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六章

僕人當恭敬主人:六章1-2節

1 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 2 僕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為與他是弟兄就輕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信道蒙愛的。你要以此教訓人、勸勉人。

關於奴僕(1-2節)請比較林前七20-24。或為奴僕或為自由的人都不是大問題。倘若可能,你可以獲得自由。倘若不可能就作一個好奴僕。奴僕常常都是蒙了下列的勸勉:弗六5-9,西三22-25,多二9,10。基督教的廢除奴僕制度並非藉著謾罵攻擊,乃是藉著人類為兄弟之道的教訓。

1-2節:在當時的社會制度下,主人和奴隸無論在社會地位或法律地位上,都極為懸殊。但成了基督徒以後,主人和奴隸在靈裡卻是平等的,在基督裡都是弟兄姊妹(參加28)。保羅沒有抨擊奴隸制度,但給基督徒主人和基督徒奴隸一些指引。他就主僕關係所作的教導,也可以應用在今天的雇傭關係上。雇員需要努力工作,尊重雇主,而雇主則要公平對待雇員(參弗5-9;西22-25)。我們的工作應該反映出我們對基督的忠誠和愛心。

貪財之慾:六章3-21節

3 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 4 他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專好問難、爭辯言詞、從此就生出嫉妒、分爭、毀謗、妄疑、 5 並那壞了心術、失喪真理之人的爭競。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 6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7 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 8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9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10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11 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12 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 13 我在叫萬物生活的神面前、並在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 14 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 15 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16 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 17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 18 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供給或作體貼〕 19 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20 提摩太阿、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 21 已經有人自稱有這學問、就偏離了真道。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

貪財之慾(六3-21節)這就是許多異端左道背後的動機(5)。歷代以來教會的道理己經受了腐化作用的損害,以致人要為教會的用項用盡募捐的的方法。

「萬惡之根」(10),照改訂本聖經,當譯作「萬種罪惡之根」,。

「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11),也要「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20)。

3-5節:保羅告訴提摩太要避開那些為牟利而傳教,和那些偏離正道、使教會引起紛爭的人。一個人即使明白了高深的神學論點,也不應該藉此去約束別人或圖利。要遠離那些事事找人爭論的人。

6節:這是靈命成長和知足的秘訣。我們應該敬畏神,並把我們所有的盼望都集中在祂的身上(參太33),這樣神在我們生命中所做的事就可使我們得到最大的滿足(參腓11-13)。

6-10節:不管事實怎樣告訴人金錢絕非快樂之源,但很多人仍然相信金錢能為他們帶來快樂。有錢人為了賺取更多的錢財,自掘墳墓,最後跌進絕望和毀滅中。我們怎樣做才不至於墮進貪愛金錢的陷阱中(參箴30:7-9)?保羅給了我們一些原則:(1)認識到一切財富有一天都會化為烏有(7,17);(2)為自己所擁有的感到滿足(8);(3)監管自己,不要成為金錢的奴隸(9-10);(4)愛人多於愛錢(11);(5)愛神的工作多於愛金錢(11);(6)樂意與人分享自己所有的(18)。

8節:分辨"需要"和"慾望"是很重要的。我們可能已擁有生活上所需要的東西,卻為了慾望而憂慮和不滿。我們要學效保羅,即使所渴望的東西沒有完全得到,仍可以滿足,否則我們就只會變成慾望的奴隸。

10節:貪財會引起各樣的問題。婚姻出問題、盜竊、人與人的關係破裂,往往都是貪財引起的,所以,我們要根治自己的貪念。

11-12節:保羅用主動而有力的詞語"逃避"、"追求"、"打仗"、"持定"來描述基督徒的生命。有些人以為基督教是一個被動的宗教,只等候神去工作。錯了,我們必須有主動的信仰,勇敢地順服神,並按正道而行。現在就是你盡本分的時候,不要拖延,立刻行動!

13節:福音書記載了耶穌在彼拉多前受審的事蹟(參太211-26;可11-15;路21-25;約18:28-19:16)。

13-16節:保羅最後告誡提摩太要守的命令,是基督曾給教會的命令,或者是提摩太要事奉基督的諾言。他對信仰的宣言有如基督在彼拉多前的宣告。

17-19節:以弗所是一個富足的城市,以弗所教會大概也會有很多富有的信徒。保羅忠告提摩太,教導那些有錢人去承擔重大的責任,以防範任何潛在的問題。他們需要慷慨施與,但不應因自己的施贈而趾高氣揚。他們要小心別將盼望放在金錢上,而忘卻了真正可靠的是永活的神。即使我們在物質上並不富足,我們也可以在善事上富足。不管我們如何貧窮,總有些東西可以與人分享。

21節:提摩太前書為地方教會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管理原則和生活準則,包括公眾敬拜的紀律、長老(牧師)、執事、教會特別同工(在冊的寡婦)的資格和對他們的要求等。保羅要求教會領袖必須糾正教會內不正確的教義,並且以愛心公平地處理教會的人與事。教會不純粹是一個組織,而是尊崇和榮耀基督的群體。閱讀這些指引的同時,不要忽略教會生活最重要的使命是認識神,以愛心互相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