖」城信徒现今与将来必遵行保罗的吩咐。
3.愿主作引导(3:5)
保罗请求代祷的结语,乃是愿主引导「帖」城信徒的心,以进入神的爱和进入基督的忍耐里。意指引导他们的心,使他们更明白神的爱及基督的坚忍。换言之,「使他们更深地了解神对世人的爱,及基督对世人的忍耐」(本节原文没有「学」字,并「爱神」的「爱」非动词如中译;反是「神的爱」。又有两个目的字eis,应译作「使」、「进入」)。
C.向教会作劝言(3:6~15)
本段的主题在前书4:11~12;5:14 早已提及,显然有读者仍然误解主再来的时日,且以为已迫在眉睫,故此闲懒不做工,就此保罗加以告诫并劝导。
1.有关闲懒不做工者(3:6~12)
a. 「不做工,就不可吃饭」(3:6~10)
作者直呼读者为「弟兄们」(第六次),为要建立一个容易听劝的关系。他说奉主名吩咐,凡有人「不按规矩」(ataktos约束的反语,即违犯法令,在古希腊文里此字指「逃学的人」或「逃兵」,在此处可意译为「游手好闲」),不从保罗的教训,这等人要远离他们(3:6)。保罗在此的关注,并非要把教会中之不良分子开除,而是要教会竭力保守规条。「因为」(gar,中漏译)「帖」城信徒原知道如何效法保罗按规矩行事(3:7),即辛劳做工,自供自给,不叫人受累(3:8)。
「这并不是因」(ouch hoti 可简译「非因」)保罗没有权柄接受教会的供应,而是他欲树立一个自力更生的榜样,让他们学习(3:9)。因为(gar,中漏译)保罗在他们中间时曾明说:「若有人不做工,就不可吃饭」(3:10)。保罗所指的是有力气但不做工的人,是社会的寄生虫,非说老弱残疾不能做工的人。
b. 「要安静做工,吃自己饭」(3:11~12)
保罗作上文的告诫,因(gar)他听闻有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无所事事(3:11),故此他在主里吩咐、劝戒此等人「要安静做工,吃自己的饭」。安静指「安分守己」,吃自己饭,有「自食其力」之意。
2.有关不听劝戒者(3:13~15)
对教会最后一次(第八次)称谓「弟兄们」,保罗劝导行善莫「丧志」(enkakeo 参路18:1 同字作「灰心」,林后4:1、16 作「丧胆」)(3:13)。若有人不听从劝告,要「记下」他(semeioomai,意「立记号」,喻「要留意」),勿和他交往,使他自觉羞愧(3:14),可是不要以他为仇敌,而要劝他如弟兄(3:15)。「不交往」意义有四:
a. 革除他们会籍(如加尔文)。
b. 不供应他们饭食(参林前5:11)。
c. 不让他参加爱筵及圣餐(如I. H. Marshall)。
d. 不和他在个人关系上有亲密的往来。
D.结束的话(3:16~18)
1.祷愿(3:16)
结束的祷愿强调:赐平安的主「随时随事」(dia pantos,意「在一切事上」)、「亲自」给读者平安、「常」与他们同在。
2.问安(3:17)
保罗亲笔问安。古时信札常由代笔人书写,只在结尾时由发信人亲笔问安,保罗以此习惯。「笔迹就是这样的」,可与先前的相比辨认,以杜绝冒他名之书信。
3.祝福(3:18)
愿主的「恩」「常」与信徒同在。
书目注明
【注1】W. Neil,“Ⅰ&ⅡThessalonians,”Moffatt NTC, p.109.
【注2】D. E. Hiebert, The Thessalonian Epistles, Moody, 1971, p.311.
【注3】陈宏博,预言解释,华神,1987,277 页。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