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后书与提多书,皆称为教牧书信或教牧学。虽是保罗写给当时教中幼年牧师的书信,却亦合于历世教牧与教会之用。书中所论不但给予我们牧养教会工作之教训,更是如何模范会众,倡导信徒的榜样,与建立教会之规章等事。前书大部分直截简单,多指导训令并实际的规劝语。
一、著者 为使徒保罗所写,历代教会多无异言(1:1),但仍不免有人故意反对,以为非必出于保罗之手,其所持之理由:
(一)在使徒行传内无此书之地位 意即在保罗的历史中,像在使徒行传所记,找不到保罗写教牧书信之凭据。殊不知使徒行传所载保罗的历史,只记在罗马狱中两年为止。此书信系写在那两年以后,即保罗第一次出狱后所写。从圣经各处片断的记载,如:腓2:14;罗l5:22;门22节;提前l:3;提后4:9-13、21;多3:12,保罗第一次在罗马得释放时,约在主后64年,被释放后必照他所应许腓教会与腓利门的话,去看望他们。其后也许到他常盼望到的西班牙。照以上所引经节,说他到过米利都、特罗亚,也许可能到过哥林多。牧师书即在此时间出现,其在马其顿传道时,即写前书,约主后66年。如此说来,所写牧师书当然更加宝贵,不但其教训宝贵,也是他在离世前最后的遗著。
(二)牧师书所载是第一世纪之事 但教会按立会督长老等,在最初教会原属一职,并非无会督之名,不过到第二世纪以后,始与长老等显有分别。保罗于第一次被释放后,约有三、四年的时间进到教会工作,除了所盼望并应许去拜晤的数教会外,在他的旅程中,必是同提多到过革哩底岛,在离世以前,特记念各处教会,即嘱提摩太等按立教职。
(三)牧师书所用之文字及文法与他书信有别 仅在前书内有ll8个字是保罗他书中不见的。须知本书所论的题目不同,训教不同,在一个才学兼优的保罗,随应用而变通之,是属必然的。
二、受书人 即保罗的真儿子提摩太(1:2)。名意是尊荣神,或神所尊荣的,系路司德人。父为希腊人,母与外祖母为犹太人。当时提摩太在以弗所为牧师--少年牧师(1:3),是保罗第一次出门传道时所结的果子(徒14:6)。于第二次出门传道至路司德时,他已为很有资格的信徒(徒16:1-2)。保罗遂拣选他为助手,且经当时长老同意为他按手(提前6:2;提后l:6),且行了割礼,此后即成了保罗忠心的伴侣。他的信仰乃是根本于家庭教育(提后l:5,3:15),且以血统与道统不无关系,故能幼年为老成牧师。保罗曾在路司德遭石击,但得~同心同工的提摩太也算值得(徒14:8-21,16:1 2)。保罗所写书信:林前、后,腓,西,帖前、后,皆有提摩太列名,为保罗所信任,常派他办理难事,他皆不负所托(帖前3:1-2;林前4:11,16:10;提前1:3)。但他身体软弱(提前5:23-24),意志不坚(林前l6:10-11;提前4:14-16,5:19-21,6:20;提后1:14,2:1-2,4:1-2),保罗遂特别勉励坚固他。
三、钥节(3:15) 保罗原想快到以弗所去见提摩太,所以就先写此信:“但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或是说:“便是基督耶稣的好执事。”(4:6)
四、大旨 书之宗旨有三:
(一)为教训提摩太 因提摩太是他用福音所生的“真儿子”,知子莫若父,其亦知其子的弱点,故特写信鼓励劝教;当如何少年老成,不因年轻而被人小看,倒反更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4:12)。个人年老,路程行尽,遂劝励继任之青年,并历代继任而来的传道人如何作人信仰纯正,生活清洁。
(二)为设立教会秩序基督的教会日益发展,则不可乱无纪纲,教会必须有秩序,有规章。在使徒时代关于教会各种问题可随时矫正,于使徒时代末了,则必须有清楚的启示,以为指导。此种启示即提摩太前书与提多书清楚载明的。
(三)为谨防异端保罗曾预先警告以弗所之长老,将来必有人传异端,如凶暴的豺狼,不可不为自己并全群谨慎(徒20:28-30)。此时已经应验(提前l:3-7,4:1-3,6:3-10,20-21),排斥异端之条件:一在坚定信仰——信仰要纯正,一在品格圣洁一一生活要清洁。在敬虔上操练自己合于3:1-13之标准为要。
五、书之重要 本书是会中同工及一切为教会服务人员所当特别注意的,或谓教会司牧须常诵读,视为治会龟鉴(总括牧师书、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因为这是老牧师对幼年牧师的训嘱与勉励,告诉他当如何牧养教会,并治理教会,“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
六、分段
(一)按三段分:1、保守教会之秩序(1章-2章) 2、设立教中职员(3章) 3、牧养会内信徒(4章-6章)。
(二)分四段:l、防备异端并坚守信道(1章) 2、祈祷聚会,男女之地位(2章)。 3、长老执事须具之资格(3章) 4、忠心工人之行事工作(4章-6章)。
(三)分六段:l、引言并劝告之语(1章) 2、指示聚会之规程(2章) 3、说明职员之资格(3章) 4、谨防异端之淆惑(4章),。 5、牧养各等之信徒(5章) 6、最后深切之劝勉(6章)。
七、要义 教牧规范
(一)教会秩序(1章-2章) 教会虽不是人意的组织,却是一个属灵的团体,究不可乱无纪纲。故保罗教训提摩太治理教会首当注重教会的规程,宜安静有序。
1、排斥异端保守信仰(1章) 最能搅乱教会的就是那些传异端的假师傅,使人偏离纯正的信仰,反去讲虚浮的话,或是那些荒渺无凭的言语,和无穷的家谱,这等事只生辩论,不能发生在信心上所立的章程,故不能不严严地防避。继言个人被派服事主为榜样,并嘱提摩太要为真理打美好的仗。
2、聚会礼拜须有规章(2章) 信徒聚会事奉神,自然当随圣灵指引,不得拘于定章,失去灵内的自由。但也不是乱而无序的,“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1)言祈祷的关系 即关系于“万人”——世界,“一切在位的”…国家,“平安无事”一社会,“万人得救”--教会,“敬虔、端正、平安……度日”——自身。
(2)言祈祷的规程男女各照地位,各适其宜。 (二)设立圣职(3:1-13) 本处所提教会职员有两等:
1、监督或长老(3:l-7)。
(1)监督的职分——“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3:1),这是说此职分是极荣美的。
(2)监督的资格——对于个人(2-3节),对于家庭(4-5节),对于会内会外(5-7节)。
(3)监督的责任——善于招待(2节),善于教导(2节),善于管理(5节)。
2、执事并女执事(8-13节)。
(1)执事的资格(8-9节,又12-13节)。
(2)执事的本分——执事多经管教会财政,最要者即勿贪不义之财。
(三)牧养教会(3:14-6章)。
1、对于真理的本分(3:14-4章)。
(1)先言真理之根源--神藉人身显现(3:14-16)。
(2)继言背道的危险(4:1-5)。
(3)终言模范之紧要(4:6-16),“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都作信徒的榜样”。
2、对于会众的牧养(5:1-6:2)。对老年幼年(5:1-2),寡妇(5:5-16),长老(5:17-22)。奴仆(6:1-2),对于各等信徒各有当尽之本分,不当专注一方面,要使全体各得其牧养。
3、对于教会之任务(6:3-21)。对于教会最要者即谨防伪师,为真道打美好的仗,要警告会众在善事上富足。
本书内特尊崇耶稣说:“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6:15),“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2:5)。其意即言:
教会中虽有各等职员,无非为基督的仆人,在主里服事众圣徒,绝不承认什么教皇为主,只承认耶稣为主。不论教皇、祭司、监督、主教、神甫、牧师、传道士,都不能统治神的教会,唯有耶稣基督为教会元首。按保罗在本书所立的规程,职员只有二等:一即长老亦名监督,一即执事(腓1:1)。长老亦分二等:即管理教会的长老与劳苦传道教训人的长老(5:17)。此等传道教导人的长老亦称牧师,可见长老监督与牧师当时皆属一职,毫无高低之分,乃为照管神的教会,关心顾念会众的灵性。执事乃是管理教会之经济,周济贫穷等事。当时圣职乃是被使徒或使徒的代表所立(多1:5;徒l4:23),使徒时代已经过去,现在即不再有使徒之职。今日会中只有长老亦称会督或称牧师,并有执事及女执事,皆由圣灵在会中所设立(徒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