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
一,分段和主要内容:三段。1-7节为第一段,讲作监督(长老)的资格;8-13节为第二段,讲作执事的资格;14-16节讲到教会及敬虔的奥秘。在讲完男人、女人所当有的表现之后(第二章),保罗进一步指出那些在教会中担任职务的人所当有的资格,以便帮助提摩太,使他晓得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3:15节)。
二,辅助性问题:
1,对于作监督的人有哪几个方面的要求?
A)羡慕善工:自己愿意,不是被逼或无奈,乃是羡慕甘心,出于乐意。B)
总体上看,“必须无可指责”:没有任何明显的品格上的缺点可以被人抓住把柄,但并不是指绝对的完全或无罪。而是生命成熟到一定程度以致不受任何明显的罪之辖制或缠累,这才是“无可指责”的意思。C)家庭的见证: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the husband of one wife),在婚姻中见证神的旨意;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4节),在晓得管理教会之先,必须是一个能管理家庭的人。第5节特别重要: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每个人自己的家就象是一个试验基地一样,这是显明自己属灵品格最最实在的地方。D)时间上的要求: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这个职分容易叫人自高自大,自以为是,因此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就是被神降为卑,而面对羞辱。E)品格上的要求: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节制指不放纵,真对各种情欲的事情而言;自守指思想健全,真对各种良善的事情而言;端正(respectable)指在凡事上有规有矩,尺寸把握非常之好,值得敬重;乐意接待远人(loving strangers):一个在教会中担任监督职务的人必须能够爱陌生人,开放家庭来接待别人;只要温和(gentle):这个词又可翻译作和平、合理、公平。用在权威身上指宽容;也指一种谦卑的忍耐,“面对不义、污辱、虐待而无怨无恨,无论如何都信靠神”(见“新约希腊文精华”P622),此外还有四个“不”: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争竞,不贪财, 分别讲到肉体上的需求(酒)、手脚上的狠毒(打人)、言语上的粗暴(争竞)及内心里的贪婪(贪财)。F)在教外有好名声:有时候不信主的人比我们信主的人眼睛更明亮,看得更清楚。一个作监督的人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否则一旦被人毁谤,这便是落在魔鬼的网罗里了。魔鬼巴不得在教会的领导层里有不名誉的人,引起外人的毁谤,这便是他最有效的网罗。G)能力方面:善于教导。一个监督必须是个好人,但也该是个能人,因为他有着切实的担子要担。
2,对于作执事的人有何要求(8-13节)?
执事的原文乃仆人的意思,也特指徒六章中管理饭食的人。A)从品格上说必须端庄,不一口两舌,不好喝酒,不贪不义之财,端正指的是庄重及尊严(of gravity and dignity ),亦指目标的严肃性及行为的可敬性(seriousness of purpose and self-respect in conduct),不是那种举止轻佻、态度不恭的人。言语上要一致(不一口两舌),肉体的需要上有节制(不好喝酒),心中的贪婪上有对付(不贪不义之财)。B)对于真道的要求:有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9节):对于监督的要求是善于教导,对于执事的要求则是能固守真道的奥秘。唯有清洁的良心才得以固守真道的奥秘。清洁的良心乃是蒙耶稣宝血洁净的良心,而且是对神、对人所存的无亏的良心(徒24:16)。C)就着具体程序来说,必须先受试验。没有可责之处,然后叫他们作执事。D)就着家庭的见证来说,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神极为看重家庭的见证。关于11节,和合本译为“女执事”,又有小字“原文作女人“。此处最合宜的翻译当是“执事的妻子”(在原文中这三种翻译均是合理的,但结合上下文的意思,这里更可能是对于作执事之妻子的要求。因为作执事的人会涉及到教会中的许多人、事物,若作执事之人的妻子好说谗言,那将会惹极大的麻烦。因此需要对执事的配偶有相应的要求,以确保家庭的见证。因此执事的妻子要端庄,不说谗言,有节制,凡事忠心。E)就着应许来说,有两个方面:善作执事者首先是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在服事主的事上有根有基,站立得稳,起关键重要的作用。其次是在基督耶稣里的真道上大有胆量,能使自己对神的话更有把握,更有确据。
3,14-15节指出保罗写本书的目的,乃是要提摩太知道在神的家中当如何行。这里特别提到神在教会中两个方面的心意:真理的柱石与根基。今天神借着教会将真理显明出来,又使真理得以维持。
4, 16节所说的敬虔的奥秘是什么?
保罗在叙说了对于监督和长老的要求之后,提到教会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而这一切都建立在敬虔的奥秘上。这个奥秘的功用在于叫人产生真正的敬虔之心。人一切的敬虔建立在神所作之工上。A)神在肉身显现:这讲到耶稣的降世及在世的三十多年。耶稣的神、人二性全然显明。B)被圣灵称义:主耶稣的降生、成长、服事、死里复活等都有圣灵的印证。特别是“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4)。C)被天使看见“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事”(彼前1:12)。主的一生多次都有天使伴随着显现。D)被传于外邦:这是借着人来传的,而且所传的不是一套教义,乃是一个人,就是基督。E)被世人信服:这讲到敬虔奥秘的果效,有人传,也有人信服。F)被接在荣耀里:这讲到他的升天。传扬基督就是传扬他的生、他的死、他的复活及他的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