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从一开始,女性在教会中便有自己独特的角色。有些称为寡妇的妇女,占有相当正式的地位。
保禄把寡妇分为三种:有些因为有亲戚,所以不需要教会的帮助;有些人确实需要教会的帮助;另外还有些担当了教会的一些职责,她们中有的接受教会的帮助,也的则不需要。
5.12遭人谴责:这是指因离开其地位再婚的第三类“寡妇”,打破了她公然许下的承诺。“寡妇”献身于基督的服务,有如今天女修道者所做的。
5.5应寄一切希望于天主:我们应该读一读保禄在格前7中所说的:独身者在服侍上主方面有较大的自由。每一个领洗的人,都受到召唤,完全属于基督。如果因为生命的际遇,我们又孤单一人,不再负有家庭的责任,这也许是来自天主的邀约,要我们完全献身于教会的服务,和时常的祈祷。
5.17保禄再一次说到掌管地方团体的“长老们”。保禄想要团体成员在精神和物质上帮助长老们。
我们已经注意到掌管团体并主持圣祭的长老们是选自最受尊敬的信徒。本段让我们知道他们要进行的仪式是圣言的传教。
5.17值得双倍嘉奖:许多堂区的议会成员多是娴熟于物质社会的教友,他们的人数多于那些将生命奉献给团体和圣言的学者、先知,这真是一件令人惊讶的事。
5.20公开指责他们,引起其他人的警觉:最初的基督徒并非天使。有时他们狂热和真诚的信仰需要严格的纪律,使他们忠于自己的承诺。而且,有什么时候领袖是不犯错的?
注意5:18的福音引句:“工人有权利得其工资。”(路10:7)。这一段告诉我们:写这封信时,大约是公元90年,福音书已被承认为“圣经”。
关于仆人的责任,见哥3:22和铎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