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vs 4 得救與知識有什麼關系?
神想要所有的人得救,是不是意味著所有的人都將得救呢?如果不是的話,為什麼不是呢?
vs 8 保羅說的是哪種忿怒和爭論呢?
(誰為什麼而忿怒?誰與誰爭論?)
vs 9 保羅為什麼有權力訓導婦女如何穿著?穿著與基督教有什麼關系?
vs 10 何種善行與敬神的女性相宜? (提摩太前書5:10)
vs 11 這些訓導是針對不同性別說的嗎?我們在基督裏難道不是等同的嗎?
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是什麼意思?與之相對的是什麼?
vs 12 保羅告訴提摩太不要做什麼?現在的社會是這麼做的嗎?你所在的教會呢?
這個教訓是不是只適用于當時的文化背景?現在還適用嗎?
你說提摩太是不是可以把這理解成只要在女人之上有一個男性權威(比如他自己)的話,就能讓女人講道,允許她轄管男人?(如果是這樣的話,保羅的這個教訓有什麼意義呢?)
vs 13,14 這裏的“因為”是保羅對他在第12節裏的訓導的解釋。
那麼他的解釋是什麼呢?這個解釋是不是只與當時的文化背景有關?是只適用于當時的文化背景,還是也適用于今天的基督徒?
你將如何把第12-14節應用到現在?
女人轄管男人有什麼不對?
這些日子裏,我們看到以賽亞和保羅所持的那種立場越來越被視作是大男子主義,是在政治上不正確的。不但在社會上是這樣,就連現在的教會裏也是這樣。為什麼呢?這是像以賽亞所指出的那樣,是社會墮落的又一徵兆呢?還是現代教會的領袖們比保羅更“開明”?我們是不是應該把女權主義的哲理融入教會裏,這樣我們就不會冒犯教會裏的婦女,也不致妨礙社會上的其它婦女加入教會呢?保羅還在許多地方給出針對不同性別的訓導,難道這不是與“在基督裏平等”這一觀念相抵的嗎?我建議在基督徒拒絕保羅所說的之前,應該想一想他們所拒絕的是什麼。
保羅對不許女人管轄男人,不許女人講道的解釋是神在創世紀裏所建立的亞當與夏娃間的不同角色的關系。成為基督徒并不改變這種不同角色的關系。如果一個人生來是女人,神給她的角色就與那生來是男人的不同。他針對不同性別有不同的命令。還有我們應該注意到創世紀裏所講的亞當與夏娃的關系應用超出了夫妻間的關系,(如保羅在以弗所書5裏的應用),也適用于一般男女間的關系。
我曾就牧師們對這個原則的違背與他們交談,一般來說我得到的借口有兩種。其一是認為那個訓導只適用于當時的文化。對這個借口我的回答是:保羅的解釋并不是基于“當時的文化”,而是如我在前面所指出的那樣,基于創世紀,而創世紀適用于今天的基督徒。
我從一位很有人緣的牧師那裏聽到的另一個借口是只要在女人之上有一個男性權威,就可以讓她們管轄男人。對此我的回答是:那麼保羅的訓導有什麼意義呢?因為如果他讓女人管轄男人的話,他不就是在她們之上的權威嗎?但他沒有那麼做,因為他認為那樣做就違背了創世紀裏的原則。
至于那些從根本上就拒絕保羅,認為他是把他自己的大男子主義加進聖經裏的人,我就不用多說了,我認為這種人不是信徒,注定是要被定罪的。
從現代教會中拒絕新約裏針對不同的性別的訓導我們能夠得出什麼結論呢?今天,在基督徒中缺乏對順服這個概念的接受,這正與以賽亞所在的時代一樣,是教會敗壞的一個征兆。正如以賽亞指出的那樣,假教訓為這些事制造了借口。保羅在以弗所書5:23,24裏指出妻子對丈夫的順服是教會順服基督的表現,教會裏的女性基督徒對男性權威的順服也同樣反映出教會對基督的順服。所以把女人放到這樣的權威地位就等于是對神說:“我們不順服你,我們要你順服我們。”
vs 15
從第14節看,我想第15節講的是人的墮落的審判。第14節講的是人的墮落。審判結果的一部分如下:
創世紀3:16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注意在創世紀裏的這節經文:
也許這裏指的是創世紀3:15,也就是創世紀3:16審判一節之前的那節經文: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這是聖經中關于彌賽亞的第一個預言。救世主將通過女人生孩子來到世上。提摩太前書2:15裏的“她”指的是夏娃,但從上下文看,保羅是借夏娃泛指所有的女性。因為生彌賽亞的是馬利亞,而不是夏娃本人。但就如亞當代表著所有的男人,夏娃代表著所有的女人。
我想保羅在這裏說的是,盡管墮落的審判和從屬于男性權威的位置,女性的地位還是由于是她們是彌賽亞(救世主)降世的門而得到提高,她們也借此而在墮落的審判裏得救。
那麼那個條件從句是怎麼回事呢?
“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
得救不是無條件的。但得救不是靠人所作的工。人作工不是得救的條件,而由神生的人的必然的外在表現。(見約翰一書詳細地闡述了這個區別)“常存”譯自希臘文的“meno”一詞,這個詞是“居住”的意思。也就是說,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是由神生的女性的生活方式的特征。還有“就必在生產上得救”所用的是將來時態,我認為這裏指的不僅是發生在今生的釋罪,還有在稱義的人復活時的從對墮落的審判中得救。
提摩太前書2:15意譯:
“盡管她們目前在社會中的從屬地位,如果她們的生活方式的特征是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女性們還是將通過由她們所生的彌賽亞而在對墮落的審判中得救”
提摩太前書 2:1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
至此,他一直在把注意力放在講正確的教義上。但正確的教義與禱告是息息相關的。他在以弗所書裏把這兩者聯系起來:“并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并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以弗所書 6:17-18】
懇求指的是問神求要所需的東西。
禱告說的是這種請求的神聖和專注的性質。
代求說的是禱告就象是在與神相會,與神交談。(例如【約翰福音 17】)
祝謝說的是感激的態度。
這些不是不同風格的禱告,而是同一風格的禱告裏的不同內容和態度。特別地,保羅在此要我們為萬人這樣禱告。為萬人?是的,所有的人。“應當一無挂慮,只要凡事借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立比書 4:6】
提摩太前書 2:2 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
在猶太人被擄,被迫住在敵國的城裏時,主命令他們:“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耶利米書 29:7】這不僅僅是為了個人的利益。“惡人興起,人就躲藏﹔惡人敗亡,義人增多。”【箴言 28:28】“義人享福,合城喜樂﹔惡人滅亡,人都歡呼。”【箴言 11:10】今天,在許多國家,比如伊斯蘭教國家,福音受到政府的阻撓,公開分享福音被定成罪。黑暗的靈籠罩著這些地區。保羅號召基督徒們:“弟兄們,我還有話說: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得著榮耀,正如在你們中間一樣。”【帖撒羅尼迦後書 3:1】所以,為世上的政府禱告,以使基督徒們按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去生活,不為之受到迫害,并能夠公開地講說他們的信仰。
提摩太前書 2:3 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
你今天可以做什麼蒙神的悅納呢?為你周圍所有的人禱告。為政府和宗教的權威禱告──他們作為神的仆人能夠盡他們的職責──因為那樣做會對基督徒有利。因為神我們的救主不但把我們從我們的罪所招致的憤怒裏救出來,不但把我們從我們的罪性裏救到義的生命和聖潔裏,還時常把我們從這個罪惡的社會裏救出來,往往使用民間的權威。因為“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馬書 13:1】維持秩序是他們的職責。
比如在使徒行傳第二十一章裏,保羅被羅馬的官員從一群憤怒的暴徒裏救出來。在使徒行傳第十九章裏,以弗所的基督徒被政府的官員從憤怒的暴徒中救出來。當他們與神和作時,“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愿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贊。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馬書 13:3-4】
提摩太前書 2:4 他愿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當你環顧周圍眾人的時候,看著一個個的人想:“神想要救那個人嗎?還有那個人嗎?”是的,神愿救你周圍所有的每一個人。所以,當你在傳福音的時候,不妨告訴他們神愿他們得救。
“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以西結書 18:23】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 3:16-17】
但人要得救首先必須要知道真道──也就是福音。所以,拯救他們的工作的一部分就交給了我們──通過與聖靈配合──將神的道傳給他們。因為神愿意所有的人得救,并且他在那個過程裏給我們分派了角色,考慮如何在你的角色裏起作用。
現在提一下關于這一點的神學爭論,許多基督徒對此的觀點與我在這裏說的不同。他們認為神并不想要每個人得救。他們認為,神想要所有種類的人得救,但并不想要所有的每一個人得救。事實上,他們認為,神并不愛大多數人,神不想要大多數人得救,基督并不是為大多數人死的。他們屬于奧古斯丁學派,開爾文主義是其中的一個例子。他們的神學使得他們不認為神愿意救他們周圍的所有人,當他們給人傳福音的時候,他們的神學使得他們不能告訴那些人神愿意他們得救。他們只能說,他們不知道神是不是想要他們得救。
我在此提到這個有許多原因。其中之一就是我想要基督徒們知道基督徒們在這一點上有很多不同的觀點。我還想要讀者知道我不屬于奧古斯丁學派。雖然我對其有所了解。我讀了奧古斯丁和開爾文的書。我在神學專欄下寫了網頁,評論這類的觀點,也與持有那些觀點的人辯論,也愿意與任何人討論這類的問題。但我得出結論,認為他們在几個地方犯了錯誤,對這節經文的解釋便是其中之一。
提摩太前書 2:5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為區別父與子的不同作用,保羅在另一本書裏寫到:“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于他,我們也歸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借著他有的,我們也是借著他有的。”【哥林多前書 8:6】
關于耶穌的中介作用,約翰寫到:“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翰福音 1:18】
有一個關于美國太空總署曾提議登陸太陽的笑話。當被問到他們如何對付巨烈的高溫時,他們回答說他們將在夜間航行!
想象把神比喻作太陽。你若接近太陽就會被燒掉,經上寫到:“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希伯來書 12:29】但當你在看天空中的太陽時,你看到的是什麼呢?你看到的是太陽嗎?其實你看到的是從太陽發出的光。耶穌被比喻作光,他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約翰福音 9:5】雖然從太陽上發出的光不同與太陽本身,但我們還是把從太陽所發出的光稱為“太陽”。因為當你說:“看那,天空中的太陽,”你其實是在把陽光稱作“太陽”。類似地,當我們看到耶穌時,我們就看到了神。如何到神那裏去呢?跟隨耶穌──神的兒子──的光。
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約翰福音 14:8-9】
耶穌較之于父神,就如光較之于太陽一樣。
提摩太前書 2:6 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証明出來。
贖價是為別人贖身所付的價碼。我們都需要贖身。因為我們的罪,我們需要有人為我們付出贖價,給我們贖身──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被神恩慈地并且公義地饒恕。因為神是公義的,在饒恕我們的罪之前,必須有相應的代價為之付出。這就是耶穌到世上來的主要使命。耶穌在無法的,惡毒的人手裏受折磨,為我們付出了贖價。
但有人會問,為什麼這是公義的。經上寫著說:“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篇 49:7-8】假如耶穌只是一個人,那麼的確如此。但耶穌不但是一個人,他還遠多于人。經上寫到:“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 1:1,14】所以雖然“沒人可以為別人的生命付出贖價”,但耶穌可以,因為他遠多于人,是道成肉身,作為神的獨生的兒子他的價值是如此的高貴,足以為所有人付清贖價。
提摩太前書 2:7 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并不是謊言。
在這裏保羅指的是前一句“這事必証明出來”。從新約時代開時,耶穌基督的啟示──他是誰,他所作的,他的使命,以及他的教訓都需要見証。保羅是神所指定的傳道人和使徒之一。“使徒”在某種意義上有比傳道人更多的權柄,因為他是關于什麼是信什麼是真道的主要參考。保羅在他所有的書信裏告訴讀者他的使徒身分,特別是他為外邦人的使徒。
為此,我們應該特別注意保羅說的話,他是傳遞神的真正教義的使者。
提摩太前書 2:8 我愿男人無忿怒,無爭論(“爭論”或作“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基督徒的禱告最重要的不是為什麼禱告,而是禱告的人的聖潔。那個在約翰福音第九章裏復明的盲人精確地表述了聖經裏的這個概念,如果他所說的“罪人”指的是未悔改的罪人,他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約翰福音 9:31】以賽亞寫到:“耶和華的膀臂并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并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以賽亞書 59:1-2】雅各也寫到:“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各書 4:3】所以,神是不是聽我們的禱告取決于我們是如何對待我們的罪性的。這就是為什麼保羅說舉起聖潔的手──“手”代表我們的作為,我們的行操。
他在此還提倡沒有忿怒的禱告。至于他在這裏的意思是什麼,有許多不同的看法。在我看來是他要我們不要像詩篇裏有些地方詩篇的作者求神對他的敵人發出忿怒。的確,我們看到這種禱告與基督徒的特征不符。因為現在是神的恩典的時候,現在是為所有人──包括為罪人裏的罪魁──禱告的時候。
還有,基督徒應該充滿信心地禱告。因為“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裏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來到神面前。”【以弗所書 3:12】
提摩太前書 2:9-10 又愿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發、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基督徒的信觸及到生活的每個方面──包括一個人的穿著。從一個人的衣著可以看出這個人來。醉心于用外在的妝飾來吸引人的注意力是徒勞的。這說明這個人所看重的是肉體的,膚淺的東西──這些算不上美德和好品格。而基督徒的生活則注重于美德和好品格。再者,穿著庄重的婦女可以減少對男人的干擾──肉體的干擾。所以基督徒婦女若穿著合宜庄重其實是一個事奉。
女人應該如何妝扮自己呢?保羅在這裏說用善行。因為:“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贊。愿她享受操作所得的,愿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箴言 31:30-31】
彼得就此進一步地告訴我們說:“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發,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裏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彼得前書 3:3-5】
所以,如果基督徒婦女想要吸引注意力的話,就當用她們的善行,長久的溫柔和安靜的心。
提摩太前書 2:11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
也許接下來的几節可以最好地幫助我們理解這一節。在接下來的几節裏,保羅不但給出了這個概念的具體應用,而且用聖經來為這個概念辨護。我們將在接下來的几天裏討論那几節。
保羅在這一節裏的意思與他在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裏的意思相同:“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哥林多前書 14:34】也就是說,女人若具有高與男人的權威是不合宜的──在基督徒中行使權威的一個主要方面在于講道(講解神的話)和說預言(指出神的話的應用),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第三十四節的上下文說的是在教會裏公開說預言。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第三十四節接下來的一節說:“她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在這裏我們看到暗含有講道的意思。有意思的是注意到他說:“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這與他在提摩太前書裏的這几節關與婦女的經文是一致的──比如,關于服飾。這些都含有合宜的意思。
接下來的几節講的是這几節關于合宜或可恥的經文是只適用于當時的文化背景呢,還是也適用于包括今天在內的普適原則。
提摩太前書 2:12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注意以下這兩處經文用辭的相似: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她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哥林多前書 14:34-35】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摩太前書 2:11-12】
從第十二節裏,我們可以領會到他在前一節裏說的“沉靜”的意思,以及他在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第三十四節說的婦女在會中應“閉口不言”的意思。簡而言之,婦女不應該在教會裏充當發言人。
我們在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第三十四節和第三十五節裏看到,不允許婦女公開地教男人,無論是解釋聖經還是預言。而且在這一節裏我們還看到,不允許婦女有高于男人的權威。所以現在有許多教會不允許婦女在教會中擔任領導的角色,去教男人,或行使高于男人的權威。
我們還能在耶穌的事奉裏──以及貫穿于聖經裏──看到這一原則。比如耶穌沒有選婦女當使徒。為什麼呢?接下來,保羅將用聖經解釋這個原則。
提摩太前書 2:13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這是保羅根據聖經所給出的為什麼女人不應該教男人或擁有高于男人的權威的兩個原因之一。
首先我們注意到這不是一個“文化背景的問題”。反之,這是基于神在創世時所定義的男女之間的關系。所以任何認為這個命令“只適用于當時,不適合于現在”一類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
再者,記住他在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第三十四節裏類似的應用,他在那裏加上了這個論証:“正如律法所說的”。他指的是哪個律法呢?從這一節我們看到,他心裏所想的地方之一是創世記第二章。創世記是摩西律法的第一本書。雖然他心裏也許還有其他的地方。
有意思的是他對創世記裏關于亞當和夏娃的應用與耶穌在講關于離婚問題時的應用很相似。在馬可福音第十章裏,耶穌引用創世記說: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可福音 10:6-9】
使用與保羅和耶穌從亞當和夏娃得出應用的同樣的解經方法,我們可以論証同性戀以及一夫多妻都是不合法的。所以聖經所說的關于亞當與夏娃的事可以作為先例,我們可以從中得出應用來。
在這裏,保羅把注意力放在被造的順序上。從被造的順序,保羅得出女人若行使高于男人的權威是與神的設計相悖的。
還有,我們注意到保羅保把聖經裏關于亞當與夏娃的論述不只是應用到夫妻的關系上。因為在這裏,他把它應用到了更廣的范圍裏,不只是婚姻關系。
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裏,他也以同樣的方式引用創世記裏有關亞當和夏娃來論証,如何看待婦女戴上像征服從男性權威的記號──這是外在地表示對神造世的順序的肯定。他說: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哥林多前書 11:8-10】
所以保羅所說的是教會應不應該承認并接受神的設計,神創造的順序,其所象征的,以及其實際的應用。
提摩太前書 2:14 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
這是保羅根據聖經所給出的為什麼女人不應該教男人或擁有高于男人的權威的第二個原因。這也是基于亞當與夏娃的先例。但這裏所指的先例是什麼呢?在前一節裏,保羅說到創造的順序。他有可能在這裏指的是墮落的順序。那麼兩者說的都是順序。但我覺得這一節裏保羅所強調的不是墮落的順序,而是墮落的方式,因為他在這裏兩次用到了“被引誘”一詞。他所強調的似乎是容易受騙的程度。
如果夏娃的行為富有女人的特點的話,那麼保羅也許是在通過那個先例暗示女人在某種程度上比男人更容易上當受騙。當然這句話不大合時尚的政治潮流。但如果保羅說的的確是容易受騙的程度的話,我們很容易理解為什麼他不允許女人具有教男人的權威,因為她們更容易受騙也就更容易把別人引如歧途。
第十三節是在解釋為什麼女人不適合具有高于男人的權威,這一節很可能是在解釋為什麼女人不應該具有教男人的位置。事實上,聖經說即使是在男人之間:“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各書 3:1】這種位置需有足夠的能力和隨著經驗而來的成熟。“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 10:5】教人是思想領域裏的爭戰──易上當受騙的人不能勝任的。
說到容易上當受騙,有些人被謬誤的觀點所騙,認為女人在成為基督徒之後就不需再理會創世裏夏娃墮落的先例,基督徒婦女應該與男人起同樣的作用,具有同樣的位置,在所有事上與男人相同。這些人是受了騙的。因為與這種平等主義的觀點相反,使徒保羅把創世記裏的那些先例應用到他的有關于性別的命令裏。(盡管這不大合時尚的政治潮流!)
提摩太前書 2:15 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
在前几節裏,保羅說的是女人不應擔任的角色。與之相對應,在這一節裏,保羅說到專門為她們設計的角色──生養孩子──女人特有的角色。
注意到這與哥林多前書相似的風格。在那裏,保羅也是先說到婦女的從屬的角色,然後轉而論及婦女的重要作用。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哥林多前書 11:8-9,11-12】
但這個條件從句“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是什麼意思呢?我認為,他的意思是生孩子本身并不是神為女人設計的生養孩子的角色的全部。而在生孩子的同時,她們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起到了神要她們起到的作用。因為神所設計的生養孩子的角色不只是生孩子。養育孩子不只是要滿足孩子物質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