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天
 第十二天

經文:提前六1-5

主題:放下「我」的主權

分享:如何因尊重神的主權,而將「我」的主權放下?

初代教會面臨僕人受洗之後,與主人在教會裡互用弟兄姊妹來稱呼,一旦回到主人家裡,竟忘記自己的身分地位是一位僕人(當時的「僕人」就是「奴隸」),而做出輕視主人的態度與行為,這就不對了。反觀如果我們與公司的主管在同一個教會聚會,雖然在教會中,互稱弟兄姊妹,彼此在「稱呼」上是平等的,可是在我們的心中仍然要敬重他們,不可因此自抬身價。世上的權柄都是神所設立的,我們要尊重。把「我」的主權放下,尊重神所設立的權柄,就是尊重神。

另外,假教師的為人是自高自大、大言不慚,專門教導偏離信仰的內容,因他們自恃甚高,要高過基督信仰的權威與基督耶穌純正的話語,並大玩聖經中的文字遊戲來表現自己的能力,常喜愛咬文嚼字,重視文字修辭與用法,因而引起弟兄姊妹之間的不合,產生嫉妒、分爭、毀謗、猜疑。他們將信徒帶離敬虔的道理,離開信仰的內容與生活之教導,為要自立門戶,自成一派,成為他們牟利的門路。另外,喜愛傳講禁止嫁娶、禁戒某些食物,這些錯誤的敬虔行為,同時重視無窮的家譜、老婦荒渺的話,來顯示自己對聖經有獨特的看見。他們並不尊重上帝在教會所設立的權柄,一昧的高傲自大,無法將「我」的主權放下,順服在神的主權之下。

 請思想一下:在生活中,我對什麼事特別重視,「我」要掌權在其中,「我」不願意放手讓神來掌管呢?例如:在工作中,我很努力、花很多時間在上面,也從中得到成就感,並贏得人的敬重,而成為一位工作狂。這裡並不是說,不要努力,而是過份重視工作,而犧牲家庭與教會生活,連運動身體的時間都沒有,就不好了。無論做什麼事,是需要盡力,可別忘了享受過程,並將結果「交託」給神,放下我的主權,讓神來成就ㄧ切。

回應:

『天父上帝,我願意讓你掌權在我所做的事上,並將事情的結果交託給你。無論事情的結果如何?我都願意順服,尊重神的主權。感謝主,奉主的名求,阿門!』

禱讀: 箴十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