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
5:9 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
5:11 至于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
5:21 我在神和基督耶穌,并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
vs 3-16 寡婦
vs 11,12 暗示如果被記在寡婦冊子上按時領救濟的話,就得保証不再嫁人。
vs 18 保羅在歌林多前書9:9裏對申命記裏的經文作了更多的解釋,其應用之一就是傳道的人有權為他們的服務收取報酬(雖然保羅自愿不收取費用)。在具有機構化環境特征的現代基督教世界裏,這一般只限于專職的傳道人員。但這是不對的,因為假如是這樣的話,就連保羅也無權領取報酬了。其實這適用于所有投身于傳講聖經的工作的人。保羅在這裏所講的“配受加倍地敬奉”指的是尊敬和付報酬。
vs 21 成見和偏心(偏愛老朋友,而不管他們是否合格)是處在權力地位的人經常面臨的誘惑。
如果處在權力地位的人能夠造就出只在乎神如何看他,而不在乎別人如何看他的態度,就能很容易地逃脫成見和偏心的誘惑。“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約翰福音5:44
提摩太前書 5:1 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
基督徒在與老紀大的人講話的時候,不能像與小孩子講話一樣。一般社會都懂得這一點。雖然糾正錯誤適用于所有的年齡段,但方式方法應有所不同。對老年人不能像訓小孩那樣。不能用居高臨下的態度與他們說話。反之,要勸他們走正道。彼得是這樣與老年人講話的,他說:“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証,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于勉強,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于樂意。也不是轄制所托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得前書 5:1-3】
這同時也告訴年長的人應該如何對待年輕人。
提摩太前書 5:2 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姐妹,總要清清潔潔的。
訓斥和像責怪小孩那樣對自己的母親是不合適的。在神的家庭裏也同樣。而事實上,這些人就是母親。因為耶穌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馬太福音 12:50】至于姐妹們,他說總要清清潔潔的,因為姐妹們有可能成為我們的配偶。所以我們在這種關系上務要特別注意純潔。
提摩太前書 5:3 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
保羅說的“尊敬”指的是要像家人那照顧她們,這也是為什麼在這裏的上下文裏不把有些寡婦當作寡婦看待,因為雖然她們沒有丈夫,但她們是有足夠的依靠的。英文新國際版把這節譯成:“要尊敬那些真正有需的寡婦。”
寡婦和孤兒在神的子民裏享有特殊的位置。所以摩西律法說:“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并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出埃及記 22:21-24】
但保羅在裏講的主要是寡婦,在別的地方,孤兒也被類似地看待。事實上,這個原則也適用于其它的人,比如殘疾人。
提摩太前書 5:4 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
把虔誠付之于應用是這樣的:“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書 1:27】照顧自己家裏有需的家庭成員是基督徒生活的意義所在的一部分
出了這些義務之外,供養自己家裏的寡婦的另一原因是報答母親或祖母的養育之恩。就連在他臨死之前,耶穌都仍沒忘記供養他守寡的母親,他對約翰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約翰福音 19:27】
所以,如果你對如何才能討神的喜悅這個問題找不到清晰的答案──現在你知道該做些什麼了。
提摩太前書 5:5 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
在接下來的經節裏,保羅詳細說明了教會應該供養什麼樣的寡婦。
路加福音裏的亞拿就是這樣一位寡婦,經上說:“又有女先知名叫亞拿,是亞設支派法內力的女兒,年紀已經老邁,從作童女出嫁的時候,同丈夫住了七年,就寡居了。現在已經八十四歲(或作“就寡居了八十四年”),并不離開聖殿,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路加福音 2:36-37】
更廣泛地講,這告訴那些貧窮或困苦的人,神對他們的希望是什麼。他們應該晝夜與神交談。亞拿懂得這一點。
提摩太前書 5:6 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
作為一個被供養和接受捐贈,孤獨,沒有工作的人來說,靠電視或其它追求享樂的事情來打發時光是件很容易做的事。
但是“并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 5:15】
是的,這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對退休的人的一個警告。為追求享樂而活的人就像那個無知的有錢人一樣,他說:“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路加福音 12:19】但對神來說,他當時就已經死了。
一個寡婦,無論是屬于哪一種,無論她是不是夠條件接受捐贈,如果你為自己而活而不是為事奉神而活,那麼在神看來你活著也如死了一樣。
提摩太前書 5:7 這些事你要囑咐他們,叫他們無可指責。
做到無可指責的一方面是因為有人愿意給我們下命令,教導我們,另一方面是我們愿意接受這樣的命令和教導。
所以經上寫到:“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儆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希伯來書 13:17】
你有誰來監督你,將來必須為你交帳嗎?如果沒有的話,求神賜給你這樣一個人,這會對你在靈裏的成長,成為無可指責大有一益處。
提摩太前書 5:8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
這是比第4節更為嚴重的警告。因為還有什麼比背離真道更糟,比不信的人還不好,或比變節者所受的懲罰更可怕呢?因為:“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約翰一書 3:17】
這與【馬太福音 18:23-25】裏關于不饒人的仆人的寓言所講的意思相一致。那個仆人以錯誤的態度接受他主人的恩賜,結果被定罪。神恩慈地供給我們一切的所需,如果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就貶低了神的恩慈的價值以致于將其徹底否認。
對于這種人,經上寫到:“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裏去滾。”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彼得後書 2:21-22】
提摩太前書 5:9 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
顯然,在早期教會裏,他們把教會要正式供養的寡婦記在冊子上。不是所有的寡婦都列在這個冊子上。
記在冊子上的寡婦必須要達到一定的年紀。保羅將在第11節裏說到更年輕的寡婦。若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那麼她一生只能結過一次婚。這也許是鑒于【路加福音 16:18】,怕離婚再娶會有損于她的聲譽,但若是寡婦重新結婚,也許因為已經有兩家人可以照顧她。
但聖經還暗示一生只結一次婚的特別可貴之處,比如在舊約裏祭師不得與寡婦結婚。“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以西結書 44:21-22】
所以一生只結過一次婚的寡婦是值得尊敬的,因為她們對她們的配偶的忠誠超過了所要求的。
提摩太前書 5:10 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
在這裏我們看到基督徒婦女可以盡力去做的各樣善事。養育兒女在我們所生活的會裏往往被輕視。但其實沒有什麼工作比這更有價值,更重要。
接待遠人則是另一回事。婦女往往因害怕而妨礙她們的事奉。【彼得前書 3:6】接待遠人不但麻煩,而且有危險。但熱誠待人可以克服這些。
洗聖徒的腳在今天也許沒多大關系了。這在當時盡管卑賤,但是是非常實際的工作,因為當時那裏的人穿著涼鞋或打著赤腳到處走,而路上到處是糞便,污物和灰塵。然而耶穌曾親自彎腰給門徒們洗腳。他也贊揚那位給他洗腳的婦女。但今天誰能有這樣的謙卑去做這種工作呢?
救濟遭難的人是另一個可敬的寡婦的作為。你有沒有辦法去參與這樣的活動呢?
她不但參與這些活動,而且熱情地,勤勉地,主動地去做這些事。所以讓我們禱告我們不會因為懶惰而失去事奉的機會。提摩太前書 5:11 至于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欲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
這裏暗示記到冊子上的寡婦決定今生不再嫁人。
天主教裏,那些年青男女決定今生永不婚嫁是不明智的,我們從接下來的兩節裏看出這一點來。
成為基督徒并不能使一個人擺脫情欲。而基督徒學會的是節制自己的情欲。比如保羅勸我們說:“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哥林多前書 7:9】
提摩太前書 5:12 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愿﹔
保羅所說的“當初所許的愿”指的是她們今生不再另外嫁人誓言。律法說:“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愿,就是她約束自己的話,都要為定。”【民數記 30:9】雖然律法和保羅都沒有明說毀壞這種誓言的後果。但別的不講,這至少會敗壞她的名聲。
那麼這對那些發誓“今生永不分離”的人意味著什麼呢?
提摩太前書 5:13 并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閑游﹔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閑事,說些不當說的話。
如果一個人的生活是以追求享樂為主,沒有任何勞作,那麼這樣的生活是不健康的。雖然神給我們一定的時間去休息,經上說:“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出埃及記 20:9】我們是在基督裏造成的,為要讓我們主動地參與各樣善工,而懶惰的手是魔鬼的作坊。
手頭有過多空閑時間的婦女墮入罪中的一個可能就是干涉別人的事──說別人的閑話,管閑事。“好管閑事”譯自希臘文“περιεργοζ”,其意思是忙于瑣碎的事,而忽略重要的事。忙于別人的事。
對于好管閑事的人,保羅寫到:“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什麼工都不作,反倒專管閑事。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勸戒這樣的人,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帖撒羅尼迦後書 3:11-12】
提摩太前書 5:14 所以我愿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
但從哥林多前書可以看出,保羅的這個勸告是有條件的。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哥林多前書 7:39-40】
還有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哥林多前書 7:8-9】
在這裏,保羅說到她們缺乏自制力的特點,所以勸她們結婚。但不只是結婚,還要生養兒女,因為這是可敬的。同時要治理家務,使敬神的婦女有好的名聲。
提摩太前書 5:15 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
這在他們看來也許很吃驚,因為保羅說“轉去隨從撒但”的意思似乎不好理解。但他已經暗示了他的意思,也就是說,當一個人醉心于享樂和說閑話,而不顧自己該做的事──這與投身于事奉和善工是截然不同的。
許多基督徒這樣轉去隨從了撒但,但自己卻不知道。
提摩太前書 5:16 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她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他在此重述了他在前面講過的。但我想著重說一下不必要地拖累教會這件事。因為有多少人不必要地拖累了教會,使教會不能把資金用到真正有需的人身上?而事實上,保羅本人就避免為自己的所需拖累教會。他自食其力,使得他能夠慷慨地幫助別人,也使得別人能夠把資源用到真正有需的地方。
提摩太前書 5:17 那善于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地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他說“加倍地敬奉”指的是首先要尊敬,再者要給他們報償。這就是加倍地敬奉的意思。就如他在【提摩太前書 5:4】裏說要報答父母一樣,我們也應該同樣報答屬靈的父母。除此之外:“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提摩太前書 9:14】,這也是為什麼他在說話時對那些為神的道和教義而勞苦的人充滿了敬意。
這也告訴我們,我們可以通過從物質上的捐贈來表示我們的敬意。
提摩太前書 5:18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申命記 25:4】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利末記 19:13】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裏更詳盡地說明了這一點,他說:“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裏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難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嗎?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哥林多前書 9:7-12】
所以,雖然那些為神的道和教義而勞苦的人有權力為此得到報償,但他們可以為了能夠更好地服務而選擇放棄自己的這個權力。
提摩太前書 5:19 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証就不要收。
事實上,這個原則適用于每一個人,不只是長老。因為耶穌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証,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馬太福音 18:15-17】
保羅自己也警告哥林多人說:“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証,句句都要定准。”【哥林多後書 13:1】
這個原則來自律法。律法說:“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証,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証才可定案。”【申命記 19:15】
注意到在提摩太前書裏,他要麼間接地提到律法,要麼直接引用律法,比如【提摩太前書 5:18-19】的這個例子。所以,摩西律法與基督徒的生活是有關系的。
提摩太前書 5:20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懼怕。
即使是長老,在眾人面前受責備也是一件可怕的事。但保羅卻不忌諱這麼做。我們在【加拉太書 2】裏看到他當眾責備使徒彼得的例子,還有在【哥林多前書 5】裏指責那個搞淫亂的基督徒的例子。
當眾責備意在使人懼怕,因為這會使其在眾人面前丟臉。這種恥辱會促使敬畏神的人悔改。但使用這種辦法必須謹慎,否則自己有可能會成為誣告。
提摩太前書 5:21 我在神和基督耶穌,并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在前一節裏才說過當眾被責的可怕,保羅在此把他應用到提摩太身上來激勵他。保羅借助于最高的觀眾──神和基督耶穌,并蒙揀選的天使──作為提摩太的事奉的見証。特別地,保羅擔心成見和偏心的滋長。這類事使得許多居于高位的人墮落或不能有效地事奉。但若人以討神的喜悅,而不是討人的歡心為念則會比較安全。
提摩太前書 5:22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也就是說,在沒有徹底地檢驗之前,不要匆忙地給別人的事奉授權或對其表示贊同。因為這樣做會不小心在他們所犯的罪上有分。而熱心不能作為看一個人是否已經適合被放在這樣位置的主要衡量標准。
基督徒也不應輕易相信權威人士的話。因為聖經贊揚庇哩亞人說:“這地方的人,賢于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徒行傳 17:11】
提摩太前書 5:23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當時和現在的基督徒一般都回避酒,因為怕這會導致醉酒。提摩太也許徹底戒了酒以避免不良的影響。但如果忘記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這種顧慮會有導致律法主義的危險。
這一節的另一側面與今天的健康、富足福音相反,早期的基督徒懂得,這樣的疾病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因為神命定基督徒的肉身也像非基督徒那樣遭受磨難──而這種苦難未必是因為罪。因為我們看到保羅沒有把提摩太的病看作是某種罪的結果。他也沒有告訴提摩太他遭受這種折磨是因為缺乏信心。還有,與現代被稱為“科學基督教”所宣揚的單靠信心來治病的偏異神學相反,保羅在此建議的是醫藥。
提摩太前書 5:24 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
保羅說的可能是第22節裏授權于人去事奉。在衡量候選人的時候,必須記住,有些人的罪很明顯,人盡皆知,但有些人的罪卻很少有人知道,有些人開始不錯,但結果卻很糟。這樣一個人也可能不斷地在行惡,但是偷偷地,只有在審判的日子才能顯露出來。他告誡提摩太要認真檢驗每個候選人,無論他們的名聲怎樣。
提摩太前書 5:25 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這一節與前一節相對。有些人很好,誰都只道,但有些人雖然也很好,但如耶穌說的那樣,總是背著人行善。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所以你施舍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施舍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作“必在明處報答你”)。【馬太福音 6:1-4】
這中善行最終是隱藏不住的。在審判的那一天,所有的都會顯露出來。即使是今生,善行也是很難隱藏的,因為人會間接地聽到這樣的事──比如從那些因為這些善行而受益的人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