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罗为帖撒罗尼迦教会感恩的原因:信徒的信心、爱心、忍耐表现良好。
1:3-4
●「該」为你们:「欠某人东西」、「必须」、「应該」。
●「合宜的」:「相称的」、「匹配的」。
●「格外增长」:「快速的成长」。
●「充足」:「增长」、「增加」、「扩散」。
●所「受」的:「承担」、「忍受」。
二、帖撒罗尼迦教会在苦难中仍有信心,是神公义的明证。神将会报应加患难
给教会的人,赐平安给信徒。 1:5-10
●「判断」:「审判」。
●「明证」:「清楚的迹象」。
●「算配得」:「宣告配得」、「算为配得」。
●「受苦」:時态是现在式,表示「继续在受苦中」。
●「你们就是为这国受苦」:这里有一個字未译出,可以解释为「也」,
表达「你们也(像我们一样)正在受苦」;
或解释为「确实」之意,表达「你们确实」
正在受苦。
● 1:5 陈明受苦的原因是「为了神的国」而不是「为了进入神的国」。这
样的说法除去功利主义(受苦换永生)的因素。
◎ 1:5 的意义是帖撒罗尼迦教会在苦难中的表现,就显示出神最后审判
是公义的证明。信徒的表现显示出他们的信心,所以神算他们配得神的
国,其他加害者当然就不应該进神的国。
●同得「平安」:「放松」、「解脱」、「休息」。跟 1:2 的「平安」
原文不同。
●「火焰中」:原文可以联於上文,就变成「火焰中显现」,也可以联於
下文,成为「在火焰中报应」。后者比较可能。
●「显现」:是「除去」和「遮盖」的复合字,表明「除去遮蔽」。
●「报应」:应译作「施行报应」。
●「不认识神」:有学者认为新约中的「不认识神」意义是指「故意不认
识神」。
●「沉沦」:「毁坏」、「毁灭」。
● 1:9 中保罗定义「永遠沉沦」就是「離開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
因此就否定了「人死如灯灭」的可能。亦即人死后应該还继续存在。「
永遠沉沦」就是「永遠受苦」的意思。
●「希奇」:「惊讶」、「敬佩」、「赞叹」、「赞赏」。
●「我们对你们作的见证」:应該就是指保罗传的福音。
●「我们对你们作的见证,你们也信了」:意义就是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信
徒也是属於「信的人」。之前
有個「因为」,和合本并未译
出。
◎审判的信息在这個世代似乎是不受欢迎的,但保罗却以此为苦难中的信
徒忍耐的神学基础。
◎这里整段的思想沿著「神的公义」进展, 1:5-7 上半 神公义审判的原
则; 1:7-10 神公义审判的時间和方式。
◎神公义的审判至少可分为两個层面。一是信徒忍耐到底必得救(得神的
国);二是加患难者必被审判。帖教会在患难中所存的忍耐和信心,成
为了神公义审判的明证--因为若不是相信神的公义审判,一般人是没
办法在患难中忍耐到底的。( 可 13:3 太 24:13 太 5:11-12
路 6:22-23 )
三、保罗常为帖撒罗尼迦信徒祷告,願神成就信徒让神在信徒身上得荣耀。
1:11-12
●「因此」:「为此」的意思,亦即「为了 1:5-10 」。
●「成就」:「使充满」、「使完全」。
●「羡慕」:「希望」、「渴望」。
●「因信心所做的工夫」:直译是「信心的工作」。
●「名」:在希伯来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质,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
我们对他的认识或他向我们启示的程度而定。
◎我们是神的工作,要被建造来荣耀他自己,我们也要分享他的荣耀,这
真是奇妙的一种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