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天 |
經文:提前五1-16
主題: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
分享:如何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呢?
在第五、六章中,保羅教導提摩太在生活層面上,如何實際的幫助信徒成長。與前面保羅期盼提摩太做好教會的領袖角色,要操練敬虔,並在聚會時,有良好的領導力有所不同。
本章首先提到提摩太對教會內的長輩、年輕人的勸導,心中的動機要「清清潔潔」的。其中對老年人的鼓勵與教導要像兒女對父親一樣的尊敬,如果犯錯了,絕不可嚴責,因為他們在理智上知道錯了,但在情感上如果受到難堪,反而會阻礙改過。對年輕的一輩,所犯的錯誤,要如對待自己家裡的兄弟一樣鼓勵與勸勉他們。另外,對於年少婦女與年輕姊妹也一樣,仍以「清清潔潔」的心勸導改過,不要再犯。請思想一下,我在勸導人時,是否有勇氣用合宜的態度教導人改過,在別人需要改進之處負起我勸導的責任呢?
在古代教會中,能被記錄在寡婦的冊子上,得到教會資助的條件:1.年紀在六十歲以上,只做過一個丈夫的妻子。2.要竭力做各樣的善工,又有好的行善名聲。3.真是無依無靠,全心仰賴神,而有晝夜不住的禱告的生命。其他有兒有女的寡婦,教會不需要為她們煩惱,由她們的兒女負責供養。至於年輕的寡婦最好勸他們改嫁,免得她們好管閒事、說長道短,如果改嫁,就為生兒育女、治理家務而忙碌,這是好的。
在我們的小組或教會中,總會看到一些需要幫助的人,可能是需要緊急協助,或是需要長期的照顧。如今,神要我們這些屬祂的兒女如何做呢?箴三27「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神要我們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看到我們的責任,當我們有行善的力量時,絕不可推辭,就去做吧!請思想一下,在我們生活之中,是否有一些人是需要我協助,無論是用心思去照顧,或是用金錢去幫忙,求神給我們智慧知道應如何去做?過與不及都不討神的喜悅。
回應:
『天父上帝,願我有智慧去勸導或幫助別人,並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感謝主,奉主的名求,阿門!』
禱讀:箴三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