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第二课

愛的命令(1.1-11)

1:1-2 引言
介紹了寫信人是使徒保羅,收信人是提摩太,接著就是問安的話。
“保羅”這名字在原文中有“微小”的意思。可是保羅沒有小看自己。他看自己是蒙救主神所揀選的、是耶穌基督所命定要去服侍祂的。他非常清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他的心中充滿異象,就是要向外邦人傳福音。事實上,在原文中,“使徒”有“代表”的意思,是被主人“ 差遣”出來,為他說話或做事。如果說他是羅馬皇帝的代表,那自然是光彩的,可在保羅的時代,耶穌卻是一個被定罪、被釘在十架上的人。所以當保羅說自己是基督的代表時,在外人看來並不太光彩的。可保羅卻不以為然。因為他知道主耶穌是為了世上每個罪人而被定罪、被釘死的。沒有誰比耶穌更偉大,也沒有誰比耶穌更榮耀。因此,他以作基督的代表為榮。──思想:今天,你會以你是基督徒這個身份而感到光榮嗎?
此外,保羅在這裡也說做使徒是奉“救主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名而作成的。將神稱為“救主神”,這是教牧書信的特色。如此保羅強調了神是救恩的發起者、推動者,祂是救恩的源頭,同時也強調了基督與神的合一。而他稱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盼望”,是因為只有基督才能幫助我們勝過生命中三大敵人。這三大敵人就是自己的罪、環境和死亡。
本來,我們都受著自己的罪性所束縛,但當我們投靠主耶穌,祂就賜我們力量,去更新改變,勝過罪的捆綁。讓我們做合神心意的事,這就給了我們盼望。其次,主耶穌也賜我們力量去勝過環境。沒有主的人,心情和意志都受外在的環境左右,不得自由。可是信靠主的人,卻能夠有內在的平安喜樂,不因外在環境惡劣就失去盼望。第三,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給我們應許和盼望,讓我們知道,死亡不是最後的,也不是不可知的。因為耶穌已經勝過死亡,祂若要接我們回天家,就一定在永恆中等著迎接我們,一同進入榮耀中。
1:2 裡的“真”字並非要對比“假”或是“非法”,而是一份親密之情的表達。提摩太是由保羅所裁培成材的,所以保羅看待他像待兒子一樣。──思想:在我們的屬靈生命裡,可曾遇上過像保羅那樣的人,幫助我們在真理上打穩基礎、與我們一同服侍,給我們機會練習,裁培我們成長?你又願不願意成為別人的保羅,幫助初信者成長呢?
1:3-11 異端滲入以弗所教會
1:3-7,指出了異端的荒謬本質。他們著重追尋一些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也就是一些沒有事實根據的神話故事和荒誕的傳說。例如講某神在甚麼時候和另一個神打仗,勝了他,就在甚麼地方建立城池,成為某大城市的起源,又有某神在甚麼時候來到人間,結婚生子,於是就產生某大家族等。又有人為了表示出身高貴,就瞎說一串古代的偉人作為他的先祖等等,一開始是一些教外的詩人或歷史小說家等人虛構出來,社會上信的人漸漸多了,後來這些風氣吹進教會,連帶信徒中也多有人傳講,其實這些言論對於信徒是毫無建立的。它不會幫助信徒更信服神,也不會讓人因認識神的權能而在靈裡上更加長進。──思想:我們今天雖然不像當日的猶太人,從家譜和神話生出許多辯論,但可能會注重了今世的學問和哲理,過於對聖經真理的追求,或是對一些希奇古怪的相術風水命理存有好奇,在講話上過份浮誇,對一些聖經中沒有明確詳記的靈界的奧秘之事,作無意義的辯論。這都是我們要提防的。在描述完異端的特徵以後,保羅就道出一個合乎聖經、合神心意的真教師的質素,就是在第5 到6 節中提到的生命裝備:有愛心;在7-10 節中提到的知識的裝備:明白自己所教導的,並在11節中提到的心志上的裝備:為榮耀福音。一個真正的教師,他的思想是本於他的信仰的,無論別人怎樣論到基督,他都會用聖經來衡量一番。其次,他的教導是本於愛的,目的是造就人。保羅特別提到愛是一切命令的總歸,因此一個屬基督的人,若要與人爭辯,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希望別人不會陷入歧途,所以他乃是為了別人的好處才開口說話。那些自命為律法教師的人必須要明白,人若能夠愛神和愛人,就已經可以完全了律法。正如十誡的頭四誡,可用愛神來包括,後六誡,可以用愛人來包括。而一位教師要教導別人守誡命,就要先行出愛神愛人的生活見證,這樣才能產生言教身教的功效。可是,以弗所教會中的假教師,他們的言訓,卻使人生出紛爭。接著,保羅就說明了,生出這種愛的三個源頭,分別就是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心,代表了人內在的真面目。而“清潔”,就是良善純潔,不受罪所污染。本來這個詞語是指一些沾了污穢的錢幣或衣服,經過洗濯煉淨等手續而乾淨的意思。人的心若沒經過耶穌寶血的洗濯,是不會乾淨的。一個真正服事教會的人也是一樣,他是經過耶穌寶血的救贖,經過聖靈的訓練,才有資格站在人前教導人。而他教導人,不是為了自我吹捧或甚麼個人利益,而是真心實意地為了主為了別人。
其次,他也有一顆無虧的良心。
一個真正服事主的人,他的思想既是本於聖經真道,他的行為是本於愛心,而他教訓人的動機又是本於清潔的心,他的良心就可以無虧了。至於無偽的信心,意思指到真教師的信仰是真誠的,不假冒為善,也沒有口是心非。這樣的人,就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了。假教師卻不是這樣。他們離棄了最重要的屬靈原則,講一些似乎高深、有趣、吸引人,卻實際上是沒有益處的道理。他們事奉的動機也不純正,他們想作教法師,作領袖,不過為得到別人的尊重和稱讚。實際上他們對屬靈的事不領悟,對神的話心竅沒有開通,不明白律法的功用,只得憑私意解釋聖經,結果誤解了聖經的正意,敗壞了人的信心。
1:8-11 律法的目的
一些自命為教導律法的人,豈不是應該明白律法的意義嗎?可惜,他們教人死守律法,可是他們自己對律法的作用卻是不清不楚的。所以保羅解釋了律法的真正作用。在此,保羅用了一個罪狀錄,列舉了多項的罪行,來表明律法的功效,是使人知罪悔改。仔細觀察保羅所列出的罪行,其實與出20:3-17 節所列出的十誡有密切的關係。例如“不法的和不服的”意思指到目中無神的人無法無天的行徑,就犯了第一誡,也就是要相信獨一的耶和華。“不虔誠和犯罪的”犯了第一誡和第二誡。“不聖潔和戀世俗的”犯了第三誡和第四誡。“弒父和弑母的”更是嚴重地犯了第五誡。 “殺人的”明顯犯了第六誡;“行淫的”和“親男色的”犯了第七誡;至於“搶人口的”也就是“拐賣人口的”犯第八誡。“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也犯了第九誡。總的來說,律法有它合宜的用處,但如果人們將律法作為得救的途徑,就是錯誤地應用律法了。假教師顯然不明白這道理。
之後,保羅就表示,他本人很清楚知道他所教導的是照著神交託他的“榮耀福音說的”。意思是,保羅將他所教的,與那些假教師教的,作了強烈的對比,保羅所言說的福音,是神的榮耀,能拯救人的生命,可是假教師所教的,不過是人為的學說,東拉西扯,對人沒有幫助。保羅作為一位真理的教師,不但知道自己所傳的符合福音的內容,也深信福音實在是神的榮耀,所以他很有信心地傳講福音。──思想:一位真教師應在生命上有愛心,在知識上熟習自己所教的,並在心志上能信心地與人分享真理。但願我們每一個服侍主的教導者,都求聖靈幫助,叫我們不單有智慧分辨真師傅和假師傅,也立志學好真道,本著無虧的良心和無偽信心去服事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