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保罗再度被囚禁于罗马的狱中写的.他已感觉自己的结局已接近(四6-8).本书可谓是他的遗嘱.当时,提摩太好似已经离开以弗所(一18,四12;说以弗所证明他当时不在那里),往附近去作巡牧工作.或许在他故乡路司得附近工作,本书可能寄去他工作地点.